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穿越重生 > 婉悦郡主 > 第13章 13

婉悦郡主 第13章 13

作者:小晨潞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0-03-28 23:07:22 来源:文学城

铃铛的心放到了肚子里,她伸手去拉花蕊起来,和半夏说话:“你找人给我们安排个住处。”

这么好的机会若是不把握,就太傻了。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再说。娘说得对,天下的男子都一样,哪有什么坐怀不乱。那都是戏本子写来骗人的。她正当青春好年华,模样又俏丽,经常去季少爷的面前蹓跶,说不准就被看上了。

还真的不想走。半夏摇摇头,无奈道:“跟我走吧。”他领着俩人去见落霞阁的管事婆子,大致交待了一遍就转身离去。

管事婆子姓王,在落霞阁待了七年。她围着铃铛和花蕊转了一圈,“俩位姑娘细皮嫩肉的,不如就住在花房吧。平日里浇浇水,修剪一下花枝,权当活动筋骨了。”

铃铛愣住了,“住花房?”

她可是郡主赏来贴身伺候季少爷的,怎么还安排上活计了?

王婆子笑眯眯地:“来了落霞阁,就要守规矩。俩位姑娘如果真的定了主意,还怕没有来日方长吗?”铃铛和花蕊是郡主的人,而季少爷的脾气她又了解,既然都不能得罪,不妨折衷一次,以后的前途就看各人的造化了。

“王嚒嚒说话有趣。”

铃铛略微想了一会儿,拉着花蕊的手:“走吧,咱们跟着王嚒嚒一起去看看花房。”

雨后的天空十分明亮。

纤云不染。

春华回霁月殿答复,婉悦听了便皱起眉头。

“他这是……不满意?”

春华想了想,“可能是有些意外。”

婉悦没有吭声。

意外也不会是永久的,等形成习惯就好了。

夏月切了苹果端过来,问:“郡主,回事处刚送过过来的,您尝一尝?”个个脆嘣嘣的,有拳头大小,瞧着就让人心里喜欢。

婉悦低头看了一眼,拿起银叉子叉了一块,轻轻地咬了一口:“是挺甜的。”

她觉得好吃,吩咐一旁的丽儿装一篓送过去落霞阁。

丽儿应下了,笑的实心实意:“郡主真是宠爱季少爷。”

她果然猜对了。

宠爱吗?

婉悦自认还是可以的。

很多事情做习惯了,也有下意识的行为。

春华端了热好的汤药过来,婉悦却如何也不肯喝,就算拿了昨天的蜜枣都没有用。

春华叹一口气:“郡主,为什么季少爷就能让您喝下汤药?”蜜枣都是一样的。

婉悦一愣。

她也不知道。

丽儿送去苹果后,很快就折了回来。

婉悦让丫头抬了圈椅过来,她坐在廊庑下晒太阳,“季少爷怎么说的?”

“什么?”

丽儿没有弄明白她的意思。

“郡主是问,季少爷看到苹果的反应。”

春华瞄了一眼主子的脸色,提醒丽儿。

丽儿秀气地笑了笑:“季少爷不在,是半夏收的。郡主不用着急,最迟也等不到晚上,季少爷就会来给您请安道谢了。”

季少爷是霁月殿的常客,那天不跑个一趟两趟的。她们都习以为常了。

婉悦闭目养神。

她没有着急。

太阳升起又落下,时间转瞬即逝,一天很快就结束了。

季灏并没有出现。

不仅如此,他一连三天都没有过来霁月殿,更别提给婉悦郡主请安了。

一个常伴你左右的人,突然之间不见了。一点消息都没有。任谁都不会无动于衷的。何况婉悦?她由一开始的不以为然,慢慢想到季灏是不是在和她赌气?但赌气也应该有个限度……

难道,她责怪自己打了他一个耳光?那种情况下,他又丝毫不低头。情绪顶上来怎么收得住。

又过去一天。

婉悦的脸色都不好看了。

春华倒了一盏茶水递给她,低声说道:“郡主,今儿天气挺好的。咱们出去逛一逛?”

婉悦靠在临窗的罗汉塌上。

微风透过半开的隔窗吹进屋里,有些暖。

“好。”她低头喝了一口茶水:“备马车,我去宫里看一看皇祖母。”好几天没有去请安了,也不知道她老人家的咳嗽好些没有。

春华应“是”,亲自下去准备。

夏月打开紫檀木衣柜,给主子选进宮穿的衣裳。在王府里素净还罢了,进宮自然该穿得华丽一些。

婉悦坐滑轿出了王府后宅,顺着林荫小道穿过承鸣殿。春华和夏月紧紧地跟在左右两侧。

“前方快到锦华殿了吧?”

婉悦还在滑轿上坐着,远远地便看到一片桃花林。她记得锦华殿是坐落在桃花林附近的。

春华探头瞧了瞧,“是的。”她顿了顿,又问:“咱们要过去看……”本来要提季少爷呢,话到嘴边又忍住了。

“好。”

婉悦淡淡地。

才十七岁的年纪,脾性就如此大,以后还了得?

她的话岂不是更听不进去。

下章估计是个小修罗场……随机选10个评论发红包哦。

所以我要酝酿一下,尽可能让大家看得爽起来。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3章 13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