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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杀[刑侦] 第21章 蜜渍舌头6

作者:布丁柚子茶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6-06-05 21:33:54 来源:文学城

直到第二天晚上,庞桢才姗姗来迟。

也难怪死者詹远会追她追得锲而不舍,庞桢确实是个美人。

双眉若蹙,肤若凝脂,精致细腻犹如窑火烧出的白瓷。

然而,在这样黑沉的夜幕下,当天生肤白的庞桢身穿长裙,跟一片花瓣似的,摇曳着裙摆,轻飘飘地“荡”进市局时,所有人都在同一时刻,感受到了一股叫人尾椎骨发凉的鬼气。

“詹远死了?”庞桢轻声询问。

即便随后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她脸上也极度平静,没有见到多少悲伤的神情。

作为一个很快就要与死者步入婚姻的人,这副沉静到近乎冷漠的神情未免有些太过平静,完全不像刚收到未婚夫的死讯时,该有的模样。

花彻眸色微沉:“看来,庞小姐对这个消息并不意外?”

庞桢:“还好,只是稍微有点恍惚。”

花彻:“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你也知道,詹远惹下了多少风.流债,或许也会这么想。”庞桢语气很淡,“况且,我对他,并没有那么深的感情。”

不是因为爱情订的婚?花彻停顿了一下:“庞小姐订婚有别的理由?”

“理由有很多。金钱、名望,而且詹远他已经……算了。”庞桢淡极生艳的容色间,忽地浮上一抹哀婉悲意。可旋即,她却像被掐住脖子一样,收了声,假借低头抿水的一霎,把未说出口的半句话悄然咽了回去:

“既然所有人都认为,他是我最应该结婚的对象,那就这么做吧。”

庞桢闭了闭眼。

那从骨髓里沁出的凄切,顷刻压回躯壳,再无痕迹。

花彻终于想清楚,为什么庞桢自进门起,便给她一种格外不舒服的感觉了。庞桢其人,与说是人,不如说更像一个失去自主意识的瓷器傀儡——

所有的精气神和灵魂都被抽走,只剩下一具貌美却空洞的躯壳,没有一丝活气。

行尸走肉,不外如是。

庞桢进警局这么久,唯一的情绪表露,只有方才的凄哀。

这情绪仅仅出现一霎,还是在她解释订婚缘由的时候出现的。这无疑显示,使庞桢变成如今这般的,跟这桩刚定下的婚姻有关。

由于金钱和名望,都不是选择进入一段婚姻的罕见理由。问题,很可能就出现在那句,被庞桢硬咽下去的话语里。

庞桢想说什么?又为什么要对他们遮遮掩掩?

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花彻心中暗生疑窦,面上却滴水不漏:“昨天晚上六点半到七点半之间,你在哪里?”

“家里。”庞桢答,“公司昨天难得没加班,我六点下班后就回家了,没出来过。”

花彻:“有人可以为你作证吗?”

庞桢摇头。

似乎也意识到不在场证明的缺乏,可能将她置于嫌疑极大的境地,庞桢犹豫着又补充了一句话:“我知道你们怀疑是我杀的。我确实恨过他,但……我已经认命了。”

庞桢音量极低,声音仿佛被压.在胸膛,说完便陷入沉默。花彻却在她鸦睫垂下的一瞬,瞥见眼底悬而未落的流光。

像一滴无法干涸的泪。

而这颗泪,并非源于未婚夫詹远的死。

庞桢和詹远之间,必然还有恩怨。

.

结束和庞桢的交谈后,花彻第一时间派人调查了庞桢的过往。

令人意外的是,庞桢和詹远两人的恩怨纠葛竟然并不难查。因为这段过往,就藏身于警方的系统里,藏在派出所仅仅数月前的报案记录中。

最先搜到这条报案记录的涂知芝,抿了下唇角:“订婚前两个月,庞桢曾经向埔元区派出所报案,称詹远对她实施了强.奸。可是当时受理此案的警方在介入调查后,很快撤销了这起案件。”

“为什么?”花彻皱眉,“别说是证据不足?”

涂知芝闷闷地耷拉下脑袋:

“庞桢报警是及时的,伤情鉴定是有的,法医从精.斑提取到的DNA也是与詹远相同的,只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这次性.行为违背了庞桢的意愿。”

法律上明确规定,只有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才算强.奸。而庞桢报案当晚,情况又相对特殊——

有句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那个时候,詹远在海边别墅里的淫.乱生活还未走漏消息,在其他人眼里,詹远这个浪子已然收心追了庞桢半年,期间风雨无阻,叫人感动。即便被庞桢一再拒绝,也只会痛哭买醉,绝不气馁,仿佛一个痴恋女神的苦命人。

况且,报案当天正是詹远生日,就连办案的警员都认为,庞桢愿意到詹远生日会上为其庆生,已然相当于对詹远心意的一种表态。

生日会上,所有人都目睹了庞桢给詹远递送蛋糕的甜蜜一幕。

再加上,将蛋糕亲手交给对方这个行为,据这些证人说,又具有把自己像蛋糕一样送给对方的潜意思。

这怎么不算庞桢主动献身?

既然是主动献身,又怎么算得上被强.奸呢?

听完上述这一套逻辑,花彻不由得冷声嗤笑:“这个詹远真是好手段。他口口声声说着真心喜欢庞桢,其实步步都在围剿。”

对外宣称浪子收心,是想捏造深情.人设。被拒绝就哭诉买醉,是为了方便道德绑架。三番五次强调自己是如何苦苦追求,庞桢待他又是多么冷酷无情,也是方便将自己托举上道德的制高点,拉拢更多人对庞桢施压。

等到庞桢在周围人心里,被盖上“不识好歹”的烙印时。即便詹远什么都不做,外界的压力也会帮他,将庞桢送进生日会的大门,将蛋糕塞进庞桢的手心。

这是一场围猎。

年轻貌美的庞桢,则是被选中的猎物。

猎物分明是在惊慌失措的奔逃中,被逼进陷阱里的,旁观者却只看见她跳进去那一刻的行为,看不见她被截断的后路。

就这样,庞桢的被逼无奈,被曲解成主动献身。而一场残忍的强.奸案,也最终,被收拢进詹远那小人得志的笑容里。

不了了之。

“我不明白。不就是拒绝不喜欢的人,哪里算得上冷酷无情?庞桢明明只是在行使正常的权利。”涂知芝气愤之下,忍不住替庞桢发声。

与此同时,她查到了庞桢报案和接受询问时,在派出所留下的录音录像。然而,这段记录报案经过的录像,却让同为女性的涂知芝,感到更加揪心。

如果不知道视频里的人是庞桢,估计不会有人能够认出她。

视频里的庞桢不优雅。

也不美。

她披头散发,形容狼狈,甚至在报案时几度崩溃。

难以承受的痛苦,撑开了庞桢单薄的身躯。深夜的派出所里,她撕扯着头发,歇斯底里地发出控诉,如一个丧失理智的疯女人。

这个被生生逼疯的女人,已经竭尽所能地在自证自己的伤痛。然而当听到结果之后,庞桢却沉默了很久很久,巨大的迷茫剖开了她。白炽灯冰冷的光线,映出她颤抖着往两边上提的嘴角。

那是一个不成形的苦笑。

“……为什么?”庞桢终于用虚弱的话音,问出了那三个字。

为什么?为什么她第一时间报了警,验了伤,却不能说明詹远是罪犯?为什么被伤害的是她,在询问时被一遍遍撕开伤口的还是她?

难道她真的有错吗?难道哪怕一点点不完美,就能成为她被肆意伤害的理由吗?

为什么?!

又凭什么?!

庞桢的内心在嘶吼,后续的伤害却从未将她放过。

她清楚,警.察翻来覆去地确认那些被强.暴的细节,是职责所在,也理解在这种事情上没有**可言。

可被迫反复回忆带来的二次伤害,是那样真切。而哪怕经过这样残酷的调查,不如意的结果,也只将她推下更彻底的深渊。

接下来的整整几天里,惊恐成为常态。

庞桢控制不住颤抖。

曾经的同学和朋友们围着她,打量审视她,交头接耳。从线上到线下,这场针对她的巨网铺开时根本没有死角,庞桢双手徒劳地堵住耳朵,却堵不住那些钻进耳蜗里的窃窃私语。

“没想到,咱们的校花居然是这种人。”

“搞什么诬告?不就是为了钱吗?嫁给他不就有了?”

“她也太挑剔了。詹远最起码钱多又深情,人也不算多难看,搞不懂她为什么要这样诬陷人家……”

不!不是的!

事情不是这样的!

她没有诬告,她没有说谎。

为什么大家都不信她?为什么没人愿意听她解释?

庞桢明明裹紧了衣服站在光线下,却仿佛被周遭异样的目光,赤.裸裸地剥开。这场无谓抗争,流干了她的血泪。挣扎后无能为力的绝望,化成了死气。

庞桢终于意识到,掌控命运的丝线提在他人手里,由不得她说了算。

于是她成为了一个傀儡。

一个没有灵魂的傀儡,被.操纵着,屈从于唯一能够终结这些流言的对象。

就这样,曾经飞扬的明丽的校花庞桢,“自愿”被订婚戒指套牢,成为了詹远的未婚妻。

.

了解到庞桢的过往后,办公室里短暂地沉入缄默。

半晌,花彻道:“我大概知道,被庞桢咽回去的那句话,原本是什么了。”

詹远既有钱有关系,又是案件当事人,只有他,能够平息这场流言对庞桢的围剿。而除了献上婚姻,以乞求詹远消除影响,庞桢答应嫁给詹远的另一个原因,就藏在庞桢这个名字里。

庞桢的父母是极传统的人。不传统,不会给女人取“桢”这个名字。

桢,本义为女贞木。

而女贞这个树名的来源,又来源于对女子守贞的要求。

“桢”这个字,左边为木,右边为贞,就像是一把硬木打的枷锁,四四方方,将庞桢死死拷在了贞节牌坊上。

“庞桢她爸妈也太老封建了!被谁强.奸了就要嫁给谁这个观念,我上一次还是在古装剧里见到。”唐灿禁不住吐槽,“不过,这也说明庞桢不是凶手吧?我敢打包票,她对死者詹远绝对是纯恨,半点爱没有。”

都没有爱了,自然不可能由于因爱生恨,对詹远曾经说过的甜言蜜语耿耿于怀。

唐灿只是随口吐槽一句,不曾想,花彻闻言,眉眼竟陡然一沉:

“小兔子,把那张字条的出处发给我。”

涂知芝忙不迭地动作起来,把字条上“甜言蜜语”四个字出自的短篇小说发了过去:“队长,这张字条有什么问题吗?”

花彻点开她发来的内容,紧凝的眉心却不曾稍解:“我在想,我们有没有可能被‘甜言蜜语’这个词给误导了。”

涂知芝愣怔一下:“什么意思?”

“追求庞桢期间,詹远同样说过很多甜言蜜语,但他说这些话,并不是因为他有多爱庞桢,而是为了装深情给别人看,让别人帮他向庞桢施压。”

“‘甜言蜜语’可以用在爱情,却不止能用于爱情。”花彻眉梢极缓慢地挑起,眼底却燃烧着灼灼逼人的冷光:

“我们的方向,或许从最开始就是错的?”

有没有一种可能,凶手的作案动机——

根本就不是情杀?

明天停更一天,后天恢复正常

预计6.8入V,V后差不多就一日一更啦

女贞木的名字,在《本草纲目》里就有记载:“此木凌冬青翠,有贞守之操,故以贞女状之。”

强.奸案取证难,所以想告成功也很难(我上一本刑侦文里列举过数据)。很多人总会将败诉和诬告挂钩,但对于这个类型的案件,败诉不一定就与诬告挂钩。

之前被推荐过一本这方面的书,里面都是非虚构的此类案件,不敢看,因为已经预感到看的时候会很痛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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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蜜渍舌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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