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眨不眨的盯着屏幕上肃杀而又威严的将军,秦筝眼睛又酸又涩——
如果说再世为人,还有什么是她放不下的,那就是上一世一手带大的几个弟弟了。
之所以说是一手带大,实在是比起来,上一世的她比这一世还要惨——
父亲秦兆是花心渣男,至于母亲林莹,则纯粹是恋爱脑。
两人平日里惯常做的事就是一个出去寻花问柳,一个到处围追堵截。
至于几个孩子,大女儿秦筝的日常是丢给保姆,几个小一些的“养子”则是秦筝看管。
说是看管也不对,实在是那会儿秦筝年龄也不大,和大弟弟秦重也就差五岁罢了,几个孩子的相处,根本跟过家家差不了多少。
好在几个弟弟长得都很漂亮不说,还一个赛一个的乖巧,秦筝这个大家长也就当的不是一般的神气。
本来秦筝还想着,这样的日子或许会持续很久,却没有想到会在一个美好的春日毫无预兆的戛然而止——
在把秦兆和又一个情人捉奸在床后,林莹意外得知,一直养在家中的几个养子,哪里是秦兆善心大发从福利院带回来的孤儿,根本全是秦兆和不同情妇生下的私生子。
被戴了那么多顶绿帽子还帮着人养私生子这样的事,当时就把林莹气疯了,竟然连同样在场的秦筝几个都不顾,疯狂的引爆了异能内核。
一片混乱绝望中,做惯了大家长的秦筝,身体先于大脑就做出了应对。
牢牢护住几个弟弟那会儿,秦筝还以为自己肯定会死的不能再死了呢,却没有想到再次睁开眼来,竟然就变成了孱弱无比的小婴儿……
这一世稍微长大一些后,秦筝也曾想过联络秦重他们几个——
幼时秦筝不止一次做噩梦,梦境中无一例外,要么是林莹疯狂的嘶吼着,要让秦兆后悔,让秦兆断子绝孙然后引爆异能的可怕一幕,要么是濒死一口口往外吐血时,秦重几个还没有成年的弟弟跪在她床前绝望悲鸣的情形……
虽然转世之说太过骇人听闻,可自己带大的孩子自己心里有数,秦筝以为,几个弟弟知道自己还和他们在同一个世间,应该也会开心的吧……
可没想到打从前的电话,却是早已成了空号。
至于说在电脑中输入“秦重”这个名字,跳出的页面上却没有一个和记忆中的相吻合。其他几个弟弟的情形也是一样。
时间长了秦筝甚至有一个可怕的猜测,会不会是自己的精神力网出了什么差错,几个弟弟并没有活下来,而是和自己一样转世投胎了?
这会儿对着电脑上的军团长季重,秦筝却有些恍然——
最大的可能是那件惨剧之后,几个弟弟就离开了秦家,并舍弃了“秦”这个姓氏。
只可惜他们各自原本姓什么,秦筝并不知道……
手不自觉伸出,摩挲了下季重冷厉的眉眼,尤其是季重眉间那颗依旧殷红如血的小痣——
曾经的秦重贴心而又粘人。
犹记得刚被秦兆带回家时,秦重已经五岁了,却是胆小的什么似的,稍微一点儿动静,就跟受惊的老鼠似的,“哧溜”一下就会钻到桌子底下抖个不停。
那会儿秦筝也就十岁,并不懂这其实是很多从小被虐待过的孩子心理创伤太重而有的应激反应。
还以为秦重是和自己捉迷藏呢,也笑呵呵的钻进去,和秦重亲亲热热的挤在一起——
秦兆和林莹都不爱在家呆着,秦筝的记忆里,总是自己孤零零呆在大客厅里对着个大电视。
保姆倒是不会虐待她,可也不会对个孩子太在意——
父母都不管,她一个拿工资的保姆多操那份闲心干什么?
秦重的到来,让秦筝枯燥无味的童年顿时变得多彩多姿。
尤其是秦重不但长得漂亮,还不是一般的听话——
会按照“小妈妈”秦筝的吩咐,乖乖的吃掉她不喜欢吃的青椒和胡萝卜。
任由秦筝“母爱爆棚”把他打扮成漂漂亮亮的女孩子,送到阁楼上,等着变身帅气王子的秦筝攻城略地,把他从“恶魔”的牢笼中拯救出来。
或者cos吃了毒苹果的白雪公主,被勇敢的“秦筝小王子”在小痣上亲吻一口后,满血复活……
那会儿秦重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无论秦筝做什么,他都小尾巴似的跟在后面。或者半夜里偷偷爬到秦筝的床上,偎依着秦筝睡下……
不管任何时候,只要秦筝一回头,总能瞧见身后的秦重。
等渐渐长大后,秦筝不止一次担心,自家小重这么软这么听话,将来要是被人欺负了该怎么办?
现在瞧着屏幕上伟岸英挺的铁血将领,秦筝又是骄傲又是心酸——
原来小重这么厉害吗?
可明明是那样一个胆小的孩子,要成长成这样的铁血将军该多不容易啊。
瞧瞧这锋利的眼神,如果不是对这张脸太过熟悉,尤其是那颗殷红小痣的存在,秦筝简直不敢相信,自家小重会发生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
怔怔的看了良久,一时竟然有一种“吾家有男初长成”的感觉——
不愧是自家小重呢,竟然那么抢手吗,有这么多小姑娘想要嫁给他,嗯,还挺让人骄傲的呢。
捡起地上的鼠标,秦筝继续往下拉,可翻遍所有网页,也没有找到季重的私人联系电话或者邮箱微博之类的。
倒是第七军团军方网站,公布的有一个邮箱地址。
虽然上面标注说是可以通过这个邮箱直接联络季重长官,秦筝却是不敢抱多大希望。
这样的官方邮箱,极大可能是季重的副官打理。
可就是她现在的身份和季重差距太大,想要直接联系的话,更不可能。
实在想不出办法,只能撞撞运气了——
不管是想要见到季重的渴望,还是哥哥秦商迫在眉睫的危机,注定秦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
曾经秦筝以为,真是找到了秦重的下落,她一定会拉着秦重说个三天三夜。
可真是这会儿有了见面的希望,竟然一个字都编辑不出来。
呆坐了足足半个多小时,秦筝才写出了一行字:
“小重,我是姐姐,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要是你能瞧见这封邮件,给我打电话好不好?”
想了想又拽出贴身戴着的一枚乌木符——
同样的乌木符,几个弟弟也是人手一块。
乌木或者并不起眼,这样能够疗治异能的乌木符,秦筝自信,却是世上仅此一家。
拍了正反两面的图案后,秦筝一并发送了过去。
这边邮件发过去,那边秦筝的肚子却是“咕咕”的叫了起来——
一大早就去候机,下了飞机又被周宓裹挟着等了沈蓉那么久,到现在,秦筝还一口水没喝过呢。
心知季重那边的回信应该不会太快,秦筝索性换了身水蓝色的连体衣裤下了楼——
秦商自己不爱花钱,却最舍得往秦筝身上用。
比方说这套连体衣裤,就是香家刚出不久的高级定制款。不说出自大师之手的剪裁,但是腰部那一颗颗精心点缀的钻石,无疑已经是骇人的天价了。
只是秦商毕竟是男子,给女孩子挑衣服并不精通。总以为价钱越贵的,肯定穿上越好看。
既然是哥哥送的,秦筝自然不会拒绝。
好在秦筝身高够高,气质更是好到爆,不管什么样样式或者颜色的衣服都能驾驭的很好。
即便连体衣裤这样有些过于成熟了的衣服,依旧穿出了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
上衣修身的剪裁衬得秦筝身材玲珑有致,阔腿裤的造型则更增加了飘逸的意味。由钻石装饰起来的宽宽的腰带,越发显的秦筝的腰不盈一握。
以至于秦筝从楼梯上下来时,帮着布菜的李嫂直接看傻了眼——
虽然早知道家里还有大小姐这个人,李嫂却还是第一次见到本尊。
并不懂什么是美人在骨不在皮,李嫂只是觉得,大小姐长得太有味道了,头发比墨还要黑,露出的胳膊,皮肤比雪还要白,虽然低着头的缘故看不清具体长相,可哪儿哪儿都合眼缘的很。
等秦筝下了楼梯,抬头看过来时,李嫂却是傻了眼,连带的惋惜的不得了——
长得这么好看的小姑娘,怎么就会毁了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