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以黎崇的身份地位,身边理应不乏贴身的侍从与仆人。
但这一来,黎崇本人性情独立,不喜身边时刻有人围绕。
二来,作为黎崇的母亲,夫人竟也未曾往这方面想过。
即便是蛊冢,一个江湖门派,都配有贴身侍婢,那凌霜便是蛊冢陪嫁。
但对于这个千娇百宠的儿子,自己竟从未想要提个人伺候,夫人自己都觉得好生奇怪。
那日大雪,黎崇遇险,大病之后十分将养一番,现下才刚康复,没两日又吵着要去看那河岸冰凌,自搬去东郊别院,夫人十分忧心。
经凌霜提醒,才想起那日曾有个下人追去城外,被公爹救回,自己还吩咐过凌霜好生照顾。询问过后才知,她如今也已病愈,便吩咐凌霜将她唤来。
话说李遇到任已有三日,却一直不见男主。听人议论他去东郊别院小住,不日便会回来。
旸谷居是黎崇在王府的居所,而分配给她的小院,位于旸谷居右侧,专供伺候黎崇的下人起居。
李遇作为黎崇的贴身侍女,有单独的房间,装潢陈设居然也还不错。
只是黎崇对贴身侍女本就持反感态度,能否住进这里是一回事,能否留在这里又是另外一回事。
过了三日,黎崇在世子与夫人的多番催促下,终于返回王府。李遇也终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了这个世界的主角。
上一次在城外,风雪糊眼自不必说,最主要的是当时命悬一线、头脑模糊,全然没有心绪与力气去细细端详那位传说中的天选之子。
此时,她依照凌霜指示,正在旸谷居的前厅内静静等候少爷归来,心中满是紧张与期待。
她暗自揣摩,既然夫人已是倾国之貌,那作为男主,其容貌理应更加不俗,实是令人难以想象。
来了来了,旸谷居正门迈入一个明亮的身影,李遇连忙低下头去,双手交叠,摆出一副恭敬姿态。
心脏狂跳——
一双月白色靴子从面前掠过,靴面上金丝钩勒出一只栩栩如生的麒麟,脚踏银线织造的祥云,外点七彩宝光。他拂过的衣摆掠起抹梅香。
待他在正堂坐定:
“你便是那日城外大雪中的侍女?”
声音同那日不差分毫,脆生生又带些英气。
抛掉胡思乱想,李遇老实答道:
“回少爷,正是奴婢。奴婢当日不仅没能帮少爷脱离险境,已是惭愧万分。最后竟还要王爷救奴婢一命,奴婢感激不已。”
说着她猛地跪下,行一大礼,头倒是没有再同夫人那里一样磕。
不等黎崇开口她接着抢白道:
“奴婢自知蠢笨,但还请少爷容奴婢一草芥之身。奴婢自五岁起便没有了爹娘,叔舅嫌弃不肯收留,奴婢那时的命就像一浮萍,这世间之大竟没有奴婢的容身之所。奴婢是前世修了福分,才得进王府,算是终于有了个家……”
先卖一波惨。
“蒙夫人青眼,抬举奴婢来伺候少爷,奴婢自当粉身以报。夫人为少爷日夜忧心,奴婢哪怕能分担其万一,就算是死,奴婢也是甘愿的!但夫人对少爷一片慈母之爱纯然肺腑,奴婢愿为夫人肝脑涂地。”
再搬出你娘。
“奴婢知晓少爷纵情恣意,必是不想有人时常跟随左右。但夫人之命不可违逆,奴婢私心更想能有个机会报答王府恩情。请少爷给奴婢这个机会,若是一个月后少爷仍觉奴婢粗陋,奴婢自请离开旸谷居,绝不给少爷添一丝麻烦,也请少爷圆了夫人一片慈母心肠。”
最后一个丝滑的台阶给到。
黎崇从头到尾连插话的空档都没找见。
他本打算打发了这小侍女,但对方一番言语下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礼,如今竟不好直接开口让她离开了。
况且这番话也有几分道理,毕竟母亲同自己那便宜爹不同,凡事都和自己一条心,从小到大千依百顺,什么都为自己打算仔细,也不忍就这样拂了母亲心意。略一思谋,开口道:
“好吧,那你便先留下。但我不喜人打扰,需要伺候的地方也不多,你自找些事做就好,不必围着我打转。”
听到黎崇同意,李遇自然欣喜万分,刚想抬头谢恩,和他对视的那一刻,她愣住了。
她该怎么形容这世上居然有如此之人——
原书中对他的描写是:黑眸一点墨,朱唇万般红。眼若春桃花却集世间一切少年英气,鼻若刀削柳可见凡尘万般绝代风华。
见过他本人之后,李遇给这段的评价是:俗了。
谁知黎崇见她愣怔,以为是欢喜过头,故微微一笑:“好了,下去吧。”
李遇连忙谢恩,压着嘴角匆匆退出正厅。
做黎崇的贴身婢女,属实是事少钱多。
大多时候他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吩咐别人做的事。
当然作为一代大侠的童年时期,虽没有上树掏鸟蛋、下河去摸鱼这般淘气,却总归时常有些奇思妙想。
他不喜人跟着,但为了体现自己尽职尽责,李遇还是得尽量待在他附近,这其中的尺度实难把握。
近了近了招人烦,远了远了又无用。
在府中消停了三两日,这天晚膳用过后,黎崇说要出府。
李遇自是随行。
本想装作很自然的样子,无人注意默默跟上,不想脚还未踏出旸谷居的门,她就被黎崇拦下。
“你就不必跟着了,我只是同何大哥他们去城中茶楼,并无什么危险,母亲问起也不会说什么。”
李遇暗自撇嘴,心道瞧你这话说的,整得我跟细作似的。
又突然咂摸过味来——
等等,何大哥?
何云历!
那这趟我是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