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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看刺刀 第10章 猜测

作者:淮上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2-04-18 01:36:18 来源:转码展示1

第10章猜测

在看录像之前,所有人都把取得线索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录像上。然而在看录像之后,这希望被破灭得干干净净,连渣都没留。

面对着成旭蓉这栋公寓的摄像头,只留下侯宏昌进去的影像,随后就再也没有人走进这栋公寓。不论是凶手走进楼梯还是事后逃逸,都没有留下一丁点影子,仿佛那凶手插翅膀飞了一样。

侯宏昌他妈当时就爆发了,哭着追打小区里负责安全摄像的人,硬说是他们安全措施不完全,监控录像有盲点,这才害了自家的宝贝独苗。侯宏昌他爸要拦却没拦住,只能蹲在一边,老泪纵横。

侯瑜还比较镇定,问韩越:“你怎么看?”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韩越说,“监控盲点啊。凶手在实施行动之前就已经预料到门口有摄像镜头,要我说,他一定事先就埋伏在了楼梯里,一刀毙命侯宏昌之后,从大楼对面的下水管道上滑下去了。这是一座比较陈旧的小区,监控设施本来就不完全,天色又这么黑,随便往哪个花坛里一躲就混出去了。”

侯瑜狠狠一拳捶在楼梯扶手上:“到底是什么人,这样处心积虑要侯宏昌的命?!”

这个时候裴志走过来,重重拍了拍侯瑜,说:“你还是节哀顺变吧。侯家就剩你一个男丁了,你可千万要撑起来。我刚才跟法医初步检验了一下,这事儿,我看蹊跷得很。”

“怎么个蹊跷法?”

“我叫人把当时的场景重复一遍你就知道了。”裴志叫过一个武警,如此这般的嘱咐了他一番,又转头对韩越说:“韩二,你对刀枪武器这方面比我们熟,说不定你能看出些门道来。”

裴志的意思是让那个武警充当侯宏昌,而他站在门外,假装是那个不知名的凶手。武警从房门里餐厅的位置走过来,作势打开门,裴志就站在外边,扭头对韩越他们说:“比方我是凶手,如果要敲门,我一定站在这个位置,离门大概三十到五十厘米左右的距离。法医初步鉴定凶器是一把刀,长度约十五厘米以上,刀刃弧度极大,并且异乎寻常的锋利。那么如果我是凶手,为了完成一击必杀的动作,我必须把刀放在这个位置,”裴志用手拍拍自己右边大腿,“这样才能在瞬间拔刀出鞘。”

韩越打断了他:“正常情况下这种长度的短刀是没法瞬间出鞘的,除非事先开了皮扣。”

“这就是第一个不寻常之处,法医分析这把刀,很可能没有皮扣或搭绊,可以让人一抽就拔出来。”裴志顿了顿,神色非常严肃,“这不是制式的东西,至少我从没见过。这很可能是由专人特别打造的,是一种极其少见的、供特殊部队在夜间执行任务时所用的军刀。”

这个时候武警从餐厅里打开门。

“看,成旭蓉回忆说她在浴室里只听到侯宏昌说‘来了来了’,也就是说当他开门看到凶手的时候,连一句话都来不及说,就立刻被切断了气管。”裴志用手在武警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刀痕从这里刺入,刀刃部分切断喉管,刀尖部分刺裂了颈椎,然后从这里突出。整个刀痕长度十二厘米,横贯整个脖颈——凶手在侯宏昌开门的瞬间就拔刀出鞘,横手一劈,一秒钟不到就结果了侯宏昌的性命。”

裴志顿了顿,望向韩越和侯瑜:“这样才能造成侯宏昌一点声音都发不出,甚至连稍作挣扎的可能都没有,就立刻倒地气绝了。”

侯瑜没有说话,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心底里窜上来,让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

“等等,”韩越突然走到裴志身边,比划了一下:“照你这个说法,凶手横刀一劈的力道应该非常大,短刀从侯宏昌脖子里突出的时候应该余力未消。侯宏昌当时站在门里,门框离身体也就在十几二十厘米之间……”

裴志顺着他的手势往门框望去,只见实木门框上没有半点刀刃留下的痕迹,除了溅上点血迹之外,光滑完整如新。

“也就是说完成刺杀动作之后,凶手将刀刃顿在了门框之前,甚至没有因为刀刃剁到门框而发出什么动静。”

裴志停顿了一下,面色罕见的肃厉:“这个人对于谋刺和暗杀,已经熟练到常人难以想象的境地了……一开始我还想是不是侯宏昌最近撞了那个民工小孩,惹来什么仇家买凶杀人,但是现在我觉得就算他撞了十个八个民工,也惹不来这样可怕的仇家……”

他们几个同时安静了一下。

半晌之后,才听裴志慢吞吞的说:“我没有别的意思,不过如果是买凶杀人倒也罢了,怕就怕动手的是上边……你们知道,总有些特殊部门是直属国防部的。不论他们在计划什么,在打算什么,我们都根本插不进手……”

侯瑜嘴角抽动了一下:“老子们直属军委,他们吃了豹子胆敢对世家门阀下手?”

韩越打断了侯瑜,沉声问:“龙纪威不是还在医院里躺着吗?”

裴志点点头。

“我不信这事是上边人干的。再说就算要动手,首当其冲的也是韩家,不可能是除了吃喝玩乐之外没个正经活儿干的侯宏昌。”韩越指了指门外喷射状的一滩血迹,脸上表情冷冷的,“你们没在军队呆过,不知道国家机器一旦运作起来是怎样的情形。我可以告诉你们,如果真是国家动手,侯宏昌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连根头发都找不到。那才真的是威慑,是警告。”

裴志和侯瑜都沉默了一下。

“我给你打包票,这绝对是来自民间的刺杀行为。”韩越看了侯瑜一眼,说:“你还是仔细回忆一下,侯宏昌得罪了哪些不该得罪的人,惹上过什么有能量的仇家,那对民工夫妻有没有结交过什么奇人异士……这样才比较靠谱。”

虽然侯家想尽力压下此事,但是第二天,侯宏昌被人刺杀在情妇家门前的消息还是纷纷见报了。

纸媒上的新闻还有所克制,网络上的声音就响亮多了。各大网站纷纷拉了头版头条,触目所及一片叫好,公共社区、网站、博客……简直是人人称颂拍手称快,对刺杀者的身份来历也进行了各种千奇百怪的猜测。

侯家损失了一个儿子,当然被网络上这些叫好声气疯了,但是又没有办法禁止,只能硬逼着警方对外宣称是谋财害命。

到最后就形成了一个很尴尬的局面,因为侯宏昌被杀的时候周围摆设、家具都非常整齐,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刺杀者进了房门。这就充分说明了刺杀者不为财,只为命。警方被侯家逼得只能含糊其辞,一会儿说这是上门抢劫杀人,一会儿说现场摆设一概完好,搞得他们在记者面前尴尬无比。

这年头民众都不是傻子了,从媒体颠三倒四的叙述中就可以轻易猜到发生了什么。一时间到处都在传那个无知狂妄的官二代被人杀了,而且是一刀毙命,就像匡扶正义的大侠砍掉贪官的头一样,武侠小说的情节竟然真的出现在了普通民众身边……

那天韩越在厨房里观察他煲的一锅海鲜汤,突然手机响了,接起来一听是侯瑜,声音听起来气急败坏:“韩二少!你们处借我一支警卫兵!老子今天要轰了XX报社,他娘的敢在太对头上动土……”

韩越说:“人民子弟兵不干这事儿。”

“日他娘的你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这家报社要博人气,要把侯宏昌的事情搞成头版头条,还要大幅度引起有关凶手此举是否正义的讨论,还是否值得提倡什么什么……”电话那边传来撕碎报纸的声音,侯瑜显然念不下去了:“老子要气炸了,还正义?还是否值得提倡?那凶手要是被老子抓到,非剥皮抽筋活剐了他不可!”

“你要是发现什么有关于凶手的线索,要问我借人去调查呢,这个没二话。但是砸报社这种事情不能干。”韩越尝尝汤汁,又往里加了一把盐,“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侯宏昌的事情后来闹这么大,就是因为你妈一开始非要堵住民众的口,最后反而愈演愈烈,不可收拾。”

侯瑜知道韩越一旦说了不就绝对没有回旋余地,只得愤然半晌,怒骂:“只要老子抓住那凶手,一定搞死他全家!”说着啪的一声重重甩上了电话。

韩越把手机塞回口袋里,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冷笑:“那他也得抓得到才行。”

韩越回过头,楚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下班回来了,正站在客厅门口脱下白大褂,身上只穿一件淡蓝色格子的衬衣和水洗白的牛仔裤。那种色调特别简单清爽,韩越视线盯在他身上,一动不动的看了他半天。

楚慈戒备的站在门口:“你看什么?”

“……没什么。”韩越回过头,望着他那锅海鲜汤,“我在想刚才侯瑜打电话来问我借警卫队,要去砸人家报社……侯家人这回真是狗急跳墙了。”

楚慈冷笑一声:“你不也在帮着他们抓那个凶手?都是一丘之貉,干嘛用狗来形容你的同伴。”

韩越最听不得楚慈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直觉立刻要发火,硬忍了几秒才把火气压下去:“你觉得侯宏昌被杀是对的?”

楚慈一言不发的站在门口,眼神冰冷,不置可否。

“我问你,侯宏昌确实撞死了人家孩子不错,但是罪该当死吗?中国哪条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要赔命了?就算某种严重驾驶失误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要杀要剐那也是国家的事,不管喂枪子儿还是打针剂,那都是高院判决了法警执行了才算数。”韩越不屑的哼了一声,说:“要是人人都跑去当佐罗,这世界早乱套了。国家是什么?国家是一架庞大的机器,法律是运转这个机器的规则,是一种限制,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东西。没人能越过法律的位置来惩恶扬善,没人有这种权力!你以为现代社会里还有武侠小说中的大侠存在啊?天真了吧你。”

相对于韩二少平时的火爆脾气来说,这番话虽然难听,却已经大大难得了。要按他平时的个性,这时候张口就骂抬脚就踹都有可能。

这还是看在面前的人是楚慈的份上。要是换做他爸,或者是他大哥,说不定韩越此时已经在敲桌子甩脸色了。

楚慈听了他这番话,静了几秒钟,随后竟然笑了一下。

这个笑容里没什么真正的笑意,反而有种讽刺和凉薄的味道。不过楚慈是很少笑的,大多数时候他都面无表情,偶尔笑一次特别稀罕,韩越忍不住就盯着他看,问:“你笑什么?”

“我笑你。”楚慈淡淡的道,“我笑你到现在都不知道侯宏昌为什么必须死。”

韩越第一个反应就是我靠,老子刚才真不应该跟他发火,听说抑郁症严重了还有自杀倾向?

“的确中国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要判极刑,但是侯宏昌酒后驾驶,罔顾人命,事后一意推卸法律责任,甚至将被他撞死的孩子的生命踩在脚下任意践踏……他所犯下的罪行不仅仅是撞死了一个孩子,而是他完全打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共和国所赖以依存的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楚慈的语气不重,但是极度凛冽,韩越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规定,人类享有生存的权利、自由的权利、保障人身安全的权利。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引起危害社会的后果,却希望并放任这种危害发生,属于性质恶劣的故意犯罪。”

楚慈顿了顿,望向韩越的目光带着微微的鄙薄和轻蔑。

“酒后驾驶导致交通肇事,这当然罪不至死。但是侯宏昌将自己的特权置于普通民众的最高生命权之上,这种行为的性质属于违宪。这种违反普世价值和人权宪政的罪行,足够他死一千次都不够!”

韩越直觉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没错,但是这种直觉又让他心里微微发紧,从脊椎上窜起一股森冷冰凉的寒意。

他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某些阶层的人不会认同这个观点的。”

楚慈一言不发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大步走出客厅,重重关上了书房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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