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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郎 第3章 赵君行

作者:月茁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0-03-17 00:45:03 来源:文学城

林念下山的时候,在山脚捡到了个血糊糊的家伙,颇废了番力气才把人拖回破庙。亏得她现在力气大了许多,而这个人也还有些许意识知道配合,不然还真没有办法拖这么大一个人回来。

好不容易走到门口,恰赶上狗子哥回来休息,于是两个人合力把人架到破庙里面,又是打水又是擦身,总算把这人身上的血污给清理干净了。因着此时正值正午,太阳猛烈的很,林念还把窗帘都给拉了起来,让伤者可以躺的更舒适一些。

此时的破庙比两年前已经大有进步,早在第一年的冬天,林念就拉着手巧的木头哥带着其他小伙伴们一起编了好多厚厚的草帘,挂在窗户和门框上充做窗帘和门帘,还编了不少的草席子充当床垫和被子御寒。

如此,小乞丐们过了一个终于不是那么寒冷的冬天。自此,大家对编制品的热情大涨。

到了夏天,大伙还换上了薄一些的窗帘和门帘,既能遮阳,还可以挡住蚊虫,不知道有多惬意。

随着血污的擦除,伤者露出了一张熟悉的脸。

“这不是城南的赵君行吗,”狗子哥捏着湿麻布,说:“他怎么会在咱们这里?”

“许是和人干架输了逃出来的?”林念说着,接过狗子哥手里的麻布,放进水里洗干净,然后端着乞丐窝里的重要财产——唯一的一个陶盆走了出去,将水倒在门口。

夏日正午的太阳很快就会把这些水给蒸发掉。

她倒完水回来,随手将陶盆放在一边,然后将麻布晾在盆边,转身坐到狗子哥旁边:“不过他这伤可真够重的,我刚清理的时候看到他左边胳膊好像断了。”

“可不,怕是又在和城北的那群波皮抢地盘罢。”狗子哥摇头道,“他们这些人,整天不打架就皮痒。”

两个人随意聊了聊便各做各的去了。后来回来的大伙最多好奇的看上一眼,也都放在一边不管了。

小乞丐们生活在社会底层,天生天养,这些事情见的多了,也就不当一回事了。左右他们看到就顺手救了,也没多麻烦,至于人能不能好,就要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晚上,小乞丐们三五一群,在破庙门口或坐或躺,悠闲的吹着凉风,聊着天儿。

小乞丐中最小的小哥仨儿神神秘秘的靠在角落里,交流起今天的收获来。

“石子儿哥哥,我今天讨了好大一块馒头,还是红豆馅儿的,可甜可好吃了。”小胖舔着嘴角开心的说,“我和豆子哥已经吃过了,这块是留给你的。”

“这是我抓的蚂蚱,来,今天每个人有三只哦。”小豆子也开心的拿出了自己的收获。

“大家今天都好厉害,”林念说着,也拿出来一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小布包,“我今天也抓到了一只麻雀。”

“哇!石子儿哥好棒!”小胖兴奋的欢呼。

林念今天抓到的麻雀很小只,大孩子自不会去跟他们争,索性就只三个孩子一起分了分。

她把小麻雀去掉内脏洗干净之后,在肚子里塞满了冬天吃剩下的果子干,还放了一些香草进去,然后裹了泥巴埋坑烧熟,麻雀肉染上了果子和香草的清甜,味道相当不错。

三个孩子珍惜的把婴儿拳头大小的麻雀吃了个干净,连小节的骨头都嚼碎咽了下去。

林念还吃到了久违的红豆包,还有烧的干干的蚂蚱腿。

拍了拍依然干瘪的肚子,几个孩子开始了日常幻想。

“麻雀真好吃啊,就是太小了。”

“等我将来有钱了,一定要吃掉一整只鸡。”

“我也要!”

“我觉得我能吃两只哎。”

“不光要吃鸡,还要吃好大好大的白馒头,里面放好多好多甜甜的红豆!”

“哈哈哈……”

“睡前要刷牙漱口哦。”这个是林念,她在发现木头哥的手艺之后,就请他帮忙编了好多长条的草棍子充作牙刷,并且强烈要求大家都跟着养成了刷牙的习惯。

“啊,好麻烦……”

“这样才能有一口好牙齿啊,你也不想像老杜叔一样最后牙都掉光光,有肉吃都咬不动吧?”

“好吧,为了肉……”

赵君行,南区的乞丐头目,本名叫做赵小四,据说是一个落魄的老秀才帮他取了君行这个名字。他很喜欢这个名字,便再也不让人家叫他做赵小四。

因着这个名字,他一直自负君子,平时做事倒也颇讲义气,且从不会随便欺负他们其他区的小乞丐们。因此,林念他们对他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赵君行醒了过来,便自己拖着骨折的胳膊默默走了。此事便这样了了,大家也都没有多在意。

后面就听说,他去了医馆接好了骨头,养好伤之后又带着小弟和癞头那群人打了好几架,最后抢回了一大块地盘,据说还是市集最繁华的那一片,他们靠收保护费就能赚一大笔了,油水多的紧。不怪得他打折了胳膊也要拼命了。

对于这些事,林念他们听听也就算了。左右,这样的事情也和他们没啥关系。西城区作为怀安县最穷的一块地界儿,一般的混混乞丐们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也就他们这一群没什么战斗力的小乞丐才会当宝了。

然后一天傍晚,赵君行突然出现在了破庙里。

“那天就是你捡到的我罢?”赵君行在几个小弟的簇拥下,自在的盘膝坐在破庙中,眼睛直直的盯上了林念。仿佛没有看到对面一群小乞丐聚在一起,如临大敌的模样。他们一行人都是五大三粗的成年混混,长期抢夺地盘的关系,身上都有一股子匪气。小乞丐们突然看到这样一群人闯进来,虽然自问没有做错过什么,但也莫名紧张了起来。

“连口水都没给我喝,还是我自己醒了走回去的。”他笑嘻嘻的说。

“是我。”林念镇定的出声,把试图挡在自己面前的狗子哥轻轻推开。她自问好歹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对方应该不会太过分。就算他真的气不过她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特意来找茬,大不了挨顿打也就是了,总不能让狗子哥帮她顶祸。

“哈哈,好小子,胆子还不小。”赵君行哈哈大笑起来,“不愧是我的救命恩人。”

闻言,小乞丐们稍稍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来找茬的便好。

……

最终,赵君行留下了一小袋碎银子。

待他们走后,小乞丐们把林念围了起来,兴奋的看着这袋碎银子。

狗子哥拿起银袋子仔细的颠了颠:“这怕是得有五两银,石子儿,你这次发了啊!”

“五两银子啊,要是用来买饼子吃,可以吃好久呢……”小栓子两眼冒光的说,这孩子只比林念大一岁,也是爱吃的年龄。

“饼……”小胖吸溜起了哈喇子。

“叫我干啥?”大眼睛的饼子恍惚的说。

“我想着,我们可以用这银子做本钱,尝试做点东西去卖。” 林念道。

“能做甚呢?”

“我们啥都不会呀。”

“我知道一种酿制葡萄酒的方法,后山就有一大丛野葡萄,我们的本钱也足够买其他的材料。” 林念把自己一直都在琢磨的事情说了出来。

“石子儿你竟会酿酒?”

“这个主意好,那些大爷们平日里最喜欢喝酒了。准能卖上大钱。”

“你可想好了?这要是赔了,你的银子可回不来了。”作为大哥的狗子哥严肃的说。

“想好了。”

“好,这钱是你的,既然你已想好了,那就干!”

小乞丐们说干就干。

狗子和平日里最是冷静稳妥的铁心负责采买。

这个时代,一两金等于十两银,一两银等于五百钱,五两银子就能换两千五百文钱。

他们不敢直接把所有银子都拿出来花,先是偷偷在店里换了二两银子的铜钱回来,剩余的银子交给林念藏好,然后才一人揣着五百文钱,一个带着大壮一个带着饼子,四个人分头去集市买了饴糖和装酒的大瓮回来。

其余的小乞丐们则跟着林念去了后山摘葡萄。摘之前她还特意带着大家把手都洗的干干净净的。

因是试做,不需要摘太多,专挑个大儿熟的好的摘了满满两筐——然后几个孩子摇摇晃晃一起抬着葡萄回了破庙。

回来的时候,狗子他们也已经买好了东西。

这会儿大壮几个已经照着林念之前交代的把买的大瓮里里外外洗干净了,水珠也都仔仔细细的全部擦干。

饼子则负责把买来的饴糖都敲的细细碎碎的。

接着,就要开始装缸。

因是在摘之前就已经洗了手的,这时候山里的葡萄也没有什么农药之类,索性就直接不洗,留下葡萄上的白霜还可以加速发酵。

林念和狗子哥把葡萄全部捏碎,一层葡萄一层糖的撒下去,装了大概有三分之二多,然后把盖子盖上稍微留了一点缝隙,上面用麻布片包好,开头的工序就算是做好了。

期间小乞丐们看着她大把大把的撒饴糖沙下去,馋的直咽口水,但是包括最小的小胖,一个都没有提出要尝一口的。

几个大孩子合力将这装满希望的大瓮抬到了破庙的神像后面,那里照不到太阳,最是阴凉。

因着是夏日,没有经验的林念摸不准温度,干脆选了这块最阴凉通风的地方。

它旁边还放着一个洗干净备用的大瓮。

这之后,林念每天早晚都会揭开盖子用一根洗的干干净净的木棍搅拌一下。每次她这样做的时候,大家都会围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

第三天,葡萄皮陆续浮了起来,林念又撒了一回糖。身边照例是咕咚声不绝于耳。

第四天,泡沫越来越多,她开始早中晚都开盖搅拌一下,观察发酵的情况。

以前她只是见大院里的长辈做过,自己头一次做这个,还是在这种物资匮乏的时候,心里很是没底。

还好,葡萄们一直有好好的按照期望发酵着。

到后来,泡沫多的葡萄都快溢出来了。林念知道自己这是第一次做,葡萄装的有点满了。心里暗暗记下,继续努力搅拌。

随着葡萄们慢慢发酵,瓮中渐渐开始有酒香溢出。引得小乞丐们每天没事就盯着它看一会儿,似乎这样就能帮助它快点变成美味的葡萄酒。

之后几日,林念每次搅拌完之后都要舔一舔搅拌的木棍尝一尝味道,用以辨认发酵的程度。

直到甜味基本消失,酒液开始分层,酒香终于浓郁起来。

这一日,林念把另一个备用的大瓮打开,在瓮口覆上干净的麻布,用一个大大的勺子一点点把酒液倒进新的瓮里,过滤残渣。期间大壮哥一直小心翼翼的扶着瓮口的麻布片儿。中途,木头怕她手酸,还接过勺子接替她折了大半瓮酒。

再之后,她又用布和盖子封好新的酒瓮,留好透气孔之后就不再动它。

这中间还有一个小插曲,过滤剩下的渣滓林念本来打算直接扔掉的,但是小乞丐们说这好歹是放了糖的东西无论如何都不舍得扔,你一口我一口分吃掉了。

她看到之后倒也没有阻止,还跟着吃了两口。这东西虽然难吃,好歹也是能入口的,还有些许酒味,之前又填了那许多糖,对于小乞丐们来说自然也算是珍贵的东西。

林念倒瓮的时候大家在一旁帮忙时都看到了,那酒液红彤彤的,味道闻着也很似模似样。

吃完酒渣之后,大家俱都高兴起来。言说这东西一定可以赚到钱,以后就不用再当乞丐了。

最好笑的是,栓子吃着酒渣竟然就吃醉了,一张小脸红彤彤的,一个劲儿的傻笑。

等待葡萄酒二次发酵的日子里,大家晚上没事就聚在一起努讨论该如何卖酒。

有人提出可以卖给酒家。

有人提出可以直接找那些在馆子里吃饭的大爷兜售。

还有人说可以去集市上卖。

大家讨论来讨论去,觉得每种都很不错,似乎他们只要把酒拿出去就会赚钱,最后都沉浸在一种即将“发大财”的想象中不可自拔。

对此,林念也一直在思考。

虽然已经过去两年,但是刚穿越过来时这具身体惨痛的经历仍记忆犹新。她总担心,就算头两天能赚到钱,之后也很可能会被其他大乞丐或地痞混混之流打劫。虽然之前救了赵君行,但大家已经银货两讫、各不相干了,若真有事,人家未必会肯帮忙。

这个世界的酒还是那种浑浊的低度酒,味道和颜色都比葡萄酒要差上不少,难免引来有心人的觊觎。他们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守护自己的成果,若只是挨打丢钱还是小事,如果对方想要他们的配方呢?又或者,要是也有别人也发现了后山那一丛野葡萄呢?总归,这不是一个能够长久做下去的生意。

约莫又过了十来日,林念觉得这酒应该沉淀的差不多了。实在是第一次没经验,她总是不放心,也不敢把酒放的太久。

于是这一日,小乞丐们围在一起,共同见证了他们辛苦酿制的葡萄酒解封的日子。

“好香!”

“这味道,就是哪些大爷喝的酒味!”

“我闻着可比他们那个酒味还浓呢。”

“快,试一试。”

于是作为制作者的林念品尝了味道。

“成了。”

放下手中的勺子,看向紧张的小伙伴们,林念笑了。

“太好了!”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我们快拿出去卖吧!”

“等等,”就在大家都兴奋起来的时候,林念说出了最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我觉得,我们可以换一种方法来卖酒。”

“什么方法?”

“我觉得我们可以直接把酒和这方子一起卖给城东的大户家里。虽然这样只有一锤子买卖,但是一来后山的葡萄有限,咱们就是酿酒来卖,也卖不了多久……”

“也是哦,那就直接卖好了。”没等她说出后面真正的隐患,大壮就直接说道。

“都行,这酒是石子儿你酿的,要怎么卖都听你的。”

“是呀,石子儿,你说这么卖咱们照做就是。”

大家也纷纷点头。

小伙伴们无条件的支持让林念觉得心里很是熨帖。

既然做好了决定,他们也就没有耽搁,先是又拿了半两银子去买了两个精致些的小酒壶——对此,大家虽是心疼的龇牙咧嘴,但也没有说什么。酒壶里装上葡萄酒,用麻布片细细封好草绳捆紧。接着,他们又去当铺买了两身还算体面的衣服,洗的干干净净的。

第二日,狗子哥和林念两个人把自己的手脸洗的干干净净的,换上备好的衣服,提起装了八分满的酒壶,带着众人的希望,从南城绕路去了东城区。

要去的人家,她早就想好了。

城东楚府,当朝御史大夫楚光伟的老宅。据说老宅这边现在只一位回家疗养的夫人带着女儿住在这边。他们府上在冬日里最冷的时候总会在城门那里支一个施粥的摊子,供给城中老弱。林念他们都有领过他家的粥,很是感念主人家的仁慈。

这样的一户人家,眼界背景财力样样不缺,既能认识到葡萄酒的价值又不至于太过贪图利益,且又是夫人掌家,大概率会对葡萄酒这类的甜酒有兴趣。

两人一路宝贝的拎着葡萄酒,小心翼翼避开人群走到了楚府的后门——前门他们是不敢进的,想来也进不去。

随着吱呀一声,一个小厮模样的少年打开了后门:“谁啊?”

“你好,我们找白三爷。”狗子故作镇定的说。白三爷是楚府的老管家,据说是陪着夫人小姐一路回来老家的,冬日里主持施粥的就是他。

“你谁啊?找三爷什么事儿啊?”少年蹙眉,“他老人家忙着呢。”

林念提起手中的酒壶,笑着道:“我们冬日里有幸从三爷手里接过粥,一直很是感念主人家的仁慈。今儿个就想送自家酿的两壶酒请主家尝尝。”

她说着把酒壶递了出去:“劳烦哥哥帮忙送上一趟,如果他老人家对这酒有兴趣,希望能见上我们一见,我们就在这里等。”

少年瞟了她一眼,扬眉接过酒壶:“在这等着罢。”话闭直接关上门进去了。

两人于是在后门找了个背阴的地方蹲着等了起来。

这一等,就等到了日头西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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