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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都市现言 > 她是反派心尖宠[快穿] > 第12章 大山的女儿——迟来的正义12

林知夏都被人给打成了那副模样,心口还被亲外婆给捅了一刀。

可饶是如此,身为小世界女主的林知夏,竟然还活着。

丛夏对此颇为好奇。

系统:“……”它也觉得挺奇怪的来着!

它们这批系统都是地府新出品的,按照新任酆都大帝继位后修改的规则,对于小世界的男女主的光环保护是有的,可并没有那么多啊!

要是换个人,被一群人揍成那惨样,脸被毁容了,肚子上被三四十号人一人踹一脚,听说内脏受伤还是小事,以后可能真的不能生育了。这些话那位林知夏还都听到了。

再加上林知夏的心口还被|插了一刀——那老太太可是半点没留情!

就是这样,林知夏都没死!

系统:“……”感觉有哪里不对!是不是该联系新上任的系统主神咨询一下?那可是跟了新任酆都大帝好多年的系统来着!跟人家取取经,说不定……咳咳,它也能培养出来一位厉害人物!

系统也是有追求的嘛!

·

丛夏好奇了,便真的抽了个空,去医院看了看林知夏。

林知夏已经从重症病房,转到了多人间的普通病房。

只是别人家的病床前,都有人照顾,林知夏的病床前,是没有人照顾的。

只林知夏一个人,孤零零的在那里躺着。

偶尔还要被一旁的病人家属奚落——显然,那场直播造成的后果就是,所有人都不再同情林知夏,更不认为林知夏所追求的“正义”是正义。

没瞧见这位的亲外婆,都要来杀她了吗?

亲人都恨着的人,能是什么好人?

还要为她的至亲寻求公道?她怎么不说给那些被她的至亲拐卖的那些家庭寻求公道?

敢情你的公道是公道,人家真正受害者的公道就不是公道了?

就算你非要讨要公道,那么,证据呢?先将证据找出来再说。

没有证据,没有证人,就非要指责两个养母是她的杀亲仇人,这不搞笑呢!

丛夏推开病房门进去的时候,就看到有病人家属路过一个病床前的时候,对着病床上的人“呸”了一声。

丛夏:行了,她知道林知夏是在哪个床位了。

丛夏穿了一条白色连衣裙,脖子上戴着一条天使翅膀的铂金项链,手腕上戴着一只羊脂白玉的镯子,是某一次林岚从拍卖会上花高价买来的,带回来的时候特别喜气洋洋。

丛夏至今还记得,林知夏当时看到那只镯子时的目光——羡慕,羡慕到嫉妒的眼神。

或许,两个妈妈当初选择收养林知夏,对双方而言,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丛夏漫不经心的想着,就走到了林知夏的病床前。

林知夏伤得非常重,整张脸没有彻底毁容,将来却也是会留下十几道疤痕,跟毁容也没什么差别;

那些人当时恨毒了林知夏这个人贩子的女儿,心道,人贩子是恶毒恶心的,人贩子的血脉也是这样,干脆就不让林知夏将来生孩子了,林知夏的小腹受伤非常重,除非老天开眼,否则是没法子生育了;

至于心口那一刀,现在看着严重,但如果能有钱做手术调理,有人照顾着,其实也没什么妨碍。

这也就意味着,身为小世界的主角,老天爷果然还是眷顾着林知夏的。

都这样了,还让林知夏活着。

丛夏站在林知夏的床前,几分钟后,林知夏才从自怨自艾中回过神来,看向来看她的丛夏。

“啊,啊——”

林知夏仿佛要说什么,可她脸上、脖子上也受了伤,这会子声带也出了点问题,说话很不方便。

丛夏对着一身狼狈的林知夏,就是微微一笑。

“我知道你一直都嫉妒我。很小的时候,你就很会掩饰你的嫉妒,可是,我对你太好了,你便总也催眠自己,说你不嫉妒我,你喜欢我这个妹妹,会和两个妈妈一起疼我。这些年,你也一直做得很好。但是,你还是嫉妒我。你发自内心的忌妒着我,是吗?”

林知夏的一双眼睛,不小心露出几分秘密被察觉出的恐慌来,脑袋却是在不停的摇晃着。

丛夏又道:“你嫉妒还是不嫉妒我,这其实不重要。我想问的,是如果你有一个机会,不用你亲自动手,也不用你亲自设计,就能因为一个‘不小心’和‘不谨慎’,随随便便的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就毁了我的机会时,林知夏,你会在那一刻,放任你的嫉妒心吗?”

这是她代替原主问的。

那三个曾经欺负过原主的人,法治社会么,丛夏也不好做别的,只找了几个吸食du品的人,花钱请他们跟那三个人做“好朋友”。

du品,是非常危险的东西,它能毁掉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当然也能毁掉那三个人间渣滓。

然后再顺势勾着那三个人去小赌场,去些非常不正规的同志酒吧,次数多了,那三个曾经欺负过原主、逼得原主患了抑郁症的渣滓,就走入了丛夏的圈套。

现在正在经历曾经的他们再不曾想象到的痛苦和绝望。

前世的林丛夏所经历的那些,这些渣滓正在百倍品尝。

这样才足够嘛。

至于丛夏此刻问林知夏的问题,也是原主林丛夏想要知道的。

原主想确认一下,她的这个姐姐,究竟还配不配做她的姐姐,对她究竟有没有真心。

林知夏开不了口,说不了话,眼神却是不会骗人的。

林知夏现在正深陷绝望之中,心理压力巨大,因此连骗人的技能都忘记了。

丛夏这样一质问,林知夏的眼神就开始飘忽慌乱。

显然,她是真实的嫉妒着丛夏的。

至于会在某一个有可能致丛夏危险、却又不让自己背负上法律责任的时刻,选择放任自己的嫉妒心……这个答案也是显然的。

剧情里,林丛夏帮着林知夏偷了家里的一个文件袋,林知夏表示,如果林丛夏肯帮她,她就会慎重考虑放弃起诉两位养母的事情,林丛夏相信了,并帮林知夏偷了这样东西。

林丛夏是大半夜偷偷开车出去的,忘了拿手机,穿着小吊带和短裤——这也没什么,大夏天的,在家里或是在外面这样穿,都无可厚非。

但林知夏那时约林丛夏见面的地方就很微妙,是在一些比较混乱的酒吧外面,那些酒吧外面还有些猥琐的“捡尸人”,没钱没颜约人,就干脆在酒吧外面等着,看有没有醉死过去的女人,他们将人给“捡走”,行不轨之事。

林丛夏不知道这些,林知夏亲自定的地方,就真的不知道这里的危险吗?可她还是将地方定在了这里,并且在拿了文件,拿了林丛夏的钥匙后,胡乱答应了林丛夏会帮她订网约车过来接人后,一去不复返。

连林丛夏让她约车过来的事情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此刻的林知夏并不完全是剧情里的林知夏,但丛夏也算看明白了,如果有机会,林知夏估计,真的会放任她的嫉妒心。

这可真是……

丛夏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她也不继续追问林知夏了,而是又道:“对了,两个妈妈都跟我说了,当初之所以带你出梧桐村,是怕梧桐村那些人没人性的把你养到十来岁,就把你卖了或是当成童养媳。

原本是要带你下山后,就找户人家收养你,或是送你去孤儿院……但是,她们遇到了一个老人,说是养了你,对我有好处,她们才肯养你。可是,你也知道你的身份,她们是没有办法对你和对我一视同仁,这才让你一直承受被忽视的恶果。”

“可,最近我找人去调查,那个老人还活着,但是已经沦落成乞丐了……才知道那个老人当初是认出了你,知道你爷奶、爸妈是干什么的,恰好她的儿子,就是通过你爸妈买来的。她觉得你爸妈对她有‘恩’,就把这件事瞒下来了。可是,她儿子36岁那年,有个自称是他弟弟的人找了上来,跟她儿子说,他们爸妈找了他三十年,也曾经来过这个城镇,甚至是来到了他的家里,都没有找到他。

后来老夫妻两个也没有绝望,继续找,继续找,直到有一次,他们遇到车祸,没能挺过去,才终于结束了寻找。他弟弟还说,爸妈临死前,跟他说,还是怀疑这一家,让他一定要过来,求也要求着他做个DNA检查,然后烧了结果给他们……

那个老太太坚决不许,可兄弟两人长得的确像,老太太的‘儿子’还是答应做了,做了之后,又看了弟弟拿出来的亲生父母曾经寻到他家里的证据,顿时痛哭流涕,到了最后,说自己对不住亲生父母,也没办法和买卖人口的罪犯住在一起,带着妻子孩子,净身出户,跟弟弟回去了他真正的家乡,只每个月给老太太寄几百块钱回来……那老太太也许是买了人家的孩子,也是造孽,所以,到了最后,沦落成了个乞丐……”

病床上的林知夏一脸的不可置信和怜悯。

丛夏微哂:“你觉得她可怜?难道你不明白,如果当时不是她胡言乱语,两个妈妈会把你送去孤儿院,你在孤儿院里就没有人对你不公平。这不都是你一直想要的吗?”

林知夏想要什么?她追求正义,正义是什么?正义的其中一种,就是公平。因为她潜意识的认为两个妈妈对她不公平,所以她才非要寻求公平,追求正义。

可丛夏表示,她当初是有机会去孤儿院,被人一视同仁的对待时,林知夏的表情却告诉她,林知夏并不怪那个老太太,她宁愿待在丛夏身边,被不公平对待,也不想要去孤儿院。

丛夏:“……”人类果然是神奇的生物。

她摇了摇头,对林知夏最后道:“随便你怎么想吧。我这次来,其实是两个妈妈觉得,她们当初的确不该收养你。无论如何,收养了,就该一视同仁。她们做不到,却还是为了我养了你,到底是有一分对不起你。所以,你这次的住院费用,家里会负责的。你,好好活着罢。”

都说死了一了百了,报仇么,就该让对方死了算了。

可是,丛夏却觉得,有些时候,活着而没有希望,才让人更痛苦。

别忘了,林知夏身上还背着贷款债务。这些东西可不会因为林知夏住院无法挣钱,而停止利息增长。

没了一张清秀的脸,没了生育能力,还没有了名声,却背负着她几乎无法还得起的债务,林知夏将来,还能如何?

至于另一个人,就更加不算什么了。

林岚亲自出手,调查了凌云铠的第一任妻子的死亡原因,查到凌云铠的这个妻子的死,是凌云铠一手造成的,正要设法以故意杀人罪送凌云铠进去,就有霍明珠的护短家人同时出手,他们的手段更狠,设计凌云铠贩|毒!

林岚知道了,也只当不知道。

凌云铠最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林岚和夏兰兰,亲自去给凌云铠收的尸,然后反手把霍家诬陷凌云铠的证据给送到了警局。霍家张狂数年,也终于一夕倒塌。

丛夏知道,这是林岚身为母亲,对凌云铠最后的一丝温柔。

虽然凌云铠大约不是很想要。

·

时光如梭。

转眼就过去了5年时间,丛夏刚刚大学毕业,学校老师强烈建议她继续读下去,谁让丛夏的天赋在那里,记忆力好,悟性高,难得人还特别认真仔细,如果肯继续学下去,等过个一二十年,也是一代名医了。

但丛夏还是暂时拒绝了。

她回到家里,与早就约定好的林岚和夏兰兰,母女三个就一起开始了环球旅行。

不是根据哪里出名去哪里,而是根据哪里的美食好吃,哪里的节日欢迎外来客,哪里有丛夏喜爱的极限运动,哪里有让人感到快乐的风俗美景……

她们走走停停,偶尔到了某个安静的小镇,也会停下来住上十天半个月的,有几次甚至住了一两个月,才继续走。

一直走了5年时间,林岚和夏兰兰,才突然对丛夏道:“夏夏,你该回去继续你的学业了。”

是她们自私,耽搁了丛夏5年光阴。让丛夏毕业5年后,再入学堂。可是,她们真的很舍不得离开她们的心尖尖啊。

丛夏一顿,才笑着道:“好。”

有些结,只能她们自己来解。

至于她们选择的方式……丛夏也只能尊重她们的选择。

至少这5年里,她们一家三口都是开心的。

丛夏重回学校,读了研究生,博士生。博士生毕业这一年,就有警察找到了她。

距离她和林岚、夏兰兰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八年时间。

林岚和夏兰兰这些年,却是一直在凝望深渊。

她们其实一直没有从过去走出来,之前能够忍耐,不过是因为丛夏是她们的心肝,是她们的精神支柱。丛夏小时候,她们不想多做别的,让她们有可能失去抚养丛夏长大的机会,丛夏毕业后,就和她们一起去旅游,见识各地的美景美食,让她们暂时将心里的仇恨放心。

直到丛夏离开,她们试着让自己走出来,可她们到底还是失败了。

当你凝望深渊,深渊也在凝望你。

她们已经老了,可还是能找到和她们一样,无法从深渊中爬出来的年轻姑娘。那几个年轻姑娘愿意与林岚和夏兰兰合作,开始玩起了仙人跳,年轻姑娘故意被人贩子绑架,林岚和夏兰兰就带着其他姑娘去将人贩子给解决了。

想要报仇,并不一定需要比力气。

林岚和夏兰兰做事很小心,可到底还是被抓住了。

丛夏去看二人的时候,二人谁都没有见她,只每人给她留了一封信,告诉她她们很爱很爱她,如果不是她,她们早就无法控制自己。她们忍耐到丛夏分离才开始面对自己的黑暗,已经非常感谢自己一直爱着的丛夏了。

还有,帮她们收尸,火化之后,骨灰撒入大海。

夏兰兰还说,给丛夏了一封短信,是有关她生父的事情,已经发到了她的电子邮箱里。

这封电子信件里,并没有说其他,而是说到夏兰兰也不知道丛夏的生父是谁。因为当时夏兰兰是私奔出来的,可私奔出来后,情郎就因为扛不住生活压力,留下一百块钱,逃了回去,接受家里的安排,娶了家里满意的妻子。夏兰兰那时和情郎已经发生了关系,后来被拐卖,也和情郎无关,可被拐卖的时间相近,夏兰兰也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究竟是谁的。

但是,她和林岚,都因为自己的私欲,希望丛夏是她的情郎的孩子。这些年也一直这样认为。

可等她要离开了,夏兰兰到底还是给了自己已经长大的女儿一个交代,让自己的女儿自己选择是否要追寻自己的根。

……

丛夏当然不会追寻什么真相。

夏兰兰认为她是情郎的孩子,至少在有她的时候,二人是相爱着的。那么,她就是夏兰兰情郎的孩子好了。

当然,丛夏也没打算去找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就是了。

这些年,那个男人从未找上门来,大概也是知道自己没脸。

……

于是,在这一年的元旦,丛夏穿着红色的羽绒服,踩着黑皮靴,去完成了两位妈妈最后的心愿。

很多年后

林知夏已经七十多岁了。

她忙忙碌碌,五十岁才算彻底还完了债务。可这个年纪了,人生还有什么希望?

可她到底收养了个孩子。是个被父母遗弃的瘸腿男孩。在孩子小的时候,孩子很依赖她,她耗费心血将这个孩子养大,还起早贪黑挣钱给这个孩子治好了腿,但等这孩子读了大学,人就飞走了。

几年都不来看她,也换了联系方式,不联系她。

直到最近,林知夏的养子抱了个孩子给她,说是他的孩子。可这个孩子妨碍他继续往上拼事业,迎娶白富美,就把孩子给她带,他以后会每个月打钱过来。

林知夏已经很老了,可她到底是喜爱孩子的,于是就认真的养了这个孩子。

直到有一天,她在卖凉皮,孩子摇摇晃晃的在一旁学走路。

忽然,有一个等凉皮的中学生尖声道:“啊!偷孩子的!”

可这会已经晚了,林知夏转过身去时,孩子已经被人强行抱走了。

再追?哪里追得上?

林知夏哭得肝肠寸断,终于知道那人贩子,究竟有多么的可恶,是真正该“杀千刀的”。

可林知夏又是幸运的,两年后,国家天网被研究了出来,林知夏的那个小孙子,被找了回来。

送孩子回来的警察笑着道:“这要多亏了林丛夏林院士。原本国家一直在研究天网,但是嘛,经费问题在那,有时候也是没办法。林院士早年是中医学博士,又读了中医制药,后来又去国外学习了西药制药,专门研究制药学。十年前林院士和她的团队研究出了多种廉价药物和艾|滋疫苗,这些年赚的钱,大多都给国家研究天网了。她手下一些富豪病人,也看在林院士的院子上,捐了不少钱。”

顿了顿又笑,“就是早年,林院士继承了家里十几亿财产,也大都捐献了,其中一部分也是给了天网研究。林院士啊,是个真正的好人。听说,她已经被提名诺贝尔医学奖了,一定能获奖的!”

一旁的小警察对着林知夏的身份证还道:“咦?奶奶您这名字取得好啊,和林院士的名字忒相似!您这孙子两年时间就找到了,一定是托了这名字相似的福气啦!”

当年被全网唾骂的林知夏,早就被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之中,无人知晓。

而真正为人类做出突出贡献的林丛夏林院士,她才是会被历史真正铭记之人。

林知夏抱着死活不认她的小孙子,哭得泪流满面。

她终于意识到,在太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强者违法乱纪,无恶不作,却让弱者守规矩,就是让弱者去死。

只有在太阳光都照射|到的地方,弱者明明可以通过法律反抗并且有效的时候,反而选择私自了结,因此被告上法庭,这才可以被称作正义。

*

“叮!宿主第一世界任务完成,回归酆都中,5,4,3——”

“咦?数据错误!数据错误!回归酆都失败!数据错误!……数据修复中……数据修复完成!”

“叮!恭喜宿主丛夏绑定‘大反派之天之娇女系统’成功,任务正式开启,另外附送新手大礼包一份,请问是否现在打开?是/否”

系统:“!!!”

丛夏:“……”

她们究竟是谁坑了坑?

“否。先进入下个世界吧。”

*

“美丽的西双版纳,留不住我的爸爸。上海那么大,有没有我的家?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好像是多余的。爸爸呀,妈妈呀,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注】

安静黑暗的绿皮火车上,忽然响起了一个女孩低声唱歌的声音。

她唱了一遍,周围就有人跟着她一起唱。

唱着唱着,绿皮车上这个车厢里,许多少年少女,就开始低声哭了起来。

他们这个车厢里的人有些特殊。

不知哪里的一个善人,安排人去他们乡下,寻找被下乡知青遗留在乡下的子女,并送他们去城里找自己的爸爸妈妈。如果乡下的妻子或丈夫愿意进城找人,那位善人也给出钱出力。

可是,那些妻子或丈夫里,有的还没有结婚,却也没有跟来,只让自家的孩子上了车,送他们去城里,过他们看不到的“好日子”,做城里人。

丛夏晕乎乎的,好像在发烧。她睁开眼睛,就发现一个眼睛水汪汪的十五六岁的漂亮少女,正惊喜的看着她。

“夏夏,你终于醒了!太好了!夏夏你要去了,姐要怎么对阿妈交代?”少女抱着丛夏,就低声哭泣了起来。

少女美丽的像是春天山上的山茶花,娇艳欲滴。她这样一哭,那些原本沉浸在悲伤之中的少年们,就有人给她们姐妹两个递些干粮,主动帮着去打水,还有一个少年,递了个水果罐头过来。

周围发出一阵震惊的嘘声。

丛夏就瞧见她的姐姐,一面软声拒绝,一面把周围少年们送来的东西都收下了。

那些少年们晕乎乎的,就被少女以一个笑容打发了。

丛夏:“……”

这个姐姐,有点神奇诶!

不远处,那个带头唱歌的女孩,面色惨白。

她这次没有大发善心的将阿叔好容易弄来的那颗阿司匹林送给沈玉恩,那个沈玉夏,竟然还是活了下来!

莫非有些事情,真的无法改变?

沈玉恩那个虚伪的人,凭什么可以带着她的妹妹过得那么好?

明明是她救的那个少年,沈玉恩明明猜到了,却还是默认了她才是少年的救命恩人!后来更是和少年恋爱、结婚、生子……沈玉恩啊沈玉恩,你怎么能这么虚伪下|贱?

你这么虚伪下|贱的人,重来一次,怎么可以依旧过得好?

我这个渣渣来更新啦~

好朋友有小宝宝啦~送小红包么么哒~

【注】:来自歌曲《哪里有我的家》歌词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2章 大山的女儿——迟来的正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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