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手给我,你我都是录在厄运的黑册上的人。”
......
“这是一个灯塔,因为朱丽叶沉睡在这里,她的美貌把这座墓窟变成了光明的欢宴的华堂。”
少年深棕色的瞳孔流转着琥珀般的光泽,在这样的春日寒气中,一身中世纪礼服不冷不暖正合适,他轻轻说着念白,俯身向躺着紧闭双眼的金发女孩借位吻去。
“卖药的人果然没有骗我,我会在这一吻中死去。”说完最后一句台词,他躺到女孩的身边,阖上双眼。
舞台灯光渐暗,大幕缓缓拉上,观众席爆发雷鸣般的掌声,尖叫不绝于耳。
“Edward!Edward!”
“Edward,睁眼!”幕布一关紧,“死”在“朱丽叶”身旁的“帕里斯”就腾地一下站起来,跑过去摇“罗密欧”的身子。
感受到被人摇晃,叶隋琛马上睁开眼从台子上坐起来,向那黑发男生伸出手:“Alex,拉我一把。”
艾励笑呵呵地把他拉起来,又望着金发的女孩道:“Jeanine,你演得真不错!”
珍妮花也站起来,扯扯自己的大蓬裙,露出八颗整齐的白牙。她对艾励说了声谢谢,然后一双眼睛一直黏在叶隋琛的身上。
叶隋琛虽然是亚洲人,但是长相宜中宜西,有东方的典雅和韵味,又兼具西方的时尚和绅士,所以在学校特别受欢迎。
他刚刚,差点真的亲到她。
想到这里,珍妮花的脸颊微微发烫。
话剧表演完回到宿舍,艾励攀着叶隋琛的肩膀,好奇地问:“Edward,你收到了多少情书?”
叶隋琛瞟了眼桌上堆成一座小山的信封:“喏,都在那边,我没数。”
“里面有珍妮花的吗?”
“有吧。”叶隋琛这时候正在公共厨房专心煮面,没空搭理他。
“噢......”艾励沮丧地撑脑袋,“为什么咱俩总是看上同一个女孩?这难道就是兄弟吗?”
叶隋琛无奈耸肩:“我没看上啊,是你看上的女孩总喜欢我。”
“切。好气人。你要没那个意思,就和人家解释清楚。”
“我难道一封信一封信地回吗?”叶隋琛把捞起来放凉的面又重新放进去,加上几根青菜,又煮了一会儿才真的出锅。
艾励拿了自己的筷子急不可耐地坐在桌前等,催道:“你每次做面都这么麻烦,要不是在这边吃不到国内的东西,我才不等。”
“Rachel教我的,说这样做面筋道。”叶隋琛给自己盛了一碗之后给艾励也分了一碗。
艾励知道,叶隋琛和他母亲的关系就像朋友一样,互相之间直呼其名,和他家不同。
不过他此刻满心满眼都是那碗热腾腾的面条。大家都说叶隋琛长相好、家世好,但只有他知道,那些东西和叶隋琛的厨艺比都微不足道。
正吃着,另一个室友回来了,给叶隋琛带了封信:“又是你的Rachel!”他们不知道那是叶隋琛的母亲,还以为是他国内的女朋友。
叶隋琛接过信,拿手帕擦擦手,拆开看。
除了他的名字全是中文,他一时之间有些反应不过来写的什么。
【Edward,妈妈亲爱的小琛,下次你再用英文给我写信,我就不回了。另外,复活节假期回来吗?爸爸妈妈和璐璐都很想你。】
其实他有手机,虽然要国际漫游,发短信也不算特别麻烦。但他母亲一副文人做派,非要像写家书一样每个月写信给他,告知他家里的事情,还要求他写回信。如果光发短信,她也是不看的。
每每他抗议,母亲就会说:“Edward,我怕你忘记汉字怎么写了。”
叶隋琛轻轻把信重新叠好,望着艾励道:“假期我就不陪你去旅游了,我回去看看家里人。”
“好吧,你这人真恋家。”艾励有些失落,他原本是想约叶隋琛和珍妮花一起去东南亚的海岛玩的。
三月下旬,叶隋琛英国的高中放复活节的假,他有两周的时间可以回家休息。
一下飞机,隔老远就看到叶父叶母带着璐路在出口处等他,叶父朝他挥手:“小琛!”
叶隋琛加快脚步,一出去便被叶隋璐扑了个满怀:“哥哥!想我了没!”
“每天都想一千遍,璐路又长高了。”他疼惜地摸妹妹的小脑袋。
“别摸,我以后想长到一米六八呢!”
“爸爸,妈妈。”叶隋琛高兴地喊道,跑过去和爸妈拥抱。好久不见,一家人却能很自然地亲近起来。
“哎,走,家里准备了你喜欢的饭菜。”叶父叶母替他拿过行李,一脸喜气。
夜明珠路81号别墅,叶宅,原址是一座教堂。它被从东南亚经商归来的叶老先生所购,由他留洋的二儿子亲自主持设计,成了无神论者的私宅。
在这里,金钱取代了门第,成为了上帝。
叶隋琛的爷爷前几年过了世,大伯成天打牌喝酒,公司的担子全落在了他爸爸身上。叶父一个学建筑的经起商来当然吃力,经常忙得不着家。叶母心疼丈夫,也要跟着去帮忙。
妹妹叶隋璐的私立初中依然要上学,因为国内和国外放假时间不同步。
所以,除了刚回国那天一起吃了顿饭当作接风洗尘,后面都没什么人陪他。
叶隋琛期待的和家人共度的温馨假期落了空,成日躺在院子里打发时间。
绿树蓊郁,藤蔓攀着白色围栏爬了满墙。白玉兰、栀子花、棕榈绕宅而生,整个庭院冷香萦绕,满是阴凉。
这天,几声鸟鸣扰了叶隋琛的清梦,他闲闲地眯眼,看到管家领着个穿校服的少年走进来。
少年个子很高,眉毛淡淡的,嘴唇很薄,一双丹凤眼是整张脸唯一锋利的所在。
感受到目光注视,少年也很快看向了叶隋琛的方向,眼里有种神经质的灵气。
叶隋琛一瞬间就想到neurotic。类似敏感、脆弱、忧郁,欧美文学里形容有贵族血统的人物常用的一个词。
管家远远地向他问好,他懒洋洋地起身走过去,居高临下地看着少年。他上衣靠近领口的几颗扣子没扣,衣领半敞,惹得少年快速别过头去。
“他是谁?”叶隋琛的语气好奇之余带着不客气,想进他家门的外人很多,但真正成功的没几个。他想知道,这个清秀得像个女孩子的少年,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这是方家的小公子,到家里来借书的。”
方家。叶隋琛倒是经常在母亲写给他的信里看见这两个字眼。
方爷爷是他爷爷暮年参加古董展览的时候结识的朋友,方伯伯和父亲也一拍即合。但他常年不在家,从来没有见过方家人。
这个少年是第一个。
一来就找他家借东西,还是他母亲最爱惜的书籍,叶隋琛对他印象说不上好。
少年望着他神色怔怔,他淡瞟一眼,趾高气昂:“什么书?我带你去。”
叶隋琛并不是热心,他只是怕家里的书被翻坏了。
“《浮士德》。”
叶隋琛原以为这种初中生,会说刘墉一类,听到书名诧异了一秒,神色很快恢复:“这本你家没有吗?”
“我家只有郭版译本。”少年神情沉静,独自到别人的家里面对陌生的人也很泰然。
“郭版的确没有钱版好。”叶隋琛喜欢他这种不卑不亢的态度,而且他很久没有遇到除了他母亲以外在读书方面和他口味一致的人了。他领着少年走进大厅,顺着旋转楼梯上楼进了书房。
叶家的书房和图书馆的摆放密度差不多,一排排木架子分门别类,房屋构造是叶父专门设计过的,普通住房的承重达不到要求。
叶隋琛熟练地找到那本书,递给他:“书不许折页、不许做笔记、不许卷着看,封面和扉页也不许有折痕。”
“嗯,谢谢。”
少年接过,从中间轻轻打开侧着头看,长睫微颤,自说自话:“可惜我不会德文。”
“不会可以学,而且Rachel的批注不是摆设。”叶隋琛丢了一句,出了房门。
叶隋琛从始至终没有问过少年的名字,少年跟在他身后出来,抬头对他道:“我叫方嫌雪。‘方求白时嫌雪黑’的方嫌雪。”
叶隋琛一听,是苏轼的《书墨》。他不着痕迹地笑了,这名儿,有意思是有意思,只是女里女气的。
“叶隋琛。”他自我介绍。
方嫌雪眸子一闪,原来面前的人真的是叶隋琛。
父亲称赞“山眉海目,金玉满堂”的叶家公子,叶隋琛。
他刚进宅子的时候,就看到远远的一个人卧在庭院里的石头上,还在想那是谁。这个时间,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男性,出现在叶宅,只能是叶隋琛。
即使躺着看不清楚,叶隋琛的五官依旧英气漂亮,起身走近他的时候,方嫌雪的整个身子都有点僵。
十几年来读过的书融到一起,才能勉强形容叶隋琛给他带来的感觉:那是瓦格纳的疏狂,布恩迪亚的孤独,于连的野心,维特的自我,是无数本书主角杂糅成的一个人,身上有无法忽视的气场。
方嫌雪觉得这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耀眼的人,底色是纯金的,举手投足都彰显着人生迄今为止全方位的胜利。
他想见这个人很久了,从听到父亲形容的那一刻就想见,但他一直以来只能在学校听到叶隋琛的妹妹叶隋璐的名字。
私立学校富家子弟很多,嚣张跋扈的有之,拉帮结派的有之,但叶隋璐是其中最不一样的。整个学校,初中部加上高中部,没有一个人不曾听说过她。
方嫌雪对读书以外的事情都没什么兴趣,但是他每个早上也能注意到叶隋璐穿着昂贵精致的制服裙从豪车上下来,带着干净无暇的笑容踏进学校。那笑是从小被家里人用优渥的物质、充沛的宠爱富养出来的人才有的,没有一丝阴霾。
班上的男生时常会聚在一起讨论,得出的结果永远一致:学校里最漂亮的女生,是叶隋璐;性格最招人喜欢的女生,还是叶隋璐。
原来这就是她哥哥,不算辱没了父亲的夸赞。
方嫌雪的目光有些灼灼,自作主张叫了声:“琛哥。”
啊偶,被小狼崽崽盯上了。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7章 他很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