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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克制守礼的丈夫 第1章 第一章 重生

作者:林沁人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3-05-02 22:18:07 来源:文学城

2008年12月5日,小雪。

华灯初上,霓虹闪烁。

高级住宅的顶层,巨幅落地窗边造型华丽的单人沙发上,39岁的林羽挂掉电话,手指轻轻摩挲着膝上放着的一张黑白寸照,上面七八岁的小男孩咧嘴笑着,五官和林羽有五六分相似。落地窗上,映出林羽上了年岁但仍不减风采的脸。

此时,他望着窗外,目光中情绪翻涌,浓重的悲痛与恨意充斥其中。

外界对这位称得上年轻的知名富豪评价不一,有人说他锱铢必较、没人情味,他在生意场上从不让自己亏上半分,哪怕是你欠他一毛钱,他都得给你算上利息要回一毛一来。可这样的他却拿出巨额财富资助了很多儿童先天疾病救治机构,数不清的得到过他帮助的家庭对他感激涕零。

就是这样矛盾的林羽,在几天后四十岁生日那天捐出所有财产后,在飞机上突发心衰去世了。

死前,他手里紧紧抓着那张黑白照片,用力得手指都变了色。

*** ***

1988年10月4日,晴。

一间老旧的平房里,简陋的卧室顶棚挂着一盏落了薄灰的灯泡,用的时间久了,钨丝受热升华,本是透明澄净的玻璃灯泡变得浑浊。

白色墙面被粗白灰刷过,留下明显的刷子毛痕迹,木制的火炕炕沿下是灰黑粗糙的水泥地面,接近中线的位置裂出来一道扭扭歪歪的缝隙。

一扇不大的窗子遮挡着陈旧的粉色缎面窗帘,清晨的阳光透过并不具备多少遮光性的窗帘照射进来,缝隙间露出的朱红色的窗框已经褪色暗淡,窗子外能看到秋季已经破败的菜园子。

火炕上铺着的炕席边缘有些参差不齐,边角处还有被烘烤出的焦糊痕迹。

炕上的被褥都是花团锦簇的图样,但洗过的次数太多,已经发白了。

被褥中睡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小的那个看着才六七岁的样子,脸色苍白,下巴颏尖尖的,他侧身压在大的胸口处,呼吸明显比较弱,但睡得还算香。

而大的那个看起来还不到二十的样子,他正仰面躺着,一只手挡在眼前,胸口的起伏很急促,手指微微抽动,看得出睡得很不安。

就在这时,他的身体一个猛的抽搐,突然大口喘息着睁开眼来,挡着双眼的手挪了开来,在看清周围的环境后,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的神情,慢慢由痛苦、不甘,转为震惊。

林羽记得自己在飞机上突然感到胸口剧烈疼痛,几乎无法呼吸,再之后他就很快失去了意识。

在闭眼之前,他最后看到的一幕,是空姐脸色焦急地奔着自己过来的景象。

这趟飞机的终点在红阳市,机场所在地距离林羽的最终目的地只有十七八公里。

他要去的地方是红阳市下辖的一个区,叫作红旗区。

这里是林羽的故乡。

据说最早这里是个不知名的小渔村,因为海产品丰富,人口越来越多,在五六十年代设置为红旗乡。

七十年代中期,国家决定在这里建设港口,到了八十年代,随着港口建成,红旗乡和周围一些乡村被合并为红旗区,直接隶属于红阳市管理。

故乡是林羽的出生地,也承载了他儿时和少年时期的记忆,在离开这里后,他已经有十多年没再回来过。

而在捐出全部身家后,决定重回故里,是因为,林羽要回来报仇,给自己死去的弟弟报仇。

但没想到,还没能回到故乡,在飞机上,他就突发心衰而死。

死前,林羽是不甘心的,他心里的痛和悔无处宣泄,牙齿咬得死紧,嘴角甚至都流出血来。

而现在,林羽低头去看,林帆那张熟悉的小脸就靠在他肩膀侧面,在多少个难以入眠的夜晚,林羽都摩挲着那张黑白寸照上的小人儿,缓解自己的懊悔和思念。

林羽在死后重生了,他回到了二十年前,他弟弟林帆还没因先心病夭折的时候。

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让过去的悲剧再次重演。

……

半小时后,林羽脱下身上的围裙,将厨房水泥地上堆着的柴火简单整理了一下。

炉灶里的火已经快熄了,锅子里残留的面汤仍然冒着呼呼的热气。

不远处的洗脸架上方被熏黑的墙壁上,一面圆镜用铁钉挂着,镜面已经被油烟熏得发黄。

林羽站在那面镜子前,静静地看里面映出的自己年轻的面容。

这是一张年轻苍白的面孔,五官大部分随了他那容貌姣好的母亲,眉目舒朗、眼睛澄澈,鼻梁高挺秀致,只有嘴唇像极了‘那个人’。林遇心里涌出烦躁,他习惯性地抿了抿唇,破坏掉镜子中映出的完整的唇形。

他确实是重生了,回到了他的十九岁。

“哥。”有孩子的声音在身后叫他。

林羽应声转头看去,一个瘦瘦小小的男孩站在门框那里,身上穿着褪了色的松垮垮的衬衣衬裤,他今年有八岁了,但是因为身体不好,看着比同龄孩子要小一两岁,脸色则呈现一种病态的灰白,唇色发青,但仍然看得出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孩子。

林羽几乎是以感恩的心态走过去,蹲下身体,捧住弟弟的瘦成一小条的小脸蛋,亲了亲他,勉强压抑住嗓子里的哽咽,轻声问,“小帆船,面条吃完了吗?”

“哥,”林帆还是敏锐地发现了他的不对劲,“你怎么了?”

林羽低了一下头,再抬起时,脸上已经风平浪静,他拍了一下小帆船的小屁股,“吃完赶紧穿衣服上学,要迟到了!”

常年的病让这孩子比其他孩子早熟了一些,他皱着小眉头看着哥哥,明显感觉出对方的不对劲,却又看不出是为什么,只好伸出细细的小手,在哥哥头上摸了摸。

林羽顿时一阵心酸,将弟弟从地上抱起,“乖,晚上放学,哥哥给你做好吃的。”

……

把小帆船送去了区一小,看着他进到学校大门,林羽才离开。

那之后,他没回家,而是去了距离区一小三站地外的工厂区。

在这里,十九岁的林羽经营了一家小饭店。

林羽记得很清楚,他人生中第一次最大笔的投资就是这家叫“惠民小吃”的小饭店。他后来被称作商业奇才,甚至有些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教科书里,都用他的经历作为例子,书中对他的描述基本是战无不胜的商场常胜将军,上亿的资金运作都在弹指一挥间。

只是很少有人知道,林羽也曾经遭遇过惨败,尽管涉及到的金额还不及之后的一个小小零头,这家小小的饭店的经营失败,却给他带来了一生都无法挽回的遗憾和伤痛。

红旗区的工厂区是在港口建设开工后,随之建起来的。市政府看准了港口对对外海运的便利条件,特别划拨了红旗区周边的一大块工业工地用于建设工厂,并且制定了非常吸引人的政策用来招商引资。

多家工厂如雨后春笋般挺立起来,大烟囱纷纷冒起了白烟,就是这个时候,林羽看准了商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紧挨着工厂区开了这家“惠民小吃”。

尽管活动板房和粗糙的内部装修花费并不算多,但仍然几乎花掉了他所有积蓄。幸好结果没让他失望,他很快就收回了本钱,每个月盈利都很丰厚,之后没多久,附近又陆续跟风开了两三家饭店,但因为做菜师傅手艺好,再加上林羽做生意厚道实在,服务态度又好,盈利虽然下降了一部分,但还是不错的。

在那件厄运到来之前,林羽和林帆的生活其实还算过得去。

此时,距离变故的发生还有大半年的时间,林羽站在自己这间简陋的小饭店门前,深深地呼了口气。

一切都还来得及,他的时间很充足,足够他改变上一世的命运。

林羽进门时,厨师孙福禄正在后厨里备菜,刀跺在菜板上的声音响彻整个活动板房。

服务员侯小红在擦桌子,见他进来就眼睛一亮,圆脸上笑得红彤彤的,她放下抹布就凑了过来。

到底过去了十几二十来年了,再次见到熟悉的环境和人时,林羽还是忍不住略微有些恍惚。

侯小红这时候应该刚满十八岁,和林羽一样,初中毕业就开始工作赚钱。

小饭店出事后,孙福禄和侯小红也被连累,特别是孙福禄,那之后就再没能做厨师,听说去工地干重活了。等林羽知道真相后,想要补偿对方时,孙福禄已经因病去世了。

而侯小红,在林羽找到她时,她在一户城里人家里做保姆,多年的劳累让她过早的衰老,三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像五十,当年圆鼓鼓的白里透红的脸蛋,那时已经又黄又黑,眼角都是深深的皱纹。

林羽给了她一笔钱,侯小红不声不语的收了,转身离开前,林羽看见她在抹眼泪。

此时,还处于花季的侯小红乐颠颠地冲着他小跑过来,到了跟前就俏皮地眨了眨眼,“小老板,你有好事啦!”

林羽的思绪还停留在二十年后的对方身上,听到这话,就无意识地回了一句:“什么好事?”

说着,他的目光从侯小红身上收回,往前走了几步,在自己年轻时经营的这家小饭店打量,按他现在的眼光,用前期那极少的投入来对比着衡量的话,也只有及格的水平而已。

他正思量着眼前可以改进的地方,就听见身后侯小红用清脆的嗓音回答道:“刚才泵厂的小许来过,见你不在,他着急上班就先走了。”

林羽收回思绪,转身看她,“在泵厂做出纳员的小许?”

他印象里还有这么个人,这是个二十啷当的小年轻,家是外地的,住在厂子周边租的房子里,自己不大会做饭,在厂子食堂吃够了,就偶尔来他们店光顾,一来二去的,跟他关系混得还不错。

林羽挽起袖子去设置在门口旁边的水槽处洗手,“他找我有事?”

侯小红兴奋地在他旁边给他递毛巾,“小许说,他们厂长要给你介绍对象。”

林羽手上的动作一顿,愣了一下后,才接过对方递来的毛巾,一边擦手一边道:“我和杨厂长又不熟,他怎么想起来给我介绍对象?”

侯小红还是眼睛亮晶晶的,“小许是在食堂吃饭时,碰巧听见杨厂长和李会计闲聊知道的,好像是因为上次杨厂长撅过去那回,老头对你印象挺好的。”

这时,林羽过去关于这段的记忆,终于慢慢在脑海中浮现出来。

是了,大概在这一个月前,他去市里批发市场给店里买调料和锅碗瓢盆时,在红阳第一百货门前看见一个中年人倒在地上,周围一堆人围着不知道怎么办好。

因为小帆船偶尔有低血糖的情况,林羽着情况眼熟,就在旁边买了瓶小孩喝的果汁给这人灌了进去,当时他年轻,胆子大,也没想太多,好在这中年人喝了半瓶果汁时就醒了过来。

这中年人就是泵厂的杨厂长,林羽和他之前见过,但不算认识,因为都是一个地方的,林羽就把手里买的东西交给熟悉的摊位看着,陪着等到老杨家人过来才离开。

从那之后,老杨来过他饭店两次,第一次给他提了谢礼,林羽没要。

第二次再来,老杨带来一桌人来吃饭,林羽知道他是想照顾自己生意以表谢意,多结交这么个人物没坏处,林羽当时还特地给他们免费加了个菜。

不过后来林羽饭店出了事,他离开了红旗区,这层关系也就断了。

如今侯小红说的介绍对象这事,林羽本来都已经毫无印象了,这时才想起来似乎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但按他的记忆,老杨本人后来并没跟他提过这事,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本来就是几句话就没后续的事,林羽本来不至于还存在记忆里,只是这个事里有个让他出乎意料的点让他十分在意,所以他还能回想起来。

那个“点”是什么来着,林羽心里有些莫名。

就在这时,他听见侯小红响亮的嗓音脆生生道:“小许说了,杨厂长要给你介绍的人可好了,长得又高又帅,又有文化又有钱……。”

嗡,林羽想起来那个“点”具体是什么了,如今四十岁的林羽回想起来,还觉得十分惊讶和莫名其妙,似乎是要印证心里的猜想,他打断侯小红道:“他给我介绍的什么人?”

侯小红摇头,“我也不知道叫啥,就知道是个男的!”她脸上兴奋极了,连肩头两个麻花辫看起来都十分有精神,她用清脆响亮的嗓音嚷,“杨厂长给你介绍了个男对象!”

故事开始于八十年代末,男男可婚的架空设定,温馨治愈风日常流小甜饼。

攻受都是在很认真努力生活的人。

宣传一下预收文《好兄弟,当然要睡一被窝!》

聪明憨厚卷王漂亮受(抱大腿都要抱到最专精,誓做男主小弟第一名)X心眼子贼多的年下略中二俊美攻(打架最重要的不是赢,而是各种摆造型)

文案:

卷王丛昕然猝死后,穿到了一本大男主种马爽文里,书名叫《最好的年代》。

在每个男主光辉灿烂的瞬间,几乎都有他狼狈崩溃的身影做背景衬托。

年代确实是最好的,可惜是只属于男主的。

在发现无论如何都逃不开男主的圈子后,为了避免原文中的悲惨结局,丛昕然决定抱他大腿(当男主的狗腿子)!

但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丛昕然发现,原文中开场就二十八岁的花心大萝卜男主秦沣,现在才刚满十八岁。

***

秦沣刚转学到这里没几天,就碰见个非常想跟他做好兄弟的‘热心大哥’。

直到这人趁天擦黑四处无人,“贼眉鼠眼”地说要送他回家,即使这人长得实在很好看,秦沣还是决定揭穿他。

秦沣: “你怎么知道我住哪?”

丛昕然:“我是恰巧见过你出门......。”

秦沣:“前几天,你在老师办公室门后偷窥我......。”

丛昕然:“那是找你老师有事……”

“我在税务局大院也看到了你。”

“有吗?”

“昨天,你又跑来我学校门口堵我。”

“没有没有,不是不是......。”

秦沣没给丛昕然说话的机会,他眼睛危险地眯起,少年虽单薄却高大的身体微微前倾,目光犀利,他说:“哥哥,其实,你是个变态吧!”

“......!”丛(被书内规则束缚无法逃离男主活动范围的可怜虫)昕然心里风起云涌,里面有一火车皮的卧槽想讲。

***

后来,丛昕然终于如愿以偿成了男主的好兄弟,过上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幸福生活。

只有一个缺点,一到晚上,男主就把他往床上拽。

丛昕然死死扒着床头不撒手,秦沣眯着眼睛笑得恣意,露出森白牙齿,一字一顿道:“好兄弟,就要睡一被窝!”

又名:

《我想当他小弟,他却不想当我大哥》

《攻略过头后,男配决定跑路》

《男配想抱大腿,男主想抱男配》

阅读说明:

本文剧情始于八十年代末,原书剧情始于九十年代末。

攻比受小三岁。

原书女主在本文是正面角色,与攻受皆无感情纠葛,有自己很好的归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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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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