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
黑色的酒幡飘曳在浓重的暮光间。
挂着驼铃的瘦骆驼正嚼着草,它的嘴唇一刻不停地蠕动着,仿佛咀嚼便是生命唯一的意义。
“叮铃——叮铃——”的声音从骆驼的脖子上传来,像硕大的苍蝇,嗡嗡嗡,招人嫌。
一个黝黑的汉子将刀猛然拍在桌上:“老板娘!这骆驼实在吵得很,不如宰了给哥俩下饭!”
“老板娘”从厨房里探出半边身子。
很美的女人。
如沙漠里的马兰花。
她一笑,就劝服了那男子:“客官有所不知,这骆驼是专养来产奶的,十里八村的妇人家但凡有产不出奶的,就来讨驼奶给小孩吃,
说着,她端出一壶酒,一碟花生,走到他面前。
“这是我们漠北独有的好酒,就当给二位爷赔罪了。”
汉子刚一伸出手,便被一把剑拨开。
一把很细,很小巧的剑。
再定睛一看,不过是一把寻常的,铁铸的剑,甚至有些弯曲、破损、锈迹斑斑。
只有出剑的瞬间,它才显得那么轻快,艳绝。
“李大哥,喝酒误事,我们喝白水就好。”旁边的年轻男子,也就是这把剑的主人,把酒壶推向一边。他始终没有用手,剑就是他的手指。
等到老板娘婷婷袅袅地回到了厨房,李坤才低声抱怨道:“这老板娘虽然步履轻快,但绝非武功路数,她走路的时候气息不稳,发自小腹,而非丹田,更证明她不会内功。苏小河,我知道你担心追杀的人,可你要是人人都怀疑,咱哥俩干脆饿死算了!”
苏小河听他埋怨完一大篇,并不生气,只是垂眸低笑:“李大哥,你心细如发,小弟佩服。不过,这逃命的路,还是小心点好,指不定什么时候——追兵就到了。”
“追兵,追兵!”李坤将白水往口里一砸,却没个滋味,“我早说过,这一单干不得!听说六王爷请了十五位一流杀手围追堵截,我们这一路已遇到其中十二个,死里逃生到这漠北,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呢!”
苏小河也抿着杯子,只不过他不像李坤那样豪饮,而是一小口一小口仔细啜着,仿佛面前的不是一杯白水,而是江南温柔乡里的一盏清茶。
不多时,门口多了两个人。
一个臃肿、皱巴、白发、端着盆子的老太。
一个纤瘦、细弱、蒙面、抱着孩子的村妇。
老太缩着背,揣着手,满面堆笑:“林大娘!我来讨些驼奶——我家这该背时的女子是头一胎,死活挤不出奶,听说你这里有驼奶,我就巴巴赶来了。”
老板娘遥遥应道:“灶头水刚滚!你先自己动手吧!”
李坤向苏小河使了个眼色。
苏小河放下了杯子,闲问道:“老太口音像是蜀中人?”
老太紧紧盯着那骆驼干瘪的,被剥削不堪的□□,似是不知如何下手,喃喃道:“是嘞,我是蜀中青莲人,我女子嫁过来,我就跟过来了,这不,水土不服,又是头胎,奶都没有。”
苏小河站起来,走向那婆子,伸出双手,道:“老太,要不我帮你吧。”
老太抱紧了盆子向后一撤,像是怀揣个宝贝,努着嘴:“你不要碰我的盆子。”
话音还没有落下,一抔腥气扑鼻的水便扑向苏小河。
苏小河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这是什么,剑便已先刺了出去,人已跃到婆子背后。
剑破腥水,腥水也破了剑。
但眼下不是疼惜剑的时候。
对面并不是一个人。
——
苏小河刚躲过腥臭无比的毒水,便闻到一股温柔缱绻的异香,似初冬轻绽枝头的小小梅花,叫人不忍心惊扰。
香味远比臭味可怕,人会下意识躲开臭味,却往往沉溺香乡中。
拂面而来的是一抹柔情似水的轻纱。
苏小河疾退,但已经没有那么快。
轻纱障目,那股异香便向五官七窍袭来,只要沾上一点,人的感觉、动作、反应便会变得迟钝一分,苏小河知道,可是他躲不掉。
就此空当,老婆子的盆又扣向苏小河。
金色的盆,乌黑的水。
因为只有金子才不会被如此毒辣的水腐蚀掉。
躲不掉了!
骤变突发,一把硕大的刀劈开了这股臭气冲天的毒水,接着是薄得不堪一击的白纱。
苏小河不再后退,如箭一般从大刀剖开的缝隙中梭了过去。
好在他也不是一个人。
李坤抽回刀,手在抽刀,双脚已分别击中了老太和村妇。二人一贯用毒,胜在奇巧,被李坤一脚踢去,几乎要飞出门口。
但是她们还是竭力使自己站稳了脚跟,因为苏小河的剑已经指向了她们的胸口。
苏小河握着更加残破的剑,眉心微蹙:“金盆洗手金老婆子,暗香疏影秋衣衣,看来你们就是第十三、十四位来客了?”
金老婆子一手抱盆,一手掌地,冷笑着。
秋衣衣的面纱已破碎不堪,露出一张羞怯、小巧的脸。她慌乱地朝苏小河跪下,眼泪比话先滚下来:“苏公子饶命!我和婆婆也是受六王爷所命,如果不来杀你,我们也没有活路了!”
“哦?大家都是同行,你何必行此大礼。”苏小河的话很轻很柔,像是哄着闹脾气的小孩,一边说着,一边抚着剑,好似他安慰的不是楚楚可怜的美人,而是手里这把平平无奇的剑,“我知道,六王爷一定威胁你,不杀我,死的就是你。说不定——还真有人为此丧命了,对吗?”
“是,是。”
“这么说,反正你都是要死咯?”
苏小河轻笑,眼神放着异彩,仿佛在谈笑风生。
秋衣衣一怔,只觉胸口一痛,一股殷红的鲜血便喷射出来——可苏小河的剑分明还在他的手中,还是像一把最普通的铁铺里面铸造的最次等的剑,不同的是,这把剑是那么千疮百孔,比刚才更加破旧、黯淡。
“啧。”苏小河终于垂下了握剑的手,歪头瞧向金婆婆,“我听说,老骨头总是要比年轻的骨头硬一点,是不是呢?”
金婆婆不畏反笑:“中了暗香疏影一层毒,出剑还能快不沾血,你苏小河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了。”
李坤哼了一声,把刀往前一插:“老婆子,你奉承他也没用,不如夸夸我,或许我还能放你一条生路。”
金盆洗手“呵呵”笑起来,肩如抖筛,眼如死木:“如苏公子所言,大家都是同行,何必彼此客套,是刀是剑,动手吧!”
——
苏小河没有拔剑。
空气中弥漫着恶心的臭味、蛊惑的香味、温热的血味,但是都赶不及另一种气息浓郁。
杀气。
苏小河没有拔剑,于是李坤也没有拔刀。
一个落败的人,是不可能散发出这种自信的杀气的。
他想不明白,为何金盆洗手和暗香疏影要单枪匹马地刺杀他们,之前遇到的对手,不管是身手、毒药还是伪装的手段,都远胜二人,但他们都没有这样势在必得的意气。
是因为她藏了一举杀招?
还是因为她藏了一名杀手?
金老婆婆可没有因为二人的凝滞而停手,她拍地而起,双足挟着金盆,向二人飞旋而去。毒液向四面八方飞溅开去,如牛毛细针,漫天卷地,不留一丝逃离的空间。
与此同时,刚刚匍地的秋衣衣忽然立起!
与其说是立起,倒不如说是飞起。
秋衣衣整个轻薄的身体像一把巨刃飞向李坤。
李坤的脚下忽然长出了一双手。
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怎么回事,在电光火石间悄无声息冒出来这一双要命的鬼手,它细瘦、干枯,像一股柔韧的绳子,紧紧缚住李坤的脚踝。
几乎是瞬间,秋衣衣也扑到了李坤面前,她胸口的鲜血还在汩汩流出,混着周身馥郁的芬香,全部喷溅在了李坤的身上。
“小心第三个人!”李坤只觉周身一软,就连秋衣衣的尸首也掀不开,被牢牢钉在地上。
苏小河聚精会神地躲避每一根毒液的针,在毒手的搏命一击面前,容不得他留出别的眼睛、耳朵、鼻子去观察其他的地方。
但是李坤这震天一呐实在是太响亮了,就算是用骨头也听得一清二楚。李坤的每一块肌肉都已经软弱下去,每一块骨头都好像一枚酥糖,每一寸皮肤都如同逃离了身体表面,唯一能颤动的只有喉咙:“是那婴儿!小心脚下!”
金婆婆的自信不是没有来头的,她们不是单枪匹马,而是以三对二。
刚才混战之间,唯一不见的,就是秋衣衣怀抱的小孩,他唯一的杀招,就是耐心。
一个人,从有到无,又从无到有,而不让任何人感觉到,那他就是鬼。
苏小河的剑已突破了毒雨。
剑花闪落,像雨夜中的闪电。
剑身通明,印上一张惨白的人脸。
这一剑已经追上了金婆婆的脖颈,只需要挥手般地一探,这张没有血色的脸和这粗老的脖颈就能永远分家。
苏小河挥剑,他的动作太快,所以看上去很轻、很飘,很像挽留地招手。
金婆婆的脸色又红转白,又由白变灰,好像最厉害的川剧变脸。但是就在一下瞬间,这张脸彻底消失了。
苏小河没有收剑。
剑锋一转,笔直地垂落。
地底突然传来一声苍老的惨叫。
绯色的血珠如红豆,漫天飞扬。
剑痕如水,在地面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
这殷红的伤口又吐出一个死木疙瘩般的人。
苏小河将剑举过眉心,深深地凝视着——他能看到面前,而他的剑可以看到背后,他的对手不是金盆洗手,而是那只没有影子的鬼。
我居然写过武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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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