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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少师与妻书 第9章 第9章

作者:公子一刀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2-11-01 21:35:28 来源:文学城

此刻,姜絮手里执着柄玉如意,正要摔打在地上,她的乳母贾妈妈端着碗冰糖燕窝上前,提醒道:“絮姐儿,这柄玉如意是皇太子千秋节时,贵妃娘娘赞你贺诗做得好赏的。”

姜絮将玉如意搁到手边桌几上,撅着嘴道:“贾妈妈,那日太子殿下正眼也未瞧我一下。诗写得再好,打动不了殿下之心,也是枉然。”

“殿下看了其他官家小姐吗?”贾妈妈喂了一口燕窝到姜絮嘴中。

姜絮摇头。

“那小姐你急什么,婢子花重金买的消息,殿下近来常穿着飞鱼服,挎着绣春刀,和北镇抚司的那些锦衣卫混在一起。”贾妈妈掏出一张玄京地图,上面标了许多红点箭头,标记旁边还有具体的时辰。

她放下手中碗,拉起姜絮的手道:“絮姐儿,听婢子一句劝,见着殿下就得把大小姐的谱儿收起来,身段放下去,你越柔弱,越能激发殿下的保护欲。”

姜絮甩开贾妈妈的手,愤愤道:“殿下不吃这一套,我也不喜欢讨好殿下,我喜欢崔三郎,崔三郎比殿下好看。”

“哎哟哟,我的絮姐儿啊,挑夫郎不能光看相貌。崔三郎再好看,也比不过宋二郎,小姐你和宋二郎还有婚约,却为何不想嫁他呢?”

“他是短命鬼,他家也不是衣冠旧族,哪有崔三郎好呀。”姜絮一想到自己在万佛寺偶遇崔三郎时,那真是见着了神仙哥哥,只是贾妈妈不准自己和他搭话,也不准自己摘下帷帽,贾妈妈说,只有做大昭最尊贵的女人,才能光耀姜家的门楣。

可皇太子朱煦比自己小一岁,他喜爱骑射,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剑眉星目,是顶顶英武的儿郎。

姜絮却仰慕书中魏晋名士,皇太子是半分影子都没有,且习武之人,周身有股不可侵犯的杀气,她害怕。

她还怕皇太子身上的威严皇气,见到他身上的朱色蟒袍时,便觉得上面的蟒对她张牙舞爪,下一刻就要露出獠牙,把她生吞活剥了。

贾妈妈在她眼前晃了晃手,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

姜絮双臂环上贾妈妈的腰身,头低埋在她怀里撒娇。

“贾妈妈,絮絮怕!絮絮怕极了太子殿下!”

贾妈妈抚着她的额发,温柔地说:“絮姐儿不怕,絮姐儿你要仔细想想,要是做了太子妃,殿下登基后,你便是一国之母,所有人都要跪拜你,谁还敢小瞧你。”

她抬起姜絮尖尖的下巴,让她看着自己的眼睛。

“絮姐儿,太太是疼你不错,但老爷只是你姑父,他当然是偏心自己的血脉,我们在章蕴之那个小娼妇身上使了这么多手段,你看她那狐狸精样,一下就把萧先生的魂儿给勾走了。”

贾妈妈停顿了一下,看姜絮眼中燃起妒火,继续道:“你也不想那小娼妇把你踩在脚下,对不对?”

姜絮点头。

贾妈妈觉得自家小姐已经是天仙一样的人物,但章蕴之确如世代章家女一样,明眸善睐,玉骨冰肌,有着一副倾世容颜。

早知如此,当时把章蕴之寄养在馒头庵时,就该雇几个得力的人,把她的脸给毁了。

章蕴之也是命大,当年她在河边浣衣,派了两个老尼在冰面上动了手脚,竟让她死里逃生,后面再派人害她时,她身边多了几个暗卫,不知是章府派的,还是谁派的。

贾妈妈搂着姜絮,拍着她的背哄道:“只要絮姐儿听婢子的话,别说是崔三郎,只要是男人,婢子就能让他乖乖拜倒在絮姐儿你的石榴裙下。”

“贾妈妈,絮絮听你的话。”

贾妈妈命丫鬟取来章蕴之当日送给自家小姐的珍珠云肩,给姜絮穿上,对她耳语了几句。

姜絮有些犹豫,“贾妈妈,姑姑身子不好,要是让姑姑跌了跤怎么办?”

贾妈妈拍着姜絮的手背,“絮姐儿要是不这么做,到时候大家都喜欢章蕴之那个小娼妇,她要是得了好姻缘,你嫁的不如她,可要一辈子在她面前抬不起头来,到时候别怪婢子没有提醒你。”

姜絮看不得章蕴之如意,颌首应下了贾妈妈嘱咐她的事。

***

婆娑院里,章蕴之又在乔装打扮。

她这回用香炉灰抹黑了脸,穿着一身破衣烂衫,脚上是一双露出脚指头的破布鞋,再戴上一个乞丐帽,是个正常人都不想沾她。

青灯一脸嫌弃地看着她,“小姐,您最近就和唱大戏一样,一会儿扮作铁嘴神算,一会儿扮作白发老太,您又出不去。”

正好绿篱抱着只小黄狗进来,章蕴之指着它道:“这位狗先生可以带我出去。”

青灯、绿篱二人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异口同声道:“不行!”

章蕴之才管不了这么多,要是没有路引制度,她早就卷了金银细软,远走高飞了。

她天天在书房看大昭地图,给自己选了好几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呆在章家是衣食无忧,但她喜欢追求刺激,不想按部就班地成亲嫁人。

天天锁在深宅大院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只能在花园溜达溜达,陶然亭旁的那片草地都快被她滚秃了。

戏耍崔白圭计划迟迟未能实行,她连崔三郎的一根头发丝儿都看不见。

她最不服气的,是姜絮可以出门去随园雅间吃东西,自己只能呆在家里,被哥哥章汲之投喂随园的各色美食。

她抱起绿篱怀里的小黄狗,夺门而出,鬼鬼祟祟,一路小跑到家中偏僻的西北角。

钻狗洞,是自立自强女子要学会的必备技能,也是最实用的技能之一。

乞丐婆子章蕴之来到玄京最繁华的长安街,这里分为住宅区和商业区,她对买买买不感兴趣,因为啥都不缺,根本没有消费的**。

她此行的目的,是偶遇崔白圭。

崔白圭申时会到随园听曲喝酒,她只要拿着要饭的碗儿,等在随园门口就好了。

“哟!这叫花子眼睛真好看!”几个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从随园门口出来,其中一个相貌最俊俏的,手里提着个酒壶,踉踉跄跄地跪倒在章蕴之面前。

章蕴之颠着手里的破碗,对这英气少年道:“大人,赏个钱吧。”

“啸”的一声,少年拔出了腰间的绣春刀,刀尖抵在章蕴之喉间。

微眯着一双狭长的凤目,声音低沉,“给爷儿笑一个,爷儿赏你一锭金子。”

章蕴之喉间一股凉意,勉强地扯出一个笑容。

少年手腕翻转,刀背摩擦过她的侧脸,将她头上的乞丐帽震了个粉碎。

“头发倒干净,不知道洗干净了,会不会是个小美人儿。”

还没反应过来,章蕴之便被少年单手拎起来,扛在宽阔结实的肩膀上。

他的臂膀很有力量,紧紧箍着她踢蹬的小腿,任章蕴之如何捶打她的后背,都摆脱不了他的束缚。

后面跟着的几个少年锦衣卫纷纷起哄。

“这乞丐小娘子身段婀娜,想来洗干净,定是个**美人儿。”

“十一郎,你倒是松松手,别箍紧了,让这小娘子以为你不懂疼人。”

“不行,一松手她就跑了。”少年快步将挣扎着的章蕴之扛到河边,粗暴地扔进河水之中。

得亏章蕴之会游泳,只是呛了几口,为了摆脱这个麻烦的少年,干脆就憋气潜在河底。

少年见章蕴之到了河里,没有浮上来,心跳都漏了几拍,慌慌张张扒了上身的飞鱼服,露出一身健壮的肌肉,很有力量感的肌肉线条。

跳入河中,把藏在河底的章蕴之捞了起来,二人浮上水面,让她坐在自己的臂上,脸对着脸。

少年的眼底皆是惊艳之色,章蕴之揉着眼睛,看清少年的模样,小麦色的皮肤,眸如点漆,煜煜生辉,眉宇间隐隐凝聚着一股贵气。

他另一只空着的手抬了起来,帮章蕴之捋了捋湿漉漉的头发,“你不记得我了吗?馒头庵的小尼姑。”

揉了揉她的耳垂,炙热的目光落在她脸上,“你的命,是我予的。”

“十一?”这是章蕴之的脑子想说的。

他宠溺地捏了捏章蕴之的鼻尖尖,抱着她上了岸,对着那几个疏散围观百姓的锦衣卫道:“你们谁脱件飞鱼服下来?”

一个锦衣卫脱下飞鱼服扔给少年,少年将它披盖在章蕴之头上,摁下她的头,让她的脸掩在飞鱼服下,搂过她的肩膀道:“我还以为你忘记我了,自从你回家后,为何书信都不给我写一封?”

执起章蕴之的纤纤玉手,让她的掌心贴着自己滚烫的皮肤。

章蕴之拍着脑门,调动脑子里的记忆,想得自己脑袋疼,对这少年的信息少之又少。

少年见章蕴之两弯细眉拧巴着,宽厚的手掌抚上她的眉心,应当是经常握刀剑的,他手上有一层薄茧。

少年牵着她的手,上了一辆停在街角的马车,脱下身上湿漉漉的飞鱼服,毫不避讳地在她面前宽衣解带。

她的眼睛自动给这副威猛健美的身躯打上了厚厚的马赛克,原主和这个“猛男”熟到什么程度?

自己的脑壳子又开始疼了,对这少年隐隐有种畏惧之心,难以言表的畏怕恐惧,仿佛眼前人曾是一只嗜血狠唳的狼。

红色,满目的红色,原主见过他捉刀杀人,杀的是谁呢?欺侮原主的人吗?

这段记忆很模糊,但章蕴之有种直觉,原主很想摆脱眼前这个玉面修罗。

少年身上脱得只剩一件贴身里衣时,转头对她莞然笑道:“你几时脸皮这么厚了?还要看我脱下去吗?赶紧背过身去。”

纵是这样温柔的声音,也让她潜意识中打了个寒战,一只令人生厌的“恶鬼”。

她握紧了袖子里藏的龙鳞匕首,面上装作羞红的模样,往车门处挪动,听到背后人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耳朵经不住烧了起来,心也跳得极快。

“小尼姑,我换好了,你来换吧。”少年道。

章蕴之转头,他换了一袭玄色绛纱袍,周身洋溢清贵之气,黑曜曜的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

章蕴之勾着头,食指尖碰着食指尖,扭捏道:“你可不可以下马车避避?”

少年颌首,将给她准备的衣裙放在座上。

章蕴之换上,这就是比着自己的身量做的,该说他贴心好呢?还是他是个变态?

一双骨节分明的手轻轻叩上车门,门外响起清澈的少年音。

“小尼姑,你换好了吗?我可以上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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