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抿了抿唇,轻声问:“小姐,送您回家吗?”
林伊人摇摇头:“去王总家,他有不少侦察兵出身的朋友,找他借两个人帮你们跟踪,情况或许会有好转。”
说到底,她还是不肯放弃。
叶茂喝了点酒,借着几分醉意跑到叶家大宅,要想叶志鸿炫耀一番。
还没进叶志鸿的房门,一只粥碗飞了出来,叶茂侧身躲过,粥洒了一地,碗撞到柱子上摔得粉碎,紧接着便是嘶哑的暴喝声:“滚出去!”
两个保姆弓着身子小跑出来,瞧见叶茂后腰弓得更厉害,双腿发僵,微微颤抖着等他吩咐。
叶茂解开袖扣,挥了挥手:“下去吧,五分钟之后再送碗粥来。”而后径直走进房中。
保姆如释重负,对视一眼,长出了一口气,抓紧下楼,生怕晚走一秒会被抓回去。
叶志鸿听到响动,睁眼一看是叶茂,因中风导致面瘫的脸瞬间涨红起来,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挣扎着想坐起来,奈何身子不听使唤。虽是如此,嘴上却还是骂个不停。
叶茂挑挑眉,勾唇一笑,不紧不慢的靠近床边,手上猛地一发力,将叶志鸿重新按回床上,笑意盈盈的说:“二叔,您可千万别动气,否则啊,我可不敢保证下次见你是在病房还是在灵堂。”
“畜生。”叶志鸿狠狠地瞪着他。
“您连亲手养了二十年的畜生都斗不过,岂不是还不如畜生?”叶茂依旧笑吟吟的。
叶志鸿一口气没喘匀,剧烈地咳嗽起来。
叶茂不急不慢的给他顺着气,等他缓过来才放下手,随手扯了把椅子坐下:“二叔,您可得保重身体啊!毕竟再有三个月,就是我和伊人的婚礼了,您可得作为男方家长出席呢。”
“你说什么!”
“别动怒啊,以知秋现在的情况,还有娶妻的条件吗?人家林小姐也老大不小了,可耽误不起,我这个做哥哥的也是迫不得已才替他娶林小姐为妻的。毕竟大家都姓叶,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谁娶不是娶,能拿到合作不就成了。”叶茂脸上的笑容逐渐变态,无尽的贪欲从眼眶中溢出。
“混账东西,连知秋的未婚妻也敢染指,你不会有好下场的!”叶志鸿泪眼婆娑,恨意溢于言表。
保姆恰好送粥过来,叶茂接过粥来,亲自送到二叔嘴边:“来,吃点儿东西。”
叶志鸿别过头去,咬紧牙关,不肯张嘴。
叶茂眼神中划过一丝狠厉,笑意全无:“你要是不喝,我可不敢保证盛怒之下会对知秋做什么。”
“你...”叶志鸿不再反抗,张开嘴,滚烫的粥水顺着咽喉进入食道,他死死地抓着身下的床单,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
看得见的是泪水,看不见的是血泡。他不敢反抗,儿子是他唯一的希望。儿子活着,或许会有机会逆风翻盘,但若是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早这么听话不就好了嘛。老实点儿,对大家都有好处。”叶茂站起来,将剩下的半碗粥交给保姆喂食,自己整理好衣襟,扬长而去。
城郊的庄园没有电脑、电视,且监控遍布,最绝的是还布有大型信号屏蔽仪,手机也无法正常使用。好在房子里有间不小的藏书室,是早年叶志鸿搜集的,上至山海经,下到现代诗集,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不少外国名著。许是叶茂觉得这堆书没什么威胁,而且搬起来太麻烦,就没动它们。
叶知秋经常光顾藏书室,要是没有这些精神食粮,他连半年都坚持不了。有次他还翻出本西方神话,上边记载了不少传说中的怪物,他甚至找到了自己是什么东西。他从书里了解到狼人的各种习性,可书上并没有说狼人该如何抵御花楸灰和附子草。
银可以杀死狼人,但叶茂不允许他自杀,将庄园里的银制品都收了去,连把银汤匙都没放过。
叶茂想折磨他,让他的精神一点一点的崩溃,直到说出财产的下落。
当然,叶知秋明白得很,就算叶茂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也不会放他离开,他会让他在绝望中死去。
后来,忽有一日,叶知秋突发奇想,虽然狼人的自愈能力很强,也许砍掉一只胳膊还能再长出来,但若是砍掉头呢?
不得不说,他还是太天真,不撞南墙不回头。他用亲身实践为科学界做出不小的贡献,他证实了‘人不可能砍掉自己的头颅,也不可能掐死自己’。因为人在濒死状态会产生求生心里,这是种本能,无法克服。
原本燃起的希望再度破灭,叶知秋感到前所未有的失望。是人都拼尽全力的想活下去,还未必能如愿,而他绞尽脑汁地想死,还死不了,多可笑啊!
如此浑浑噩噩不知又过了多少天,夜幕悄然而至,叶知秋拉开窗帘一看才知道,今晚又是月圆之夜。月光普照大地,唯独给这座庄园带来黑暗。
白天这附近下了场大雨,临近傍晚时,一道炸雷劈了下来,庄园的供电装置年久失修,直接坏了。许是时间太晚,过了几个钟头也没人来修,若不是这花楸木围栏,叶知秋早就越狱了。
午夜将至,叶知秋痛得倒地打滚,骨骼凸起,疯狂撕扯着皮肉,数以万计的毛囊打开闸门,任由乌黑的狼毛涌出身体,漂亮的棕色瞳孔泛着金黄的光芒,在黑夜中格外醒目。人的理智正一点点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狠戾的兽性。
忽然,急促的敲门声传来,紧接着一束光照进房子里,过了一会儿,有人在屋外喊道:“请问有人吗?”是个清脆的女声,语气略显恐慌。
叶知秋的人性还没有完全丧失,他不想伤害无辜的人,努力压制狼性,在完全变身前拼尽全力喊出一句话:“快跑!”
女孩闻言停住前进的脚步,像是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拔腿便跑。
可惜已经晚了,叶知秋丧失了最后一丝理智,发出阵阵嘶吼,破门而出。
女孩微微一愣,狼人瞬间冲到她面前,她出于本能的进行抵抗。女孩的身手不错,灵活躲过一击,翻身跃上狼头,一手扯住狼后颈,一手握拳击打狼头,双腿还紧紧夹住柔软的狼腹。狼人疯狂挣扎,后仰倒地,企图压住女孩。女孩身形灵巧,侧身一跳落地,翻了个滚爬起来,做好防御架势。虽一脸强硬,但她颤抖的双拳出卖了她的内心。
狼人嘶吼一声,再次扑来,女孩险险躲过,反应迅速,从一个很刁钻的角度不断踢向狼腹。她穿得高帮军靴踢人很疼,狼人吃痛,蜷缩成一团,喉咙里发出阵阵呜咽声,低沉的嚎叫声略显凄惨。
女孩并没有停手,本着趁他病要他命的原则,一通王八拳打上去,还专挑脆弱的地方打。
浓云掩住圆月,狼人眼中散发的黄色光芒褪去,狼毛缩回皮囊,逐渐展露出人形。
女孩惊呆了,吓得一蹦三尺高,‘嗷’的一下跑出去十几米才敢壮着胆子往回瞅。
没有花楸灰的控制,叶知秋的体力恢复得很快,女孩给他造成的伤痛也在一瞬间自愈。他重新站起来,歪头看着女孩,眼中闪过一丝希望,轻薄的红唇勾起一抹凄凉的笑:“姑娘,你有刀吗?”
女孩被他这无厘头的话搞得莫名其妙,又看他不会再来攻击自己,暂时放松了警惕:“倒是有把水果刀,折叠的,你要干嘛?”
叶知秋笑了笑:“足够了!姑娘,帮我个忙,给我这来一刀,杀了我,也算做了件善事。这地方这么偏僻,没人会发现,就算事后追究,也是我先动得手,你算正当防卫。”
女孩哭笑不得:“你莫不是个傻子吧?好好活着不行吗?”她活了二十年,还是头一次见有人主动提出来要自己杀了他。
叶知秋满眼失落,自嘲的笑了,转身走向牢笼,自言自语道:“生不如死的活着,还不如死了。”
“哎,你别走啊,你有手机吗?能不能借我用用?”女孩不敢靠近他,只能远远地喊。
叶知秋停下脚步,摇了摇头:“没有。快走吧,这不是你能待的地方。”
女孩不泄气,又喊道:“那我问个路行吗?哪边是去县城的方向啊?”
他被关在这一年多,足不出户,哪能知道县城在哪,只是依稀记得来时的路上有个小村庄,便道:“东边五里远的地方,有个村子,去那里问问吧。”
浓云消散,大地再次被月光照得明亮起来。女孩眯了眯眼,觉得叶知秋有些眼熟,只是还没来得及细看,他便进了屋。
女孩想了想叶知秋刚才的模样,寒毛直竖,深感此地不宜久留,又从栅栏墙翻了出去,向东边的村庄摸索过去。
女孩名叫高敏,周末和朋友一起来登山,谁知遇上暴雨,和大部队走散了。食物全在朋友那里,她饥寒交迫,又不认识路,手机也没电了,一路乱闯乱窜,这才误入了叶知秋的房子。
高敏学过些功夫以备防身之用,但毕竟是个初出茅庐的丫头,想起刚才那幕仍是心有余悸,不禁加快脚下步伐往西走。
摸黑走了约莫半个小时,高敏才瞧见村口的路灯,她敲开一户人家的门,塞了些钱,想进去坐坐。
这家的主人是对年迈的夫妇,慈眉善目,还有个十岁左右的孙女和老两口一起生活。
老大娘给她倒了杯水,又去忙活着张罗吃食,老大爷则坐在摇椅上和她聊天。
老大爷呷了口茶水:“丫头,这大半夜的,你咋敢一个人在山里乱窜呐?”
高敏便将在山中迷路的事讲给老人家听,但省去了遇上狼人的那一段。
老人眼中满是惧色,啧啧称奇:“丫头,你可真是命大!我跟你说,那山里有狼,早些时候我还听见了狼嚎呢。”
“我这人没啥有点,就是运气还不错。”高敏面上陪着笑,心里却不由自主的想起刚才的狼人。
老大爷兴致不错,又和她东拉西扯了一大堆,一直说到后半夜。老大娘在一边做针线活,也不加劝阻。好在高敏是熬惯了夜的,又年轻,精神头很足,不时地应和着。慢慢的,她将话题引向西边的庄园。
老大爷往西边看了看,眯了眯眼:“那房子建成得有十几年了,当年听包工头说是城里的富商建来养老的。嘿呀,谁承想,建成了这么多年,老人没见着半个,倒是住进去个年轻人,有一年多了。”
“那年轻人也许是那富商的儿子呢?”高敏单手托腮看着老大爷。
“嘿嘿,”老大爷呷了口茶水,“小丫头很聪明嘛。前些日子听邻居家二壮说,那小子身子不好,让家里人扔到这养病,姓...哎,老婆子...那小子姓啥来着?”
老大娘皱了皱眉:“好像姓叶。”
搬来一年多,姓叶。高敏的神经一下子起绷来,目光灼灼的盯着老大娘:“姓叶,那他叫什么?”
老大娘犯了难:“哎呀,年纪大了,记性也坏透了,好像是叫叶...叶什么秋来着......”
“叶知秋?”
“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字。”老大娘肯定了她的话。
高敏‘腾’地站起来,心脏跳得快蹦出来了,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心情,颤抖的问:“大爷,现在能去镇上吗?我有要紧的事得去办。”
老大爷摇头:“这个点,大家都睡了。再有两个钟头就天亮了,要不再等等?”
高敏弯腰端起茶杯猛灌一口,缓了缓,重新坐回小板凳上。两个小时就两个小时,一年都等了,也不差这一百二十分钟。
线索都对得上,高敏坐不住了。她其实还有个身份,林伊人的闺蜜。这一年多,她的好姐姐吃不下睡不香,真是为伊消得人憔悴,她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天边已经露出了粉红色的曙光,颜色也渐渐加深。迎着熹微晨光,高敏坐上村长家带棚的三蹦子往镇上赶。
虽然几个条件都对的上,高敏仍不敢轻举妄动,决定回去找林伊人,一切从长计议。
队友们早就赶回了镇上的宾馆,担惊受怕了一夜,都准备报警搜山了,看高敏全须全尾的回来,才松了口气。
事关重大,高敏来不及过多解释,匆匆与同伴告别,提前结束了旅程,水都没顾得上喝便马不停蹄的回城。
林伊人休周末假,一袭睡衣卧倒在床,精神萎靡,抱着她和叶知秋的合照睹物思人。纤纤十指死死扣住木质边框,长发覆面,泪如雨下。豆大的泪珠落下,模糊了玻璃,浸湿了边框。
高敏匆忙回来,推开一众佣人的阻拦,直接冲上二楼,也顾不得礼貌,一脚踹开林伊人的房门。
房门一声巨响,吓坏了林伊人,她下意识尖叫起来:“你干什么?”
高敏风风火火的冲到林伊人面前,不由分说地拉起她的手往外冲:“姐,快跟我走!”
林伊人大力挣脱她的束缚,迅速背过身去抹掉眼泪:“我不太舒服,想休息,你找别人出去玩吧。”
“玩什么玩,快走,带你去找人。”高敏重新扯住她的手腕往床下拖。
林伊人秀眉微蹙,有些恼火:“说了我没心情!要找谁你自己去找,别拖着我。”
高敏回身捧着她的脸,双目圆睁:“叶知秋,我找到他了......”
“你说什么?”林伊人呼吸一滞,杏眼圆睁,下意识扭头去看墙上的日历,今个儿也不是愚人节啊!泪水模糊了视线,她奋力挣开高敏的束缚,赤脚跑下床去找衣服,嘴里不停地念叨:“我要漂漂亮亮的见他...我的裙子...不是这个...也不是这个......”
“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换衣服,快走!”高敏随手从衣橱里扯出条长裙塞进林伊人怀里,拉着她就往楼下跑。
两个人跳上车,不顾身后大喊大叫的林致远,一溜烟儿出城去了。
高敏坐副驾驶指路,又抽空将昨晚偶遇叶知秋的事做了些改编,略去狼人部分,讲给林伊人听。
林伊人听得啧啧称奇:“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凑巧罢了,不管怎么说,能找到他就是万幸了。还有...我感觉...他过得很不好。”高敏越说声音越小,怕林伊人听了再伤心。
林伊人垂下长长的睫毛,歪头紧贴着车窗。半晌,她重新抬起来,眼瞳中多了一丝光芒,映亮过眼之景,人也精神了几分。
昨晚高敏走后,叶知秋将别墅里搞得一团糟,与发狂时无异,来打扫的人也并未起疑。本以为终于可以少受点儿罪。哪知自从上次叶茂送来了北欧蓝色附子草香水,便下了命令,让那群来打扫战场的人带医生过来给他注射附子草提取液,加速摧毁他的身体。
那群人前脚刚走,高敏和林伊人后脚便到了。
大门紧锁,好在高敏在路上的五金店买了两把锤子,俩人带着司机三下五除二砸开花楸木围栏冲了进去。
叶知秋听到有人砸木墙,可惜他已经提不起半点力气了。
林伊人冲在最前边,小声呼喊着:“知秋...知秋...叶知秋...你在这里吗?”
高敏抄着锤子跟上来,蹑手蹑脚的推开大门钻进去。一进门,她便瞧见倒在地上的叶知秋。
紧跟在她身后的林伊人也瞧见了叶知秋,愣了一下,也顾不得危险不危险,高呼着扑向他。
叶知秋费力睁开眼皮,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点儿声音。昏迷前的最后一刻,他看见了林伊人完美无瑕的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