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堂的正门是禁闭的。他站在广场中央看去的时候,有一个老兵站在门前的矮阶上,倚着铜门,脚边坐着一个小孩。孩子看不出性别,头发短的,样貌是孩儿们常见的肥嘟嘟、水灵灵,棉袄是小巷的商铺中卖的,衣物花花绿绿,而孩子正吮着自己的拇指,晶亮的口水流得满下巴都是。老兵弯下腰,摘掉脚上一只沾着泥点的军绿色板鞋,从鞋底掏出一包烟揣进口袋。一老一少,都不说话,呆呆地望着行人,像是一个老年痴呆和小儿痴呆的组合。
风很冷,刮过头顶,撩起他的头发,钻进衣领里,他感到了湿冷的寒意。林知秋有帽子的,但不在他手上,帽子落在他的哥哥那儿了。他来到广场的时候,发现地砖是几个相切的大圆圈,正好有一个的圆心落在广场的正中央。他便非常高兴,站上去了。他的身边没有人,身上也没有一个包裹,外衣明显是别人的。他是在观察人群的时候看到了那一老一少。不过那两人,即使林知秋不去注意,他们也很容易吸引别人的目光。林知秋是想要到那大门去,才看到他们的。其实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这样呆呆地观察着人群的样子,也活像个“青年痴呆”。
离正午十二点还有十分钟,他的肩被人揽住了。身子不由得向前倾,他的重心向身旁靠去,扭过了头。“帽子。”他说。一顶发白的牛仔帽被他的哥哥盖在头上。“不要戴了,进教堂。”林道一把帽子摘了下来,折扁之后塞进了单肩包里。接着他抬起胳膊,手掌摁在林知秋的头顶上揉了一揉,就垂下来扣住弟弟的五指,迈开步伐。林知秋的头被风吹得有点疼,但被林道一的掌心暖了一暖之后,似乎好了不少。
那天不知是星期几——总之不是礼拜天,因为大门不开,侧门开了一道缝。两个人手拉手从侧门进去了。路很窄,两边的墙是明黄色的,正午的阳光透过某扇镂空的窗户,照映到墙上一扇装饰用的绿色百叶窗上,投出由亮黄色光斑组成的一个矩阵。墙壁被阳光照着便显得很干净,其实沾了不少的灰,越往里走,越没有想象中的富丽堂皇、鲜艳明亮。想必这里的修女是很少打理侧室的吧。那条小道不记得有多长了,林知秋望着墙角的落灰,一边便走到了耳门。
穿过耳门的时候,林知秋还在问:“你怎么一个人过来?爸呢?舅妈?总不该让两个老人自己走吧。”“没关系,是舅妈说要陪陪小梁,叫我们自己来。待会,他们找到吃饭的地方再叫我们。”林道一没有看他,声音低低的,像是从高空中抛下来。林知秋觉得,当哥哥站在他的身边,自己便矮了——矮到伏在了地面上。他拉住林道一的手是要稍稍抬起的,像被大人牵住的孩童;而自己哥哥那高大的身子靠在旁边,林知秋总觉得有一片影子盖在了他的头上,说不清是保护伞还是阴霾。
教堂正厅的装潢和侧室简直有着天囊之别,目光所及,一片灿烂的金黄,两侧五彩绚丽的彩窗格外引人注意。拱顶上的画大概是新近绘上去的,颜色鲜丽无比,一群群身姿丰美的**的男人、女人、儿童,挤在一起,身上披着轻纱,肩胛骨处生出一双或是有力、或是优雅、或是稚嫩的洁白羽翼。神台上,高大的神像令人不得不仰头瞩目:那尊天主耶稣的像,像是用一块硕大的白玉雕成的,精细美妙,栩栩如生。林知秋飞快地打量了一眼祂的脸部,便迅速低头不敢再望,但那张脸上慈爱的笑容却已经记得很清楚仔细了。林道一毫不忌讳地端详着祂的脸,可林知秋不敢,他作为一个未受洗礼、但对天主心存敬爱的“预备教徒”,不敢多看他的天父一眼。
林知秋轻轻地放开了他哥哥的手,不过手臂仍紧贴在一起。两人穿过一排排的木椅,走到最后排去。到了贴近正门的地方,林知秋才发现,原来从正门进来是需要绕过一道屏障的,类如中国古代的屏风。但他自己看到了什么,无关紧要,因为他的眼已经被满满的暗金色所占据了,对其余的装饰设计,根本不甚清楚。林道一弯腰凑近他耳边,压低嗓音评论了一句玫瑰堂建筑的精妙之处。林知秋的心思并没有在观察和思考上,所以听不太明白,他知道林道一作为一个建筑设计师,对这些东西必然是感兴趣的。他随着哥哥的脚步转悠,心里想起来一件事:
第一次去教堂的场景,他是不记得了。一个天主教堂就设在他家对面——南城的家。小时候没事,林知秋就会钻进那儿玩去,教堂的院子就是他的游乐场。那儿实在是太破旧了,只有一扇铜门,墙壁是灰蓝色的,两边上挂着画框,所有的木椅都被白蚁侵蚀过。神台上方挂了一幅《最后的晚餐》,只有每年圣诞,才会简单地装饰一下。林知秋从前以为那里是老年大学,以为所有人老了都要去那儿上课,死后也要在那里下葬,这一印象就是因出入教堂的那些老年人而产生的。十五岁那年平安夜,他和林道一偶然从教堂中拾到了一本破旧的祷词本,便拿回家保存了起来。林知秋几乎每年圣诞都会去教堂,但是只是凑热闹,从来没有信教的念头。后来林知秋搬去邕市的时候,似乎是把那本祷词弄丢了,又像是林道一出国时拿走了,总之是忽然就找不到了。到邕市之后,林知秋忙着上课、看书、找兼职赚钱,一直没有注意过有没有教堂这种事情——有的话,一个人也没有去的必要。
两个人在最后排靠窗的角落坐下了。脚边,前排的座椅下,有一排软垫子。大堂里的游客寥寥无几,每个人都举着手机,对准了那些炫目的细节亮起闪光灯。这是过了正午的时候,虽然广场上的风冷,可阳光却是干净灿烂的,透过彩窗,轻轻柔柔地笼住两人的身,竟让人感觉出一种若有若无的暖意。时间还是充足的,很漫长,足以让他们一句话都不用说,只是静静地在角落,互相依偎坐着。长椅的木纹很好看,林知秋忽地想起此时正在陪着自己的父亲和舅妈的小梁姑娘。小梁姑娘,梁清素,这是一个他高中就熟识的名字。南城实在太小了,几个邻居亲戚间相互介绍,最后给林家大儿子介绍来的相亲对象,是小儿子的高中同学。
小梁姑娘,林知秋情愿她也是不愿意的,也是被强迫的。高中时他和他的哥哥之间那些纠缠不清的事,除了她,又有谁知道呢?同样的,那其中隐含的不被承认却真实的感情,除了兄弟二人,也只有她知道。“不过你们不可能永远这样的。一个男人,还是长子,不可能不结婚。”她说。与她重逢之后,林知秋发现她对过去的事早已闭口不谈。林知秋想,她也被某些东西说服了。某些东西——那是连仁慈的天父都不会宽恕他的某种规则,某种道德。爱情可以跨越整片大陆,重重大洋,它可以跨越任何一切实质性的,由宇宙间微小的粒子组成的任何或大或小的事物,可是,它偏偏跨越不过人的一个想法。一个从上古时代延续至今的想法,它宣告这种爱情是错误的。爱情有对错之分?或许有,但对错不过是人类制定的规则;爱情只有利弊之分,这倒是毋庸置疑。林知秋和林道一,或许就是爱情中为数不多的“弊”的那部分。
金色的阳光,伴随着彩窗的斑斓,色彩在林知秋的手背上舞蹈,硬的色块交错穿插,软的色块交融模糊。色彩不分界限地混在一块儿,最终只能归于混沌的黑暗,世界变暗了。“休息一会吧。”熟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覆在眼上的是丝滑的布。满堂的辉煌已经刺得他想要流泪了,被哥哥的领带蒙住之后,林知秋才察觉出眼睛的不适。他想,自己迟早要变成瞎子了。到了失明以后,你还会照顾我吗?——他喜欢这样孩子气地向林道一提问,而他也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哥哥的回答也只有一个“会”字。不过,等小梁姑娘进了家门,哥哥又该怎样撒谎应付,抽出时间照看他呢?
林知秋不讨厌小梁姑娘。他不讨厌任何一个女性。他从女性的身上可以找到母亲的影子,或多或少。尽管他的母亲并不完美,她尖酸刻薄,自命清高,好歹也攥着一点点才气和修养,给了林知秋所有的温柔。他所接触过的女性中,他可以从小梁姑娘的身上找到母亲的善解人心、开明包容,也可以从他的一个女友身上找到母亲的倔强和偏执,还有许多的其他一些人。总之他不会因为有人要成为他的嫂嫂而对她感到厌恶。不过他也不会喜欢她们。
有时候林知秋想,假若母亲和林道一能够像平常的母子一样,相处上哪怕短短几个月,会不会、又会对哪些事情产生影响呢?以母亲的死换回林道一,他想是不值得的。带走母亲的不是身体上的疾病,而是心灵上的疾病。那种病,天父或许可以治,但母亲不知道。她死前只知道,她的大儿子回来了,不过,并不在她的身旁。
林知秋想,他活到现在,真真切切地爱着他的人也只有母亲和林道一了。除此之外,曾经是有过一个女友的,热恋期时她想必也有爱着自己的吧?爱自己的柔情,爱自己在爱情中的固执,爱自己对她的不离不弃和一再容忍,爱自己完美男友的形象,总之爱的都是任何人都可以给予她的东西,而并不是林知秋这个人。时机很巧,她需要爱,他出现了,仅此而已。她不爱林知秋的内心,林知秋心里的怯懦和优柔,他不好的肮脏的卑劣的地方,她不爱,不愿听,也不愿看。可林知秋爱她,她的歇斯底里疯狂偏执,深如渊底的浓黑的痛苦,林知秋样样都爱。她说过誓言般的“我爱你”,可是人心隔肚皮,仅仅一句又怎够证明感情?没有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献出去,怎样算得上深爱?她给了林知秋自己腕上和额角的鲜血淋漓,这样就足够证明了吗?不,林知秋想,不够,她那样的人……相同的林知秋也给了她许多的伤痕和一整瓶安眠药,一场窒息和一次落水,可这有什么用呢?竞赛一般伤害自身以换取对方更浓烈的爱意,最终不过你死我活或者两败俱伤。
那时候林道一不在,否则一切事情都不会发生了。林道一知道林知秋的身边发生了什么,可是他不在。说来也奇怪,作为林家的大儿子,他十五岁才第一次回到这个家,十八岁又离开了南城去往国外,与林知秋相处不过短短三年,可这个弟弟却能够成为他心底的执念。或许这是命定的事。在这三年间,林道一爱他,吻过他,搂着他入睡,和他初尝情爱之味,这些都不是以哥哥的名义做的——是以恋人。林知秋答应他了,是恋人。亲兄弟组成的一对情人。然而在那之后情人的关系便不再继续,林知秋的身边人换成了女友。他知道林知秋的经历,他想回国照顾他的亲弟弟,可是如果能回,他怎么会不立即启程?如果林知秋允许他留在身边,他根本就不会走。但是事情哪能如他所愿,林知秋的喜欢来得快去得也快,浅浅地留在浮沙表面给予林道一几个亲吻,然后便被河流拂去,一干二净——泪水譬如河流,现实的重重困难也譬如河流。
十五岁“相爱”,十八岁分手,二十一岁林知秋认识他的女友,二十三岁林知秋在自我毁灭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