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宣离的左手食指上,贴着一片创可贴。因为偏肉色,不是很显眼。他伸出手后,郑青举才看到。
“切菜时伤到了?”郑青举又问。
江宣离不太在意,他晃了晃手腕,抬头冲郑青举骄傲一笑:“这是我烹饪生涯中获得的第一枚光荣勋章。”
他的手腕瘦弱,郑青举握上去,觉得有些硌手。
这一晃,硌手感更加清晰。
郑青举一愣,低头看去,江宣离的手腕很细,拇指和中指相扣,就能圈住。
他的视线视线从手腕掠到江宣离的手背上。
手背肤色苍白,淡青色的血管很明显。但更明显的是血管上的阵眼。那是长时间扎滞留针留下的。
“青举?“见郑青举不说话,江宣离有些奇怪,轻轻喊了一声。
郑青举回神,抬眼看向江宣离。
“一个小伤口,没事。”江宣离冲他浅浅一笑,抽回手腕,“快喝汤吧,凉了味道就变了。”
他的笑容自然真挚,没有阴霾,看不出遇到过重大变故。
手腕抽离的时候,那种硌手感摩挲过郑青举的手心,留下清晰的触感。
江宣离把汤端出来,拿出勺子递给郑青举,期待地说:“你快尝尝。”
接过勺子,郑青举轻轻拨了一下汤。玉米和胡萝卜切的块大小不等,一看就是新手切的。他哑然失笑,舀起一勺汤,放在嘴边吹了吹,喝了下去。
“味道怎么样?”江宣离迫不及待地问。他有些紧张,眼巴巴地看着郑青举,等着评价。
平心而论,这道汤煮得无功无过。郑青举什么样的美食没吃过?在他尝来,味道一般,并不出彩。
但江宣离刚刚接触做饭,能把口味掌握得合适,不过咸也不过淡,已经很难得了。
瞥到江宣离受伤的食指,郑青举决定,凭他这份认真的态度,值得一夸。
只是一个“好”字没说出来,郑青举又看到江宣离期待的模样。话到嘴边,他临时加了一个字,赞道:“很好。”
“真的呀!”江宣离眼神瞬间亮了,像黑夜里闪亮的小星星。
见他因为称赞眼眸弯弯,欣喜绽开微笑的样子,郑青举突然就觉得,他很可爱。
看着面前的汤碗,郑青举不由得想起以前的江宣离。以前的江宣离见到自己,只会撇开脸,再附送一个轻轻的哼。
失忆会让一个人有这样大的变化吗,郑青举有些好奇。他轻轻敲了下勺子,问江宣离:“你为什么会做玉米排骨汤?”
见他这样问,江宣离很得意:“高中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吃饭,你夸那家的玉米排骨汤好喝,我就记住了。”他看着郑青举,一副“你快夸我记忆力好”的表情。
郑青举却有些愕然。因为,他和江宣离当了十几年的死对头。
虽然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又是为了什么,让当年友好的两人分道扬镳。
但印象中,从小学起,他和江宣离就不再说话了。
初中时进入青春叛逆期,两人更加看不惯对方。
到高中时,他们身边各自聚集起一帮兄弟。面对江宣离的挑衅,郑青举不予理睬。他的朋友们却和江宣离闹得很僵,双方气氛剑拔弩张。别提一起吃饭了,见面不掀桌子打起来就是好的。
大学后,两人很少见面。等到毕业后,同处生意场,公共场合双方都会做面子功夫,气氛稍稍缓和。不过私底下遇见了,江宣离依旧会哼一声。
那江宣离这段一起的记忆是怎么来的?
郑青举不动声色地问:“什么时候,我不记得了。”
“就是高二上期,期末考前啊,你怎么忘了。”江宣离着急地描述当时的情景。
“那家店在校门口东边的美食街里。”
“我们在店门口遇到,就一起吃饭了。汤是你点的,喝完你说好喝,我就记心里了。”
说完,江宣离有些委屈地补充:“没想到只有我一个人记住了。”
看他委屈地扁起嘴巴的样子,郑青举觉得有些有趣。但他确实想不起来有这回事。
郑青举又问:“当时还有谁在吗?”
“有吧,你身边有人,我身边也有同学。”江宣离努力回忆,“但是,我记不得是谁了。”
“哎呀,有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记住了你喜欢喝玉米排骨汤。”说着,江宣离又高兴起来。
他志得意满地指指汤碗:“也因此,你今天喝到了我做的汤。”
虽然仍是想不起来江宣离提到这件事。但郑青举看着得意的江宣离,嘴角忍不住流露出一丝微笑。他看到了江宣离的另一面,以前不曾见到过的活力生机。
一个长得好看,又时常冷着脸的人,一旦笑起来,就如同冰雪消融、春花初绽般让人惊艳。
江宣离看着他,一时竟呆了。
“你应该多笑笑的。”江宣离喃喃地说道
“什么?”郑青举没有听清。
江宣离这才回过神来。说不出什么心理,他不好意思再重复一遍,偏开脸,岔开话题道:“你快喝汤吧。我该回去了,不打扰你工作了。”
郑青举顿了一下,道:“一起吃饭吧。”
“啊?”江宣离惊讶地微微瞪圆了眼。
“你没有吃饭,我也只喝一碗汤。”郑青举示意了下汤碗,“吃不饱的。”说完,他给吴典发消息,让吴典订餐厅。
看着发消息的郑青举,江宣离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些奇妙。他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不可思议,居然要和青举一起吃饭了。
这个想法刚一出来,江宣离又觉得好笑。产生这个想法才是不可思议。他和青举是发小,一起吃饭很正常。
收到消息的吴典,刚刚摆脱了那几位八卦的同事。前台小姐姐的形容过于笼统,一个抱着饭盒,高高瘦瘦、长相可爱的男孩子,他真猜不出来是谁。
一开始,吴典也以为是最近追boss的那个小少爷。不过boss对那个小少爷一直是无视的态度,不可能这样温和。
但是有个同事突然提到,这个男孩子看着眼熟。有点儿像前段时间,来参加万阳商务酒会的江三少。因为有业务往来,当时他和江三少聊了两句。
“就长相有点儿像江三少。但是气质比江三少柔和,是偏可爱类型的。”
同事丝毫没有觉得不对,继续说:“你快想想,最近追boss的人中,哪个长得像江三少?”
吴典脸上的表情僵住了,同事说的,是江三少本人吧,绝对是本人吧!最近boss只对江三少有些与众不同。
但是鉴于江三少的经历过于复杂,吴典没有解释,含糊地应对了几句,就找机会跑路了。
现在接到了boss让订餐厅的消息,不仅要求点的菜口味清淡不油腻,还要求有营、,能够补身体。吴典肯定,就是江三少没错了。
于是等见到郑青举身边站着的,的确是江宣离,吴典已经可以控制自己的表情,不让惊讶表露出来了。
而江宣离见到吴典,心里涌出一个主意。
他需要郑青举的联系方式,但又不好意思直接问。自己身为郑青举最好的发小,居然不确定通讯里哪个是他的手机号。这要是让青举知道了,一定会认为,自己不够重视这段友情。
现在嘛,不能问本人,可以问吴典啊。只要抓住郑青举不在的机会,从吴典那里要一张青举的名片就可以了。
到了餐厅,因为江宣离一直想着这件事,有些心不在焉。郑青举看了出来,停下筷子,问:“不合你胃口吗?”
“没有没有。”江宣离连忙否认,夹了一筷青菜,“很好吃。”
“怎么只吃青菜。”说着,郑青举用公筷夹了一块肉放到江宣离碗里。
吴典在旁边目瞪口呆,缩了缩身体,想要降低存在感。他发现,自从那天在医院遇到江三少之后,就总能见到boss的另一面。
虽然知道boss和江三少是发小,但他莫名觉得自己有点儿多余,像是电灯泡。
而且,和boss一起吃饭,有压力啊。为了维持得力助理的形象,他都不敢放开手脚大口吃饭了。
本来他是不用来当电灯泡的,但走的时候,江宣离询问boss:“吴助理也没吃饭吧,一起?”于是,他就跟着来蹭饭了。
吴典正在降低存在感的时候,郑青举的电话响了。他示意了一下,就出包厢接电话了。
这是个绝妙的机会,江宣离放下筷子,冲吴典飞快地说道:“吴助理,快给我一张青举的名片。”
“啊?”吴典没听清。boss一出门,他的助理包袱就卸掉了,刚刚夹了一块肉,正准备放到嘴里。
“给我一张青举的名片。”江宣离又飞快地重复了一遍。他生怕郑青举打完电话进来,错失这个好机会。
吴典这个得力助力掉链子了,他打开包,摇头道:“我没带,之前用完了没有补充。”
江宣离的脸皱起来了,他着急地想着要怎么办。“那、那,你把青举的手机号告诉我。”
“你没有吗?”吴典十分惊讶。不应该啊,江宣离身为发小,应该有郑青举的联系方式才对。
“我没有,你快告诉我吧。”江宣离要急哭了,他掏出手机,点开新建联系人,做好准备。
吴典打开手机,准备念手机号,还话唠地多说了一句:“你直接问boss不就好了。”
就在这个时候,江宣离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郑青举打完电话,推开门进来。
他看着凑在一起,各自拿着手机的两人,眼睛微微眯起:“你们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