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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娶老婆(穿越) 第7章 第007章

作者:一曲日水吉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0-09-28 13:35:56 来源:文学城

做人目光不要太短浅,兔子都知道给自己做三个窝。所以退路什么的,自然是越多越好。只要能让自己过的更好,司马清风不觉得重新开始学习有什么不对。

末世之前他一个智商一百的普通人,都能在重点高中里杀出一条血路成绩保持在中等以上。没道理现在被精神力提升之后智商感觉已经突破一百二的自己,还不能学的更好了。

笔墨纸砚一套,最重要的是白纸十刀。他的空间里纸张东西很多,从书本到卫生纸应有尽有,可就是没有和这个时代一样的略微发黄的书写纸。

末世刚爆发的时候,只要是活人,第一念头都是存粮。所以米面油什么的,司马清风空间里是真的很少。但是从一开始,他就有意的收集一些别人没来得及收集却是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资。

牙刷牙膏只需要两箱,就足够一个人使用几十年的了。收集卫生纸的时候,甚至连卫生巾都没放过,就可想而知他雁过拔毛的手段了。

找到另外一条生财的路子,司马清风就将剩下的银子全部用掉了。空间里不多的各种调料还有自己没办法解决的衣物什么的,能多买一点是一点。

将银子花干净之后,这才心情愉悦的顺着学院一条街往回走。蒙学的孩童还在背诵着白日依山尽和锄禾日当午,童生那边已经从蜀道难到过秦论了。

总体而言,比司马清风当年上学的时候厉害多了。毕竟蜀道难还有过秦论当年可是他们高中的古文背诵内容。

城镇的确比村里的生活更好,但是现在司马清风不觉得自己有生活在城镇里的资格。钱不钱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心境。

像他这种穿越来客,自然要有身为天选之子的气派。

三百两才能买一座做所的城镇什么的,他才不稀罕,哼唧。春末夏初,绝对是最美好的季节。万物复苏并且已经恣意生长了几个月,路边的树枝全部变成了嫩绿的颜色,并且满满当当的。

司马清风奔着走过路过不要放过……咳咳,本着凡经过必留下痕迹的做派,一路上没忘记自己的采集本领。

木系异能和治愈系异能已经混合在了一起,只剩下曾经一级的十分之一了。现阶段也就能感知一下植物有没有毒能不能吃和利用长时间的温养让身体变好的本事了。

听起来就很了不起,嗯,都穿越了,他可不就是最了不起的那个崽嘛。路边的荠荠菜马齿笕什么的不会放过,树上的香椿还有槐花也是一道美味。早上出发的早,在镇上也没耽误太多时间。

可就算如此,回到家中的时候居然已经傍晚了。可想而知,用来收集食物的时间用了多少。

一路上没有耽误锻炼身体的时间,回到家中先是去河边抓了两条鱼放在家中的水缸养着。这水缸自然是司马清风后来自己弄回来的,还有临时搭建的厨房里的磨刀石。

用竹竿搭建起来的厨房现在里面就一个火坑充当灶台,案板什么的都在屋里放着。也是幸好这段时间没有阴雨,要不然这厨房用起来还会有更大的问题。

虽然已经收集了二十多筐果子野菜,但最爱的无疑还是肉肉肉。空间里的储备粮司马清风不舍得吃,趁着天还没黑准备再去山里转一圈。

别看下河村穷的一笔,但洪阳镇并不穷。不光不穷,甚至还有点富。为什么呢,因为洪阳镇距离京城并不远啊。

这个世界的京城长安,就在洪阳镇所在的新安府正上方三天水路的地方啊。而且因为有水泥这个东西的存在,走陆地的话马车也不过两天的时间就能抵达。

有点可惜,差那么一点就要成为京城人士了。

司马清风现在这个‘蜗居’上山的路还是比较平坦的,毕竟这边的山头海拔高度还不超过一百米。轻轻松松走到了山顶,才能看见更后面真正连绵一片的山脉。

要说为什么新安府下的洪阳镇这么有钱,自然是因为——皇家寺庙设置在这里啊!

站在山顶,夜风将已经及肩的长发吹拂的四散飘零。就算已经来到这个时空好几天的时间,可对于寸板变成艺术性长发这件事儿还是有点不适应。不过司马清风也没想过要挑战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对于男子留长发这件事儿也不想太过特立独行。

有人的时候扎起来,没人的时候放下来就是。头皮都不会太疼,影响真的不大。

站在对比之下显得更加低矮的山头,眺目远望。在正前方真正的高山上,灯火通明。从遥远的山脚一路到最顶峰的地方,两条火带一样的灯线蔓延而上。最顶上,就算在已经越发昏暗的傍晚时分,都能将那座显得巍峨的山峦看的一清二楚。

山顶上那座好似武当金顶道观一样的建筑物,居然是寺庙。在这个时空,已经没有了什么佛道之分,确切的说,除了孔圣人之外其他的信仰都已经降到了最低。

文气是亲眼验证的可以保护你生命安全的东西,相比之下可不比那些虚无缥缈的信仰更值得人信任吗。

不过,这些事情也不关他司马清风什么事儿。身为一个崇尚科学还见证过末世的人,信仰什么的……

洪阳镇下最大的山峰是皇家寺院,周围环绕一圈的还有各位公侯的家庙。距离此刻站立地点最近的那座不知道谁家的家庙山头,也只有几百米的距离而已。

当然了,是直线距离。山和山,尤其是山头和山头之间的距离,可不能算直线距离的。能建造家庙的地方,山坡自然不会太过陡峭。而且家庙最长接待的是家中女眷的缘故,山路还都修建的很是平坦。

稍微有钱一点的人家,不仅会用水泥平整地面,还会修建成双车道的样子。所以说,这所谓的山,在司马清风这种后世人看来简直就像是旅游景点一般——还是那种后花园一般的旅游景点。

我当然不是想要进去搞一票,虽然这所有的建筑看起来都很有钱的样子,可我这种文明人怎么可能会想去抢劫偷窃那种事情呢!

嗯,除非活不下去。

司马清风轻笑一声,转身想要下山回家。上来的时间已经够久了,脚下的野猪血都快要流干了。

“咦?”

就在他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山下不远处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引起了他的注意。目光所及超不过一百米的距离,让司马清风自然能看的一清二楚。

最重要的是,那人傻兮兮的点了火折子,想不引人注意都是不容易的事情。

长发在脑袋顶上扎了一个发髻,身上穿着单薄的褐色衣衫。一张小脸脏兮兮的,眼神慌乱的观察着四周。

是他!

当初明明没有看清楚全脸的长相,可就是这一眼,就让司马清风觉得万分熟悉。快速将所有东西收到空间里,悄无声息的向着那人的方向摸了过去。

短短十分钟的时间,好似过了一年一般漫长。司马清风没有直接现身,而是躲在十米开外的地方再次认真的观察了一番。

身高不矮,看起来有一米七的样子。瘦弱的厉害,苍白的脸色和那能看见骨头的手腕在司马清风看来简直就像是难民。

奇怪的是身上的衣服料子看起来不便宜,一时间让人都不清楚这人到底是有钱还是没钱了。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的确是他的救命恩人,之前将他从河里救出来的那个人。

而且,救命恩人此刻的情况看起来一点都不好。本来梳理的整整齐齐的发髻都变得乱糟糟的,身上的衣服也被树枝挂开了口子。手背上好几道红痕,白皙的脸上也多了一条血痕。

右边的裤腿拉上去了一部分,鞋子都丢了一只。确切的说,袜子也跟着丢了一只。所以能很清楚的看见,那肿大的脚腕。

‘哼哧哼哧’的声响从小恩人身后不远处传来,看起来不仅是不妙,还有点凄惨。

司马清风手腕一抖,手中多了一把□□。这种刀具在这个时空不算太过特立独行,那些游侠身上背着的也有类似的。妖兽的横行,让这个时空的人格外的崇尚武力。

“啊!”小恩人带着哭音的一声惨叫,司马清风猛的冲了过去。月光都明亮了几分的夜晚,手中的利刃闪过一道白光狠狠的从那只一二百斤的野猪脖子上砍过。

‘嘶吼!~’野猪发出比小恩人惨烈数倍的凄厉叫声,司马清风没有迟疑手上再次用力,猛的拔出砍刀再次一刀。

狠狠的一刀,直接将野猪的脑袋砍了下来。

‘噗’汹涌的血液向前喷洒出去,司马清风利索的闪躲没让身上沾染一点。

“小恩人,好巧啊,又遇到了。”司马清风转身,笑嘻嘻的看着已经坐在地上的人。坐在地上的小恩人,此刻还惨白着一张脸。目光惊恐的看着司马清风……手中正在滴血的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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