濛许山在宁市西南方向,离市中心大约有两个小时的车程。
它是南北走向,由首尾相顾的濛山、许山两个山头组成。山下有浐河与东风渠二水环绕,正面是辽阔的克兰平原,两峰之中,较高的北山,也就是濛山上坐落着宁市香火极旺的兰若寺。
祈福结束后,林续榆扶着母亲进入寺庙后院中休息,顺便找个地方吃午饭。
虽是工作日,但今日是个罕见的晴天,后院中有不少人,或是还愿,或是祈福。
这后院说是个院子,其实没什么围栏,即使是冬天也是满目苍翠掩映,繁茂的植被将寺庙的建筑与旅客游览的景区划开。再往外走个二十来分钟就有个缆车站,可以从濛山山顶往返许山陵园,十分方便。
方才,他们便是乘坐缆车到达的濛山。
林续榆找了个僻静的位置,好在此时已经下午两点了,食客不多,点好菜后他将紧紧裹住的围巾解开一角,目光不着痕迹地在寇女士身上晃了一圈。
除了眼眶微红,神情还算平静。
他和父亲的目光对上一瞬。
冬天的天亮得晚,三人今早趁着未褪去的夜色便已出发,不到九点就入了凤凰陵墓。
陵园里没什么人,守墓人已经认识了这对丧女的夫妻,他轻叹一口气将大门打开。
冬夜呵气把霜凝结在墓碑上,薄薄的、白白的一层。寇妙音用手帕将它们一一拭去,露出照片上笑靥。
石碑上的少女穿着夏季校服,正对着镜头伸出两根手指,嘴角向上翘起,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
难以想象这样年轻的生命,还未绽放就凋零了。
“囡囡,妈妈来看你了。”
她声音平稳,语气和缓,甚至带了点亲切的笑意:“带了你爱吃的红糖炸糕。”
“妈妈都老了,爸爸也是,他前几天都去染头发了。”寇妙音一边说一边将炸糕装进盘子里,“他走在路上被小伙子叫了爷爷,还不高兴。”
被提到的林父轻咳一声。
“还有你弟弟,多大年纪了还不好好谈恋爱……到现在一个姑娘都没带回来……”她叹息道,“你俩小时候的时候,整个幼儿园的男孩儿女孩儿都想来我们家玩,怎么大了反倒……”
“你外公外婆本来说要来看你的,但是现在这边儿太冷了。而且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身体也吃不消。”
“于是在那边写信烧给你了。”
“我们都很想你。”
墓碑前蹲下的女人鬓角处有了几丝银发,站在她身后的男人因为长年累月的说一不二而威严更甚。
而另一位年轻的男人,穿着高领羊毛衫和浅卡其色的大衣,身姿挺拔,只有向上斜飞的剑眉还能看出一两分年少时的张狂。
他也跟着半跪在墓前,平视着墓碑上少女的脸。
大家都变了。
以前矜贵优雅的母亲学会了广场舞,无辣不欢的于姨开始煲养生粥,院子里上蹿下跳的皮猴儿们一个个结婚生子。
他是走得慢的了。
只有她,永远二十岁。
林续榆摸了摸石碑,像是戳女孩儿的脸。
你说,当时为了那几十分钟的大小差异争得鸡飞狗跳。
现在,你已经输我十年了。
三人将怀抱的小雏菊放在墓前,注视良久。
还是林续榆打破了沉默:“我们去兰若寺给她上柱香吧。”
冬天黑得早,下午看似明媚的阳光早就滑下了山坡,不到五点半就黑压压的一片了。
守墓人将手拢在袖子里,抱着热水袋站在门外草草巡视一眼,冷风一吹,吹得他直缩脖子。
这天太冷了,下山的缆车五点就停运,他估摸着不会有人傻乎乎地等到现在还没走,于是就将门虚虚掩上。
守墓人轻啐一口,夜班儿本是两人轮守的,谁知老赵这个家伙啤酒喝多了痛风犯了,他只得一个人在这陵园呆一晚上。
好在今日带了老婆泡的凤爪和卤的猪耳朵。这漫漫长夜也不会无聊。
晚上十点的时候,守墓人被砰砰的声音吵醒了。他睡在单人椅上,不耐烦地侧了个身,恼人的砰砰声还没有停止。
这谁大晚上来墓园找晦气呢!
他气冲冲地翻身,床板发出吱呀吱呀的脆响,转头就看到一张电视里头大明星一样的脸。
好像是被他家丫头贴在墙上的人物!
叫什么来着,天天在耳旁念的,林、林什么玩意儿来着。
林续榆却没闲工夫等守墓人想起他的名字了,他见着大叔醒来连忙问道:“大爷,今天有没有见着一个男的,个儿挺高挺瘦……”
“还长得挺帅?”
“对!”
“那不就是你吗?”守墓人语气不是很好,任谁大半夜被叫起来心情都不会太美妙。
“嗨,不是!”林续榆摆摆手,若不是时机不对他都要被整乐了。“我有个朋友今天应该也来了墓园,但一直没出来……”
“这、这可不能乱说!”守墓人一个激灵,生怕把人关在里面冻出个好歹来,他推了推铁门,随即摆了摆手,“我这儿还没上锁呢,你别看着从外面掰不开,但里面有个把手,一拧就行。”
“再说了,就算真被锁里面了,他就是踹这铁门,老爷子我也听得见啊。”
林续榆有些焦急,耐着性子低声说:“把大爷吵起来我也觉得对不住,但确实……”
守墓人眼睛一转,问道:“你是不是那个大明星?拍杂志封面的那个?”
没等林续榆回答,他从桌子上撕下来一张空白的访客单:“哎,小伙子,给我这儿签个名吧,我那丫头天天正经书不读,就抱着杂志……”
他话还没说完,男人就接过纸笔落下龙飞凤舞的签名。
守墓人得了签名,连忙把铁门打开,还拿出了探照灯递给林续榆。
林续榆笔直地朝着姐姐的墓走去。
这陵园修得早,设施也稍显老旧了些,但胜在风水好、环境好,每一座墓碑相距甚远,其间还有修剪精致的灌木。
他们二人走过拐角处时,守墓人低呼出声。
——在那不远的墓碑边,确实倚着一个人。
守墓人倒不是觉得恐怖,守了这么些年的墓了,什么场面没看过?
早些年的时候还允许土葬,大家日子过得都穷,人民普遍素质都还不高,那些穷慌了的人是敢从后山翻上来挖坟墓的。
他低呼的原因是担心这么冷的天那人冻出个好歹来。
“哥!”林续榆大声喊道。
倚在墓碑上的人影动了动,他缓缓抬头,因为强光的刺激而睁不开眼睛。
“哎小伙子怎么一声不吭地缩在园子里不出去!这出了事儿可咋整!”守墓人一边后怕一边叹气。
桑扶枝缓缓地站起来,他用手轻抚碑壁。
守墓人没听见他说了什么,但是快步上前准备扶住他的林续榆听见了。
他说,吵着你了,继续睡吧。
……
车里的暖风呼呼地吹着。
林续榆转头看见桑扶枝苍白而冷硬的侧脸。
他在山下等了四个多小时,就是害怕桑扶枝的状态不适宜开车。理智上说,他现在应该立刻马上把桑扶枝送去医院检查身体。
可刚才无意间听到的话令他胸膛堵着一团东西。
“走,喝一杯。”不等桑扶枝回答,林续榆一踩油门,从空荡荡的停车坪驶了出去。
红色的帆布棚,可折叠的木桌,掉了漆的塑料椅子。
每一桌都挨得很近,几乎到了动作大一点会碰到别人后背的地步。
这样狭窄的地方,圆滚滚的老板娘却能灵活地一手端着盛满烤串儿的铁盘,一手拎着一打冰啤酒,穿梭自如。
“哎,两位帅哥慢用哈!”她拿着开瓶器将啤酒打开,又从兜里拿出两个酒杯,还能眼观八方,发号施令,“小伟,那边32桌要结账了,数下签子——”
坐在角落里的正是桑扶枝和林续榆二人。
烧烤摊是个神奇的地方。
不管你是踩着高跟鞋的白领,打着领带的精英,还是踩着人字拖,穿个大爷汗衫儿的民工,只要味道够好,总是会汇集在一家店里。
而这一片儿,是宁市的新区,外来打工人口较多,再加上附近有两个楼盘在施工,聚集在这家店里的都是些老爷们儿,林续榆也不必顾忌被认出来,索性解了围巾外套。
桌上谁都没有说话,只有啤酒落入玻璃杯中哗哗的水声。
锡纸盒抱住的蒜蓉金针菇起初还冒着滋滋的小泡,渐渐地,也像是被这气氛冻住了,表面起了一层油花。
两人一声不吭地喝着酒,从啤的到白的,林续榆只觉得太阳穴一阵阵跳痛。
他嗝出胃里的气体。
“桑扶枝——”
“这么多年了,你能不能别那个死样——”
林续榆声音高亢,玻璃杯和木桌碰撞发出沉闷的响声,隔壁桌好事的男人伸出头来看了一眼,又见惯不怪地专注于盘子里一粒粒的花生米。
坐在对面的男人却连眼皮都没掀动,他伸手给自己满上,脖子一抬,又是一口吞下。
林续榆一脚蹬在桌腿上,腿也不收回来,就那么支着,半长的栗色头发遮住眼睛,他不耐烦地伸手一掳,将饱满的额头露出来。
醉意之下,其实他对桑扶枝……
也是有恨的。
因为他那一蹬,桑扶枝瓶里的酒撒到了手上。
对面的男人放下了手中的杯子,廉价塑料袋包装的抽纸薄薄的一层,很快被浸湿。
“和你说话呢——”
有些事他知道不是桑扶枝的错。
可醉意放大了恶念,他看到男人古井无波的眼睛,竟有一种冲动,把所有的事情,通通告诉他。
嘎嘎:u1s1,我想吃蒜蓉金针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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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她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