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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科幻灵异 > 杀死那个DM > 第26章 第二十五章:你看不到吗?尸体!

第一夜并不像李四吓唬我的那样糟糕,外边没有□□枪战,床底下没有耗子,却也没安稳到让我一觉睡到天亮的地步。

怎么说呢?真正骇人的东西并不需要藉由黑暗以壮声势。

屋里伸手不见五指,跟鼹鼠洞似的,木板墙隔音效果很差,能清楚听到男人们打呼噜、磨牙的声音,以及一些格外响亮悠长的屁。但估计不是李四,他那边安静得很,我怀疑他是那种连睡觉都要睁一只眼的人,这种人根本不会打呼噜。

入夜之后,挤在一楼饭堂就一盘花生米能喝一整晚的食客陆续回家了,没吹完的牛皮只好等第二天再续上,不过不是所有人,通铺在楼下后院里,供一些没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单身汉享用。

如果你们能想象十几个大男人挤在一张床上睡觉的场景,那大概也想象得出我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都能听到些什么了。

我闭上眼睛,放空大脑让自己入睡,同时祈祷自己不要做太糟糕的噩梦,最好一睁眼就能回到现实世界。

安然无恙,这才是最重要的。

隔壁和楼下的噪音一开始哄哄吵吵,但过了一阵,就如同加了白噪的背景音,逐渐遥远起来。我的意识变成了一坨漂浮在河面上的水草,河水浑浊,水草在浮浮沉沉间越来越重、越来越凝滞……

我忽然睁开眼睛。

脑海里的零碎画面疏忽归于黑暗,我发现自己两条胳膊抬过头顶,别扭地抵在床板上,浑身冷汗,眼皮刺痛,当然,痛的不止是眼皮,投降式睡姿害我的脖子和手臂全麻了。棉被原本掖在我下巴上,现在却到了胸口,仿佛一大块凝固冷掉的稀饭,我一动,它就失去平衡往下滑去。

我一动不动地在黑暗中躺了几分钟,听着自己的心跳由快转慢,刚才算不上做梦,最多是浅眠状态下的思维碎片,却不知为何有种摄人心魄的力量,只有一个念头,在混沌一片的脑袋里清晰得如同钟鸣——

我是被叫醒的。

被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

我转转脖子,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胳膊,捞起被子,把它重新掖到下巴上,尽管被窝里的热气快跑光了,但总比半个身子晾在外边暖和点。

四面板壁外只剩下呼噜声此起彼伏,连猫都歇下了,大概正是夜深十分。没有人进我屋来持械行凶,床底下也没有什么东西躲着想吓我一跳,是的,鉴于李四之前的“友好提醒”,我特地下床检查过,那地方只有些经年老灰,足有一尺厚。

也说不定是我自己吓唬自己,在黑暗中,一切都变得像流水一般不再确定起来。

但这么说吧,绝对不是那种鬼故事里常见的夜惊,你一睁眼发现衣柜门打开了半边,头顶的电灯绳摇晃来去,空气里还有诡异的电流让你的头发劈啪作响之类之类的……我就是醒了,因为有人、或者有什么东西叫醒了我,这点我敢打包票。

可究竟是什么?

直到后来——准确地说,是离开这鬼地方很久之后——我才想到那个关键问题:怎么会没有风声呢?

这地方这么冷,连在屋里都得穿棉袄,遑论屋外,大晚上的怎么会没有风声呢?

但偏偏就是没有。

楼上的住客貌似也醒了,我听到很轻的脚步声,没准叫醒我们的是同一个东西,也没准就是他起夜的动静把我吵醒的。

我喜欢后一种想法,而且它听起来还挺合理呢。我深呼吸几次让自己放松下来,重新闭上眼睛,正好被窝也开始暖和起来了,如果我现在睡着的话,天亮前大概还能睡一两个小时。

水流……水草……游鱼……

混沌的意识海洋里,小小的游鱼忽然朝我张开嘴,却没像鱼那样吐出一串泡泡,而是用又轻又细的声音对我说话了。

它说:根本没有三楼。

我霍得睁开眼睛,这次叫醒我的,是胸口擂鼓一样狂乱的心跳。

房间里安静得好像鸽子窝,沉重的空气缓缓流动着,我用手掌死死捂住鼻子,脸和眼角很快就因为憋气变得滚烫。

天花板上的脚步声还是轻轻的,大部分时间静默,但如果你仔细听,就能听到他从左走到右,再轻轻地走回来,然后再走过去……也许还踮着脚,像猫一样。

李四是怎么说的来着?

——“如果有人进你的门,你就叫,如果房间里有怪动静,你也叫。”

但如果人没有进门,而是在屋顶上溜达,怪动静也暂时还没进房间里呢?

我要是真的叫了,他能及时赶到吗?

他会帮我吗?

我慢慢咽了几口口水,好让嗓子做好随时尖叫的准备,同时又生怕发出一声咳嗽或者喘气儿太大,被房顶上潜伏的人发现我已经醒了。

顺便一提,这和古装电视剧里演的根本不是一回事,蒙面刺客穿着夜行衣,在黑夜里飞檐走壁,伏在屋顶上悄悄掀起瓦片向下窥探,指尖夹着见血封喉的飞镖,好在目标熟睡时取他性命——承认吧,这种情节你在电视上才看得到——我头顶的天花板是完整的一大块,虽然不是钢筋水泥浇筑的,但屋顶那家伙也别想悄没声地掀开一块砖,如果他真想偷偷摸进屋里,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正门,另一条是窗户。

窗户被窗帘挡得严严实实,距离我的床尾不过几步之遥,我不记得自己锁过窗子,是我疏忽,该死的,我甚至没检查过这窗户有没有锁扣,恐怖片里的炮灰不都是这么领盒饭的吗?

我在床上翻了个身,慢慢把手伸到枕头底下,手指碰到冰凉坚硬的轮廓,我继续往前伸,把那东西紧紧握在手里。

皮箱里的手术刀,我藏了一把在枕头下面,以防万一。

以防……眼下。

手术刀的温度很快跟我的体温趋于一致,手柄被汗水浸得滑溜溜的,我不得不每隔半分钟就在枕套上擦去掌心的汗水,以免挥刀的一刹那它就从我手心里溜之大吉。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其实事后回想,最多不超多一小时,感觉上却极其漫长,比学生时代的周四下午更折磨人——除了房顶上断断续续的脚步声,始终无事发生,只有远处一声突兀的犬吠把我吓得够呛,跟狼嚎似的。

直到天光熹微从窗帘缝钻进来,我才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盹,李四在外边敲门的时候,我刚刚开始做梦,脑袋痛得仿佛一离开枕头就会裂成两半儿。

“谁?”我抬手揉眼睛,差点戳自己一刀,顿时清醒了不少。

“醒了吗?路小姐。”李四的声音懒洋洋的,跟他急匆匆敲门的节奏形成鲜明反差,我怀疑他那么用力敲门就是为了吓唬我。

“干嘛?”我把小刀塞回枕头下,想了想,又拿出来,放进棉衣口袋里。

“可否请您移驾楼下享用早餐呐?”那故意拖长的音调,像是生怕我听不出来讽刺似的。我本来想叫他自己先吃,但转念一想,改口喊道:“等我一下,马上就好!”

脸盆里有昨晚的凉水,我掬了一捧胡乱拍在脸上,感觉自己总算有点人样了。相信我,在这不闹鬼胜似闹鬼的破地方睡一晚上,有点人样已经算挺高的标准了。

李四没再出声,但我也没听到他离去的脚步声,所以他大概还等在门口,像个合格的骑士那样。

半分钟后,他第一时间撞破门冲进来,也间接证明了这一点。

在这半分钟里,我把毛巾拧干了搭在脸盆上,用梳子扒拉扒拉头发,然后移步去窗边——就像我妈教我的那样,上午要开窗通风,房间才不会发霉——我一拉开窗帘,那位老兄正隔着玻璃往里头瞧呢,头下脚上,两条胳膊顺着肩膀耷拉过头顶,两颗眼珠仿佛吃足了灰的玻璃球,变得浑浊无光。

在西北风把他从窗户一边吹向另一边之前,我就明白,这位老兄已经死了。

我尖声大叫李四的名字,但听起来更像一连串含义不明的惊叫,李四倒是非常快地响应了我的求救,二话不说撞破门板,冲进屋来。

我边叫边退,直到撞在李四硬邦邦的胸口上,他伸手捏住我的肩膀,像提溜小动物一样把我拎到了一边。

“小姐。”李四在看到窗外的尸体后反倒像是松了口气,好整以暇地抱起胳膊,“下次请至少为了屋里的东西叫我,好吗?哪怕是只老鼠呢,也好让我跟老板解释撞坏的门。”

“你、你、你……”我惊慌之下口齿不清,只能用力指向窗户,“你看不到吗?尸体!”我差点脱口而出“你瞎了吗”,幸亏理智在最后关头拦住了舌头。

李四用好笑的目光打量着我,仿佛我比窗户外飘飘荡荡的尸体更稀奇,然后不紧不慢地说:“恕我忘记你们这些小姐不常见到腌臜东西了,不过请放心,尸体就是尸体,不会活过来咬你一口的。”

我想起来医院里的大头婴儿和木头迷宫里的木头人,心说不常见腌臜东西的怕是你,谁知道这鬼地方有没有丧尸,但我还是闭上嘴巴,点点头表示同意。

身处险地,可不好瞎许愿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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