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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科幻灵异 > 杀死那个DM > 第23章 第二十二章:你会知道的,不过不是现在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包括各种推断、各种设想,也不乏自我否定、互相拆台,以及好些个因为太不靠谱很快就被推翻的行动计划。

抛开内容不谈,我感受到的更多的是兴奋,那种找到队友能够并肩作战的兴奋,就像我说过的,早已存在于我们之间的、无形的联结,正随着这次会面变得愈发紧密、无可撼动。

“四环里已有两环串联成功,”我听到自己在脑袋里说,语气十拿九稳,“剩下两环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我们聊得全情投入,不过,我可以本着小说家的职业道德告诉你们,那次谈话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没必要写在这里,就算写了,效果也只会跟公司每月调度会的会议纪要一样催人尿下。

要不是丁诺的手机响起来,我们八成会一直聊下去,他也完全沉浸在那个世界里,彻底忘却了现实,我看得出来。

我心不在焉地听着丁诺接电话——只是听个声响,我还不至于去偷听人家打电话,这点礼貌我还是有的——直到肚子跟着叫了几声,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多饿,我抬头看表,居然快十点了,好家伙,我们聊了多久?两个多小时?

“好,我这就过去,估计四十分钟后到。”丁诺对手机那头说,然后挂断了电话。

“你要去干嘛?”我睁大眼茫然地看着他,心里不合时宜地冒出“我们任务还没完成你怎么能丢下我就跑”的念头来,我希望自己听起来别像个缺爱的学前班幼儿,可惜事与愿违。

“呃,上班。”丁诺挠了挠头,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脸上也闪过一丝可以称之为愧疚的神色,好像此时此刻抛下我去上班赚钱是什么了不得的罪过似的呢。

“哦、哦,那快去吧,这都迟到……呃,快俩小时了。”我尴尬地说,嘟囔了几句关于我自己不是上班族,以至于没能意识到耽误对方工作的抱歉的话,一边站起来,准备送客。

丁诺摆摆手,意思大概是迟到不算什么,他从口袋里掏出个小本本,撕下一张纸,在上面写下一串数字——写字用的圆珠笔也是口袋里装的,好吧,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格外去注意这个动作——他把纸递给我:“这是我的联系方式。”顿了顿,似乎觉得有必要补充几句,“你的号码我有,回头联系。”

“哦……”我拖长音调,不该感到惊讶的,毕竟对方都直接出现在我门口了,相比之下,知道我手机号压根不算什么,但我还是忍不住叫住他:“丁诺,你是干什么的?”被困电梯的时候,我猜他是个消防员,或者银行保安,这两个推断现在看来显然都不成立。

既然他用到“上班”这个词,我猜他至少合法隶属于某个单位,或者某个组织咯。

丁诺已经走到门口了,又转过身来:“你会知道的。”他冲我笑了笑,笑容有些神秘,但并不防备,“不过不是现在。”

我点点头,心里并不觉得奇怪,好像事情理应如此,我们是生死相交的队友,我们也有各自的私人领域,这样才对头。

“回见,易阳。”大哥最后说。

“回见。”我挥挥手,目送丁诺出门。

等我们下次再见的时候,是在冷得能把人屁股冻掉的关东山,他头戴狗皮帽子,我差点儿去见阎王爷,所以说世事无常,这话还真没错。

防盗门“砰”地关上,我呆呆地在门前站了好久,但脑袋空空,什么念头都没有。

是往客厅走的时候,泪意才忽然涌上眼眶,我的鼻子一下变得又酸又热,眼眶也是。

那场眼泪可真是来势汹汹,我只来得及在呼吸的间歇擤擤鼻涕,就被汹涌的泪水给彻底淹没了。

我承认,夜半噩梦、凌晨枯坐加上之后的脑力和情绪消耗让我变得意志力薄弱,感情脆弱得好像一片风干的葱白,随便一碰就会碎得掉渣。但那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不,完全不是,在沙发上哭得浑身发抖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之前的一个月对我来说有多难熬。

九天十地诸神魔在上,原来到底不是我疯了。

我明白,在大部分人看来,幻想和疯狂之间有着明晰的界限,你可以天马行空地幻想,假装自己是住在粉色城堡里的公主,每周六骑着的阳光彩虹小白马周游世界,而现实中,你还坐在工位上,面前是层层叠叠的Excel报表、Word文档和屏幕右下角偷偷打开的抖音小视频,老板在独立办公室里大声打电话,隔壁工位的同事正跟你吐槽早高峰地铁又遇到了当众抠鼻屎的奇葩。

而疯狂则是,你抬起头告诉同事,别担心,等回到城堡,你就下令把这些地铁变态通通送进肥料池,因为城堡后花园里的彩虹果最近长势不大喜人。

二者的区别在于,你没法一步从左边跨到右边,再从右边跨到左边。

而我差一点就彻底丢掉中间这条线。

在我把故事讲下去之前,希望你们别觉得我是个疯子,或者不可救药的傻瓜,但怎么说呢?朋友们,我的城堡是我自己一块砖、一块砖垒起来的。

我知道它不是粉红色,而是灰色的,有着尖尖的塔顶和金属的窗棱,窗台上晴天摆向日葵、阴天摆紫罗兰。我还知道塔里的每一层楼、每一条走廊和每一个房间,知道每一扇窗户看出去是什么风景,知道那些被我给予生命的人物在这座塔里穿梭游荡,他们的装备和行李就堆放在城堡的角落里……

我对这些了如指掌,清楚得就像你了解自家的衣柜一样。

现在不妨想想看,如果有一天,你打开衣柜,发现里面多出了一件你发誓从没买过、甚至连见都没见过的陌生衣服,你是会觉得有家人/朋友/恶作剧大王/不请自来的跟踪狂偷偷给你准备了惊喜/惊吓?还是会觉得自己在做荒唐梦呢?

这就是我这一个月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最后我迷迷糊糊在沙发上睡了过去,手里还攥着那张写着大哥手机号的纸,号码我早就记住了,并且一直牢牢记了很久。

我醒醒睡睡,期间大概做了几个简单的、平淡无奇的梦,一睁眼就忘记了,但醒来后感到精力充沛、心情愉悦。我想,我有信心活着讲完这个故事,就像丁诺说的那样,“我们反击”。

那肯定会是个漂亮的反击,不管你们愿不愿意相信。

彻底清醒后,我去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把自己拾掇得在外面不至于被人当成离家出走的高中生,然后出去吃了顿大餐——肯德基全家桶,原谅我的夸张措辞,算不上什么正经大餐,但吮指原味鸡还真是美味得让人直想舔手指。

走出肯德基的时候,我轻声唱起了许慧欣的《七月七日晴》,老实说,颇有点重新拥抱生活的感觉。

虽然眼下不是七月七,也没有忽然下起大雪,天却是真的晴。

明州市的秋天就是这样——实实在在的秋高气爽——天空蓝得好像一整块方解石,匀称干净的质地间夹杂着被我们称之为云的白色条痕。大街上,只有银杏黄得灿烂,大部分树叶都是黄绿相间,要我说,秋叶就是这样斑驳的才有味道,枫叶尤是,运气好了你甚至能在一株树上数出十多种不同的赭红橙黄来。

开始以写作为生之后,我天南海北地去过一些地方,旅游也好,采风也好,我都尽力去领略陌生地域的风土人情,然而旅途终结,兜兜转转,每当我返程回家,又总是会立刻被它俘获。

就算我走过再多座城市,看过再多风景,偷偷溜进我字里行间最多的也依旧是明州市,我想,大概是因为这座城市的韵味无可替代罢。

我不敢说自己是被漂亮的天空吸引才没有吃完饭立刻回家,但这理由就算不是其一,也能算作其二。

而其一就是,我的左手目前还毫发无损。

如果注定要碰到一个龟孙子把我的手背当成猫抓板,而且我还无力改变这霉运,那么我至少能做到不把霉运带回家,不是吗?

我沿着紫竹街一路向北,长汀河在我左手边隔着一条机动车道,河水在午后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像是有无数小精灵扇动着亮片似的翅膀努力从水面飞出来。河边驶过的汽车也泛着光,像巨型甲壳虫,排着队去觐见它们生着红黄绿三色眼睛的虫族女王。

右手边,一排点缀在背后居民楼门脸儿前的商铺张大嘴巴看着我,或高或矮、或宽或窄,招牌五颜六色,跟消不掉的俄罗斯方块似的:韩式炸鸡、吉米烘焙、711便利、母婴店、猫咖……哦不,是一家叫“小猫钓鱼”的咖啡店,名字起得还挺有迷惑性。

目光随意扫过那一连串店名时,我脑子里想的尽是些毫不相干、毫无逻辑的事,例如,“爱尚羽衣”玻璃橱窗后的塑料模特要是活过来会怎样?每日光顾小面馆的高个男人再未露面会是因为什么?要是全城大小超市里的烟一夜消失,第二天老烟枪们该怎么捱过漫漫长日?我承认这是毛病,用赵大脚的话说,就是老关又跑去她的异度幻想王国做白日梦啦。

我一边走在视野开阔的马路上,一边沉浸在幻想王国里,尽量不让自己去怀疑哪个路人会突然扑上来挠我一爪子,之所以会转道走进那座商场,是因为我需要上厕所。

而那之后,事态一度失控滑坡,或者说,终于落入了正轨,取决于你看问题的角度。

顺便一提,幸好我事先解决了内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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