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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那个DM 第21章 第二十章:好兆头,坏兆头

作者:羊笔笔羊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6-02-19 22:05:07 来源:文学城

我醒来时一直在张大嘴尖叫,却连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但我还是叫个不停,仿佛我不知怎地跑进了蒙克的那张《呐喊》画作里面似的。

只除了我并不是站在奥斯陆峡湾,而是、而是……

有一瞬间,我发誓我回到了那条雾气氤氲的长街,冰凉的白雾紧紧贴在我的皮肤上,所到之处,鸡皮疙瘩跟着蜂拥而起。

但只是一瞬间,我眨了眨眼睛,那些雾气就消失了,周围既无灯光更无天光,我瞎得活像只鼹鼠,不过我能感觉得出屁股底下硬邦邦的,绝非柔软的床铺,我慢慢探出左手,指尖碰到了冰凉、光滑的东西,我把整只手覆上去,掌心下的轮廓平整圆润,质地莫名让人安心,我分辨出来那是搪瓷浴缸的侧壁,立刻松了口气,谢天谢地,我在自己家的浴缸里,右手摸到的小黄鸭玩具就是很好的证明。

“嘶嘶”的气音从我喉咙里溢出来,跟漏气的开水壶似的,我猜这可以理解为余惊未了的笑声,想想看吧,半夜三更,人在浴缸里惊醒过来,记忆还断片了,余惊未了只能算是保守说法。

但有一说一,总比在别人家浴缸或是更糟糕的地方醒过来要强。

所以我昨晚到底干嘛了?狂欢烂醉?深夜鸡尾酒派对?

我舔了舔嘴唇,嘴巴确实很干,头也很痛,不过空气里既没有酒精也没有呕吐物的味道,宿醉这个选项大概可以排除掉了。

这样推测并没能让我放松多少,大概是因为,空气中有种冷冰冰的、陌生却又熟悉的味道,不重,却始终刺激着我的鼻腔,有点像潮湿的木头。

我从浴缸里爬出来,一条腿麻了,另一条腿膝盖酸痛,但不影响我摸黑把卫生间的灯打开——这就是在自己家里的好处,无需视野,肌肉记忆足够帮你完成各种动作——尽管提前眯起了眼睛,骤然亮起的灯光还是刺得我眼睛发痛。

镜子里的我在拼命眨眼睛,直到适应光亮,木头的气息似乎消失了,我看到自己头往右侧偏下巴抬了起来,眼睛睁得老大,以至于额头上都有抬头纹了,那张脸上写满了莫名其妙,也许还有点恼羞成怒。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失去了对身体百分百的掌控,这种反应多少也在情理之中——我的下巴左侧肿了好大一块,颜色已经由青转紫,看起来好像青面兽的胎记。

但我却完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把下巴弄伤了,该死。

“妈的。”我喃喃地骂了一声,在安静狭小的空间里发出声音莫名让人有种踏实的感觉,于是我又嘀咕,“怎么搞的?”

答案我自己心里差不多有数,多半是在浴缸沿儿上磕的,笨手笨脚的代价,听起来蛮合理的,对吧?

镜子里的我摇了摇头,对这推测嗤之以鼻。

“观察,而不仅仅是看,华生医生。”我对自己说,镜子里的我皱起眉头,像是在审判镜子外的我,于是我又努力舒展眉毛,这下顺眼多了。

“睡衣是个好兆头,下巴肿了,坏兆头,没有拖鞋,坏兆头。”因为就我所知,自己还没有半夜光脚上厕所的习惯。

“好兆头、坏兆头……”我念念叨叨地走出卫生间去找拖鞋,就在我侧身即将走出门的那一瞬间,昨晚的梦如同彗星撞地球一样“砰”地撞进了我的脑海。

这一秒有点像皮影滑稽戏,眼角余光里,我瞥到镜子里自己的侧影抖了一下,然后原地跳了起来,伴随一声惊叫,像是踩到了老鼠,或者蟑螂。

我猜每个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早上醒来完全不记得梦到什么,隔了一会儿,说不上来究竟是哪个举动或是谁说了某句话刺激到了记忆细胞,也许是刷牙吐泡沫的时候,也许是吃完早饭放下碗的瞬间,也许是正背上包包往楼下走,梦境碎片便倏忽而至——我管那叫“梦境回头杀”,被击中的这一瞬间,你要么屏息静气,把整个梦都想起来,要么任由这些碎片从你脑袋的另一边飞出去,然后彻底消失。

而我此刻正介于二者之间。

有个学心理学的哥们曾经给我讲过,人没有办法记住最原始的梦,因为它们是非逻辑、非线性的,所谓的能够被讲述、甚至用连贯画面展示出来的“梦”,都是经过大脑二次加工、修修补补的产物。

换句话说,梦无非都是故事。

那哥们的最终结论是证明《盗梦空间》不过是艺术家的一厢情愿,他用了不少术语,所以大概有点道理。然而对于靠写故事为生的人来说,二次加工也好,胡编乱造也罢,都是磨练想象力的好法子,道理跟健身一样,想要拥有肌肉,总得定期做力量训练,对吧?

这大概也解释了为什么撞进我脑海的画面那么生动、逼真、完整,以至于我一蹦三尺高,差点一头磕在门框上。朋友们,想象力的“肌肉”过于发达多多少少会带来点副作用。

唉,真希望这不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在卧室找到了拖鞋,它们一只平躺、一只侧卧,姿态很安详,看不出跟平时有任何不同。我穿上鞋,立刻有安全感多了,但脚底板还是冰凉,于是我又去接了盆热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泡脚。

在做这些事时,我尽量让脑子放空,或者想些现实的事——

比如,我上星期送走了赵大脚,不是在机场或者火车站,这个行踪诡秘的大姐头只是给我发了一条“走了”的信息,我回复“拜拜”,俩人就算道过别了;再比如,我爸到底还是食言了,不仅没照顾我到活蹦乱跳,反而在我出院前一天就飞到另一个城市见客户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早就知道当律师的没几个能有言出必践的好品德;再再比如,杜乔最近不止问过一次《爱穿高跟鞋的女特工》的进展——杜乔是我亲爱的编辑,如果我之前没提到过的话,杜大姐在督促我辛勤劳作这方面一直兢兢业业来着——她希望能在圣诞节前出版这部小说,根本不管诺拉·唐的故事跟圣诞节搭不上半点关系。

要我说,杜大姐的出版计划根本是天方夜谭,唯一的问题是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告诉她。

我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着,任何事,只要别去想昨晚的梦,暂时别想。

“逃避。”我喃喃,向后靠在沙发上,靠枕抱在怀里,两眼盯着天花板,“逃避虽可耻但有用。”

至少有用了好一阵,直到泡脚水变凉吧。

我把脚从水里抬起来才发现自己没拿毛巾,而离我最近的纸巾也有四五米远,我支棱着腿僵了几秒钟,水滴滴答答地顺着脚落回盆里。客厅里怪冷的,我却忽然感到一股无名火蹿了起来,在胸口左突右绌,倒霉,真他妈倒霉,什么样的蠢货才能接完洗脚水不拿毛巾?

我心里很清楚,犯傻忘记拿毛巾只是个导火索,淤青的下巴至多算个助燃剂,但我还是快要气死了,最让我恼羞成怒的其实就一点——“凭什么”?

凭什么倒霉事老是找上我?还净是些该死的我解决不了的麻烦,难不成我做错什么了吗?

我自顾自咬牙切齿了一会儿,拿现在的网络用语来形容就是“无能狂怒”,要么就是“一怒之下怒了一下”,哼,我得承认,这年头的年轻孩子们对语言的理解运用还挺独特的。

最后,我用力甩了甩两条腿,直接把还湿着的脚收回到沙发上,泄愤似的在靠枕上蹭干,这下好了,等天亮了还得洗枕套。我有点庆幸没人看到我自己跟自己置气的傻样子,这是独居的好处之一,坏处则是你半夜梦游没人会及时叫醒你,如果那真是梦游的话。

放到几个月前,要是有人告诉我半夜梦游都算好结果,我肯定会觉得他脑子瓦特了,要么就是他觉得我脑子瓦特了,二选其一。

但那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时移世易啊朋友们。一个月前,我做噩梦跟一个男人被怪物追杀逃亡,醒来之后,我出门就遭遇车祸,被撞了个轻度脑震荡。

昨晚,显而易见,我们俩再次在噩梦里相遇,还多了个小屁孩做队友。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蜷缩在浴缸里尖叫不止,下巴上还遗留着噩梦里挨揍的痕迹。

现在梦游是不是听起来好接受多了?

“一个月。”我盘起腿,把脚塞到屁股底下,两手扶着膝盖,在心里计算日子,“唔,不到一个月。”

但够长了。

不管你们信不信,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几乎让我说服自己那个噩梦只是噩梦,曾经清晰的细节逐渐变得扭曲、甚至滑稽,想想看吧,血糊糊的大头婴儿怪,怎么可能?出院后我去过不止一次七一广场,但那吹笛子女人雕塑更像是在嘲讽我白日做梦,没有人等我,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没有,当然了。

可在梦里,当现实远去时,我们又变成了刚刚分别的老朋友,这种感觉实在很难形容。

我轻轻摩挲着下巴淤青的地方,碰的时候会疼,但是好的那种疼,提醒我现实和噩梦之间的联结,提醒我邪恶也许真的存在。

可如果邪恶真的存在,我们该怎么办呢?我又能怎么办呢?

“一次解决一个问题。”我告诉自己,“一个一个来。”

好,首要问题,在那个摆满了监控屏的木头房间里,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们找到雨伞男了吗?

还是说,雨伞男找到了我们?

我在客厅里枯坐到天光大亮,依然没能想出个所以然,那个噩梦的最后一个片段像是被人整整齐齐地剪辑掉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任凭我回忆或是推理演绎,都无法自圆其说。

到后来,我简直头疼欲裂,不想又不行,答案总不会自己找上门来。这话没错,不过我倒是没想到,天亮之后,另有位客人找上了门,他没带来答案,却带了一样重要得多的东西——希望。

而那将是整件事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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