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贝尔格莱中心区的暴风雪,我用了超过二十个小时。
站在联邦科学院门口,门外站岗的军人差点对我举起枪。不怪他眼神不好,是我身上的雪太厚,实在是太像一个失败的基因改造试验品。
“我找李。”
脱掉防护服,我抖了抖身上沾到的雪。五月鸢尾号上翻出的防护服质量真不错,我竟然活着走到了这里。
沈成器他们不知道去了哪里。坦白讲,当我回到空荡荡的屋子,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时,心里非常不爽,真恨不得一枪打断他们的腿。
真的,要是早知道他们会丢下我离开,我一定提前把他们的腿打断。
我这个人很讨厌被抛弃,尤其是他们竟然连沈识洲都带走了,独独把我留下来,这才是最过分的事情。
凭什么呢,都是背叛者,沈识洲可以被原谅,而我不可以?
我能猜到沈成器他们大概躲去了哪里,这附近肯定有秘密通道,如果我想找的话,肯定能找到。
但没必要。
既然已经被抛下了,再追上去有什么意思。
我也没兴趣真的把他们的腿打断。
这个世界上唯一不会抛下我的人还在等着我。
我有一个哥哥,现在不知道躺在哪里。他一出生就被确诊出先天性免疫缺陷综合症,一种存在于母体内的病毒,这种病毒的染色体呈X形,而女性染色体也呈X型,如果存在于女性体内,活性低的话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可偏偏他是我的哥哥,一个染色体呈X/Y型的男性,当精子与卵细胞结合时,他就是病毒的携带者了。这是个很麻烦的病,这样的男孩儿必须得在零污染的环境里才能长大。
那真是我最讨厌的人。
家族里的人管他叫玻璃娃娃,因为从小到大,他都生活在隔离病房里。我们去看他需要穿着厚重的隔离服,大部分时候,他只能透过玻璃,看外面的世界。
从血缘关系上,我们很亲近,我们拥有同一个父亲。但幸运的是,我们并不是从同一个子宫里出来的。
霍华德家族不需要一个罹患先天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的继承人,于是我的父亲又找了别的女人,我的母亲只是他那些女人里面很不起眼的一个,如同我只是这家族里很不起眼的一个儿子。
不像我的哥哥,漂亮而名贵的玻璃娃娃有一个出身显赫的聪明母亲,虽然那个女人不能再生育,但她通过放弃婚姻的忠诚,维持住昂贵的隔离病房和医疗设备。
我的母亲也很聪明,她用子宫换取了富裕的生活。
但我觉得她们都很可怜。
我十岁的时候,哥哥的母亲去世了。那个女人像一枝孱弱的白色单瓣花,独自在风雨飘零的枝头苦苦支撑,终于被吹散了。
这对她而言是解脱,但对我那哥哥而言,却是噩耗。
那天晚上我路过隔离病房,看到我的哥哥穿着白色长袍睡衣,独自坐在窗边。
“弟弟。”他叫住了我。
我停下来,歪头打量着窗边的玻璃娃娃。他真好看,像古老东方才能烧制出来的白瓷,没有一丝瑕疵,无比完美,无比脆弱。
这个玻璃房里的囚鸟是我的哥哥。
“能帮我摘那枝白色的玫瑰吗?”他靠在窗户前,给我指了一枝花园里的玫瑰。
人造太阳时代,植物和土地都是奢侈品,霍华德家族自诩贵族,整个贝尔格莱中心区,只有这里能找到玫瑰。
我不是一个听话的弟弟,并没有按照他说的做:“摘玫瑰做什么?谁知道那枝玫瑰上有多少细菌,哥哥,你不能碰。”
这是我第一次跟他面对面说话,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唇齿间叫出哥哥这两个字的时候,心脏开始不受抑制的跳动。
我的哥哥低下头,他似乎想露出个笑,但那真是我见过最悲伤的笑。
“送给我的母亲。”我的哥哥这样说。
太不讲道理了,我捂住胸口,我的哥哥明明在玻璃房里,可我总觉得他好像进到了我的心脏里,他的每一个字,都在我的心上划口子。
“你不准笑。”我有些生气,“你不准难过。”
“弟弟,你好可爱。”我的哥哥伸出手,似乎在玻璃上描绘我的轮廓,“你很小的时候,我抱过你,你肯定不记得了。”
“我现在也可以抱你。”我转身想进那间隔离病房,却发现门被反锁住。
“傻弟弟。”我的哥哥抱着膝盖,坐在窗边,“他们害怕我跑出去看我的妈妈,早就把门锁了。我没有钥匙,你进不来,我也出不去。”
我更生气了。
我的哥哥竟然说我傻,他真是没见过我们那个父亲的其他四个儿子,连数论都学不懂的白痴,整天只会围着家族里的贵人们逢迎拍马,那才是傻子。
我明明上次考试才拿了年级第一名。
“弟弟,去摘玫瑰吧,送给我的母亲,求你。”我的哥哥用他那琉璃一样的眼睛看着我,我们真是血脉相连的兄弟,都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只是他的蓝色很淡,像随时都能逸散的天空蓝。
“再晚一点,她就什么都没了。”我的哥哥垂下眼睛。
我的哥哥说求我,那我还能怎么办呢?我真是不喜欢我的哥哥,当他用那样的语气同我说话时,我完全无法拒绝他。
太讨厌了。
他肯定不知道,就在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变成了他的牵线木偶,绳头在他的手上,他可以给我下达任何指令。
我摘了玫瑰,最漂亮的那一枝,送给了哥哥的母亲。
很不巧,最漂亮的那枝玫瑰早就被父亲新宠爱的小夫人给看上了,得知被我摘走后,霍华德城堡里闹得鸡飞狗跳。一枝玫瑰而已,我烦得要命,趁着上学的时候,让那位小夫人的儿子磕伤了头,她终于不在看重那枝玫瑰了。
三天后,我获得了见哥哥的机会。他真是个脆弱无比的玻璃娃娃,我竟然还需要家庭医生的同意,才能穿着厚厚的防护服,进去看他十五分钟。
这是我第一次进到玻璃房里,哥哥说的那一次不算,我都不记得的第一次,不能算数。
一进房间,我就抱住了他。他太瘦了,骨头嶙峋得咯人,明明比我大了五岁,却只同我一般高。
我又生气了。
“你为什么这么瘦?”
我的拥抱似乎太突然了,这让我的哥哥有些僵硬,他的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很久很久,才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
“因为我生病了,傻弟弟。”
我的哥哥其实只摸到了厚厚的防护服。
“弟弟,你还要抱多久呢?”
“十五分钟吧。”我有十五分钟的时间待在玻璃房里,那我就要抱他十五分钟。
我的哥哥似乎笑了,我感受到他的胸口有轻微的震动,我还能听到他的呼吸。在这一刻,我意识到,我的哥哥不是个玻璃娃娃,他有呼吸,有心跳,血液还在流动,他是一个和我一样的人。
可他永远不能接触这个世界。
“弟弟,你知道吗,这个姿势其实很累的。”
我的哥哥是不是很讨厌,在这个时候还要这样说,他以为这十五分钟很长吗?
可哪怕我心里不愿意,我还是松开了手,拉着他坐到床边,告诉他:“玫瑰我送到了。”
“谢谢。”我的哥哥又摸了一下我的头。
“十五分钟到了,出来吧。”
我太生气了,这个世界上是不是有偷时间的贼,刚刚偷走了我的十五分钟?这个贼为什么偷我的十五分钟,这么宝贵的时间,他应该去偷我那四个笨蛋兄弟晚上写不出来作业的时间,想必他们也很迫切。
走出玻璃房之前,我又抱了一下我的哥哥,然后我听到他很轻的咳嗽声,他在努力压抑,但我还是听了出来。
我连给他一个拥抱都要小心再小心,真的,我的哥哥太讨厌了。
“医生。”我站在门口,很生气,“下次见我的哥哥,防护服要提前烘热一点。”
我扔掉冰冷的防护服,一想到我的哥哥刚刚抱了这么一个冷冰冰的玩意儿,我就气得要命,他为什么不推开我,我让他咳嗽了。
要是我的哥哥不生病就好了。
这是我从十岁开始,最大的愿望。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来看我的哥哥,我不是每次都能进去,但我每天都想看他,如果哪一天不见到他,我就会觉得心里空了一块,会喘不上气。
期间我那四个笨蛋兄弟还要编排我哥哥的坏话,他们那丑恶的嘴脸着实讨厌,被我狠狠地揍了一顿,然后他们竟然敢找父亲告状,废物玩意儿。
我因此捱了父亲的揍。
那天去看哥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我不想回去,就倚在窗边,抱着膝盖凑合了一晚上。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就惊醒了过来,第一眼就看见了我的哥哥站在窗边,他对我笑,特别好看的那种笑。
“醒了?”
我愣愣地点头。
“下次别在外面睡了,会着凉。”
我不想在外面睡,我想在他身边睡,如果每天早上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我的哥哥,我想我能多爱这个世界一点。
可我的哥哥太讨厌了,他为什么要生病呢?
从我那四个笨蛋兄弟的成长状况就知道,霍华德家族早晚要凉,但我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那位新任的关总统已经准备好要那霍华德家族开刀了。
我的母亲是个聪明的女人,早就用其他账户储备好足够的钱,立刻就要跑。
她准备带我走,我问她:“我能带哥哥走吗?”
“恐怕不行,我们没有那么多钱,你知道他每一天吃的药,就够我们一个月的花销吗?”
那一年我还没满十五岁,就面临了人生的第一个选择。我告诉母亲,我不能跟她走。
她想了一下:“哦,行。没有你,我也不会有这么多钱。我们俩之间,你不欠我的,我不欠你的,你自己看着办吧。哪天混不下去了,可以来找我。”
我的母亲果然很聪明。
这是我加入联邦情报局的起始点,我那花花公子的父亲也不是一无是处,他给我和我那四个笨蛋兄弟都找了后路,除了我的哥哥。可持续性的医疗供给是最难解决的问题,给一个废物儿子实在不值当。
在他眼里,我的哥哥早该死了。
我不这样以为。
我选择了最难的一条,从此放弃我的姓名,我的身份,也随时有可能丢掉我的性命。但我觉得联邦情报局很适合我,不像我那四个笨蛋兄弟,他们就不行。
我向联邦情报局要求了一座无菌病房,他们欣然应允,因为我绝对是个好苗子,天生就该干情报工作。
当然,情报局更高兴的是,我的哥哥永远在他们手中,我的忠诚将永远在他们手中。
我能见哥哥的机会越来越少,他不知道我在干什么,但想来不是什么好事,或许隔着防护服,他能闻到我身上的血腥味。
“你在做什么?”我的哥哥也会生气,“我看到你身上的伤口了。”
我告诉他:“打架而已。”
“对不起。”我的哥哥在道歉,“我拖累你了。”
他像一枝脆弱的白玫瑰,随时会消失。
“你不可以说这样的话。”我隔着玻璃看着他,“你的命是我用我的命换来的,没有拖累,你是我的。”
他是我的,仅此而已。
如今我拥有了他,哪怕不能拥抱,隔着一扇玻璃房子,但该死的霍华德家族消失了,这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彼此血脉相连,我爱我的哥哥。
后来我执行了一个很长的任务,伪装成一个代号β152的智能技工,接近禁区的叛军头子。他们是一群很有趣的人,只是任务时间太长,导致我最后开枪的时候有了一点犹豫。
但也仅仅是一点。
我的命不只是我的命,还有我的哥哥,如果我死了,他也活不了。
所以我得活着。
无情无义地活着也是活着。
很久以前,我看过一个夜莺与玫瑰的故事,一个青年想要一枝红玫瑰,可那个冬天没有红玫瑰,爱上他的夜莺让白玫瑰的刺穿了夜莺的胸脯,用夜莺的血染红了玫瑰。
我以为被关在玻璃房里的哥哥是那只可怜的囚鸟。其实不是的,我的哥哥是美丽的玫瑰,我是他的囚鸟,心甘情愿让玫瑰用花茎刺穿我的胸脯,我用我的血养活他,染红他。
我讨厌我的哥哥。
因为这辈子我都无法拥抱他,亲吻他。
-后续-
人造太阳的消失和居民向地下城的迁移是让我始料未及的事情,尤其是情报局在新一轮站队没有站稳,导致医疗资源变得极为稀缺,我的命换不回这一座无菌病房了。
就在我准备好要和我的哥哥一起死时,那个禁区的叛军头子又出现了。
看到他时,我松了一口气。
“原来你没死。”
“是的,命很大,也多谢你手下留情。”
我摇了摇头,不算手下留情。
“做笔交易吧。”叛军头子说,“我能为你提供一间隔离病房和后续的医疗资源,但我需要地下城的布防图。”
真好,这笔交易。
感谢联邦情报局,给了我能够交易的筹码,我如约带关河进入地下城,看着他带着他的势力埋伏在地下城的上空,而城内傲慢的议员长还一无所知。
我甚至帮着他给沈远区长传递了消息,买一赠一,我当然将沈成器的消息全部告诉了关河。
或许以后我可以靠做情报贩子来给我的哥哥赚医疗费。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不向命运低头吧。
在关河来之前的那天晚上,我穿着防护服,进到病房里,告诉我的哥哥:“人造太阳消失,人类可能要灭亡了。”
我问他:“既然都快要死了,不如我带你走出病房,去看一眼外面的世界。”
我的哥哥点头:“这样很好,跟我预想的死法一样。”
那一瞬间,我又不想带他出去了。
或许那时候我应该说,既然都快要死了,不如让我不穿防护服的抱你一次、吻你一次。
如果我的哥哥也说这样很好,该多好。
但我想他不会这样说,而我也不愿意让他死在我的怀里。
幸好我没有那样做,并且等到了关河。哪怕有一天,我真的要带我的哥哥走出玻璃房子,我也想带他进入到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不是满目疮痍的冰天雪地,而是一个阳光普照,夜莺自由歌唱,玫瑰肆意生长的世界。
这就是我接下来努力活着的意义。
小莱昂的每一句讨厌都是喜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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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夜莺与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