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柳枝诗序(道:“诗绪”)并作发簪。莫论少年卓色,自是和秋姿色。次日。
莫迟春看顾秋眠着意,他手上的柳枝,并作发笄。
“我说两个年轻人,你们是何许人也?家在何处,地乡无宿?”
张寺进了酒肆,吞了吞咽喉,只听他问道上述句。
“梁延州郡县令。”顾秋眠也应道。
“倒是一个诚实的少年。”这句话不是别人说的,是莫迟春。
“澎湖——”
“我不是澎湖人。”
“澎湖郡守。”莫迟春停顿了一下,继续说。
“那好,请说出你的职守所在。”
“扬‘柳‘郡——户部待郎。”
“你不在户部。”
在梁,无六部,只有尚书“部”。
很显然,莫者只是“侍郎”。
顾秋眠对此不置可否。
有道是“将军粉黛脸上施,闺阁女子持兵甲”(借花木兰典故)。
好吧,作者莺啼山客实是史识匮乏,不知如何写下去,故是故编一统。勿怪作者储备量狭小!
[户部][古代官名][传沿秦、汉,袭名易职,三国掌财用及户籍。隋至唐,唐改“户部”,为六部之一,兼理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支收等事务,清光绪三十三年,户部渐废——来源百度汉语]
[“侍郎”非独创词汇,余意指品级小而非正式名官员,并非指端茶倒水的童子职业]
今有“潘存实,字镇之,漳浦人,元和十三年进土第,仕至户部侍郎。诗首”(壬寅年腊月初二)之“佳句”,自拟简短免繁褥,自难“元和”不知是何年?——百度汉语。
梁朝廷户部主土地、人口、户籍。
以上全文,自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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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秋姿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