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代的农村人基本都不怎么富裕, 婚礼都办得挺朴素的,除了一些必要的流程外,也就请大队里关系好一点的人家来家里吃顿酒席。
像林晩这样特意缝制了嫁衣的穿着出嫁的, 算是极少数富裕人家才会做的事情, 平常人家的姑娘出嫁,家庭条件好一点的,会做一身喜庆一点的新衣裳, 家庭条件差的, 甚至还要去跟人家出嫁的姑娘借来穿。
林晩是城里来的, 据说家里有好几个工人, 这样的人家做得起嫁衣很正常,大部分的人都只是羡慕,只有少部分的人嫉妒。
这少部分的人里有和林晩不对付的江燕燕,倒没有杨晓莹。
杨晓莹知道林晩家里的情况,觉得她出嫁有这样的排场挺正常的,换作她有她的条件, 出嫁的时候, 肯定也会像她这么风光, 甚至比她更风光。
所以, 她只是有点羡慕林晩,并想着等她出嫁的时候, 也要让她爹娘买布请人给她做一件这样的嫁衣, 并不嫉妒。
当然, 也不敢嫉妒。
林晩当初用锄头砍伤头狼救他们的画面, 到现在都还时不时会出现在她的脑海里,时刻提醒她,林晩这个女人她不仅惹不起, 还得感恩。
不管其他人的心里是怎么想的,陆少钦反正是被林晩穿着嫁衣的样子惊艳到了。
上辈子,林晩因为听信了江燕燕的话,觉得嫁衣老土又俗气,嫁给他的时候,并没有穿嫁衣,只是穿了一件粉色的新衣裳,虽然也好看,但跟她穿嫁衣的样子比起来,还是差得远了。
只可惜他没有照相机,不能把她穿着嫁衣美得不可方物的模样拍下来,只能尽可能地多看几眼,把她现在的模样牢牢地记在自己的脑子里,当做一份回忆,日后有的是时间想起。或者,找个她心情好的时候,再带她去镇上照相馆拍几张照片,这样等她以后走了,他想她的时候,就可以多看看她嫁给他时的模样,也可以给他家尧尧看看。
林晩上辈子走之前,连一张照片都没留下,不仅他想她的时候没得看,他家尧尧想她的时候也没得看。
他脑子里想了很多,眼睛也没有闲着,一瞬不瞬地盯着林晩看,目光灼热。
林晩被他看得都不好意思了,脸颊不由自主地泛起了红晕,嗔怪道:“你打算一直这样看下去吗?”
“可以吗?”陆少钦还真想这样一直看下去,看一辈子都不够,还想再多重生几辈子。
他这个想法成功把嗨皮吓到了。
好在这个想法只在他的脑子里一闪而过,很快就被他自己否定了,觉得自己不可能有这么好的运气,能重生一次已经是上天眷顾他。
但事实上,如果他执念太深的话,还是会再重生的。
就像嗨皮转职当天之灵修复的第一个世界里的重生者一样,因为执念太深,陷入无限重生中,它修复了好几次都没能修复成功,最后只能去找当时还是阴间之灵的八皮帮它在修仙世界里找了一只渡劫失败的小人参精来给对方续命,了却对方心中的执念,对方死后才肯入六道轮回。
它好不容易才让八皮把林晩改造好,可不能让陆少钦陷入无限重生中,得盯紧林晩那个渣女才行。
林晩不知它心中所想,更不知陆少钦心中所想,听了陆少钦的问话,不禁失笑道:“你想看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你真的打算就这样看着我,不把我娶回家吗?”
陆少钦见她笑靥如花,又失神了一瞬,等听了她的话后,才反应过来他是来娶她过门的,不是来跟她相看的,忙道:“要,我这就把你娶回家去。”
一旁的许朝歌见他终于不再沉迷林晩的美色,想起正事来,一颗老父亲的心这才没有操碎。
嗯,看到陆少钦的傻样后,她就忘了自己是林晩的“老父亲”的事情,自动代入她大伯的角色,又当起陆少钦的“老父亲。”
看着见到林晩就犯傻的陆少钦,她的一颗心都快操碎了。
好在她小美人儿闺女还是靠谱的,知道提醒她傻儿子把她娶回家再慢慢看。
成功把林晩送出家门后,她又变回林晩的“老父亲”的角色,看着以后又只剩下她自己一个人的房子,不由得悲从中来,眼眶瞬间就红了。
目睹了她脸上的表情变化的全过程的顾北平:“……”
他妹戏真多!
“你能别一副生离死别的模样吗?林大忽悠只是嫁到你家隔壁去了。”
“神他妈生离死别的模样,我演的明明是舍不得自己闺女出嫁的老父亲的角色。”许朝歌反驳道。
顾北平闻言,上下扫视了她一眼,原谅他实在没有办法把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代入一个舍不得自己闺女出嫁的老父亲的角色。
“我要去二哥家了,你去不去?”
“去。”她家都人去房空了,待起来没意思,还是去陆家凑热闹,顺便吃点好吃的安慰自己一颗因为嫁闺女受伤的老父亲的心。
“按照我们北城的习俗,闺女出嫁的时候,她爹是不能跟着一起去她婆家的。”顾北平皮笑肉不笑道。
“那是你们北城的习俗,我们南城……”好像也有这样的习俗。
她记得她姐出嫁的时候,他爹娘都没有跟去陆家,就她自己一个人跟去了。
“就算我们南城也有这样的习俗又怎样?大不了我暂时先不当小美人儿的老父亲,当她的……嫁妆,总行了吧!”
顾北平能说不行吗?
能。
但他说了也没用,许朝歌根本就不会听,她说完话后,就出门朝陆家走去,留他自己一个人在她家的院子里待着,出去还得帮她把门锁了。
陆少钦把林晩娶回家后,也不去招待客人,一直在屋里陪着林晩。
吴秀芬都让陆嘉乐来催他好几次了,他权当没听见,就是不出去。
林晩担心等会儿吴秀芬亲自过来催他,便问道:“你要不要出去招待客人?”
“不要。”陆少钦想也没想地拒绝,招待客人哪有陪着她重要。
林晩被他拒绝了,也不恼,只莫名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道:“哪有新郎官一直跟新娘子待在屋里不出去见人的,你也不怕别人笑话你。”
“不怕。”陆少钦不以为然道。
他都不怕别人笑话他,林晩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他了。
“我就这么好看吗?”从在许朝歌家里见到穿着嫁衣的她开始,他的眼睛就没有从她的身上离开过,仿佛少看一眼,他都觉得吃亏一般。
“好看。”陆少钦道。
“好看也不能一直看着。”看得她都不好意思了。
“我想一直看着。”他真的想一直看着,最好是能看一辈子。
他这话说得无比认真,林晩听了,都舍不得拒绝他,一时无言。
片刻后,她的脑海里就响起嗨皮的声音。
“他既然这么喜欢看宿主穿着嫁衣的模样,宿主何不跟他再去镇上的照相馆拍几张穿着嫁衣的结婚照留念。”
林晩觉得这个可以有。
于是,她便对陆少钦道:“既然你这么喜欢看我穿着嫁衣的模样,那等我们去镇上拿之前拍的结婚照的时候,我就把嫁衣带过去,再跟你拍几张穿着嫁衣的结婚照,让你以后想看我穿着嫁衣的模样,随时都可以看。”
陆少钦正愁该怎么让她带着嫁衣跟他去镇上的照相馆拍几张照片,她就自己说要带着嫁衣跟他去镇上的照相馆拍几张照片,顿时心中一喜,看着她的目光也更亮了几分。
“当真?”
“我还能骗你不成?”林晩有些好笑道。
陆少钦觉得这种事情,她既然主动说了,应该不会骗他,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扬了扬。
林晩见他笑得灿烂,一时没忍住凑上去在他上扬的嘴角上亲了一口。
陆少钦冷不防被她亲了一口,整个人傻了一瞬,反应过来后,刚想亲回去,吴秀芬就来喊他出去招待客人了。
她亲自过来喊,陆少钦不好再当没听见,只能依依不舍地和林晩分开。
临走的时候,他快速在林晩的唇上亲了一口,不等林晩反应,他人已经转身出了屋。
林晩自己一个人在屋里待了一会儿,许朝歌就过来陪着她了,还带了不少的吃食过来,大部分都是她自己喜欢吃的。
林晩不挑食,跟着多少吃了点。
两人一边吃零食,一边闲聊,时间过得倒也挺快的,转眼就到了中午。
中午的时候,陆家摆了酒席招待大队里和他们家关系要好的人家。
陆少钦得在屋外招待客人,不能进屋陪着林晩。
林晩倒也不无聊,因为许朝歌一直陪着她,时不时还跑出去带回来一些吃食和她一起吃。
酒席一直持续到了下午三、四点钟,客人们才陆续离开,只留下一些和吴秀芬关系好的大娘、婶子、嫂子在帮忙收拾东西。
夜里还会再开两桌酒席,请这些帮忙的人和一些白天没时间过来的人吃一顿。
陆少钦送走了来吃酒席的人后,第一时间跑到屋里去找林晩。
他进屋的时候,林晩正躺在屋里的床上睡觉,许朝歌躺在她的身边,也在睡觉。
陆少钦看着睡得正香的两个人,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有把许朝歌这个趁他在外面招待客人,睡了他的媳妇的狗东西丢出去,默默关上房门,转身出去帮他娘她们收拾东西,顺便问一下他娘,他和林晩的婚床被许朝歌睡了有没有影响,要是有的话,他就打断她的狗腿。
遗憾的是,他娘说没影响,还让他别封建迷信,免得让有心之人听去了,落下口舌。他不仅不能借此打断许朝歌的狗腿,还不能把将来他被林晩抛弃的事情算在她的头上。
他进屋的时候,没有打扰林晩和许朝歌,林晩和许朝歌这一觉一直睡到了将近黄昏才醒过来。
林晩是睡到自然醒的,许朝歌是被她叫醒的。
许朝歌昨晚几乎一整晚都没有睡,才睡了两三个小时,根本没有睡够,还想再睡一会儿,但林晩都睡醒了,陆少钦哪里还忍得了她继续在他们的婚床上赖下去,直接把她拎起来丢了出去。
许朝歌困得不行,懒得跟他计较,转头去了吴秀芬屋里睡回笼觉,一直睡到夜里开席的时候才醒。
嗯,闻到饭菜的香味饿醒的。
夜里开席的时候,林晩还是没有到外面去吃。
吴秀芬给她打了饭菜,让她和许朝歌在屋里吃。
她们俩吃饱喝足的时候,屋外的酒席已经散了一桌了,只剩一桌男人在喝酒,一直喝到九点左右才散去,简单收拾一下就十点了。
陆少钦快速洗了个澡,洗掉一身的酒味,才进屋去找林晩。
“厨房里还有热水,你要不要也去洗个澡?”
“要。”林晩应了声,旋即便站起身来,准备把身上的嫁衣脱了,穿着里面的中衣去洗澡。
陆少钦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她。
林晩被他这么眼巴巴地看着,又有点不好意思,似嗔非嗔道:“你那么看着我做什么?想帮我脱吗?”
“想。”陆少钦不经思考,脱口而出道。
话一出口,他和林晩的脸都有点红,只是他肤色黑很难看出来,林晩的肤色白一眼就看出来了。
见林晩脸颊泛红,看着他的双眼里带着些许娇嗔,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又问道:“可以吗?”
林晩能说不可以吗?
能。
但她没说,不仅没说,还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然后,陆少钦就上前去帮她脱身上的嫁衣。
刚开始他真的只是想帮林晩把外面的嫁衣脱了,但上手之后,他浑身便不由自主地燥热起来,喉咙有些发干,身下晋江不让写的某个部位也隐隐有要抬头的趋势。
于是,他哑着嗓子对林晩道:“很晚了,要不别洗了。”
今天的天气有点热,林晩衣服穿得挺厚实的,中午的时候出了一些汗,身上有点黏腻,想洗。
“没事,我很快就洗好了,你再忍忍。”说完,她便拿上睡衣转身出了屋。
她都出去了,陆少钦除了听她的话再忍忍,也没有别的办法。
好在林晩并没有让他忍太久,很快就洗完澡回来了。
她一回来,陆少钦就迫不及待地把房门锁上了。
林晩没注意他的动作,径直地走到梳妆桌前坐下,把头发放了下来,再简单梳一下。
陆少钦站在她的身后看着,一直等到她梳完头发,才开口道:“很晚了,我们睡觉吧!”
“好。”林晩应了声。
刚站起身来,她就被身后的陆少钦拦腰抱了起来。
他抱得挺突然的,林晩被吓了一跳,险些叫出声来,好在最终忍住了,不然,要是被人听见了,她明天都没脸出房门了。
“你干什么呢?”
“我抱你走得快一点。”陆少钦道。
林晩:“……”
几步路的事情,他是有多急呀!
陆少钦超级无敌巨急。
自从早上在许朝歌家里看到她穿着嫁衣的样子开始,他就想跳过一切步骤,直接跟她洞房,结果自然是只能想想。
好不容易才度过那些让他煎熬的步骤,到了他心心念念的洞房花烛夜,他一刻也不想再等。
把林晩放在床上后,他便欺身而上吻住了她的唇。
和以往的蜻蜓点水不同,这个吻火热又缠绵。
吻得林晩整个人晕乎乎的,身体发软,手脚无力。
等她的脑子稍微清明一点的时候,身上的睡衣已经被陆少钦褪去了大半。
陆少钦的吻也从她的唇上,转而落到她的脖子上,再到……
(系统通知:您的晋江对您发来了脖子以下不可描述的红锁警告,建议您立刻拉灯。)
然后,他们屋里的灯就灭了。
趴在他们房间的窗户上准备往里偷看的许朝歌,见他们屋里的灯灭了,只能歇了往里偷看的心思,继续趴在他们的窗户上偷听,试图靠着里面传出来的些许声音,脑补出他们俩这会儿在屋里做些什么。
“可能有点疼。”
“那你轻一点。”
“好。”
“疼!”
“我再轻一点。”
“还是疼,你出去。”
“乖,一会儿就不疼了。”
“骗人!”
……
站在许朝歌身后,时刻防止许朝歌坏了陆少钦和林晩的好事的顾北平,听到陆少钦他们屋里面传出来的声音后,有点待不下去了。
见许朝歌还趴在窗户上听得津津有味,一点走的意思也没有,他干脆直接拎着她的后衣领,把她拎走了。
许朝歌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但到底没忘了自己是在偷听,没有当场破口大骂,压低了嗓子道:“你拎着我的衣领干什么?快放我下来。”她快被她的衣领勒死了。
顾北平拎着她走出一段距离,在她差点真的被勒断气之前,才把她放了下来,同样压低了嗓子道:“你差不多得了。”
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一个小姑娘家大晚上不睡觉跑到人家新婚夫妻的窗户外趴着偷听人家夫妻俩洞房,简直了。
许朝歌靠着屋里传出来的声音,已经脑补出陆少钦和林晚在里面干什么了,倒也没有再跑回去偷听,而是问顾北平道:“二哥是在咬小美人儿吗?”
“不知道。”顾北平不想回答她这个蠢问题。
“我觉得二哥应该是在咬小美人儿,不然,小美人儿怎么会喊疼。二哥那个糙汉子下口的时候,肯定没个轻重,小美人儿都被他咬得疼哭了,他还不收敛,活该小美人儿赶他出来。”
“明天早上你记得提醒我,我得跟他好好说道说道,小美人儿那么细皮嫩肉的一个人,怎么经得起他下重口咬。”许朝歌愤愤不平道。
“我劝你别。”他怕她被陆少钦活活打死。
许朝歌却不领情。
“别什么别,这件事情是二哥做得不地道,他本来就配不上小美人儿,还把小美人儿欺负哭了,我不说他,他万一变本加厉把小美人儿欺负跑了怎么办?”
顾北平没有接她的话茬,而是有些不着边际的问道:“清明节快到了,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吃的东西?”
许朝歌听了,一时没反应过来,反问道:“清明节快到了和我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吃的东西有什么关系?”
“毕竟兄妹一场,我到时候总不能什么都不给你烧。”顾北平直言道。
许朝歌懂了。
“你的意思是,我明天要是找二哥说道,他会弄死我?”
“对。”顾北平点头。
“他做错事情还不让说,我偏要说,看他敢不敢弄死我。”许朝歌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道。
“人家小两口子的事情,便是真的做错了,人家自己也会解决,用不着你操心,反正我劝你最好别说,你要是不听劝,我也不拦着你,你只要告诉我,你特别想吃什么就行了,我清明节的时候给你烧。”顾北平最后劝道。
许朝歌不听他的劝,很认真地想了下,道:“我想吃我娘做的青团。”
顾北平:“……”
居然真想了,还想了一样他没办法烧给她的吃食为难他。
“你还真敢想。”
“你自己让我想的。”他让她想,她才想的,不然,她没事想这玩意儿干什么?又吃不到。
不过,话又说回来。
“二哥吃天鹅肉的时候,也是用咬的,我之前说吃天鹅肉是用咬的,你们还说不是。”
他们说了吗?
不记得了,也不重要。
“你说话就说话,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好像随时可能扑上来咬他一口似的,看得他心里毛毛的。
“你再让我咬一口呗!我轻一点,不会再咬疼你的。”许朝歌看着他上次被她咬过的那只胳膊,像是看着什么珍馐佳馔似的,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咽完口水后,她还学着陆少钦刚才哄林晩的语气道:“乖,就一口。”
顾北平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门都没有。”
“小气。”许朝歌嫌弃道。
“你大方,你让我咬一口啊!”顾北平嫌弃回去。
“让你咬一口就让你咬一口。”说着,她还挽起自己的袖子,把胳膊伸到顾北平的嘴边。
顾北平看着嘴边的胳膊,有点心动,只到底还是忍了下来。
他怕他咬完之后,许朝歌也要咬他。
“很晚了,明天还要早起上工,我要去去洗洗睡了,你也回家洗洗睡去。”
“我不回去,我今晚跟大伯母睡,乐乐跟你睡。”她家又只剩她自己一个人,她不是很想回去。
“行,那你先去洗漱,我去把乐乐抱到我屋里去。”陆嘉乐这会儿已经睡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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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恬是一只小人参精,在深山里苦苦修炼了万年,眼看离飞升只有一步之遥,却渡劫失败,肉身化为灰烬,只剩下一缕残魂。
为了重塑肉身,她和天之灵签订了灵魂契约,穿进一本年代文里。
刚到这个没有灵力,还缺衣少食的年代的时候,她浑身上下每一根须须都写着拒绝,直到她遇见了她的任务目标陆七书。
楚恬:“我的雄蕊硬了,不对,我的雌蕊需要他给我授粉。”
陆七书因为执念太深,死后无法入六道轮回,陷入无限重生中。
无论他怎么努力,选择怎样的人生,都无法摆脱英年早逝再重生的命运。
在第不知道多少次重生后,他决定走一下“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反派路线,成了年代文里最常见的反派之一。
他是家里的小儿子,极品老太太的命根子,老实兄嫂无脑疼爱的弟弟,但他不孝顺父母,不体谅兄嫂,自私自利,自然也没有好下场。
就在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又要英年早逝的时候,他遇见了来改造他的楚恬。
陆七书:“听说吃了你,我就不用死了。”
【阅读须知】
1V1,双处,满级重修的小人参精VS无限重生的病娇美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