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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渣女[穿书] 第30章 勾引陆少钦

作者:青柚nice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1-12-22 01:18:26 来源:转码展示1

换作以往遇到江燕燕, 霍昀出于礼貌,还是会跟她打声招呼的,但眼下他选择双目失明。

“我眼睛里好像进东西了, 睁不开, 你扶我一下。”说着,他还把手搭在顾北平的肩膀上,把他当导盲犬用。

顾北平没有把他的手拿开, 带着“双目失明”的他和林晩一起无视了江燕燕, 朝知青点走去。

走出一段距离, 他才对霍昀道:“好了, 别装了。”

霍昀听了,收回搭在他肩膀上的手,然后,拍了拍自己的胸膛道:“吓死我了。”

“你是见鬼了吗?”林晩有些无语道。

“原来这种感觉叫见鬼,学到了。”他正愁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刚才见到江燕燕后的感觉。

“胆子大点,你以后见鬼的次数多着呢!不仅如此, 你还得学着和鬼相处。”他和江燕燕并没有撕破脸, 躲得了一次, 躲不了每一次。

霍昀连见鬼都受不了, 更别说和鬼相处了。

“要不我学你们也跟她撕破脸,这样我以后再见到她, 就可以像你们一样无视她, 也不用再和她相处。”

林晩不反对他和江燕燕撕破脸, 问题是……

“你准备怎么和她撕破脸?”

霍昀没准备。

他是临时起意, 怎么可能有准备。

“你们俩有没有好的建议?”

“我建议你问顾北平,他脑瓜子比较好使。”林晩一本正经道。

霍昀:“……”

他该不该接受她的建议?

还是接受吧!

不然,他也不知道该问谁。

“北平, 你有没有好建议?”

“我建议你问林晩,她有这方面的经验。”顾北平也一本正经道。

“过分啦!”一个敷衍他就算了,居然两个合起来一起敷衍他。

“直接不搭理她吧!次数多了,她自然会觉得没趣,然后,算计你,这样你就可以和她撕破脸了。”林晩认真地给他提了个建议。

“她觉得没趣后,正常不该也不搭理我吗?怎么还算计上我了?”霍昀一脸懵逼道。

“你也说正常,她就不是一个正常人。看看我和顾北平就知道了,我们一个和她交好,一个和她不熟,换作正常人会算计我们吗?”江燕燕就不是一个正常人,她从小被她后妈虐待,有很严重的PTSD,心理早就扭曲了,完全见不得别人好。

“有道理。”霍昀虽然不了解江燕燕的心理,但也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

“那我该怎么防止她算计我?”他只想和江燕燕撕破脸,不想被她算计。

“抱紧顾北平的大腿。”和男主交好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

她这话一出,不仅霍昀满脸问号,顾北平也满脸问号。

“一定要抱大腿吗?抱胳膊不行吗?”

“也行。”只要抱紧顾北平就行了,抱哪个部位应该没影响。

“那就好。”说话间,他已经抱紧顾北平的胳膊瑟瑟发抖起来。

顾北平:“……”

妈的智障,

“她随便说,你就随便信啊!”

“不然,你有更好的建议吗?”霍昀弱小可怜又无助道。

顾北平想了下,发现没有。

“你可以去抱她的大腿。”

“她是女的,我别说抱她的大腿,就是抱她的胳膊,也是耍流氓。到时候,许小刀不打死我,陆少钦也会打死我。”想到之前陆少钦将林晩护在身后,把他手中拿着的螃蟹钳打掉那气势,他又忍不住瑟瑟发抖起来。

他说的是大实话,顾北平没办法反驳,只能将自己的胳膊从他的手中抽回……不来。

平常干活怎么不见他力气这么大!

“你差不多得了。”

“得不了,我怕。要么你给我更好的建议,要么我就抱着你不放。”说着,他还紧了紧抱住顾北平胳膊的手。

顾北平倒是想给他更好的建议,但他没有更好的建议。

“现在又没鬼,用不着抱着。”怕也不是这么怕的。

“她想算计我,又不一定要她亲自在。你们俩之前的教训,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就是江燕燕最让他害怕的地方,防不胜防。

江燕燕之前算计顾北平和林晩的时候,确实没有亲自在,所以,他这话,顾北平没办法反驳。

霍昀见他无话可说,就转头问林晩道:“话说,你和陆少钦真没什么吗?”

“真没什么。”虽然她很想和陆少钦有什么,但他们真没什么。

“那他为什么那样护着你?”霍昀又问道。

“是个男人看到你欺负女孩子都会出手相助的。”林晩不假思索道。

“谁说的,北平就没有出手相助。”霍昀反驳。

“你确定他是男人?”顾北平在她心里连人都不是,更别说男人了。

霍昀看了眼被他抱着的顾北平,莫名联想到了花木兰,突然就不确定了。

顾北平以为他会想也没想的反驳林晩,说他是男人,没想到他居然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差点没忍住把他按在地上磨擦。

“你那充满怀疑的目光是几个意思?我是不是男人,你不知道?”

“这个我真不知道。”他们既没有一起洗过澡,又没有一起上过厕所,他真不知道他是不是男人。

顾北平:“……”

又有把他按在地上磨擦的冲动了。

“放手。”

“不放,除非你真的不是男人。”霍昀拒绝道。

顾北平是男人!

“我要去上厕所。”他要去上厕所,他总不能还抱着他不放吧!

霍昀还就能。

“我和你一起去,刚好看看你是不是男人。”

说完这话,他们俩就双双去把厕所上,留下林晩和他们拿去赶海的两个桶在原地。

林晩看着地上那两个他们让她一起拿去厨房的桶,一脸无语。

她才是弱女子好嘛!

虽然她并不怕“鬼”,但她一个人拿不了三个桶。

额,好像拿得了。

那就算了,不跟他们计较了。

-

接下来几天,林晩又过回了上工,下工,开开小灶,赶赶海的生活。

嗨皮忍了几天,又没忍住吐槽道:“你不是说要主动出击吗?这都几天过去了,你倒是动一动啊!”

“这回真不是我不想动,是我没机会动。我和陆少钦,一个上山种田,一个下海捕鱼,住的地方离这么远,平常想见上一面都难,你要我怎么动?”林晩也挺愁的,她还指望早点跟陆少钦处对象,好搬到许朝歌家长住,天知道她有多不想跟江燕燕住在同一个屋里。

嗨皮:“明天就有机会了。”

“明天?有什么机会?”这机会来的是不是有点太突然了?

嗨皮:“明天要变天了,陆少钦不会出海,你把握好机会。”

“变天了?是台风要来了吗?”她记得小说里有段关于台风的剧情,好像就是在这个时间段。

嗨皮:“是的,台风将于后天登岛,明天一早就会开始变天。”

林晩:“那你帮我盯着陆少钦明天一天的动向,我找机会,看能不能做点什么。”

嗨皮:“行。”

翌日一早,果然如嗨皮所说,开始变天了。

整个天空都阴沉沉的,天气也显得异常的闷热,一看就知道有大雨将至。

岛上的渔船今天都没有出海,陆少钦自然也没有出海,但他要上工,包括林晚也是,他在大队专门用来处理海货的地方处理海货,林晩继续上山种田。

从嗨皮口中得知这件事的时候,林晩别提有多无语了。

好在今天的活不多,无论是陆少钦,还是她,都只要干一上午就行了。

还没等她想好要怎么利用下午来之不易的时间和陆少钦擦出一点爱的火花,天空中就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而这个时候上午还没过完,她还在田里干活。

这个年代绝大部分的人都很能吃苦,特别是乡下地方的人,只是下点小雨,自然不可能停工回家。

林晩只能冒着雨,边干活边想,下雨了,她这来之不易的一下午时间还能不能利用上。

想了十来分钟,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雨倒是越下越大,从一开始淅淅沥沥的小雨到现在已经是豆大的雨。

然,尽管如此,她还是不能停工回去,因为别人都没回去,还有就是,她分配的活还没有干完。

“你说等我干完活回知青点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变成一只落汤鸡了?”这话她是用心声对嗨皮说的。

嗨皮:“严格上来说,宿主现在就已经变成一只落汤鸡了。”

“农民真辛苦。”都变成落汤鸡了,还得干活。

刚这么想完,她的头上就多了一顶草帽,紧接着,陆少钦的声音便在她的耳边响起。

“下这么大的雨,你不知道躲一下吗?”

他的声音隔着雨听起来有些不真实,林晩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来给小刀送蓑衣。”说着,他还脱下自己身上穿着的蓑衣帮林晩穿上。

他的蓑衣穿在林晚身上有点大,但并不影响挡雨。

林晩料到他会把蓑衣给她,但没料到他会帮她穿蓑衣,整个人不由地愣住了,一直到他帮她穿好了蓑衣,才开口问道:“你不是来给小刀送蓑衣吗?怎么把蓑衣穿我身上了?”

“她的我已经给她送过去了,这是我的。”要不是先去给许朝歌送蓑衣,他也不会来得这么晚。

“那你自己不用穿吗?”林晩又问道。

“我一大老爷们淋点雨没关系,你快回知青点换身衣服去,免得着凉了,剩下的活,我帮你干。”他说是来给许朝歌送蓑衣,其实是借着给许朝歌送蓑衣的由头来给她送蓑衣,顺便再帮她把活干了,让她早点回知青点,免得着凉了。

上辈子这一天她就着凉了,之后,还大病了一场,这辈子他已经尽可能快的赶过来了,但她还是淋了雨。

“我和你一起干,干完了,我们再一起回去。”林晩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但也不打算先回去,她好不容易才逮到机会和他独处,怎么可能就这么回去了。

至于着不着凉什么的……

有嗨皮这个外挂在,她一点也不带怕的。

陆少钦稍作犹豫了下,到底没有强制让她先下山去。

没办法,林晩这个人执拗得很,她不想走的话,他强制让她走也没用,还有就是,这么大的雨,让她自己一个人下山,他也不放心。

所以,与其浪费时间劝她走,还不如快点把活干完了,再和她一起下山。

陆少钦从小到大没少干农活,干起农活来手脚比林晩麻利多了,没一会儿功夫就把林晩剩下的活都干完了。

之后,两人便一起下山去。

下山的时候,雨又大了一些,已经变成倾盆大雨了。

山路本就不好走,雨天路又滑,陆少钦担心林晩不小心摔倒了,就牵起她的手。

牵起后,他才想起他和林晩这辈子还没处上对象,牵手似乎不太合适,但不牵的话,他又怕林晩摔倒了。

当然,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未经林晩同意,直接牵起了她的手,林晩还没反抗,一时之间,他是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林晩整个人都傻了。

这个年代不是很保守吗?

为什么他们还没处上对象,陆少钦就敢牵她的手,不怕她告他耍流氓吗?

陆少钦刚意识到他们这辈子还没处对象的时候挺怕的,但过了一会儿,他就不怕了,因为林晩一点反应也没有,任由他牵着。

尽管如此,他还是解释道:“雨天山路不好走,我牵着你,免得你不小心摔倒了。”

“好。”牵都牵了,她一开始还没反应,现在除了说好,还能说什么。

所幸她并不反感陆少钦牵着她的手,甚至还有点乐见其成。

就这样,两人手牵着手一起下了山。

山里的田地离大队所在的地方并不远,没过多久,两人便到了大队,陆少钦有些不舍地松开牵着林晩的手。

“这会儿雨下得太大了,你先到我家避一会儿雨,等雨停了再回知青点。”

“好。”有机会登堂入室,林晩没理由拒绝。

然后,两人就又一起去了陆少钦家。

到了陆少钦家后,林晩先把身上的蓑衣脱了,陆少钦则是在跟闻声出来的吴秀芬说话。

吴秀芬刚开始没认出来和陆少钦一起回来的是林晩,还以为是许朝歌,见陆少钦身上没穿蓑衣,还有些疑惑道:“你不是穿着蓑衣出去的吗?怎么没穿回来?”

“我的蓑衣给林晚穿了。”陆少钦道。

吴秀芬知道他喜欢林晩,听他这话,倒也不觉得惊讶,直接转移话题道:“我锅里烧着热水,还煮了一些姜汤,你和小刀看要先去喝一碗姜汤驱驱寒,还是先去洗个热水澡,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

她不说许朝歌,陆少钦还以为她知道和他一起回来的是林晩,忙解释道:“小刀还没回来,和我一起回来的是林晩,她衣服湿了,你给她拿一套换洗的衣服,让她先洗个热水澡。”

他说这话的时候,林晩刚把身上的蓑衣和草帽都脱下来,见吴秀芬闻言朝她看过来,她便笑着对她道:“打扰了,伯母。”

“不打扰,不打扰。你等一会儿,我去给你拿身换洗的衣服。”吴秀芬人虽然还有些没反应过来,但话应得挺快的。

招呼完林晚,她还不忘对陆少钦道:“我去给她拿换洗的衣服,你去把热水兑了送到洗澡间去。”

林晩本来还想跟她客气两句的,但不等她开口,她人已经去给她拿换洗的衣服了,只能作罢,直接去洗澡。

不洗是不可能的,这雨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才停,她可不想一直穿着湿衣服。

等她去洗澡了,吴秀芬才跟陆少钦问起许朝歌。

“小刀怎么没有跟你们一起回来?”

陆少钦能说他有异性没人性,只顾林晩,没管许朝歌吗?能是能,但他不想这么说,怕他娘听了会打他。

“她和北平在一起,估计也快回来了。”嗯,他没人性归没人性,还是没忘了让许朝歌和顾北平互相照顾的。

吴秀芬除了担心许朝歌外,也挺担心顾北平的,听他说许朝歌和顾北平在一起,她就放下心了。

有许朝歌照顾,顾北平应该不会有事,有顾北平看着,许朝歌应该也不会有事。

放下心后,她就去张罗午饭了。

林晩洗完澡从洗澡间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厨房做饭了,大厅里只有陆少钦一个人。

见了陆少钦,她莫名有点尴尬,没话找话道:“这衣服还挺合身的。”她这话虽然是没话找话,但也是实话。

原主的身高有一米七几,在南方算高的,没想到陆少钦家里居然有她穿起来这么合适的衣服,简直就跟为她量身定做似的。

陆少钦听了她的话后,脸上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

林晩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虽然她并不知道自己这话错在哪里,但心中还警铃大作,脸上还要强装镇定的问道:“怎么了?”

“没。”陆少钦摇头,只很快又道:“这本来就是你的衣服。”她的衣服穿在她身上自然合身。

林晩:“……”

她的衣服怎么会在他家?

他该不会是看出什么在诈她吧!

嗨皮:“不会,这确实是原主的衣服。”

听它这话,林晩更疑惑了,但她并没有追问,而是先对陆少钦道:“难怪我看起来这么眼熟,我还以为只是跟我的衣服长得像而已。”

陆少钦看她不像装的,还以为她真把这套衣服忘了,便道:“上次你掉到海里被我救起来后,昏迷了一段时间,我把你抱到小刀家里,我娘怕你穿着湿衣服着凉了,就拿了小刀的衣服给你换上,再帮你把湿衣服洗了。等她洗完衣服再去小刀家的时候,你人已经回知青点了,你的衣服就暂时放在了我家,然后,就被她收忘了。”

所以,她在许朝歌家醒来的时候穿的那套衣服是许朝歌的,难怪相比于原主的其他衣服短了那么多。

她当时怎么没想到她一个从海里被救起来的人,还睡在了许朝歌家的床上,身上穿的衣服就不可能还是自己的,更何况那衣服还明显短了那么多。

“我那几天可能脑子进水了有点乱,都没注意到那不是我的衣服,后面可能也跟伯母一样收忘了。”

她这理由挺牵强的,但陆少钦却信了。

因为换作是谁到鬼门关走了一遭后,又发现自己被自己的朋友算计了,也没心思再去留意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是不是自己的。

“我给你盛了一碗姜汤,有点烫,你喝的时候小心点。”

林晩以为他轻易不会相信她给的理由,还想着该怎么解释好,没想到他居然信了,还转移话题了,一时没反应过来,怔了一瞬,才讷讷道:‘好,麻烦你了。”

“不麻烦。你先喝着,我让乐乐来陪你一会儿,我娘这会儿在做午饭。”陆少钦道。

“不用了,我自己待着就行。你快去洗澡换身衣服,免得着凉了。”

她虽然拒绝了,但陆少钦还是叫来了陆嘉乐陪着她。

好在之前林晩在许朝歌家住了几天,已经和陆嘉乐混熟了,跟他独处不会再像刚见到他那会儿那么尴尬。

许朝歌和顾北平、霍昀到陆少钦家的时候,陆少钦已经去洗澡了,林晩正捧着一碗姜汤边喝边讲故事给陆嘉乐听。

见了林晩,他们三都挺惊讶的,许朝歌直接问道:“你怎么在我二哥家里?”

“外面的雨下得太大了,你二哥让我先来他家里避一会儿雨,等雨停了再回知青点。”林晩避重就轻道。

“外面的雨确实下得挺大的,还好我二哥给我送了蓑衣,不然,我肯定和他们俩一样惨。”陆少钦把蓑衣送到她手上的时候,雨还没下大,她只是淋湿了一点,不像顾北平和霍昀完全就是两只落汤鸡。

顾北平和霍昀的样子是挺惨的,但林晩不配同情他们,因为不久前她和陆少钦的样子和他们现在的样子没差多少,她甚至还穿了蓑衣。

“伯母煮了姜汤,应该还有,你要不要去喝一碗驱驱寒?”

“不要。”许朝歌想到姜汤那难喝的味道,几乎想也没想的拒绝了。

“加了红糖的,也不要吗?”林晩把自己没喝完的加了红糖的姜汤给许朝歌看了眼。

许朝歌看了后,分分钟改变主意。

“加了红糖的,要。”说完,她人已经朝厨房跑去了。

等她跑没影了,霍昀才小声逼逼道:“还说你和陆少钦没什么,这都跑人家家里来了。”他可不是许朝歌,不会被林晩一句避重就轻的话带走了。

“你不也跑人家家里来了,难不成你和陆少钦也有什么?”林晩知道他和顾北平没许朝歌那么好忽悠,但要应对起来也不难,特别是他。

“我和你能一样吗?我是男的。”霍昀道。

“是吗?谁给你证明?顾北平吗?”林晩一脸不信道。

“我证明不了。”顾北平可没忘了前几天霍昀怀疑他不是男人的事,现在有机会报仇,不可能不报。

“你证明不了个锤子,我们前几天才一起上过厕所。”霍昀气道。

“有吗?我不记得了。”顾北平装傻道。

“有你这么坑队友的吗?她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霍昀指着林晩道。

“原来你知道她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啊!那你前几天为什么要坑我?”顾北平冷冷的问道。

“这个……你听我跟你狡辩……不对,你听我给你编……也不对,今天天气好好。”狡辩不了,也编不出来,只能转移话题。

可惜天公不作美,此时屋外正下着倾盆大雨。

他这话题转的连陆嘉乐都听不下去,奶声奶气的提醒道:“外面在下大雨。”

霍昀:“……”

这就有点尴尬了。

不过,他还可以继续转。

“陆少钦呢?”他们来了这么久,都不见陆少钦人。

“在洗澡。”林晩道。

“这个时间洗什么澡?”大中午的。

“他像你们一样浑身都被雨淋透了,不洗一下澡容易着凉。”林晩解释道。

“他不是穿着蓑衣吗?怎么会像我们一样浑身都被雨淋透了?”霍昀有些不解道。

“蓑衣给我穿了。”林晩又解释道。

“那你为什么也洗澡了?”林晩现在身上穿着的衣服明显不是早上跟他们一起离开知青点时穿的衣服,还有就是,“陆少钦家怎么会有你的衣服?”

瞧他发现了什么!

林晩现在身上穿着的衣服,不仅不是她早上穿去上工的衣服,还是她自己的衣服,她去上工的时候,不可能带着换洗的衣服去。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她和陆少钦的关系不简单,最有可能就是像岛上的人说的那样在处对象。

“这身衣服是我之前……”

不等她把话说完,霍昀就开口打断了她。

“编,接着编,我看你能不能编出花来。”

“你要看我能不能编出花来,至少也等我编完了再开口打断我。”林晩剜了他一眼道。

霍昀听她这话,当下便仿佛打了胜仗一般,得意的笑道:“我就说你是编的吧!你看你自己都承认了。”

林晚:“……”

她承认什么了?她只是不满话说到一半被他打断了而已。

刚想解释,陆少钦就回来了。

见了陆少钦,她到了嘴边的解释又咽回肚子里去。

霍昀也没再揪着她不放,转而问陆少钦道:“少钦,你跟我说实话,你和林晚是不是在处对象?”

陆少钦闻言,差点没忍住说是,只到底还是理智战胜了冲动。

“没有。”

霍昀明显不信他的话,当下便道:“骗人!林晚都承认了,你还说没有。”

他这话一出,陆少钦脸上的表情瞬间就变了,但他并没有急着说什么,而是先用询问的目光看着林晚。

林晚收到他的目光后,忙摇头否认道:“没有的事,他乱说的。”

陆少钦料到会是这个答案,但亲耳听到,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失落。

与此同时,去厨房盛姜汤的许朝歌也端着一个托盘回来了,托盘上面放着三碗姜汤。

见了陆少钦,她便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呵斥道:“让开,别挡道。”

完全没有挡了她的道的陆少钦一脸问号。

他又哪里得罪她了?

他没把心里的疑惑问出来,许朝歌也没再找他麻烦,把手里端着的托盘放在桌子上,对顾北平和霍昀道:“来喝姜汤。”

顾北平和霍昀都很听话地上前去端姜汤,然后,就看到了三碗不一样的姜汤。

准确地说,是一碗加了红糖的姜汤和两碗没加红糖的姜汤。

“这姜汤怎么不一样?”霍昀问道。

“因为我二哥偏心。”许朝歌冷冷道。

霍昀没听出来她语气不对,又问道:“你二哥专门给你加了红糖?”

“我二哥是专门加了红糖,但不是给我,是给别人,我不过是有样学样自己给自己加了而已。”许朝歌冷嘲热讽道。

林·别人·晚:“……”

早知道红糖是陆少钦专门给她加的,她就藏着掖着不拿给许朝歌看了。

现在好了,都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陆少钦给林晚的姜汤加红糖倒不是偏心,是习惯使然,因为林晚喝不下不加红糖的姜汤,上辈子他给她煮姜汤喝的时候,都会加红糖。

不过,这些话他并不能说给许朝歌听。

“没给你加,你不也自己加了,我能亏待得了别人,还能亏待得了你?”

“我才不会被你亏待,我不仅自己加了红糖,还多加了一勺,气死你。”许朝歌趾高气扬道。

“齁死你算了。”陆少钦怼道。

“齁死我也要气死你。”更何况只是多加了一勺红糖,根本齁不死她。

这回陆少钦没有再怼回去,因为怼来怼去的,这件事就结束不了。

只有让许朝歌觉得她得了甜头,又怼赢他了,这件事才能结束。

林晚,包括顾北平和霍昀都以为这件事不好收场,没想到就这么结束了,看着一扫刚才的不开心正美滋滋的喝着加了两勺红糖的姜汤的许朝歌,他们三个人的脑海里不约而同地冒出一句,不愧是有一口吃的就万事大吉的许朝歌!

喝完姜汤,陆少钦就把顾北平和霍昀打发去洗澡了。

只淋湿了一点不急着去洗澡的许朝歌,则是端着他们喝姜汤用的碗去厨房里洗,身后跟着在大厅待着觉得无聊,打算去厨房找吴秀芬的陆嘉乐。

然后,大厅里就只剩下林晚和陆少钦了。

就在林晩觉得天助她也,可以趁机勾引陆少钦的时候,就听见陆少钦问她道:“你要不要跟我处对象?”

作者有话要说:专栏预收文《满级大佬穿进年代文》求收藏

楚恬是一只小人参精,在深山里苦苦修炼了万年。

眼看离飞升只有一步之遥,却渡劫失败,肉身化为灰烬,只剩下一缕残魂。

为了重塑肉身,她和天之灵签订了灵魂契约,穿进一本年代文里。

刚到这个没有灵力,还缺衣少食的年代的时候,她浑身上下每一根须须都写着拒绝。

直到她遇见了她的任务目标陆七书。

楚恬:“我的雄蕊硬了,不对,我的雌蕊需要他给我授粉。”

陆七书是年代文里常见的反派之一。

他是家里的小儿子,极品老太太的命根子,老实兄嫂无脑疼爱的弟弟,但他不孝顺父母,不体谅兄嫂,自私自利,自然也没有好下场。

就像给他批命的神棍说的那样,他活不到二十五岁,死在了二十四岁那年的冬天。

然后,他又重生了。

是的,又,他重生了不止一次。

每一次他都活不到二十五岁,死在了二十四岁那年的冬天,就像是一个循环一样,没完没了。

上辈子他走的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反派路线,这辈子他准备当个废物,混吃等死。

直到他遇见了来改造他的楚恬。

陆七书:“听说吃了你,我就不用死了。”

【阅读须知】

1V1,双处,满级重修的小人参精VS无限重生的病娇美男子

(通知:苟夹子排名,今天一起更了,明天停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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