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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错位人生 第164章 第164章

作者:寒小期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0-07-02 16:36:32 来源:转码展示1

第164章

老话说的好,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善恶有报。jiuzuowen

要说郝新明以前也没做错什么事儿,他喜欢毓秀当然不算错,因为毓秀当时是明确的单身, 至于他在明知道甄卓凡对毓秀的心意之后, 还果断出手

这个顶多也就是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再说了,在郝新明第一次亲眼看到毓秀后, 也就是毓秀刚来到京市上大学时, 他陪着毓秀去京大报道, 顺便也就打听清楚了毓秀对甄卓凡完全没有男女之情。

那当然是没有的。

先不说本来毓秀就是拿甄卓凡当成了好朋友的哥哥来看待的,就算有好了,在真相曝光之后,也铁定什么都不剩下了。就好比盼娣, 她暗恋甄卓凡好多年, 然而就在那一年的暑假之后, 她也彻底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没可能了。

甭管怎么说, 郝新明也不觉得自己对不起他哥们。不过, 那是在之前了。

事实上,就在那一年的六月里,郝新明和甄卓凡大学毕业了。其实以甄卓凡的成绩来说, 留校对于他不算难事儿, 再一个, 就算没办法留在京大当老师, 他也可以选择读研的,或者再退一步,他可以去别的高校当老师。

八十年代末,老师的地位愈发高了,相较而言,在九十年代越来越能耐的暴发户,在八十年代完全是个贬义词。

反正以当时的情况来看,甄卓凡想要留在京市是非常容易的。

但他最终却没能留下来。

他去了陇省那边,研究航天技术。

当然,福利待遇肯定是最好的,一到地方就给分房子,两室一厅朝南的房子,而且包吃包住,工资全可以存下来。讲道理,甄卓凡的成绩是相当不错的,但其实以他本人的能耐,是去不了那边的,因为他不会宣传自己,也压根就没有这么好的途径。

可他就是成功的去了陇省,直接就安顿了下来。

他不会知道,这里头有郝新明的手笔。

在刚大学毕业那会儿,毓秀连大二都还没读完,都没到即将升大三的暑假里。那个时候,别说身世真相了,毓秀都还没跟郝新明正式处对象。

所以郝新明担心啊

他非常担心身为毓秀竹马的甄卓凡,万一留在京市里,万一留校成功了,以京大和清大的距离,那不是分分钟竹马上位吗

好在,郝新明也没干缺德事儿,他是暗中动了手脚,但总得来说,还是为了甄卓凡好的。以甄卓凡本人的能耐,留在京市不难,但真要找到好工作,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更别提像这种国家级别的研究中心了。

在郝新明的人为干预下,甄卓凡离开了京市。

当然,他们之间还是有联系的。

虽说这年头联络起来很是不方便,但那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的。像郝家这样的,家里电话是早就装好的,而甄卓凡去了陇省后,是有单位接收的,像这种地方,进入是不可能的,连打电话都要提前申请,信件更是要审核的,但总的来说,还是能够联系上的,顶多也就是略费些时间。

郝新明没跟甄卓凡断了联系,他们就按照一年两三封信的频率,一直保持着联系。

直到毓秀大学毕业,俩人订了婚后,郝新明左思右想,还是得跟甄卓凡说一声的,甭管是出于炫耀,还是说跟老对手打个招呼让对方死心,总归应该是要打声招呼的。

但他很有心计的选了个恰好的时间点。

这不是通讯要审核吗但毓秀和郝新明的订婚和结婚差得日子并不算多,当然足够甄卓凡从陇省快速赶来了,可要是中途审核耽搁了一点儿时间呢

郝新明选了个恰好的时间,等于说,除非甄卓凡一拿到信,二话不说丢下一切工作立马坐车赶往陇省省会城市的火车站,那兴许还能赶上,但凡他需要打报告请假什么的,那就绝对赶不及了。

这还不算,郝新明还在信里明示暗示,毓秀要跟我结婚了,你可以来观礼,但最好还是继续忙活你的事业,别来啊

甄卓凡真的没来。

郝新明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想的,是彻底放下了,还是真的工作太忙丢不开手,反正在他和毓秀结婚时,当年同宿舍的人里头,来了多半,甚至同班同学但凡有空的都过来了,唯独没见着甄卓凡。

那时候,郝新明是长出了一口气。

青梅竹马这玩意儿,他本人是不信的,但他不知道其他人会不会信。总之甄卓凡没出现,于他而言是件天大的好事儿。

可他怎么会知道呢

谁能想到甄卓凡竟然不是他的情敌,而是他的大舅哥

等婚后,孩子都生出来了,他才愕然得知了真相后

他就更不敢说出当年的真相了。

甚至因为心中有愧,他渐渐的跟甄卓凡那头断了联系。甄卓凡本来就不是那种乐于交际的人,以前是出于礼貌,人家郝新明给他写信了,那他肯定是要回信的,哪怕没话找话也必须写一封信。等他发现,郝新明不给他写信了,哦,那就简单多了,他也不写了。

一晃,好几年过去了,郝新明的儿子都快小学毕业了。

看着儿子长得越来越像自己当年的“情敌”,郝新明的内心是崩溃的。

他是真的没办法对顶着一张情敌脸的儿子展现父爱,做不到啊不单自己做不到,看到毓秀对儿子展现母爱,他一颗心就跟泡在了柠檬水里一般,又酸又涩的难受得很。

不得已,他又搞了个骚操作。

去求了他表嫂,拜托他表嫂多帮毓秀一些,给毓秀安排一些好机会,让毓秀在事业上能更上一层楼。

这个想法也没错,毕竟人不能单单只关注婚后生活,哪怕是女人好了,女人就不能有自己的事业关键吧,郝新明他求的是他表嫂,换个人或许就劝他了,不能当爹妈的都跑去忙活事业不管孩子,毕竟都结婚了都有孩子了,铁定是需要分一些精力在家庭里的。

但他表嫂啊

这就不太好说了。

他表嫂的脑回路跟多数人是不同的,听着郝新明的话,她觉得没毛病啊,谁说的女人结婚后就必须回归家庭的忙活自己的事业怎么了况且,毓秀那是一般的女人吗她是从偏远的乡下农村好不容易才考上了京大的,像这样优秀的人,能被柴米油盐困住一生吗

那必须是不能的。

你说家里怎么办

没听郝新明说吗家务活儿有其他人做的,教育孩子,也可以夫妻一起来,反正当丈夫都说了要全力以赴的支持妻子的工作和事业,他表嫂左思右想都没品出问题来,于是也选择了全力支持。

只这般,一切都按照郝新明的计划走,毓秀忙于事业无暇分心照顾家庭,不光是儿子没法照顾,奶奶也一样。

可李桂芳是不会责怪毓秀的,在她看来,她的秀儿哪哪儿都是完美的。没空照顾家里对吧她的秀儿天生就不是做家务的,那一双手用来炒菜烧饭太浪费了,再说了,这不是有甄美吗

先有甄美,后有飞跃媳妇,李桂芳把小孙女和孙媳妇提溜得团团转,全力支持孙女婿的想法。

于是,多年以后,后果就出来了。

郝新明和毓秀的儿子啊,他跟父母没什么感情。

最多一周见一次面,甚至多数时候都是父母刚回家,就又出去约会逛街了,连面都见不着,能有什么感情呢

能记得父母的音容笑貌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郝家小子跟他的阿太亲近,也跟小姨亲近,更是对小姨生的表哥感情极好。至于后来才出现的舅舅、舅妈等人,就感情略浅一些了,毕竟之后他自己也忙的,忙于学业嘛。

倒是有一个人,郝家小子很是喜欢,那就是他表姐,也就是郝新明表哥表嫂家的胖闺女。

这不,一看到自己的“亲爹”来了,他二话不说先给表姐报信。

这可是他的亲爸爸啊

他的亲爸爸终于过来接他了啊

甄卓凡难得上首都来开个会,就被个小孩子抱住了大腿,非管他叫爸爸,无论他怎么讲道理,对方都不听不理会,反正哭着喊着就是要跟爸爸走。

无奈之下,甄卓凡选择了报警。

不报警怎么办他又不想当人贩子。

然而,等警察来了,事情并没有明朗,因为警察教育他,不能抛弃自己的亲骨肉,一定要当一个好爸爸。

如果说警察同志的话还是相当委婉的,那么朝阳区的大爷大妈们就直接开启了模式。

可怜甄卓凡原本就极为不擅长言语,再说了,他是大人,郝家小子就算很快就要小学毕业了,那也是个小孩子啊绝大多数人都是同情弱者的,甚至包括了他亲妈。

跟他一起上首都,只是刚才稍稍离开一会儿去上厕所的周萍回来了,一看到这情况,直接就倒戈了。

“卓凡啊卓凡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大的一个儿子孩子妈呢你可不能当抛妻弃子的陈世美啊卓凡,你怎么能这样呢告诉妈,跟妈说实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周萍瞬间倒戈,让甄卓凡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

他要是知道怎么回事儿就好了。

万幸的是,跟自己极像的那个小男孩身边略大几岁的女孩子,打电话通知了家里的大人。

甄卓凡以为,等大人来了就真相大白了吧别人是不知道,可他还能不知道自己吗他没儿子,他都没交过女朋友,哪里来的儿子啊

又一会儿,郝新明和他表哥匆匆赶来,他表哥立马拽走了自家的胖闺女,独留郝新明看着甄卓凡那张熟悉的脸庞发呆。

甄卓凡也愣住了。

郝新明很快就缓过来了,毕竟切断联系是一回事儿,但他又不是失忆了,像这种突发情况吧,早在他意识到儿子越长越像曾经的情敌后,就已经在潜意识里料到了。

以前他是没多想,但在看到甄卓凡的那一刻,他就

只想叹气。

然后打死这个蠢儿子。

“那是你舅你亲舅舅你个笨蛋”郝新明一巴掌拍在蠢儿子的脑壳壳上,怒吼着教训道。

甄卓凡其实是不清楚毓秀怎么跟夫家人讲当年抱错的事情,他虽说不擅长人际交往,但跟毓秀那种情商超低还是有区别的。也因此,他虽然在看到郝新明的那一瞬间就顿悟了,但他不能强先开口,试想想,万一毓秀没说呢抱错这个事儿,终究谈不上是个好事儿。

幸好,毓秀说了。

甄卓凡略松了一口气,扭头冲着周萍解释道“他是我大学同学,也是毓秀的老公。”

虽然没参加婚礼,但当年郝新明给他写的那封信他还是收到了。那会儿,他确实工作很忙,但更多的则是不知道怎么面对曾经暗恋的女孩现在的亲妹妹。所以,他没有请假,就这样顺着郝新明的意思,不曾再出现在毓秀面前。

在甄卓凡的解释下,周萍又听到了先前郝新明冲着孩子吼的那句“亲舅舅”,终于略慢了一拍,明白了过来。

“毓秀的儿子毓秀啊”周萍忍不住眼圈一红,盯着那孩子上上下下的看了起来,一副怎么看都看不够的样子。

甭管怎么说,人都到了,还是真正的大舅哥和丈母娘,郝新明就算再怎么介意当年的事情,也不能把人往外轰。

当然,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他儿子不相信。

“什么舅舅我又不是不认识我舅,我舅是长那个样子吗你别想忽悠我,我又不傻”别说郝家小子了,连他表姐都不相信。

苗飞跃啊,来京市也有些年头了,两边又是亲戚,怎么着都会走动一二的。哪怕再怎么不熟悉,那也肯定是认识的。

再说了,两者之间的差别略有些大哦。

看看甄卓凡,个头高身材消瘦,整个人看着虽然也年岁不轻了,三十几岁了嘛,但看着就是个知性大帅哥。再回想一下苗飞跃

呃,一个农民,那种特别典型的农民大兄弟

这就不可能搞混淆的嘛

“所以,毓秀她老公被气死了被自己儿子给气死了哈哈哈哈”

南方的鹏城,盼娣一边听着电话一边笑得前俯后仰。

电话那头,甄美一个劲儿的吐槽着“别提了,三姐夫要气死了都谁让他自个儿亲手掐断了两边的联系的我都好久好久没有堂哥的消息了。”

“喂喂,你现在是咱们老苗家的娃儿了,甄卓凡可不是你堂哥。再说了,你要是真想知道他的消息,问我啊,我都知道啊”

甄美本来是坐在沙发上煲电话粥的,冷不丁的听到盼娣这么一说,顿时她就炸毛了“你为啥会知道难不成你偷偷的在跟堂哥联系你还不死心呢你”

“切。”盼娣嫌弃的撇了撇嘴,“我怎么会知道的胖珠跟我说的呗。”

“噢”

甄美想起来了,她那个曾经的堂姐、后来的亲姐,但最终认回来的那个胖墩子姐姐,这些年一直都跟盼娣在一起。

事实上,自从好多年以前,其实差不多就是换孩子的事情曝光以后的次日开春,她俩就离开了村子,去了南方。

那时候没有拼事业的想法,其实就是奔着挣钱去的。

甄珠是因为继续留下来太尴尬了,哪怕是毓秀坚定的说不愿意交换的,她还是觉得自己亏欠了毓秀太多太多。不过,真正让她无法留下来的,还不是这个,而是她亲手将亲妈和亲姨送到监狱里这个事儿。

人心真的很奇怪,明明做错事情的人是何小红和何小梅姐妹俩,但仿佛只要她们被抓起来了,曾经的过错就一瞬间清零了。

但真的是这样吗

在甄珠看来,并没有。

何家姐妹改变了毓秀和甄珠的命运,这是不争的事实。哪怕在所有人看来,甄珠都是那个受益者,但她本人却不是那么认为的。

怀她的时候,有跟她说吗

生她的时候,有跟商量吗

那么在换孩子的时候,又有问过她的意见吗

人最可悲的就是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在整个事情里,甄珠兴许是真实的受益者,但她本人是没有错的。但最终,所有的指责都冲着她过来了,又是说她占了便宜的,又是说她忘本不肯回到苗家的,最严重的控诉就是她害惨了她亲妈和亲姨。

“你妈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好啊”

这是甄珠曾经听过的最多的话。

对此,她的回应特别简单。

我呸

但那个充满了回忆的小村子,她却再也回不去了。在确定她爸身子骨已经好起来了,能够继续开车挣钱养家后,她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村子。

跟盼娣一起。

这俩,兴许真的是命运吧,从一开始她们就应该是亲姐妹的,却因为何小红和何小梅的错误举动,失去了姐妹缘分,却也误打误撞的成为了好朋友。

哪怕最初,甄珠其实是毓秀的朋友,是李桂芳给毓秀找到的适龄玩伴,但事实上到了后来,甄珠和盼娣才是最要好的朋友。

俩人一起离开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偏僻小山村。

再一起来到了南方鹏城。

也不是一开始就到了这里的,她们也没什么目标的,最初是跟着其他老乡一起往南边走。坐的是火车,但也没确切的目的地,听说哪里工厂多,就在那一站下了车。

到了南方后,也不是立马就落脚的,而是开始了艰难的打工求生之旅。

在改革开放之后,南方的机遇确实很多,说是遍地黄金都不为过。但就算地上满是黄金,你就一定能捡起来吗就算捡到了金子,你就一定能护住吗

尤其是两个年岁不大的姑娘家。

在那个年代里,很多南下打工的,其实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小伙儿,也不是一个人过来的,人家都是兄弟几个,或者堂兄弟、其他熟人亲戚家的孩子一起。少则七八人,多则十几人,这样出门在外,互相有个照应,也可以预防被当地人欺负。

但盼娣和甄珠却是两个十几岁的姑娘家。

当毓秀在京大里认真学习时,她们正在艰难的求生。

打工真没那么容易的,如果是各项法律规范都健全的后世,那兴许还可以,辛苦是肯定的,但安全还是很有保障的。但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南方很多沿海城市都是一团混乱的,国家都在摸索阶段,这就导致很多事情没办法考虑得太过于周祥。

她俩睡过车站,睡过菜市场,甚至睡过垃圾堆。

直到两三个月后,才终于找到了一处妥当的安生处,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的小隔间。

就不提光线啊、空气流通什么的,单说小隔间的面积就小得可怜,放下一张床,几乎就只剩下了走道。

好在,盼娣能吃苦,她从小就是被亲妈使唤着长大的,什么苦活儿累活儿都难不倒她。

至于甄珠,虽说她打小就是生活在福窝窝里的,可她终究是个农村姑娘,该学的活儿还是会做的。再一个,她跟盼娣是不同的,盼娣若是真的熬不下去了,还可以回家,她却是不行的。

那个家。

那个曾经充满了欢声笑语和温馨幸福的家,从真相曝光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复存在了。

甄珠是很努力的告诉自己,这一切的错都是起源于何家姐妹的,但没用的,她还是无法说服自己占了这么多年本该是毓秀的幸福生活。

以前,别人挖苦嘲笑她吃得太多了,她总是回怼人家。

吃你家大米了

但后来,她才知道,她还真的就是吃了毓秀家的大米。

毓秀可以选择不回来不认亲,作为纯粹的受害一方,毓秀有着天然的优势,但甄珠不行。她无论选择了哪一方,在另外一方看来,都是错。

横竖都是错,她还不如错到底。

所以,她才会在愤怒之下报了警。

再然后,就彻底断送了回家的可能。

家是回不去了的,那么前面哪怕是万丈深渊,她都不能选择后退了。

咬牙努力吧。

日子总归会越过越好的,不是吗

说真的,几年之后再看当年的那些经历,只剩下了无限唏嘘感概,但在当时,苦难是真的没办法这么轻易熬过去的。

幸好,最苦最难的日子过去了。

数年后,盼娣和甄珠总算在鹏城安顿了下来,用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钱,做起来服装倒卖生意。因为国家政策不断的放开,做生意虽苦虽累,但好歹是挣到了钱的。

挣钱之后,俩人陆续往各自的家里汇了钱。

那时候,毓秀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了自己的孩子。

再往后一段时间,甄美去了京市,从那之前,两边的沟通就多了起来,甄美会跟盼娣说一些京市这边的事情,而盼娣也会提一嘴南方的事儿,不过因为甄美不爱听关于甄珠的事儿,盼娣提的也就不多了。

事实上,盼娣知道的事情,不止是关于甄珠他们家的,还有甄美曾经的家。

就在毓秀大学毕业的第二年七月里,来弟参加了高考,并且在一个月后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不过,来弟没去京市,她选择的是南方的沪市。

这个选择,其他人其实不一定理解的,因为甄卓凡和毓秀都考到了京市的缘故,再加上京市还是首都,村里人包括甄家人都认为考到首都才是最好的。

但来弟是自己填的志愿,家里人一开始对她能否考上大学并不确定,因此也没管过她填了什么。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在于,来弟是在苗家长大的,回到甄家也就五年时间,所以甄家人不是很敢下手管她。

一直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来,甄家人才知道来弟报考的是沪市的大学。

也行吧。

横竖都已经考上了,又不能再改变了,甄家人惊讶归惊讶,但也没说什么。能考上大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去哪儿上大学,反而不是那么重要的了。

况且,对甄家人来说,沪市起码比京市离家里略近一些。

再就是,离鹏城也近。

那个时候,其他人或许不知道盼娣和甄珠去了哪儿,但甄家人肯定是知道的,最起码他们知道甄珠人在鹏城。

事实上,为了小堂妹考上大学一事,甄珠和盼娣还特地回了一趟家,没直接到村里,俩人是在县城里等着来弟的。

甄珠是不想回去面对村里人,盼娣则是怕甄家人知道她也在后,会引起反感。毕竟,自从换孩子一事曝光后,甄家人就一直在防备着苗家人。

盼娣都不敢说自己这些年一直都跟甄珠混在一起。

当然,甄珠也不敢说。

甄家和苗家就仿佛真的成了累世仇人,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万幸的是,来弟并不是很在意这些事儿。

她一贯就看得开。

都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事儿是看不开的

跟俩姐姐汇合后,她顺顺利利的到了沪市,她的老地盘。

是啊,她上辈子其实就是沪市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沪市的那种。在沪市出生,在沪市长大,考上大学以后,甚至毕业后都是待在沪市上班的。这里才是她最为熟悉的地方,也是她为什么不选择京市的原因。

京市很好,首都嘛,但她更想回家。

哪怕那个家早已不复存在

从穿越后意识到是在一本小说里时,她就知道她回不去自己的家了。当然,她也没彻底死心,以前是没有机会,但等她考上了大学后,踩上了那片熟悉的土地后,她再度燃起了希望。

大学报道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她的自理能力非常之强,两个姐姐也是担心她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被拐卖了怎么办等把人送到大学里了,互相记下了地址和电话号码后,俩人就离开了。

盼娣和甄珠不是郝新明,她俩真没那种耐心和细心,事实上连帮着收拾宿舍都没干,就是把人往大学里一丢,地址收好门头认熟,这俩就头也不回的跑了。

来弟也不介意,自己安顿好一切后,赶在学校尚且正式上课之前,坐上公交车,去了自己曾经的家。

没有。

什么都没有。

小区还在,却不是熟悉的人了。

她甚至跑到了自己曾经的奶奶家,那个熟悉的胡同里,但还是没有。哪怕景致跟她记忆里的相差不多,但就是没有那些个熟悉的人。

物是人非。

这个词其实很残忍。

好在,来弟已经有所预感了,虽然心情非常低落,但总归还是选择了面对现实。

她还活着,她考上了扩招之前的大学,她的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

还有什么不满呢

花了两天时间调整心情,来弟很快就给自己规划了一番。

她上辈子是参加工作了的,但那是属于社畜,其实她对于社会的经验不算太多的。本地人,又有父母家人庇护,一直不曾离家远行过,要说社会经验,搞不好她还没盼娣和甄珠来得多。因此,她很快就放弃了传统的年代文里最常用的致富方法,做买卖。

人呀,一定要有自知之明。

她就不是那个料

反正她已经占了优势了,九十年代初期的大学生啊,只要她不做死,在沪市安家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到时候,好好工作,多打几份零工,积攒了第一桶金后

她要买房

沪市的房价啊,在上辈子连她这个本地小康人家的独生女儿都吓到麻木的存在,所以要致富当然是买房了,这是最适合小傻子的致富方法。

总得来说,来弟的大学生活还是很顺利的。

边上学边打零工,这年头的大学生一般都只会找家教工作,来弟也是,不过她选择的却是英语家教。

并非学校安排的勤工俭学,而是跑去了尚未成型的留学机构里当英语老师。

道理很简单,论其他功课她不一定比这年头的大学生好,但论英语水准,她当初可是过了大学六级,并且雅思考出八分的好成绩。

咳咳,雅思八分还是挺可以的了,反正搁在这会儿应该是够用了,再说她这些年一直很努力呀

偶尔,学习上课之余,来弟还会跟人在鹏城的两个姐姐通信。

电话就算了,虽说沪市这边满大街的公用电话,连她的学校里都有不少投币电话了,但是吧

她心疼钱,有这个钱打电话,攒起来买房子多好呢

别说电话费舍不得了,她恨不得连邮票钱都省下来。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她每次多找那种薄薄的纸张,正反两面都写上字,在不超重的情况下,给俩姐姐写信。

很快,盼娣就明白了曾经属于她妹妹的秃头小傻子在顾虑啥。

盼娣找了甄珠,问甄家就那么缺钱吗是不是不给来弟生活费。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过甄珠也没说的那么肯定,她选择了打电话回去,把甄伟骂了个狗血淋头。

甄伟

就很烦。

为什么讨厌的堂妹就没回去呢送回去得了

话是这么说的,早就已经成家立业赚钱养家的甄伟,还是抠出了烟钱,给妹妹寄生活费。

来弟她来者不拒。

爹妈的钱她要了,俩哥哥,不止甄伟,还有甄俊也有给她钱,包括爷奶的那份,她都收了。暗地里,甄珠和盼娣还会塞她一些钱,她全要。

钱啊,现在那是钱,以后那能叫钱吗

不是她贪心,她每次都有记账的,以后会还给家里人的,加倍、超级加倍的还

终于,在来弟不懈的努力下,她买下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

别的就不讲究了,反正只要地段好就成了,破旧一些也无妨。

来弟特别高兴,一面给俩姐姐写信,让她俩也努力攒钱买房子,要知道后世鹏城的房价啊,那可是仅次于沪市的

再然后,一贯跟同学们疏于来往只忙着打工挣钱的来弟,破天荒的接受了同学的邀请。

她同学都惊呆了好吗

跟当年毓秀不同,来弟是活脱脱的乡下妹子啊,她长得没毓秀好看,就是普通人的长相,身材倒还不错,那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加上她这人不爱打扮,主要是在她眼中,所谓的洋气和土鳖

这不是土得一样一样的吗

反正,来弟在同学们眼中,就是出生于贫困家庭的农村娃儿。甚至班长还主动替她申请了农村困难补助,来弟

她收了呀。

为啥不收呢虽说她是不缺钱,但她缺无私奉献的思想教育。反正她确实是农村娃儿,国家补助为啥不要不光补助她要了,奖学金也要了,只要能挣钱,她就不怕苦不怕累。毕竟,困难是一时的,姐将来一定能成为房姐。

终于,在有了自己的房子后,来弟接受了同学的邀请,去逛街外加看电影。

值得一提的是,来弟虽然不太跟同学们来往,但她的人缘还不坏。

毓秀会给人一种清高的感觉,有种仿佛她不愿意放下架子跟同学来往的感觉。但来弟不是,她会给人一种穷到了极点,没钱跟你们逛街玩耍,忙着打工赚学费的错觉,甚至有同学会脑补,她是不是因为穷而自卑,所以才不愿意跟大家一起出去。

如果说,同样的疏于跟同学来往,毓秀得到的是清高的评价,那么来弟得到的就全部都是同情了。

同情这孩子咋就这么穷呢

是有个别人看不起来弟这个农村娃儿,但此时的大学生,普遍素质还是十分高的,都会顾忌到来弟的自尊心。

可惜的是,来弟啊,她连被人叫秃头小傻子都不在乎,还会在乎被人喊穷逼

你喊呗。

唯一的一次接受邀请,同学们当中比较富裕的班长,她是个本地人,双职工家庭出身的,为人热情又大方。本来,大家一起出去玩,肯定是要吃吃喝喝的,她暗中阻止了大家,选了个午后在学校食堂吃过饭后的时间点,一起出门逛街。

没去那些高大上的地方,去的是批发市场,但来弟还是啥都没买。

买个鬼哟,她是差衣服穿吗要知道,九十年代初期的物价很吓人的,怎么形容呢

就是那种,买个大哥大万把块,甚至一两万。但买套房子,也就这个价。

衣服的话,稍微像样一点的就要十块二十块一件,好点儿的,百来块都是有的,像羽绒服,他娘的居然要买两百块

疯球了

来弟啊,她一点儿不嫌弃两三万块一套的房子贵,这哪儿能算是贵呢一套房子两三万算贵吗二三十万都不贵但是吧,她就是嫌弃十块钱一件的衣服贵。

十块钱一件的衣服啊

她妈给扯布做衣裳,十块钱买的布,都能做五六身衣裳了

你说不好看土气

来弟深以为,一百块一件的衣服不也土得掉渣吗

只这般,逛街对她来说,就是单纯的逛街,她什么都不想买,姐除了房子,啥都不稀罕

班长一看,这么下去不行呢,一眼瞥到了正在放映的电影院,顿时有了主意“我请大家看电影吧我请客”

哦,请客就去吧。

来弟没当回事儿,因为她穷得都出名了,就经常被请客。她高高兴兴的跟着班长等人进了电影院,一看这电影名,没看诶

“回家过年嘿嘿,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进电影院看电影呢”来弟很是乐呵的说道。

她不知道,这句话一出,又得到了好多人同情的目光。

都九十年代了,还是沪大的学生,居然可怜到第一次进电影院她们当然忽略了来弟话里的“这辈子”,谁能想到呢来弟上辈子不知道进了多少次电影院。

就听班长温柔的解释道“这是一部经典的老片子,曾经的贺岁片,挺好看的。”

“嗯,那我好好看”来弟美滋滋的看着大银幕,有种怀旧的感觉。

再然后

看着看着,来弟就觉得不太对劲儿了,她确定自己没看过这个片子,但为什么剧情给她一种特别诡异的熟悉感呢

有种不祥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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