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馥绮的目光变得有些艰难,她认命般地垂下了拿着手机的手,缓缓抬起头来看着对方,艰难地开口问道:“你……你是、你是大周瑄……瑄……”
司弥瑾看着她突然变化的目光,瞳孔一缩,接着大步上前扭住她的胳膊,逼问道:“你知道朕,知道大周?”
这一次柳馥绮被她拉住了手臂,疼痛感不比上一次轻,但是却咬着唇没有说一声疼。她的震惊程度早已经盖过了触觉传来的疼痛程度,这怎么可能……
“不可能的,你不可能是,你不可能是她!”柳馥绮拼命地摇晃着头,发疯一般地拼命挣扎着挣脱开她的束缚,“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这不可能!”
她力气大得竟真的挣脱开了司弥瑾的束缚,或者说是她看到眼前这个瘦鸡身材一样的女孩子发疯而暂时放开了她。
柳馥绮挣脱开她的束缚以后,连连后退了几步,手中紧紧握着手机,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看着她。
她已经不记得那里面很多内容了,因为文章太虐所以根本没仔细关注,可是她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这个人,女主的母皇。当年这部小说一经问世,全界哗然。
众人议论最多的自然是文中女主的行为,不过这个女主前期讨喜后期黑化猪狗不如,很多读者对于她对最爱之人一双儿女的行为不齿。文章进行到后期很多读者对于女主的行为愤怒不已,评论区谩骂声一片。
读者更加认同第一卷卷末就驾崩的女主母皇这样一位制衡得当的明君,而她的去世也引起不少读者朋友的热泪,读者纷纷表示她死了这部文就没必要再看下去了,后期越来越水,作者水平下降。
柳馥绮当年也是被这部文给气得半死,她向来喜欢看大团圆结局的甜文,就算是过程虐至少结局不能杯具吧?
这个作者也不是写成杯具,自己也说只能叫圆满而不叫完美。其中最令人心疼的是女主的二女儿,那个一心想颠覆大周政权有着的异族血统男子,也害苦了自己的一双儿女。
气得柳馥绮甚至想去把作者揪出来喝杯茶聊聊天,但是说归说,总不能真的如此做,所以最后也没有成行。
柳馥绮同学向老天爷保证,这里的女主老妈是她看过所有女尊文里最最霸气霸道的一位。甚至她后面也接触了一些别的女尊皇帝,高贵冷艳,仍然霸气霸道,照样能够让她心动不已,然后兴奋上好几天,她也没有再如此迷恋过她们。
她也曾经妄想过她能够穿越到现代来,她一定会帮助她治疗病痛,文章开篇的她那么狂傲霸道,她真的不相信那时候的她已经身患重疾,不久于人世了。
文里文外众人猜测她对大皇女、她的太女是当了副给她最心爱女儿越界的跳板,不过猜测她并不是真心想为这个女儿也就是女主铺路的人也不少。
柳馥绮最开始是很讨厌她的,整天一副谁都欠她二五八万的阴沉样子,逮住谁就喷谁,甚至女主明明是她最爱的女儿还受冷待甚至被骂成是狗。
正常人都是讨厌骄傲自大的人,哪怕这个人是皇帝,是万物的主宰,也是一样让人讨厌。可是后面的剧情证明女主母皇对于女主的爱是潜藏在深沉里看不见的,而且读者都喜欢万事都能够稳稳操控于手的她,纷纷说这是作者这部文里写得最好的一个角色。
甚至有人说,回想最初她出场时和女主对峙的风采,自己都不相信她这么强大的人怎么会死?
可皇帝即便是被人称着万万岁,寿命并不比普通人高到哪里去,甚至历史上都没有出过多少60岁以上驾崩的皇帝,文里的女主也因为想多活几年才假死去了民间。
当时柳馥绮心里就在想,这么苦的皇家生活就应该让那些写小白文的作者和女主去试试才对,让女主的母皇好好治理一下她们的春秋大梦。
可是没想到,这个人竟然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在她的面前,就这么凑巧,就这么出其不意。
司弥瑾凝视着她的神情变化,眉头再一次蹙了起来,再次逼问道:“你知道朕和大周?”
柳馥绮看向她,艰难地开口道:“你真的是大周瑄……你的女儿都是慕字辈……羡慕的慕?”
“你为何会知道?”司弥瑾的目光凝了起来。此人并不像大周人,甚至这里也不是大周,最重要的是她都搞不懂自己怎么会来到这个鬼地方。但这个女子是如何认识她的?
柳馥绮嗫嚅地开口道:“你相信我吗?我是在一部小说里看到你的。小说就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里面有很多人,连在一起发生的事。我们现代很多人会写小说来赚钱或者娱乐满足自己。”
司弥瑾没有注意她话里别的词汇,只抓住了一个重点:“现代?”
“嗯!”柳馥绮拼命地点了点头,继续跟她解释道,“现在是21世纪,这里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都称之为古代,一百多年前没了皇帝统治国家,人民开始当家作主就进入了现代时期。不过我国现代没有皇帝贵族了,某些国家还有,比如日本英国。不过他们的天皇和女王都是吉祥物,也就是光享受看着风光,实际上没有实权的,可能相当于古代的傀儡皇帝吧。”
司弥瑾越听越皱眉,这个地方叫中国,居然没有皇帝?
柳馥绮见状,又急忙解释道:“不是没有统治者的意思,我们国家的元首叫做主席,韩国美国叫总统,俄国叫沙皇,很多国家对于国家元首的称呼都不一样的。干的事情差不多,不过人权也更提倡。就是普通老百姓可以穿各种颜色的衣服,没有砍头和连坐的刑罚,不用看着省长市长就下跪。甚至看到主席也不会下跪请安,只可能被清场。平时普通人见了亲朋好友最常用握手鞠躬,除非是农村里过年给祖辈拜年,或者说男朋友向女方求婚会单膝下跪,不然一般情况下不可能还存在下跪的礼节。”
她列举了一些她知道的古代重要信息,古代老百姓是没有资格穿鲜艳和好料子衣服的,除非是过年过节才会拿出压箱底的好衣服。
以农耕为主的古代社会平时干活更不可能穿得干净整洁,很容易弄脏。而在她看过的古装剧和了解到的历史里,哪怕是普通人见了朋友,也是互相行礼作揖。要是遇到了上级,即便是大雨天,宁可弄得一身脏污也不得不跪拜行礼,总比拉去打板子强。
平常人见了父母都不用下跪行礼?这些事情在司弥瑾眼中简直是大逆不道!
柳馥绮不敢说话了,怯怯地看着她眼里的暗潮汹涌。她打死也没有想到,自己今天遇到的居然是她?
气氛在诡异里持续僵持着,两个人都被她们所接收到的信息给雷到了,要说谁更不淡定一点,那个人自然是柳馥绮。连小说里的古人都跑到现实世界里来了,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令人惊掉下巴的事情吗?
不过惊讶归惊讶,日子也不能不过了,地球照样会和昨天一样旋转。
想到这里,柳馥绮看向她,开口道:“先别管这些了,你刚到这个地方应该还没有找到地方住吧,我先带你去买件衣服换上然后吃顿饭,再把你带到我家里先住下来。不管你以后还能不能回大周去,先顾着眼下吧。”
闻言,司弥瑾冷漠的目光扫向了她。
虽然阴沉冷峻,但是柳馥绮在她的瞳孔里却丝毫看不到不淡定的表情。看到这里,她不禁十分佩服眼前这个阿姨,这竟然是她的女神,是她永远千金都换不来的女神。
而且果然和小说里一样处变不惊,莫名其妙来到一个陌生地方都比她淡定多了。言情文里形容霸道总裁的一个词叫喜怒不形于色,用这句话来形容她再合适不过了。
“若是在大周,这般你来你去的,你早就被拖下去乱棍打死了。”司弥瑾冷冷地开口。
闻言,柳馥绮双肩耸了一下,然后对她说:“对啊,正因为这里不是大周,我才更不能称呼你为陛下,人家会以为我们俩是一对神经病呢。”
听到这话,司弥瑾目光一冷,似乎要对她动手,吓得她赶紧认错:“我错了!我都说了这里没有皇帝没有陛下,就算你一个人在大周的某个穷乡僻壤,人家也不会信你是当皇帝的吧。”
可能是因为交流得多了,柳馥绮的话多了起来。她这么弱小,就算她说错了什么话,她应该也不会打她的对吧,噢?
司弥瑾并没有开口,却就在这时,公园里过来了一些游客,几个中年妇女从她们旁边走过。
一眼瞥到她身上的黑色皇袍,几个人边指着她们两个的衣服边笑道:“你看你看,那是什么衣服?古装啊,哈哈,是不是在表演节目啊?”
另一个说:“那小丫头穿的古装颜色真艳丽,瞧那脸上涂得跟一张油彩画似的,母女俩发什么神经啊?怎么当妈的也跟女儿一起发疯?”说完也没有注意到对方的脸色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啧啧了两声就走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