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央十八年,春。
“二少爷,二少爷不好啦!”冉千阳刚从宫里回来,就看到陈琛一脸火烧房子的样子迎了出来,那个因为做了大太监而越发圆润的肚皮让他看上去像一座着急的弥勒佛,不由得有些哭笑不得:“琛叔,什么事?您慢点说别呛着。”
“大......大小姐她......逃婚啦!”陈琛如丧考妣的说。
”哦,“冉千阳听到这个“爆炸性”的消息,并没有像陈琛想象中的那样跟他跳起来一起着急,而是平静的点点头,把外衫解下来挂在旁边的衣架上:“婚期还有多久?”
“只有三个月了!“陈琛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你说这可怎么办啊!皇上要是怪罪下来.......“
“没事儿,琛叔,”冉千阳笑眯眯:“这不还有三个月吗,千月她玩够了会回来的。”
陈琛觉得很不靠谱,以冉千月的性格,怎么可能乖乖的回来,但是看着二少爷这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也跟着平静下来了:“那......那现在该怎么办?”
“琛叔就继续筹备就行了,反正琛叔是宫里的人,瞒过他们应该很简单吧?”冉千阳坐在桌子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茉香奶绿”——用上好的茉莉花和春茶做的,冉千月研制出的新品,特别适合春天。
他喝了一口,发现和前世的味道还是有些差别,但是因为茶和奶都比前世的好太多,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冉千阳放下杯子安抚陈琛:“反正大小姐和我的尺寸差不多,琛叔你就先按照我的尺寸做需要的衣服首饰吧。”
“可是.......”陈琛还是觉得很不靠谱,总觉得这个纨绔的二少爷似乎没有弄清楚事情的重要性,但是看着冉千阳的眼睛,陈琛莫名的选择了相信。
“那行,我先回宫了,”陈琛上下打量了一下冉千阳,自从他十年前被皇上拨过来照顾冉将军的这一对遗腹子之后,几乎就将他们视为亲生孩子了,虽然大小姐鬼点子多,不好好学女红,每天都在捣鼓一些奇怪的东西,二少爷又是个一无所长的草包,但是陈琛看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疼爱,毕竟十年的感情不是假的。
冉千阳好容易送走了唠叨他还不订婚的陈琛,终于能一个人回到自己的房里,刚刚脸上挂上的笑容瞬间化为乌有。
冉千月,不愧是女主,搞事能力刚刚的。
冉千阳本来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学的是食品科学与工程,还是个孤儿,好不容易读完大学,身上背着的国家贷款还没有来得及还,就出了车祸,一觉起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当朝大将军冉将军的遗腹子,双胞胎,另一个就是冉千月。
说是冉将军的遗腹子,其实冉千阳记事开始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抚养他们长大的是他们的哥哥,新的大将军,冉鸿羽。
冉家只剩了他们兄妹三人,他们五岁之前跟着冉鸿羽生活在北疆,那个时候冉千阳就发现了自己这个妹妹也是“老乡”的事实,他想起来自己很久以前闲得无聊,在微博上看了两本女频的穿越小说,瞬间了然——冉千月,定是那个命中注定的女主,而他,大概是女主的一个倒霉附加品。
那本小说具体内容他记不得了,但是他只记得好像有7个多M,足足400万字,冉千阳勉强看到快一半的位置,这段剧情讲的大概就是一个穿越的女主是如何在古代开设各种现代的东西,然后给王爷还有皇帝普及现代人人平等的观念,好像还有什么前生今世的纠葛,冉千阳默默看到女主勾搭的男人越来越多,最后走出朝堂冲向江湖之后,就再也看不下去了。
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冉千阳早就不记得剧情是什么了,只是他还能记得,女主是绝对没有什么双胞胎哥哥的——像女主这样绝世的美貌肯定应该是独一份的,冉千阳觉得自己的存在应该是时空紊乱,他被当成一个附加品送了过来。
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冉千阳决定一定不要跟女主抢风头,因为跟女主作对的人最后都会死的很惨,他好不容易重活一次,想活的久一点。
特别在他们五岁之后回到京城,冉千月凭着一个稚龄幼童的身躯,硬是折腾出了“奶茶店”“玩具铺”“水疗厅”这种具有浓重现代特色的东西的时候,冉千阳觉得自己这辈子只要跟着妹妹混吃等死就行了。
他们从北疆走之前,一直照顾他们的管家给他和冉千月一人准备了一张人/皮/面/具,看着他们有九分相似,已经变得出众的脸,叹了口气:“这个......你们还是带上吧,京城诡谲,还是藏拙比较好。”
冉千阳了然,他虽然是个理科生,但是也明白手握大半兵权的哥哥一定是皇帝忌惮的对象,如果他们这一对兄妹再太过出众的话,肯定会更加让皇帝忧心,女主是女主,那些男人都对女主好,但是该争斗的一点也不少。
为了不给哥哥带来麻烦,冉千阳自此都带着人/皮/面/具,把自己的长相伪装的平庸起来。
但是冉千月却不愿意,她好不容易长了这么长漂亮的脸,怎么舍得藏起来?
她哭闹了好多天,最后管家看了一眼他们,特别是诡异的看了冉千阳一眼,把冉千阳看的打了个冷战,然后对冉千月说:“行吧,随你。”
于是冉千月就顶着那张京城第一美人的脸各处刷存在感,偶尔要去逛个青楼赌坊的时候才会用上和冉千阳一样的人皮面具,冉千阳人在家中坐,纨绔名天上来。
冉千阳倒觉得没什么,冉千月已经那么打眼了,他混个草包纨绔的名声没什么不好的,他本来就是个宅男,古代和现代都是,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里呆着也挺好,就是莫名其妙惹了一堆“桃花债”就有些麻烦了,冉千月以他的身份勾搭的人,最后都算在了他的头上,他都不知道怎么跟人家解释。
“二少爷,白家的小公子又来找您了,”下人走过来跟冉千阳通报:“说约您一起去春和楼。”
冉千阳还在纠结冉千月逃婚的事情,一时间只觉得头疼万分:“不去。”
“可是......”下人为难道,看着二少爷一副不想出门的样子,还是传递了白浩嘉的意思:“白公子说......您不去,就把您的斗鸡杀了吃了。”
“......”那是他妹妹的鸡跟他有什么关系,冉千阳只觉得头更疼了,但是又不想要冉千月回家跟他闹,所以只能叹口气:“我收拾一下就出去。”
“还收拾什么!现在快走吧!还能赶上春和楼的午茶,”白浩嘉不知道什么时候甩开了冉府的下人走了进来:“冉千阳你不是最爱吃他们家的午茶了吗?”
这风靡全京城的午茶自然是冉千月的手笔,只是冉千月只有前世的概念,上嘴皮下嘴皮一碰就让人家给她做出上辈子吃的早茶,最后跟大厨商量具体配方的还是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出身的冉千阳,没办法,作为吃货加宅男,在没有电脑手机的古代,冉千阳宅在家里的大部分时间都哪来研究各式的美食了,而这个“午茶”,冉千阳已经在研究配方的时候吃了不知道多少,早就吃吐了,偏偏每次白浩嘉都要拉着他去吃。
罢了,也可以去视察一下春和楼的工作,冉千阳想着,又披上了外袍:“行,我跟你走。”
白浩嘉终于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他就知道,只有春和楼的点心能把冉千阳勾出来,他笑容满面的就去拉冉千阳的手,却猛然发现了冉千阳有些与众不同的外袍:“冉千阳,这件外袍是你的吗?”
冉千阳摸了摸鼻子,没想到白浩嘉的眼睛这么尖:“这件是不小心从东宫拿回来的。”
他也才发现居然拿错了,还是改日送回去比较好。
冉千阳虽然纨绔名声在外,但是拖了哥哥的福,还是谋到了一份“极好”的差事——当今太子殿下温思凌的伴读。
温思凌作为当朝皇帝的独子,一出生就封了太子,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初生他的时候皇帝的爱妃凌妃难产而死,皇帝对温思凌算不上上心,但是该有的待遇一点都不少,再加上皇帝常年空置后宫,温思凌会是妥妥的下一任皇帝,想巴结他的人不胜其数,但是里面不包括冉千阳。
他的理想就是混吃等死,离着这些小说里面动不动就会砍头的太子皇帝远远的,但是被一纸诏书招进了宫,苦逼的做了太子伴读。太子殿下似乎跟他天生不对盘,处处为难他,别的伴读都是跟着太子一起上课的,只有他变成了太子的跟班,太子把他的桌子撤了,让他跟他一张桌子,冉千阳每天不是给太子捶腿倒茶就是研墨侍笔,过得比小厮还小厮。
所以他成了个草包也是正常的,冉千阳本来就对这些古人的之乎者也没多大兴趣,加上连个课桌都没有,他又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连个记笔记的机会都没有。怎么学?
然后次次考试他都是倒数第一,倒数第一的惩罚就是被太子殿下冷嘲热讽加上继续做跟班,如此恶性循环下去,冉千阳真的成了个一事无成的草包,至少读书上是的。
冉千阳有时候想太子是不是故意把他养废的,毕竟他作为将军府二公子的威胁还是很大的,太子忌惮他,所以他前几天上奏了皇帝,言辞诚恳的写了一封信,里面涕泗横流的表示他真的不是一块学习的料,希望皇帝能放他一马,他对天发誓他以后绝不出仕,甚至可以成年之后立刻离开京城永不回京。
结果奏请被驳回,还不知道怎么传到了太子殿下那里,太子殿下的脸色阴沉的可怕,揪着他的脖子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争执之下,他被太子殿下失手推进了水里。
早春的水还是很冷的,冉千阳回想起来不禁打了个寒战,他被推下水之后,太子没有救他,而是直直的在岸上看着他挣扎的样子,半晌才转过头去叫了人来救他,冉千阳被捞起来之后生了一场大病,高烧不断,太医说他不能移动,所以他在东宫养了几天病,吃穿都是东宫的,回来的时候就顺手拿了这一件外袍。
想到温思凌,冉千阳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本来他作为一个两世加起来快四十的人,是不屑于跟这种小屁孩较量的,但是他忘了,这是古代,当今圣上十六岁的时候都已经在夺嫡中斗的你死我活了,他怎么能小看这些皇家的人呢?人家的心眼比他两辈子加起来还多。
冉千阳把这次的事情当成太子殿下看他妄图离开自己掌控给他的教训,至此不敢轻举妄动了。
解释一下,冉千阳就是凌昭,但是因为没有了第一世的记忆,所以冉千阳(凌昭)会以为自己是从现代穿过来的......这样你们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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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妹妹逃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