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盼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几乎等同于是陌生人的人,在第一次正式见面的时候,就一语道破她内心深处的想法。
她多少有些意外,但并未表现出来,语气一如之前的漫不经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你又不是时时刻刻守在这里,怎么能就这么肯定我没来过,而且还是六年没来过?”
……她总是能轻易的点出关键。
余琛忽然有些走神。
他第一听到奚盼这个名字,是从余宵的口中。
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少年余琛穿着睡衣,躺在阳台上,静静看着头顶璀璨的星空,思绪飘到不知何方。
忽然一阵粗暴的敲门声响起,片刻后房间门被人推开,略显急促的脚步声径直朝着阳台过来,接着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视线范围里,是余宵,他一脸纠结又苦恼的表情,一屁股在旁边坐下,将手里的东西递到余琛面前——
一张写满了字的,有折痕的信纸,还带着淡淡的香味。
“小琛,江湖救急!”余宵喊完,也不等余琛说话,噼里啪啦一通话,把事情的始末交代了一遍。
概括一下,就是余宵喜欢上了学校里一个女生,然后给人家写情书,而为了兼顾逼格与浪漫,他选了一门外语来写,但他本身是三脚猫的水平,虽然表面上洋洋洒洒写了满篇,其实经不起深究。
但这其实不重要,毕竟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收到情书后,回不回应、怎么回应,主要取决于递情书那个人本身,而情书只是辅助道具。
没想到余宵第一次追女孩子,就碰上了个奇葩——
她把余宵的情书,当做语文病句改错题,专门用了红色的笔,从第一行开始,逐字逐句的把问题给他圈出来,并附上修改建议。
她的字很好看,秀气之余,又带着一种随性不羁。
但这掩盖不了她的奇葩行径。
一般男生要是遇上这种情况,估计会觉得她是在嘲讽自己,自尊心受不了。可余宵也是个奇葩,他不仅完全不介意,还特意拿着被修改得面目全非的情书来找自家弟弟求助。
“小琛,你一定可以帮哥哥我写出一篇足以打动奚盼的情书的,对吧?毕竟你从小就很聪明!”余宵说。
余琛:“……”
聪明跟会写情书完全是的两回事,风马牛不相及!
而且你追人让我写情书是几个意思?
不过余琛最后还是帮余宵写了情书,他写在信纸背后,余宵拿回去自己誊抄了一遍。
从小到大被女孩子排着队表白,但本身没有任何恋爱经验,余琛对自己写情书的水平没有自信,但至少他能保证不会有语法上的错误,这一点就比余宵强了。
然而很快,余琛就在余宵拿回来的情书试卷上,看到了熟悉的改错笔迹。
余琛第一反应是对方找茬,但仔细看了那几处改错,的确存在问题。不过不是余琛写错,而是余宵在誊抄的时候抄错了!
抄都能抄错,还是情书,那时候余琛简直想把余宵从阳台上踹下去!
……
风卷着热气吹过,头顶上的树叶沙沙作响。
余琛回过神来,下意识去看奚盼的反应,见她视线落在别处,没有看自己,他心底略松一口气。他花了一点时间,平复心绪之后,才开口说话,却不是继续之前的话题,而是问了一句,“你最近,还好吗?”
他其实更想直接问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否则怎么会突然改变想法?但最终换了个委婉的说法问出来。她那么聪明,他如果说得多了,或许就会被她察觉到什么蛛丝马迹。
“很好啊。”奚盼果然没有再纠结刚才的事,顺着他的话答了一句。她唇角微微弯起,脸上浮现浅浅的笑意,说话语气及姿态都十分的自然,仿佛是在跟许久未见的朋友聊天,而不是一个陌生人。
六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她的外表看起来却几乎没什么变化,身姿依旧纤细,五官轮廓仍旧是年少时的样子,只是褪去了稚气,看起来愈发的鲜艳夺目。
陌生人之间的谈话,开始与结束,都很突兀。
余琛再没什么可说的。
短暂的沉默后,奚盼先开了口,朝他挥手道别,“我还有事,先走了,下次再聊。”
余琛循着她的视线看去,只见那辆香槟金色宾利车的挡风玻璃后面蹲了一只瘦小的猫,身上毛发脏兮兮的,犹如误入繁华世界的流浪者,显得格格不入。
“你是要收养它吗?”他问。
“嗯。”奚盼应一声。
余琛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之下掩藏着的是不甘于挣扎,“我有认识的熟人开了一家宠物医院,我带你去吧。”
奚盼闻言,略有些意外,而后点点头,“好。”
……
“boss,医院那边问过了,暂时没有奚小姐的消息。”
“物业那边也是,说奚小姐是中午一点左右开车出去的,之后没看到她的车回去。”
“酒店的同事说,奚小姐一点多给她打电话拜托她帮忙顶班……”
没有没有没有!
能问的全问过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奚盼的去向!
俞寒川感觉自己简直要疯了,内心无法形容的恐慌,不仅仅因为是这次的事件,而是他突然察觉到,自己对奚盼的了解简直少得可怜,一旦电话打不通,他几乎没有任何方法联系上她!
而他唯一知道的,只有她的一处房子。
俞寒川离开咖啡厅,驱车赶往那边。
尽管他心里很清楚,奚盼会去那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他开着车,绕过小半个市区,快要到奚盼家小区附近的时候,忽然留意到路边停着一辆香槟金色的宾利——奚盼有一辆这个车,并且今天出门时候开的车就是这个,而这里离她家已经不远了!
这些巧合……
俞寒川心里燃起希望,视线落在车牌上——
真的是奚盼的车!
一瞬间,巨大的惊喜袭来,俞寒川只觉得一直悬着的心,稍微落回去了一些。他不知道奚盼把车停在这里做什么,但既然车在这里,她应该就在附近。他找了个最近的空地把车停下,根本不关心会不会吃罚单的问题,匆匆甩上车门后,便开始在附近寻找那道让他牵挂的身影。
……
奚盼没养过猫,也没养过其他宠物,平时完全不关心这些,由余琛陪着到了宠物医院,听医生说需要检查一堆东西的时候,她当场愣了两秒。
“你是第一次养宠物吧?”医生是个声音温柔的青年,一边将小猫交给诊所里的员工带去洗澡,一边跟奚盼说相关的知识。科普完了之后,他才转而去跟余琛打招呼,“好久不见。”
他跟余琛的关系应该挺好的,只听他笑着调侃,“没想到你还能来关照我生意,不过话说回来,你是不是该介绍一下?是女朋友吗?”
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看出两人像男女朋友的。
余琛闻言,沉默了两秒,而后摇头,“是普通朋友,偶然遇到,她捡了只猫,我想起你开了宠物医院,顺便带她过来。”
青年略有意外的看了余琛一眼,而后露出笑而不语的表情,伸手拍了拍余琛肩膀,之后才转过头来看奚盼,语带歉意的说,“抱歉,余琛这家伙平时总冷着一张脸,第一次见他这么热心助人,我还以为是终于开窍了呢。我叫李绪,是余琛大学同学。”
“没关系。”奚盼笑着摇了摇头,“我叫奚盼。”
“小猫洗澡和检查需要一段时间,你如果有事的话,可以先去忙,只要留个电话在这里就可以了,好了我们会给你打电话的。”李绪说。
奚盼没有什么事可忙的,就在宠物店里,一边玩手机一边等。
余琛也没走,就在旁边坐着。
奚盼低着头玩了会儿手机,再抬头时,只觉得有些微微头晕。
这会儿已经快下午五点了,奚盼之前本来是打算从家里去酒店吃饭的,但半路改了主意去郊外墓园,后来又带着新捡的猫来宠物医院,整个过程中根本没有时间去吃东西。
她放下手机,伸手捏了捏眉心,“我出去……”
奚盼说着话,准备起身去外面随便买几颗糖将就一下,然而刚动了一下,就感觉眼前一黑,一阵天旋地转,她身体站不稳往旁边倒去。
好在余琛反应迅速,伸手接住了她。
奚盼稍微缓了缓,没那么难受了,正准备跟余琛说谢谢,不想他先开口了,“你今天是不是没吃东西?”
“嗯?”奚盼有些意外。
“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给你买吃的。”他说完之后,不等奚盼回复,直接转身往宠物店外面走去。
奚盼目送他出去,难得乖巧的坐在原地等。她还难受着,也不想玩手机,于是随意打量着宠物店,看了一圈觉得没意思,便扭头去看玻璃窗外的街道。
车流穿梭,行人往来。
这座城市似乎永远都这么匆忙。
……
俞寒川以奚盼的车为中心,漫无目的在附近寻找着。街道两侧开满了各式各样的商店,他凭着感觉匆匆将可能的店铺看一遍,然而一连看了十几家,也没有任何发现。
他拿着手机站在路边,习惯性的拨打奚盼的号码,结果一如之前,听筒里传出毫无情绪起伏的提示语音。他正要挂断电话,忽然注意到正前方的玻璃门后,那里坐着一道熟悉的身影。
几乎是同一时间,那人也正好扭头看过来。
四目相对,俞寒川原地愣了几秒,而后拔腿直接冲了过去。
“盼盼!”他跑进店里,到了奚盼身边,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手臂不自觉用力,仿佛要将人嵌进自己身体里一般。
“……”奚盼刚才好不容易缓了缓,被他这一折腾,头晕的感觉顿时又涌了上来,眼前也跟着一阵发黑。要不是没力气不舒服,她直接当场骂人了!
“俞寒川,你松手,我头晕!”
奚盼有气无力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俞寒川如梦初醒,赶紧松开手,同时视线迅速将她整个人打量一番,见到她略显苍白的脸色,一颗心顿时揪紧,“盼盼你哪里不舒服?”
“头晕。”奚盼重复了一遍,语气十分嫌弃,“你离我远点就没事了。”
俞寒川听她的话,稍微退后了两步。他视线从奚盼脸上掠过,渐渐向下,最终停在她肚子上,迟疑了片刻后,小心翼翼的开口询问,“盼盼,我们的孩子……”
话没说完,就被奚盼打断了,“什么孩子?”
她眉头微皱,一脸莫名的表情。
俞寒川下意识接话道,“你之前在电话里说,我有儿子了……”
“更正一下,是女儿,在里面洗澡呢,一会儿还要做一堆检查。”奚盼纠正他的话。
俞寒川循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透明的玻璃隔间里,一个穿着工作服的女孩,正在给一只猫洗澡。
他盯着看了好几秒,虽然心里已经有了某种猜测,但因为太过荒谬,一时之间有些不敢确定。
“你说的儿子……是只猫?”他动作僵硬的转头看向奚盼。
“嗯。”奚盼点头。
一瞬间,俞寒川只觉得脑子里那根名为理智的弦,瞬间崩断了。
“奚盼——”他怒吼,声音响彻整个宠物医院,把店里的猫猫狗狗吓了一跳,顿时都叫了起来。
恰在这个时候,之前出去买东西的余琛回来了,刚一进门就听见这一声怒吼,接着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站在奚盼面前,情况看起来不太好。
“你干什么!离她远点!”余琛直接把手里的东西砸了过去,紧接着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一把将人推开。
这仿佛是一个导/火/索,宠物医院里很快乱作一团。
日常掉落100个红包~
ps:上章已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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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 6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