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刚刚严重受挫,所以主持人现在对自己的人生开始有点怀疑。
当然,表面上她还是淡定从容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再一次面对前面坐得老老实实的大神,心里很有阴影是怎么回事?
她再次摁下了录音笔的开始键,一旁的摄像师、摄像师对她比了OK,访问又一次正式进入了状态。
主持人:在这里不得不提起的就季获先生的成名之作《心魔》,您能跟我们聊一聊当初制作它的设计灵感是什么吗?
丁聆在一旁张嘴做了几个夸张的口型:简、单、易、懂!
主持人福至心灵连忙接着解释道:“就是你为什么会想到做这个游戏。”
主持人刚问完问题就紧紧的盯着季获的嘴,咽着口水,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直到他终于缓缓的开口,主持人的心这才跟着稍稍放松了下来。
季获说:“因为小时候迷过路。”
额?
季获的这个回答别说主持人,就连一旁的丁聆都愣了一下:这个答案还真是始料未及。
主持人尴尬的讪讪一笑:“原来是童年阴影。那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些在游戏制作过程中的趣事吗?”
季获:“没有。”
主持人抽了抽嘴角,深吸了一口气重新稳定了一下情绪,又接着微笑道:“那在制作中遇到了瓶颈会做什么?”
季获:“抽烟!”
主持人:“是因为能让自己更加精神集中的思考吗?”
季获:“因为很烦!”
主持人:……
丁聆几乎已经放弃了。
倒下的主持人再一次重新振作了起来:“想必大家也都很想要了解一些大师工作以外的小八卦。
我可以问问您平时有什么爱好吗?”
季获:“随便。”
主持人:“那平时都喜欢吃些什么?”
季获:“都可以。”
主持人再次阵亡。
主持人死不瞑目:“您平时这么忙都是怎么平衡工作和恋爱之间的关系的?”
本来主持人还在为自己说得不够直白而后悔不已,没想到这一次季获居然听懂了,说:“对方是我从大学的时候就喜欢的女孩。”
主持人:……
丁聆:……
本来都已经开始在给自己拉好棺材盖子的主持人猝不及防的被塞了一口狗粮。
丁聆也有些好奇的盯着季获等着他接着说下去。
季获果然不负众望的接着说道:“在一次学校舞会里,她对我挺主动的。”说完还有些不好意思的微微垂了垂眼眸。
哎呀妈,这没有看错吧。
主持人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大神这英俊的脸庞微微的泛红是怎么回事?
一旁的丁聆不知道为什么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呼吸微微的发疼。有些惊讶却又不禁在心里冷哼了一声:用得着这样秀恩爱么,谁不知道季获和施罗珊是大学同学,两个人从大学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啧!
好不容易终于结束了这次专访。
主持人到现在都还红红火火恍恍惚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是知道特么终于是结束了。内心打了小锣敲起了小鼓,发誓等会儿正式领完盒饭她立刻马上的冲出去给老天爷嗑三个响头:老天开眼,苍天保佑!
她发誓在往后的职业生涯中采访的对方只要姓名里出现“季”和“获”的字样,不管是同音还是谐音,她一定是120个拒绝。
虽然如此,她还是为了能够采访到心目中的大神而激动流泪,拿起了事先准备好的小本本,像个怀春的少女一样让大神为她签名打气。大神虽然性格有些古怪,但你爹就是你爹,大神就是大神,这才是大神最真实的样子。
“大神,可以给我签个名吗?”主持人羞红了脸,拿出了小本本有些紧张,不敢确定季获是不是会拒绝。
没想到季获却点了点头,默默的接过了对方的纸和笔,在上面认真的写了起来。
他随手画了一个简单的小人儿,有一双长长的细竹竿一样的大长腿,穿着球鞋,套着背心,一脸坏笑的双手抱胸,旁边还写了两个字:加油!落款是:侠客J
主持人激动的内心一直都在疯狂的颤抖,越来越抖,越来越抖,到最后终于忍不住了,惊天动地的呐喊道:“您竟然是——大侠?”
主持人这一喊简直四方撼动,所有人都像是在同一时间被定格了一样,十几双眼睛全都难以置信的盯在他的身上。
侠客J,电竞排名TOP前十的顶尖高手之一,是为数不多的以速度,战略,精准度……十项全能的全能型选手,是唯一一个没有特长因为全都是特长的顶尖大神,大家都亲切的称呼他老大、大侠……
一时间整个《GAME》的影棚全都沸腾了,所有人一拥而上全都争相目睹真大神的风采,要签名的选手们像是冲破了障碍的尸潮,气势汹涌的扑向了季获……
“喂,你们别这样。”
“丁……丁聆……”
……
丁聆在一旁又是一个满满的大叹气:人生呗,总是处处惊喜,身不由己!
丁聆还来不及感叹人生,一阵疾风呼啸而过。
季获突破了丧尸圈,一把扯过丁聆,如闪电一般头也不回逃了出去,眨眼间就消失在了尽头。
“喂!”
季获拉着丁聆奋力的狂奔,终于逃出了大楼。
“鞋,我的鞋!”丁聆一把甩掉了季获的手,上气不接下气。
身旁季获低头一看终于知道丁聆刚刚在喊什么了,刚才跑的时候太慌张竟然掉了一只鞋。
丁聆光着一只脚,哭丧着一张脸,“现在怎么办?要不我再回去?”
季获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办法。只是说:“别管那只鞋了。”
“那我总不能就这形象吧?”丁聆急了。
季获二话不说弯腰下去抽起了自己的鞋带。
“你干嘛?”丁聆好奇道。
“你把鞋先脱了,我的先给你穿一段路,一会儿找到鞋店我在给你买一双。”季获说完鞋子已经脱下来了。
丁聆一脸尴尬的瞪着季获拎到面前的球鞋,崭新的A家定制款。
“那你怎么办?”丁聆反问。
季获随手脱掉了袜子,说:“我光着脚也挺好。”
丁聆:……
季获的脚掌既宽且长,骨骼分明,脚趾头一个个的光洁圆润,踩在冰冷的水泥路上,就连脚背上面的青筋都很性感。
丁聆吞了吞口水:果然,好看的人就连脚趾头都是好看的。
一路上丁聆穿着季获的44号大球鞋招摇过街,而身边光着大脚板的季获也是若无其事。
由于丁聆长得纤瘦细长,所以脚也很纤细。穿着季获的大球鞋一路上都得小心翼翼,深怕一个不小心就把球鞋穿脱了。
季获倒是十分自在,一手提拎着丁聆的小白鞋,一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两个人一前一后的纷纷引来了行人好奇的目光。
两个人沉默着走了一段路……
“你怎么样?”季获突然开口问道。
“嗯?”季获这个没头没脑的开场白让低着头正在专心走路的丁聆一头雾水。
“我说你才刚出院,看你状态挺不错的,像是恢复得挺好。”季获解释道。
原来这个事情啊。
丁聆揉了揉后脑勺笑说:“挺好的,就是可能睡久了,到现在脑袋有时候还会晕乎乎的。”
不提还好,一说起这个丁聆就要想起那件事情。
在一旁望着他的侧脸有些发愣,丁聆有些怀疑在他一脸平静的外表下内心是否隐藏了某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季获好像是发现丁聆正在看着自己,转头过来看向了她:“怎么?”
“啊?”丁聆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胡乱找了一个话题就跟他说道:“那个……”
“嗯?”季获一脸好奇。
“哦,那天晚上在酒吧Q的时候,你为什么要那样做……”丁聆话还没有说完,季获就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一溜烟的就钻到角落里去了。
“喂……季……获……”丁聆转头过去,见到跟个庞然大物似的季获蹲在墙角边上从墙缝里小心翼翼的抱出了一只瑟瑟发抖的小脏猫。
这只小脏猫看起来像只有一两个月大的样子,似乎天生有一条腿是畸形的,它躲在墙的缝隙里,像是受到了什么动物的攻击,脸上的毛沾满了血,糊成了一团。
季获才将它抱住就被挠了一道,手背上倏然出现了三道血痕。季获也不生气,将小猫稳稳的抱在怀里,伸手顺了顺猫毛说:“乖了乖了,带你回家。”
小猫似乎是听懂了季获的话,一开始还充满了攻击性,但渐渐的它觉得这人类的手掌还挺温暖的,忍不住蜷了起来弱弱的叫了一声:“喵呜……”
季获顺势抱着小猫从地上站了起来,“丁聆你看,我捡了一只猫!”
夕阳里,像个单纯的大男孩一样的季获,闪闪发光。有那么一瞬里丁聆几乎看呆了,心尖上像是又被刺了一下,仿佛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丁聆连忙捂住了心口,重重的喘了几口气。
糟糕了,这是心动的感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