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到了中午,季奶奶最先回来,拎着一小兜蔬菜,她和蔼地和我们打个招呼,就去厨房忙活了。没一会儿季爷爷也笑眯眯地哼着《沙家浜》走了回来,我一看到他,立马狗腿地冲过去帮忙接衣服,季爷爷拍拍我的小脑袋,“哟,到底还是女孩家贴心,小绯就是比他们强。”
每次他这么说,我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开心的不得了。
到了吃饭的点儿,248号这条窄小的小巷就开始回响起各种各样的声音。
“坦克,吃饭了!”一分钟后,“苏坦,回家吃饭了,一会儿菜凉了!”这是最容易不耐烦的坦克妈妈。
“大宝贝,吃饭啦!”一分钟后,“大宝贝,吃饭啦!”不用怀疑,这是霍瑟老妈出场了。
“花小绯,吃饭啦!”一分钟后,“小B崽子,能不能沙愣的。你是国家领导啊?吃个饭还得三请四催的,我这一天忙得脚打后脑勺,还得伺候你们爷俩,你还给我磨磨唧唧的,是不是不想吃了?”我妈狮吼功再次发威。
(沙愣在东北话里的意思是抓紧时间,英文翻译为:Quickly×3。)
我们和季爷爷告辞,奔着自己的家飞一样的冲了出去。
那时候的东北条件实在有限,夏天还好,有新鲜的蔬菜吃,到了冬天,几乎就是白菜、土豆和酸菜的天下了。我小时候对酸菜免疫,认为那就是用水把白菜泡烂了,所以一口都不吃,为此不知挨过多少白眼和数落。
说到吃饭,就不得不提一下248号这9家人的厨艺水平。
厨艺最好的是现在这个时间点还没嫁过来的小兵婶,说到她,我又不得不提一下我这一生的痛,我最最最最……最喜欢的小兵叔。
小兵叔家就在我家隔壁,守着248号的路口,像是守护者一样保护着我们的安危。小兵叔一家人姓任,是这里的老住户了。时间是一条胡同最好的发酵剂,在漫长的光阴中,无亲无故的人们也会因为生活中琐碎的小事成为比亲人还要亲近的朋友。就像爷爷奶奶去乡下的时候,任爷爷和任奶奶哭得老泪纵横,倒像是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似的。
任爷爷和任奶奶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已经娶妻生子,在南方工作,很少回来,小儿子就是小兵叔叔了。叫他小兵叔叔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他叫任兵,名字里就有一个兵字,第二是因为他真的参了军,当过兵。
我还记得他当兵时有一年回家探亲,穿着一身橄榄绿的军装,俊秀中带着几分英气,我顿时双眼放心,感觉他自带闪光特效,让人不敢逼视。别看我小,但绝对有一双善于发现帅哥的眼睛,这对我的整个人生都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在日积月累中,我的帅哥雷达越来越灵光。长大后的若干年,有次在朋友圈发了一张和苏坦、霍瑟、季惟三个人一起用餐的照片,五分钟内几乎被留言炸飞。
人生赢家;求介绍;哪儿来的帅哥;好幸福;抱大腿……
四面八方投来的嫉妒艳羡几乎将我淹没,而姐只想淡定的说一句,姐可是和他们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
等等!!为什么原本觉得占了便宜的我,忽然觉得自己吃亏了?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小兵叔绝对是吴彦祖一样的存在,虽然很多年后再见到他,他已经以身作则成功验证‘岁月是一袋猪饲料’这句话,肥得像是横着拉伸了一个人。但在我童年的记忆里,他是最最最英俊的人,没有之一。
这想法坚若磐石,以至于他后来结婚,我伤心的哭了一整个下午。当时的我多希望时间能走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让我能够成功追上他的脚步,成为他的新娘。
后来还因为这个被老公吐槽,“怎么样?见了你的初恋之后,有没有后悔和我结婚?”
我想到小兵叔那严重凸出来的大肚腩和衰老的面容,再对比下自家老公的帅脸和坚持健身应有的完美身材,很是坚定地摇了摇头,“没有,一点儿都没有!”
老公丢来一个不信的眼神,“当初人家结婚的时候,你哭的昏天暗地,我可从来没见过你那么伤心。想当初我手术倒在病床上,醒来听到你的第一句关心竟然是这个山楂罐头我能打开吃了吗?”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我只想赶紧结束这个影响夫妻和谐生活的话题,狗腿地问道,“老公,要不要吃晚饭?今天我亲自下厨,好好犒劳一下你的胃!!”
我干劲十足的起身,背后却传来老公犹豫的声音,“你……你下厨?要……要不……还是叫外卖吧!”靠!我顺势把手里的黄瓜当流星锤飞了过去!
对了,我们刚刚不是在说厨艺吗?为什么会跑题?
(谁知道你到底在干什么?)
小兵叔退伍之后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公安干警,因为工作勤勤恳恳,很受领导待见,他的顶头上司就把自家待嫁闺中的小姨子介绍给了他,两个人见面后,看了三场电影,走路的时候也都是一前一后,自始至终没有牵过手,每次见面说的话不超过十句,就这样相处了两个月后,他们把婚事提上了日程。
后来想想,常常觉得80年代的婚姻几乎可以称之为草率,只见过几面,交谈甚少,相约看得电影也都是《英雄儿女》《地道战》《地雷战》一类的抗战片,虽然也有爱情电影诸如《庐山恋》,但大家又都面子浅不会选择,那么到底是什么让他们最终觉得牵手度过漫长了一生呢?
现在的网页上,经常会出现某某明星和相连十几年的恋人结束爱情长跑,步入婚姻礼堂。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我都会想,所谓的爱情,所谓的婚姻,到底是什么呢?是玫瑰钻石一样惊喜的浪漫,还是鸡毛蒜皮柴米油盐的磨合?
或许……都有吧。
小兵叔娶回来的这个老婆虽然我极不满意,认为她自里到外都配不上小兵叔,但她的厨艺绝对把248号整体提升了一个档次。她是典型的南方姑娘,做事认真,不怕麻烦,厨艺精湛,还经常用黄瓜片一类的东西装饰,色香味俱全,自打她嫁过来之后,我们就把指挥部从季爷爷家转移到了任爷爷家,有事没事往那边跑,尤其到了饭点,更是闻着味道就飘过去了。
霍瑟的老妈和坦克的老妈厨艺差不多,属于中上等,不见得有多好吃,但也绝对不难吃。但我妈……
我妈属于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类型。你厨艺这个技能点没点全,就消停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菜就好了,但她不,她喜欢推陈出新,经常弄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菜,吃得我和老爸消化不良,相对无语,唯有泪千行。
老妈的新菜也是饭桌上讨论的主要话题之一。
“这个是什么东西?”老爸从菜盘子里夹出黑乎乎的一条。
“好像是油菜!”老妈随便瞥一眼,给出一个不走心的答案,“报纸上说了,多吃油菜对身体好。”
“那这个呢?”我翻出一大块极像呕吐物的东西,小心翼翼地问。
“柿子!”我妈冲我诡异地笑了一下。
柿子……西红柿!西红柿为什么可以和油菜炒在一起?这个颜色又是怎么回事?我默默地把脸埋到了饭碗里,开始努力的耙饭。
后来,我就学聪明了,到了饭点就往任爷爷家跑,老妈怎么喊我都当耳旁风听不到,赖在人家说什么都不回家。老妈对我这种吃里扒外的行为相当鄙视,说我长他人志气灭她的威风,后来她耀武扬威地去了任爷爷家试吃了一次小兵婶做的晚饭,回家后沉默了一整晚,第二天一早她在饭桌上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建设性的想法,“老花,咱们把厨房砌死吧!我再也不想看到厨房了!”
老爸吓了一跳,自此对我饭不归家的行为开始打击外加干预,最后没办法,我只能夹着尾巴滚回了家。
在厨艺这方面,虽然老妈一直都不是个好榜样,但我还是完美的继承了老妈的全部优点,初中后为数不多的几次下厨,结果通常都是老爸肠胃炎被送去医院,或者老妈抱着肚子抢厕所……
后来,我被家庭厨房指挥部永久性的开除了。
对此,我只想发自肺腑地说一声:感谢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