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子
当我手上染上九十九个骷髅的血迹,
就是我重新君临天下的时刻。
——摘自魔王日记
2.
棺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白花,一串一串,宛如哀悼的精灵。
神官一身黑色的祭司长袍,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慢慢推开棺材板。棺材板里,安静地躺着一位优雅的男性。
死者有金发灰眸,脸上是安详而俏皮的神情。仿佛梦到一个不好笑的笑话。
神官念着悼词,祝福勇者安息。
“安德烈,以光明之神起誓,我们必定摧毁魔王,为你复仇。”
整个教堂,一排排肃穆的追悼者都开始哭泣。
小孩子唱起纯洁的歌声,赞美光明女神来引领灵魂。
人群中,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扯了扯大人的衣角。他踮起脚尖,努力压低声音说,“为什么要赞美?难道不该诅咒么?光明女神并没有救下勇士呢。”
大人捂着他的嘴,慌乱看了眼众人。幸好每个人都低头默哀,小孩子们嘹亮的歌声覆盖了他的大逆不道。
一直到盛大的哀悼仪式结束时,人群都三三两两散开。教堂木质大门,开了又合上。
“路易斯,你怎么了?”叔叔脚步顿住,回头望向男孩。
十三岁的小男孩,正摇着神官的胳膊,笑容甜美而危险地问他。
“神官大人,您能告诉我,为何光明女神会让勇者死去呢?”
他仰着脖子,脖子梗得发酸。
眼睛里满满是失望,十三岁男孩子动摇了脆弱信仰时,特有的失望。
神官俯下身,摸摸他的脑袋,微笑着说。
“因为魔王也死了呀。用勇士一命,换魔王一生。光明女神可是最公平的了。”
他用安抚小孩的口吻说着。
眼神是好笑又无奈的。神官补了一句,“这个世界的法则,就是等价交换。”
等价交换。十三岁的小男孩更加困惑了。
手却拽得神官更紧,五根长长手指,深深陷入神官的长袍。
叔叔上前几步,拉开他俩,连声对神官说着抱歉,又低头喝斥路易斯,别惹恼了神官大人。
这可是教堂,还不快走?
夕阳恰好从半掩木门泄露,像一个血腥的秘密。
小男孩被拽着离开,瘦小而倔强的身影,被拉到雕花地板上。
一个剪影,一直刻入神官脑海中。十年。
3.
十年后。叔叔老了,路易斯长大了。
叔叔花白的胡子,伛偻着身躯,拄着拐杖。他咳嗽的时候,活脱脱一个八十岁老人。
书房里,安静得可怕。除了剧烈咳嗽声,就是少女的叱责声。
“父亲,您一定是疯了。杀了路易斯,您就能回到应有的年纪。您才四十岁!可是,现在却两只脚都迈入棺材了!”少女一声雪白貂裘,脖子上围了一只魔法狐狸。白狐眯着眼睛,血腥的眸子盯着路易斯。仿佛随时能咬上他一口。
路易斯姿态安然,坐在雕花扶手椅上时,宛如十年前躺在棺材里的勇士安德烈,神态俏皮宛如听了一个不好笑的笑话。
自从被叔叔收养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听惯了少女的叱责。名义是,他喊她妹妹。事实上,他们毫无血缘关系,有的只是嫉妒与掠夺。她嫉妒他的天赋魔法,他掠夺她父亲的宠爱。
“玛利亚,安德烈捧着花,在楼下等你呢。”叔叔咳嗽着,推开了书房的窗。
窗下是一座花坛,花坛前站着眉目晴朗的少年。手上是开得绚烂的天堂鸟。
被父亲如此抢白,少女尴尬地跺脚。她头也不回地冲下楼梯,推开门时喊了一句,“父亲,您一定会后悔的。一定!”
一连串踢踢踏踏的脚步声,下楼梯时她似乎掉了一只鞋,是跳脚下去的。
叔叔唤路易斯过来,路易斯却下楼又折回,手上提着一只水晶鞋。
透明无瑕的水晶鞋,鞋跟又高又细。
他把鞋搁在书桌上,指着鞋跟说,妹妹总爱穿这样的鞋,脚踝迟早得折了。
叔叔摆摆手,说玛利亚从小有个灰姑娘的梦,我们不管她。
他说我们。路易斯猛然抬头,半跪在叔叔面前,双手按在老人膝盖上,轻吻他指尖。
“妹妹说得对。您才四十岁。为了我变成八十岁的老态,真的值得么?”
“您说我们,可您与妹妹才是血缘至亲。我虽然喊你一声叔叔,但什么都不是。”
我知道,我是孤儿。
路易斯轻声说。
最后一句说得太轻了,声音淹没在齿缝,又浸没在指缝。
他说的时候,低头不停吻着叔叔苍老的指甲。指甲上泛黄泛白,皱纹将指根填满。
死神的镰刀,已经收割得差不多了。
“叔叔,我可以谋生。”他抬起头,声音刚毅有力。
他亢奋着,提到一连串名词。从骑士到魔法学徒,从面包伙计到乞丐。
叔叔,即使乞讨,我也不要您与妹妹的垂怜。
他掷地有声。
“路易斯,别这样,”叔叔咳嗽得厉害了,摸了下唇角的痰水,微闭着眼睛,“我耗费如此多精力,培养你至今,可不是为了让你去街上乞讨。”
他浑浊的眼眸,一瞬间无比精明。雾霾被光替代,光追着路易斯。
风烛残年的老人,忽然变了。路易斯后退了几步,不敢承受他的目光,只是试探地小声喊,叔叔?
“你可知,你是谁?”
“你可知,魔王为何会死?”
“你可知,谁是真正的侩子手?”
老人声音沉稳,一问追着一问。
路易斯吓到了,不懂叔叔怎么突然说这个。
尤其是他说的口吻,仿佛在替魔王忿忿不平。
路易斯弄不明白了。
路易斯从小去教堂,每个礼拜日都不缺席。他甚至不迟到、不早退。和每个最虔诚的信徒一样。他爱勇士,爱听神父絮絮叨叨的传说,他畏惧光明女神。如果说他有什么离经叛道的地方,就是他不懂光明女神为何如此无能。
他很小就问过神父这个问题,但答案并不满足他。
他质疑女神,却不至于去热爱魔王。
路易斯说了很多声,别,叔叔。
他走在宽敞的上城区街道,骑着马车去上学,来来回回把光明大道走了很多年。他和妹妹斗嘴,和叔叔赌气,和校友们忙着决斗追女孩子。他是被围在城墙里的幸福孩子,即使叔叔扔了他,他也能靠学识与魔法谋生。乞丐只是玩笑,他的剑术让骑士身份变得唾手可得。但叔叔接下来的话,会打破这堵墙。
别,叔叔。
路易斯由衷喊,脸色变得惨白。
他很想下楼去喊妹妹,然后一起维护这日常。他们可以吵架,但他不可以听答案。
这答案,会逼死他。
路易斯踉踉跄跄站起身,扶着雕花椅子,整个人晕晕乎乎。
血色被血管挤压,整个人透明如白苍蝇。
他脆弱,又尴尬。
“够了,路易斯,”叔叔声音大了,也许是生气了,“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从小到大,你早该猜到今天的。”
“直说了吧,路易斯,你真的不想知道你是怎么死的么?”叔叔皱着眉头,拐杖咚咚敲着地面,仿佛要把地板戳穿。银白头发段落几根,跌到地上。
路易斯心疼,看得难受。
难受了半天,才想到叔叔最后一句话人称代词不对。
第三人称的代词,还能当故事听。
第二人称的代词,就无能为力了。
他瞥见墙上血腥的手迹,是玛利亚小时候拼写代词时的拙劣玩笑。她拿他的血默写,拼了一个单词。
命运。
然后叔叔就开始剧透给魔王了→_→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9章 路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