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北堂带着李郁月避过谷雨的拦截,十分莽撞的冲进了太极宫。
谷雨在他身后跺脚,“皇上,规矩!”
程北堂没理会,两人如同两个炮仗一样冲进老佛爷的书房,幸好老佛爷早就听到了他们的声音,及时放下了手中的笔,不然奏折就要批坏了。
程北堂和李郁月敷衍了行了礼,不等老佛爷说话,程北堂就急急忙忙的站起来,跑到老佛爷后面给她捏肩道:“老佛爷,我们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老佛爷抬起半拉眼皮道:“我就知道你,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主,要盼到你主动来看我啊,那要等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程北堂赔着笑,“奶奶,你这是说什么话,我们昨天才见过,再说,我这不是刚下学吗?”
老佛爷不回应程北堂的讨好,但也没拍开程北堂按摩的手。
程北堂立刻上杆子爬道:“奶奶,您最最心疼的孙子丢东西啦。”
老佛爷不紧不慢的说:“丢什么了?”
“丢的可不是一般的东西!”程北堂认真道。
老佛爷还是不急,这宫里头什么东西不珍贵,她这孙子毛毛躁躁的性子,以后有的磨了。
程北堂没等来老佛爷的捧哏,他也很顺畅的自己接着说:“我最最心爱的小狗丢了!”
老佛爷抬起眼睛看他了,“你什么时候养了狗,我怎么不知道?”
程北堂嬉笑道:“是阿月的狗,但我和阿月是一家人,阿月的狗就是我的狗。”
李郁月上前一步,认真的低头请求道:“老佛爷,求您帮帮我。”
这种低头求人的姿态李郁月很不习惯,他习惯的生活是争取,是争抢,是让别人不得不做。
低头求人则不一样,是将自己危险的悬在空中,祈求别人的帮助,原谅,宽恕。
李郁月低头求饶过,但没有换来尊重也没有换来食物,后面他咬紧牙关,即使是死,也不肯求人了。
今天,为了他的狗,他再次开口求人了。
李郁月低着头,眼睛看着地面,里面的情绪让人看不清。
“你们这两个小孩,莽莽撞撞闯进来打扰我做事,就是为了找一只狗?真是,儿女都是债啊。”老佛爷笑骂道。
程北堂更加殷勤的给老佛爷按摩,“老佛爷,时间就是生命,我们每耽搁一个时辰,那就迟一个时辰找到小狗啊!”
老佛爷拍拍他的手,“知道了,马上派人帮你去找。但以后你要是再这么莽莽撞撞闯进来,我可不会这么轻易答应你。”
程北堂撒娇一样的晃晃老佛爷的手,“您就放心吧,我以后一定让谷雨先跟您说了,再进来。”
老佛爷一笑,牵住李郁月的手安抚道:“狗长什么样子告诉谷雨,翻遍整个皇宫都会为你找出来的。”
李郁月眼眶一红,明明只是一句安抚的话,但是这里面的宽容理解和疼惜他听得出来。
没有受到多少温暖的人,面对温暖的时候,总是会不知所措。
李郁月眨眨眼,等到眼睛不再发涩了,他抬起头看着老佛爷,诚恳的道谢说:“谢谢您。”
老佛爷同样拍拍他的肩,“去吧,哀家还有奏折要批。”
两个少年又从老佛爷的书房里冲出来,程北堂抱着老佛爷的口诏,得意洋洋的对谷雨说:“谷雨,老佛爷同意帮我们找狗了,你快点把人都找过来,我们要去找狗了!”
谷雨哭笑不得的说:“皇上这种全皇宫搜,阵仗会不会太大了?”
程北堂皱眉,这样子算阵仗大吗?
好像是的。
他如果在现代,谁家丢了狗,敢对全小区说:我家狗丢了,怀疑你藏起来了,我要把你家翻个底朝天,那这个丢狗的就别想在小区混下去了。
程北堂先是这么想,然后他又想到,他这哪是住小区啊,这整个皇宫都是他的,他在自己家里搜怎么了,还不许他拥有个大房子了?
程北堂想通之后,他昂着头对谷雨说:“我不觉得阵仗大,实际上我还觉得阵仗小了,你去把今天值班的侍卫找过来,我要带着他们一起去搜。”
谷雨是打心底的为程北堂好,这皇宫里大大小小的主子那么多,虽然说现在都在老佛爷的掌控之下,但是那些太妃、公主之类的,哪个是省油的灯。
程北堂带着人闯进去搜,多得罪人啊!
谷雨的担忧程北堂和李郁月一无所知,程北堂是骨子里的社会主义和谐大家庭的想法根深蒂固,觉得找个狗而已,其他人也该理解。
这么久以来,程北堂没见过老佛爷以外的太妃,根本不知道那些太妃的嘴多碎多难缠,于是他一脸无畏,还觉得谷雨这担心实在是多余。
李郁月则是完全不在乎,在他的眼里,全天下都是他敌人,你做事会在乎自己的敌人怎么想吗?
他不主动跳出去捅别人一刀就是好事了。
这两个初生牛犊带着浩浩荡荡的人马,拿着老佛爷的口谕气势汹涌的往皇宫内院去了。
因为狗是在李国公馆附近走丢的,两人便计划以李国公馆为圆心来找狗。
李郁月和程北堂都没有什么好声好气和人商量的经验,他们敲开大门后,说明情况是这样的,“你好,我的狗丢了,不知道它跑到哪里去了,我要进去找一找。”
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有老佛爷的口谕,这就是别人没法拒绝的命令。
程北堂暗戳戳的想象自己是美剧里头的FBI,手里拿着搜查令,对着试图阻止搜查的罪犯冷冷的、酷酷的甩出一句,“这可不是你能拒绝的。”
当霸道FBI永远是男人的梦想之一,此时程北堂已经入戏了,在他的剧场里,他不再是程.社会主义.北堂,而是程.FBI.北堂,手里握着男人的武器,桀骜不驯的推开罪犯的门,“房里的人听好了,抵抗是没有用的,我们已经拿到了搜查令,今天,我们不找到狗,是不会走的。”
程戏子在脑内出演了一个二十六集的电视连续剧,主角是如同猎犬一般敏捷、强壮、聪明的他。
于是在搜寻小狗的路上,程北堂一直挂着迷之微笑,时不时就要对屋子四处点点头,说一句,“看来小狗不在这。”
“看来小狗不在这!”程北堂在脑内重复了一遍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和线人接头。
他,帝国最勇猛的特工
它,拥有最灵敏嗅觉的战士
当他碰上它,罪恶便无处可藏。
“你在想什么?”李郁月皱着眉拍拍程北堂的肩,自从侍卫跟过来之后,程北堂便一直迷之微笑,表现得十分奇怪。
程北堂被李郁月拍醒,他看了看周围,捂着嘴巴小声的对李郁月道:“我们像不像官兵?”
李郁月看了一眼李郁月身上价值千金的玉佩,又看了看自己身上价值千金的玉佩,诚恳的摇头,“不像。”
李郁月过于诚实的否定让程北堂讪讪的放下了手臂,他摸了摸鼻子,想起正事道:“你别担心,我们会找到小狗的。”
李郁月一言难尽的看着程北堂。
程北堂疑惑的问:“怎么了?”
李郁月认真道:“别叫小狗,它是老狗。”
“老狗多不好听啊,有没有正式一点的名字?”
“没有,它就叫做老狗。”
如果老狗在现场,一定会在李郁月脚上尿尿,狗主人,没有良心。
前世:
李郁月屠了李国皇室后,平静了很长一段时间。
宋清良告诉他,他把老狗带回来后,对老狗好吃好喝供着,但是狗的寿命就那么长,老狗一年前死掉了,葬在离首都城不远的小山上。
李郁月去那个小山上看过,让他意外的是:宋清良居然还花了不少心思给一条狗修了个墓碑。
死了都能有块碑,老狗这些年看来是过得真不错,至少要比他活得人不人鬼不鬼好多了。
李郁月站在老狗的墓前,明明是大夏天,他依旧穿着厚厚的衣服,脸苍白如纸,瘦削得像是随时可能晕过去。
修仙之后,李郁月并不畏惧冷热,但是身体好像习惯性觉得冷,要穿上许多衣服才能感受到温暖。
李郁月没有移动老狗的墓,把老狗的墓移到自己的房间旁边,他又不是疯子。
李郁月不承认自己是个疯子,他只是频繁的到老狗墓前而已。
因为老狗的存在,李郁月屠了李国皇室和一些不长眼的世家后,并没有大动干戈去杀其他人。
直到李郁月知道里面埋着的不是老狗。
李郁月因为经常出现在老狗墓附近,一身白穿得多长得好看,即使气质阴郁也阻止不了其他人对他好奇的打量。
某天有个好事的大婶靠过来搭腔道:“这位少爷,你认识朱家的狗?”
李郁月抬起眼,“什么朱家的狗?”
大婶见着他正脸了,更是笑得不行,“这里面埋得是朱家的狗啊,前天老朱家那小孩还偷偷摸摸来看了。”
“朱家?哪个朱家?”李郁月用平静的语气问。
大婶摇摇头,“那我就不知道了,据说当时给狗见墓碑的大人不许他们来这边看狗。”
李郁月冷笑一声,“真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