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第十年,丧尸清理计划完成了。
不是百分之九十五。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七。
最后一只丧尸被卫骁亲手烧死在东北的原始森林里。
那是一只一级丧尸。行动缓慢,牙齿都快掉光了,身上穿着破旧的工装,胸口的工牌已经看不清字了。
卫骁看着它,没有用火系异能。
用了一把匕首。一刀,从眼眶刺入,结束了。
他把匕首擦干净,插回腰间,对着空无一人的森林说了一句——
“末世结束了。”
没有人听到。但他觉得够了。
他站在那里,风吹过松林,松涛声像海潮。
人类联盟的人口从五十万增长到了两百万。
安晗市从一座新城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城市。人口三十万,有商业街,有学校,有医院,有图书馆,有电影院。
曙光基地和北方基地、西部基地都变成了卫星城。之间有公路相连,开车几个小时就能到。
通讯网络覆盖了全国。老鬼架设的中继站从几十个增加到了几百个,连西部深山里的寺庙都能收到信号。
疫苗普及率达到了百分之百。丧尸病毒彻底成为历史。
沈晗和陆止安在三年前就卸任了执政官。
不是被逼的,是自己不想干了。
沈晗说“我老了”。陆止安说“我也老了”。
陈司令说“你们才三十多岁”。
沈晗说“我的细胞六十多了”。
陈司令没有再劝。
新执政官是卫骁和阿诚。
卫骁负责军事和安全,阿诚负责行政和建设。两个人配合得很好。一个粗,一个细,一个冲,一个稳。
沈晗偶尔去指挥中心坐坐,听听汇报,提提建议。
陆止安一次都没去过。他说“卸了就是卸了,不去了”。
苏糖和阿九在去年结了婚。
婚礼在安晗市的公园里举行。不是冬天,是秋天。月季开得正好,红的粉的黄的白的,满园都是。
苏糖穿白色的婚纱,阿九穿白色的西装。两个人都没哭。
但苏糖在交换戒指的时候手抖了,戒指拿不稳。阿九帮她戴上的。
沈晗和陆止安坐在第一排。来福趴在沈晗脚边。
沈晗的白发在阳光下闪着银光。陆止安的黑发里也添了几根白的。
苏糖扔捧花的时候,捧花掉在了地上。林念捡起来了。
林念已经十三岁了,大姑娘了。布娃娃早就不抱了,但还留着,锁在柜子里。
“林念,你接到捧花了。”
“嗯。”
林念脸红了,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根。
林安站在她旁边,比她高半个头,看着捧花,没说话。
林归跑过来,说“给我看看”。林念把捧花藏到身后,不给他看。
沈晗和陆止安搬到了安晗市里住。
不是市中心,是城郊的一栋小房子。带院子,带花圃,带躺椅。
院子比湖心岛的大,花圃比湖心岛的宽。躺椅比湖心岛的多了一把——苏糖送的,说“一人一把,不用抢”。
来福也跟来了。老了,跑不动了,整天趴在花圃旁边晒太阳,打瞌睡。偶尔追追蝴蝶,追两步就喘,趴在地上舌头伸得老长。
沈晗每天浇花,陆止安每天躺着。沈晗浇完花,也躺着。
两把躺椅并排,中间放一个小桌子。桌子上有茶,有水果,有来福的狗粮。
两个人从日出躺到日落,从春天躺到秋天。
来福从胖狗变成了老狗。毛白了,牙掉了,但精神还好。沈晗浇花的时候它会站起来跟两步,走不动了又趴下。
“你后悔吗?”陆止安问。
“后悔什么?”
“后悔卸任。你本来可以继续当执政官。再当一届,安晗市能建得更好。”
“不后悔。当执政官太累。还是躺着舒服。”
陆止安没再说话。
苏糖和阿九住在隔壁。
不是她们自己选的,是沈晗选的。他说“你们住近点,方便送饭”。
苏糖说“你让我们住近点就是为了送饭?”
沈晗说“嗯”。
苏糖没有反驳。
阿九每天早上来遛狗。不是遛来福,是遛她自己。
她跑得很快,来福追不上,她就跑慢一点。来福还是追不上。她就停下来等来福,来福走到她脚边,蹭一下,她又跑。
“阿九,你慢点。”苏糖站在门口喊。
“慢了。”
“再慢点。它老了,跑不动了。”
阿九走得很慢,像在散步。来福跟在她后面,慢悠悠地走,尾巴摇着。
林北在安晗市里开了个武馆。教格斗、教异能、教孩子们怎么保护自己。
武馆不大,但学生不少。从几岁到几十岁都有。
林安是武馆的助教。十岁的孩子已经会教新来的学生站桩了。
林念在学医,跟周医生学,准备考医学院。每天看书看到很晚。
林归在读书。成绩不好,但跑得快,想当运动员。每天在操场上跑圈。
“林叔,你什么时候结婚?”
“不结。”
“为什么?”
“一个人习惯了。习惯了就改不了了。”
林安没再问。
卫骁结了婚。
对象是北方基地的一个女军官,姓李,上尉。个子不高,但很精神,说话声音很大。
卫骁求婚的时候,单膝跪地,掏出戒指,说“嫁给我”。
李上尉说“你起来,地上凉”。
卫骁不起来。李上尉说“好”。
卫骁起来的时候,膝盖上沾了土。
两个人没有办婚礼。领了证,请了几个朋友吃了顿饭。
沈晗去了,陆止安去了,苏糖和阿九去了,林北去了。
卫骁那天喝多了,拉着沈晗的手说“沈总,谢谢你”,说了好几遍。
沈晗说“你醉了”。卫骁说“没醉,清醒得很”。
“卫骁,你变了。”苏糖说。
“变好了?”
“变老了。”
卫骁笑了。
老吴在安晗市里开了个修理厂。修车、修农机、修各种机器,生意很好。
老鬼在通讯公司当技术总监,阿诚让他去的,工资很高。
周医生和马博士在医院里带学生,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医生和护士。医院已经成了医学院的附属医院。
小马在电厂工作。
陈秀兰在社区食堂做饭,每天给老人和孩子做营养餐。
老赵在城郊种地。种了几百亩,雇了十几个人,种的菜供应整个安晗市。
明华和尚没有回来。
但他的佛珠还在沈晗手腕上。他的信还在沈晗抽屉里。
偶尔有消息传来——他在西部又建了一座寺庙,收了个徒弟。徒弟是个年轻人,末世里失去了家人,剃了头,跟着他修行。
沈晗每次听到他的消息,都会摸一摸佛珠。
五年后,末世结束了。
不是丧尸清完的那天。是所有人都找到归宿的那天。
沈晗找到了陆止安。陆止安找到了沈晗。
苏糖找到了阿九。阿九找到了苏糖。
林北找到了三个孩子。三个孩子找到了林北。
卫骁找到了他的方向。
所有人都找到了他们的位置。
晚上,沈晗和陆止安坐在院子里,看星星。
夜空干净得像水洗过的,银河横跨天际。
来福趴在脚边,已经老了。毛白了,眼睛花了,但尾巴还会摇。听到沈晗叫它,耳朵会动一下。
“明天,我们去看看那棵小树。”
“小树?”
“在湖心岛。那棵生命之种。”
“它还活着?”
“活着。长成大树了。开了花。绿色的花,很亮。”
陆止安没再说话。
风吹过院子,吹起沈晗的白发。
来福翻了个身,四脚朝天,肚皮露在外面。
月光照在三个人身上。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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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 五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