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将在三天后举行,按照中原的规矩,成婚之前夫妻双方不得见面,否则会折损福分。
阿史那摩罗听见居然有这样的规矩,觉得简直不可理喻,但是他还是决定尊重妻子,暂且忍耐。
不然那娇弱的公主说不定又会落泪了。
她真的好容易哭,可是她哭起来也很好看,用中原的话来讲,这叫梨花带雨,泫然欲泣。
草原上的风俗是丈夫要采来玉雪花,在婚礼之时送给妻子,这种花总是同枝并蒂,一株上面只长两朵花,象征夫妻美满,相伴相依。
玉雪花都是白花红蕊,但是有一种是白花金蕊的,据说只要能采到,就会被上天赐福,一生夫妻恩爱,白头偕老。
阿史那摩罗觉得寻常的花配不上公主,一定要给她最好的,于是三天来一直都在山野中采花。
现在雪已经化了,漠北已经过了最严寒的时候,开始有星星点点的野花冒出来。
他在寒风瑟瑟的山坡上,一朵朵地去找,找完这一片,又去找那一片。
一千朵,一万朵,终于有一株白花金蕊的玉雪花被他敏锐的双眼捕捉到,他高兴地将它采了下来。
漠北的狼主,总是骑着烈马在原野上奔驰,这是他第一次在花丛中小心探寻,就连雪白的衣袍上都染上了淡淡的花香。
……
三天后,婚礼如期举行,公主披上大红色绣牡丹的斗篷,一袭嫁衣,头戴金冠,走出了帐篷,出现在众人面前。
风吹过她如墨的鬓发,那洁白的肌肤越发显得欺霜赛雪,她真的好像是雪做的人,完美无瑕。
可她同时也是明艳的,那嫣红的柔唇就像是玫瑰一样。
她太美了,灿若朝霞,皎若明珠,所有人都被她的美貌震惊了。
草原是很排外的,就像中原人看不起异族一样,漠北人也看不起中原人。
可是她不一样,她的美丽是稀世的。
语言或许有障碍,风俗或许有隔阂,有时候谁也无法理解谁,但是这世上任何民族的人对于美都是共通的。
她的美貌击穿了所有的偏见,让所有人都喜爱她。
漠北的子民们惊叹着,认为她是北周送给草原最珍贵的宝物。
萧盈缓缓走向阿史那摩罗,两人一起登上高台,在众人的祝福中完成了仪式。
夜晚很快到来,阿史那摩罗走进帐篷中,将那株玉雪花送给了新婚的妻子。
萧盈嗅了嗅,把它摆放在床边,她丝毫不知道这花是狼主找了三天才找到的。
阿史那摩罗抱住她,缓缓低头,却不是吻向她的红唇,而是吻向了她的眼睛。
他一直都想这么做,只是碍于中原的礼数,必须忍耐。
他想公主的眼睛里是不是有很多星星,所以才那么亮,他真的好喜欢。
他想起了小时候躺在草地上数星星的时候,他现在也想细细数一数公主流转生辉的眸光。
阿史那摩罗轻轻抚摸着公主的眼尾,然后吻在她的红唇上。
他顺势将她放倒在床上,整个人覆盖住了她,显出一丝侵略性来。
萧盈此时还未察觉,只觉得他很温柔,直到衣服被剥落,肌肤被他打下烙印,才发觉出他的狼性来。
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单纯无知的小羊羔,被这匹恶狼一点点咀嚼蚕食,吞吃入腹。
狼是贪婪的,永远不知道满足,这一夜格外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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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萧盈睡了很久才醒来,昨天折腾到半夜才休息,到现在还很累。
萧盈觉得自己起不了床,身体很酸痛,于是一直躺在床上。
阿史那摩罗还以为她生病了,问过才知道是他弄得。
狼主这才意识到中原的女子到底有多娇弱,竟然这样就承受不住了。
草原的女子热情奔放,春天的时候和心爱的男子在山谷里亲热也是常有的事,穿上衣服绝对是活蹦乱跳的。
阿史那摩罗不禁怜惜地摸了摸她的脸庞,看来他必须要克制了,不能像昨晚那么肆无忌惮了。
可是,要狼只吃八分饱,这不是太痛苦了吗?
于是阿史那摩罗道:“等天气暖和了,我带你去骑马吧。”
这样的话身体会越来越好,他就可以尽情欢愉了。
萧盈没察觉出来他话中深意,想象了一下在开满野花的草原上策马奔腾的场景,期待地点了点头。
因为没办法起床,所以阿史那摩罗就在帐篷里陪着她。
萧盈道:“我的名字取自一句古诗:盈盈一水间,寓意女孩子像水一样温柔美丽,我教你写好不好?”
说完,她拉过阿史那摩罗的手,在他的手掌上一笔一划地写了起来。
狼主的手很大,因为常年拉弓射箭,上面长了一层茧子,微微有些坚硬。
公主的纤纤玉指在上面划动着,像是蝴蝶在他掌心翩翩起舞。
阿史那摩罗一下子抓住她的手,像是抓住了草丛间飞舞的蝴蝶。
萧盈惊了一瞬,问道:“你干什么?”
阿史那摩罗道:“如果我写出了你的名字,你就亲我一下怎么样?”
公主的脸红了一瞬,点了点头。
阿史那摩罗便在她的掌心写了起来,他的手指是纤长的,带着冷硬的线条,像是雪地里挺立的竹枝。
阿史那摩罗问道:“是不是这个字?”
公主点了点头,轻轻在他脸上吻了一下,像是蝴蝶扑扇了一下翅膀。
阿史那摩罗道:“摩罗的意思就是苍狼,我十岁时就独自杀了三头狼,所以他们都叫我狼主。”
公主问道:“可你为什么要独自去呢?你才十岁呀!”
阿史那摩罗没有说话,如同中原的王族一样,草原的王族内部也是争斗不休。
群狼如果要角逐出一个王者,势必要进行一番激烈的撕咬,流血牺牲是常有的事。
公主仿佛也明白了过来,她抱住狼主,轻轻抚摸着他的背脊,亲了亲他的脸颊。
阿史那摩罗心想,她在安慰我吗?
她真可爱……
公主的设定其实很大程度参照了王昭君,李彩桦和杨幂都演过,我觉得李彩华版本的更有魅力,颜值更高,有一种智慧的感觉,杨幂也很漂亮,但是她就是一种天真小女孩的感觉
王昭君是一个很伟大的女人,又漂亮又苏,以一己之身换来和平,还能弹琵琶,其实这一章里面的描写都是准备套给王昭君的,她用她的美丽和智慧在两族之间架起友谊的桥梁,但是因为我笔力不够,暂时写不了历史,所以就直接套在这里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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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漠北狼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