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笙死了。
死于大婚之夜,死于夫君之手。
她还清楚地记得,那一晚,她被江祁粗鲁地掀开大红喜盖,被劈头盖脸泼了一身的合卺酒。无视丫鬟嚎啕着磕头求情,他无情地一手将她打晕。
待她再次醒来,已身在一片火海。
一口冷气自双唇灌入腹部,芙笙一个呛声,从床榻上惊醒。
撩开眼前的青丝,她嗅得一鼻子梨花香,却仍止不住全身发颤。
强行翻了个身,身弱如她一脚踏空,脚裸一崴,生生从榻上滚落,天昏地暗。
“痛……唔……”
轻喘几口气,芙笙紧紧捂住跳得发痛的胸膛,突突突,吓得心都要裂了。紧抱住瘦弱的自己蜷缩在地上,她紧紧揪住里裤,手心冒出的冷汗洇透了一片。
她的脑海内,均是死前的画面,火舌中她无助的哭喊,烙印在心里般难忘。
娇嫩的手乱挥间,好似还能触到火辣辣的一片,那灼痛骤然由指尖传入心头。
仿佛还置身于东境的草原上。
火星子在她耳边滋啦滋啦地怪叫,娇弱的小女子无助地站起一回又一回,却痛得倒下。火点燃了她一身的合卺酒,越烧越旺,逼着她在摇曳的红光中打滚。
可不管她怎么撕心裂肺地哀求,身着大红喜服的江祁头也不回。
“殿下,殿下!”
流云忙不迭跑进屋来,扶起她的胳膊拉到榻上。她利索地从抽屉里拿出一白色药瓶,倒出一粒药丸,递给芙笙一杯水,熟稔地替她顺背。
须臾,服了定心丸的芙笙方觉得好受些。
“流云,我们这是在哪儿……东境?”她瞪大杏眸,猛地揪住面前人的袖子,银牙咬得咯咯响,“江祁……那个王八蛋呢……王八羔子!瘪三!畜生!”
“除了沁芳园,咱们还能在哪儿呢。”流云眼睛瞪得老大,满面茫然地听完芙笙一顿语无伦次的臭骂,嘴角垮到下巴去,“殿下,您莫不是做噩梦了?可再怎么着,您也不能……真真是悔了,不应给殿下买那么多话本,啥话学着不好呢,偏生学了一大堆俗语。”
“沁芳园……”芙笙默默念叨,“现今景丰几年?”
“景丰十八年啊。”流云忙抬手试试她的额,“好在没发热……”
啪!
芙笙紧紧压住流云的手,咬住毫无血色的下唇,微一用力,舐得一口腥甜。
景丰十八年,她方十五岁。
她回到了三年前?
那岂不是与江祁还未有婚约?
“殿下,先把药喝了。”
芙笙装着满脑袋疑问,端过流云手中浓稠的药,一饮下肚。
苦!
小脸紧紧皱到一块儿,重重拍了被子几下,芙笙方确信这是真的,这一切真就重新来过。
思及此,豆大的眼泪竟扑簌簌由眼角落下,滴了一袖子。
在她被活活烧死的时候,只有一个人救了他。
那少年身穿铠甲,疯狂拍马疾驰。
他几乎是翻滚着下了马,卷着风般往她这儿狂奔,哪怕绊倒了,也迅速爬起来,哪怕引火烧身,也坚定地跑到她面前。
被黑暗遮住双眸的前一秒,她看清了他的脸。
那是一张,让父皇寝食难安、极力想挥出脑海的脸。
这么多年,父皇对她不管不顾,她的兄弟姐妹曾投给她最多的冷眼,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唯有天下盛传的大恶反贼,拼了命地将她救出火海。
思及此,芙笙紧紧攫住单薄的被子,直到如柴的手背露出根根青筋,直到脸涨得通红、呼吸断断续续地急促。
上辈子那一遭,活得可笑。
“萧元他……如今反了嘛?”她的声音听来沙哑,颤颤巍巍,却比以往多出几分魄力。
“殿下,您,您说什么胡话呢?”流云忙朝窗外探望一番,确认无人听到,小声嘀咕起来,“堂堂摄政王的名讳,您怎么敢乱喊呢?还说什么反了之类的胡话……您今儿个怎么了?莫不是因为要回宫,喜过头了?”
“回宫?”
芙笙患有心疾,又因母妃病死被国师言为不详。父皇对此深信不疑,连皇室玉牒都没给她上,便派兵将她驱逐出宫,囚在沁芳园已整整十三年。
上辈子,因萧元谋反,父皇被惊得肉颤,只得在她十六岁时骤立大皇子为太子,立行册封晚宴安朝堂众臣之心。以此为由头,她方得以回宫,如今怎的提前了?
那岂不是,要提前赐婚?
“是啊,陛下五十寿辰,大皇子提议办寿宴,举国欢庆。据说,陛下本不愿忙活这些妨碍他‘飞升’的事,不曾想摄政王竟极力赞成,还提议将皇室统统召回,这才有一纸诏书,言后日派人将您接回宫。”
芙笙无心听这些,她瞥了眼床尾擂成堡垒似的话本子,想到过去被话本子里甜蜜爱情欺骗的自己,就一把掀开被子就要下榻。
这一次,她若再嫁就是蠢!
满脑袋骂他娘的话,芙笙好不容易穿好鞋子站起来,竟柔弱地一步三晃。
从来没怎么下过榻,向来安慰自己活着就好的芙笙,忽踉踉跄跄走到书架边。她将过往少女怀春时,为江祁写得诗词歌赋统统拿出来。
流云张大嘴巴,眼见她将那些平日里孤独时写的稿子统统撕碎,一把扔到火盆里去,根本来不及抢救它们:“殿下,您这是做什么?”
火焰熠熠燃烧,与她前世死前环绕在周围的火龙如出一辙。
芙笙身子弱,虽性格淘气没点公主样子,却也没淘气到这份上。
流云从未见过如此气愤的芙笙,就连她孤独至极时偶尔发发脾气,也没如此激烈,她一时竟不敢向前:“殿下,您,您怎的把这些都撕了,您不还准备向陛下求旨赐婚的吗?”
“求旨赐婚?”仿佛听到最可笑的词,芙笙轻哼一声,朝门外走去,“赐他老母的婚!”
如今想想,打从她有意识起,父皇便像躲鬼一样躲着她,就连上辈子出嫁,都巴不得她快些远离天京似的,连公主该有的仪仗、嫁妆都未给她。
既如此,何不早早就将她放逐?还非要每日差士兵把守小小的沁芳园,连只苍蝇都不能进出。
她上辈子在沁芳园整整十三年,只和流云、叶太医二人打过交道,没憋出郁症真真是老天有眼!
前车之覆,不可不鉴。
但凡你是个软柿子,终究会被人摘下来使劲拿捏。
烦躁地抓抓头发,芙笙扶着墙,缓缓走到门边。
带着一丝忿忿,她瞥过静守在大门处的士兵,扭身走向沁芳园的小院。
之前胸无大志,只因芙笙从小有心疾,胸口有一道特别骇人的大疤,丑得要命。她须得不停地服药,否则动不动就能心悸地晕过去。
她这副破身子骨,定没几年就要滚进棺材,这样竟还能莫名奇妙地被杀。
反正就是看她活着也浪费,就往死里欺负她呗?
她祝芙笙不干了!
她这颗柿子,越捏还越梆硬了!
上辈子施加在她身上的、精神上的所有苦,这辈子悉数奉还。
仇要报,恩也要还。
这天下,那些自诩好人的庸俗势力,如今在她看来,真真比不上“大恶人”萧元的半根汗毛。
下定决心,芙笙轻喘口气,拖着病身于并不寒凉的风中静伫,裹上流云递来的一袭裘衣,无论流云怎么说,都不愿再坐到躺椅上。
此时正直沁芳园梨花芬芳的季节,香魂铺了满地。
和煦的春风拂过一阵又一阵,打着卷裹挟下一片雪白,倾了她一身。
怔怔望着满院落花,芙笙揉揉火烧火燎的胸口,不禁瘪起了嘴。
“流云,我床头有本《邹生重生记》,拿出来,我要再读一回。”
流云嘟囔几句,不禁腹诽:“一本话本翻来覆去读了十几回也不嫌腻……”
在沁芳园的日子里,芙笙唯有一个爱好,看话本。所以她才被江祁那男角似的身份、功勋、面貌给迷得神魂颠倒。
她狠狠盯着面前的石桌,似是把它当成江祁,在心头将它五马分尸、大卸八块。
流云取来话本,又端出一盘叶太医方才送来的桂花糖。
芙笙常年与药为伴,多苦的药材均需咽下,如今味觉渐失,唯有食用齁甜的吃食,方能尝出一点味道。
她微直起身子接过话本,含下一块桂花糖。
一点点甜罢了。
嚼着糖,她方狐疑地偏过头,紧蹙眉头望着湛湛蓝天,有些茫然。
她好似遗漏了什么。
流云方才说……
萧元如今是摄政王?!
预收:她在大梁当皇帝:
邢筝穿游戏了,扮演了一个可怜的六皇子。
他母妃早亡,外家惨遭灭门。前无支持,后无靠山。
还被指腹为婚的小青梅播种,长了一脑袋草原。太惨了。
于是邢.肝帝.氪金大佬.欧皇.筝,女扮男装开启了宏图帝业。
我们的目标是:让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叫爸爸!
————
宋国在收复夏国后,往大梁安插了一个眼线。
被捏着把柄的夏朝遗孤秦卿,从大梁皇宫的净身房出来的那一刻,心头就埋下了复辟的种子。
他跟在最可能继位的三皇子身边,步步惊心,临渊履薄。
直到有一天,有个白花花的小包子从天而降,狠狠揍了三皇子一顿:这个小太监我要了!
再后来,他一路尽心尽力,辅佐这个与他“有肉同享”的小包子登上了帝位。
等他利用完小包子,为帮弟弟复辟做足了准备,拍拍屁股想走人时,却发现……
小包子,是个女包子。
感谢开文前为我投营养液的小可爱(不是你不配拥有姓名,而是自动感谢只有七天时限,哭)
感谢安南以北的地雷~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摄政王何许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