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领教够了近几日骄阳的热情了吧,人们对于一场细雨的渴望是极度的,特别在这干燥的暮春时节。
而今,这个正午的风却吹得有些狂妄,它在带给人们清凉的同时携裹着天边的积雨云翻滚着席卷而来。几分钟不到,一场难得一见的暴雨便笼罩了整个编织袋厂,使得原本就已经满目疮痍的厂区面貌变得更加不堪入目。
自上班的那一天起,梅华的感观系统从来没有清爽过,整个天空和地面历来都是灰蒙蒙的,就像是上帝撒泼了一瓶灰色的水粉一般。特别是现在,她所住的值班室门口,那些原本就凸凹不平的地面以及上面铺满着的灰尘,一经雨水洗刷便积在一起,分别形成了一个个深深浅浅的小泥潭。
她该诅咒这个地方的!从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每次只要下过稍大一些的雨之后,都是这个样子——需要她花费一翻力气来伺候它,要不然是别想出得了值斑室的门的!
她在一箱杂物堆里搜出那双有些脱胶的水鞋穿上,拿起扫帚清扫门前的积水,一边扫,一边小心那些污水可别卷了自己一身。这时,厂房里走出五六个工友,吵吵嚷嚷地向这边走来,大老远就扯着嗓子朝她喊:“梅华!快打电话到办公室,林思静的手被机器绞伤了!而且其中两个指头快要掉了!”。
“嗯!”梅华应着,放下扫帚跑进值班室,拨打了电话。
“喂!办公室吗?是张书记呀!我们编织袋厂林思静的手被机器绞伤了!”
“重吗?”
“有两个指头几乎快掉了……!
“好的!我马上派人过去!”
挂断电话,梅华走出值班室,心里有种空落落的感觉,那些人早已站在值班室门口了。“打了吗?”
“打了!”
“怎么说的?”
“领导说马上叫人过来!”
“这得等到什么时候哟!看思静这手……”
梅华这才上前仔细查看工友的手,只见林思静那只放在塑料袋里的手,早已血肉模糊,哪里还看得清到底伤了几个,而且,那塑料袋里的血水正不断往上涨呢!
“这么流血哪行呀!”梅华说完扭头跑进值班室。不一会功夫,她拿着一块长长的布条跑了出来。
“你得忍着点,我把你这只手用布包扎一圈!”梅华看了看满脸泪水的林思静,小心翼翼地包扎起来。
手腕包扎完成,梅华抬着林思静那只手观察了一会,确定血流没有完全阻断后放下。
“看不出你还有这么一手!”工友们向梅华投来了佩服的目光。
“没什么!”梅华有些自鸣得意,“我哥是医生!他教过我一些简单的医学常识!”
还好,书记派来的人五分钟不到便从总厂赶了过来。他戴着头盔,骑着张崭新的摩托车,见到众人就开始指挥:“除了伤员外,你们中再上来一个,和我一起去县医院!”
“我去!我哥在县医院!那里我比她们更熟悉些!”梅华豪不迟疑,“只是我这门,谁来照看?”
头盔男用手向人群指了指,命令道:“你,暂时帮她看着门!还有你,想办法通知她的家人!其余人等,各就各位!”
梅华扶着林思静上了车,之后自己也跨了上去。她坐在摩托车后座上,将身子紧紧挤住林思静,生怕她从车上摔下去。
到了县医院,梅华带他们轻车熟路地办好了住院手续。
医生对林思静的伤口处理还算极时,不一会功夫便将她推进了手术室。
手术室外的两个人疲惫地坐在椅子上,头盔男顺手摘下他裹得严严实实的头盔,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大重九”牌香烟,若无其事地抽了起来,他呼出的烟雾迎着梅华飘来。梅华厌恶地想:“这人真讨厌,吸烟也不背着点人!”同时,向他投去了一个鄙视的眼神。就在她眼神投射过去的那一瞬间,她意外地发现,头盔男有些像她的一个初中同学——沈稀韩。梅华心下纳闷,感觉他从没见过自己似的。不过,这倒也不奇怪,几年未见,彼此的记忆都有些模糊。尤其是她自己,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假小子”了。
梅华是清高的,而且清高得有些令人生厌。同辈见面,只要别人不主动相认,她是不会轻易和别人打招呼的。她收回自己的眼光,向远处挪挪,尽量离那呛人的烟味远一些,不过出于好奇,还是忍不住偶尔瞟上他那么一两眼来找寻一下这些年来对方身上发生的变化。
直到林家人赶来,她们相互没说过一句话。两个人对事情做了简单的描述和交代以后,不约而同地下了楼。他下楼的脚步实在太快了。似乎他这么一个注重仪表的、西装革履的人,要和这么一个穿着厂服、不修边幅的女孩走在一起,心里实在有些不堪,更何况她脚上还穿着那么大一双“水鞋”。他甚至没多看她一眼,只是从旁人投来的异样目光中,越发感到她那一身装束实在是太耐人寻味了,因此他的脚步更快了。
眼看两个人距离越来越远,梅华忍不住扯起嗓子喊:“喂!我说前面这位‘头盔男’,你可不可以慢点走?是你把我捎来这儿的,你总得负责把我运回去,是吧!”
头盔男这才意识到自己做得有些过头了。
“我先去买包烟,你在我刚才停摩托车那儿等我!”他头也不回地说完,小跑着下了楼梯。
“行!”梅华勉强地应道,嘴里嘟哝着,“有什么了不起的!真是!”
等她慢吞吞地走到停车厂,头盔男已经买好了烟回到摩托车前。他奈着性子等候慢悠悠走过来的梅华,带着她向厂里驶去。
“这么个没性子的人,嫁谁谁倒霉!” 头盔男暗暗骂道。
到了编织袋厂,头盔男放慢车速让周莫下了车,两个人连招呼都懒得打便各走各的了。
梅华回到值班室,领导早已重新派人替了她的班,她乐得换下水鞋回宿舍去了。
晚饭时分,人们打好饭菜,三三两两地蹲在食堂门口吃晚餐。忽然,有人指着厂门大喊:“快来看耶!梅华的男朋友又让我们大饱眼福来了!”
大家纷纷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中等身材的小伙子,手捧一束红黑相间的双色玫瑰,向这边走来。
那小伙子听到人们这一声吆喝,更来了精神,他挺了挺身子,在人们的注目礼中穿过食堂走廊。在走廊的尽头,他被另一个小伙子拦了下来。
“沐春风!怎么是你呀!”
“你是?”沐春风愣在那里,一时竟想不起对方是谁。
“连我都不记得了?”沐春风头上挨了对方的一勺子,“我是沈稀韩呀!走!我打饭给你吃去!”
“你是沈稀韩呀!”沐春风当胸就是一拳,“你小子,变得都快让人认不出来了!我的吃了!怎么你会在这里?我可从来没听梅华提起过呢!”
“梅华是谁?”
“看来你真是孤陋寡闻!梅玲玲呗!”
他们俩一边谈论着,一边向女生宿舍走去。
“看来你真是孤陋寡闻!梅玲玲呗!”
“好小子!你这玫瑰花该不会就是送给她的吧?”沈稀韩说着,腾出一只手伸向了沐春风捧着的玫瑰花。
沐春风躲避不及,手里的玫瑰花早被沈稀韩扯下了一片。
“我告诉你呀!沈稀韩!今天要是坏了我的事,我跟你急!”沐春风心疼地说着,那一把似乎扯在了他的心上。
“咦!”沈稀韩看怪物般围着沐春风转着圈,嘴里念叨,“送黑玫瑰?她是你的恶魔?你的唯一?”
“得了!得了,你就别转了!”沐春风有些烦燥起来,“恶魔怎么了?只怕人家还不愿做我唯一的恶魔呢!你不知道,我都追了她好几年了!她在我眼里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大方和温柔!你说她该不该是我的唯一!?”
“梅玲玲是那个样子的吗?”沈稀韩漫不经心地说着,表情有些夸张。“看来,我得重新认识一下这小妮子!看她到底有多大能耐,竟把我们的大班长迷成这个样子!”
二人说话间,来到了半山腰的女生宿舍楼。放眼望去,梅华身着粉红衬衫、白色牛仔,正端坐在过道上晒太阳。她迎着阳光,手里的梳子穿梭在乌黑的头发里,见他们到来,收起櫈子就要往屋里钻。
“你看她……”沐春风尴尬地笑笑。
“梅玲玲!哦!梅华!”沈希韩扯开嗓子喊,“你这老同学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我瞧你躲到尿罐里去?”
“你才躲到尿罐里去呢!”梅华收住脚步,“‘头盔男’!”
“原来你们俩见过的呀?”
“我们见过吗?”沈稀韩一脸惊诧,接着哈哈笑了起来。
这个套间里,住了包括梅华在内的四个女孩。沐春风把花插在外间的花瓶里,进了梅华的寝室。
那些为了看稀奇跟过进来的人们,早已把梅华的宿舍挤得水泄不通,那花顿时成了人们的焦点。
沈稀韩寻思着,自己今天怎么就没认出她来呢?看来真该重新审视一下这个曾经在他心里名不见经传的女孩。“几年不见,这小妮子果真出落得大不一样了!”一种别样的心情涌上沈稀韩心头。他在沐春风肩上拍了拍,心不在焉地说:“我在外面等你!努力吧!兄弟!”
“梅华,都说你男朋友送的玫瑰不一般,早就想来见识见识了!今日一睹,果真令人大开眼界!”
“什么男朋友不男朋友的!你要是喜欢,只管拿去就是了!”
这句很随意的话,沐春风不是第一次听到,但他的心还是抽搐了一下。
“看你土得,头次来吧?”赏曼菲嘻笑着,“前几次他送来的,梅华都给了我呢!哟!看这花瓣,比一般的玫瑰花大两倍呢!”
大概是为了洗清自己吧,梅华向里屋指了指,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在玫瑰基地上班!生产的花都销售到国外去了,国内当然难得一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