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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夜话(第三部) 第5章 血妖

作者:施闻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3-06-06 18:40:58 来源:文学城

第4章血妖

雨水将盛夏的余日扼杀,而你也曾扼杀了我仅存的一丝爱。从很以前起……

我依然无法接受新的恋情,是你从我这里带走了它。

站立在此,我明白自己已被抛弃,但我依然望着那一池湖水,

神情恍惚,我明白我的生命也将结束——《伤逝》

2015.9.3 星期四天晴

云起说,每本书,每个故事里都藏着一只妖的灵魂。而我和他一直是故事的见证人,见过无数和人极为相似的妖。他们之所以成为妖,只是稍有些与我们不同的地方,但这定不是人性。

书里书外,皆是人生。

站在满满的书架前,总有种被书香围绕的感觉,更有艺术的气息扑面而来,在我眼里,书即艺术品。

古语云,腹有书香气自华,形容云起是再合适不过的。

他每天都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水墨色衬衫,衬得他的肤色更加白皙。他有着一双如黑夜一样深邃的眼眸,又有一副像明月一般清冷的面庞。颀长干练的身形,多一丝不可,少一丝不妥,恰恰好,这真是对他最好的形容。今日的他亦是如此。

我向他走去,水晶吊灯在头顶发出柔和明亮的光,脚下的白玉地砖光可鉴人,纤尘不染。

看过手表,当时刚好是晚上七点。我走到书桌前,冲他微微一笑,说道:“再过几天,我就该回学校了,怕是要分开一阵子。”

他放下手中的笔,眼眸如水,道:“你现在来这,就是为了对我说这个?”

我侧了侧脑袋,狡黠地说道:“怎么会,我当然是来见你,也是来听你讲故事的。”

云起他,是我的朋友,我们如今的关系,仅此而已。只是我心里对他有着别样的心思,不知他是否晓得。也许他永远不会知道,毕竟人妖殊途,但聊聊天却是可以的。

他未说话,手指微抬,一只金毛大犬叼着一本书跑了过来,将手中的书交给云起后,安静地趴在了他的脚边,将头贴近地面,不停摇晃着尾巴,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见那本书上沾满血迹,暗暗一惊。那是一本怎样暗红的书籍,血迹斑斑,触目惊心,连书名也看不清楚。

云起将书推到我面前,我在他面前坐下。

他说道:“上面的血迹是最近才出现的,小犀前几天闻到了血腥味,将它翻了出来,那时,它已沾了血迹,血迹与日俱增,然后便是你现在看见的样子。”

他嘴里的“小犀”指的就是那只金毛大犬,我一直不明白为何它会叫做这个名字。而我常常管它叫“大屁”。取名这事,文雅还是粗俗,在我看来,没什么大不了,自己听着顺耳即可。就像这日子是自己过的,其他人说什么,并不能影响你,只能是自己被自己影响了罢了。

说起来,这本书,还能自己产血,真是奇异!

我将手放在书页上,轻轻翻了下,与我想象的不同,这书页虽是血迹斑斑,但书内还是干净整洁,一丝血迹也无,看起来竟是本再平常不过的书。

里面写了书名,原来它叫做《胭脂泪》。

我说:“你今天要给我讲这个故事吗?”

他摇了摇头:“我并非要讲,而是想让你去看。”

我点头表示明白:“嗯,既然如此,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开学前一定还你。”

其实像这类小说,以我一下午能看十多万字的速度,二十几万的书,两天便能看完。只是这是云起推荐的,我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地看一遍。他有所重视,我自然不能轻视。

临走前,他问了我一句:“你不怕吗?”

我摇头:“你推荐的,我怎么会怕,你又不会害我。”

我一直以来十分信任云起,若他要害我,六年前,我刚读高中,他便不该让我认识他。我知道他问我是否会怕,只是因为只要是个女孩,看见一本染血的书,还要将这书在夜里带回家中,心里难免会怕的。

可我素来做事坦荡,除了对不起自己外,我不曾对不起别人,想来自己只会被自己害死,别人是害不到我的,我也就不怕了。

走下楼梯前,我回头看了一眼。

他和往常一样,离开书桌,靠在洁白的书架旁,我回头的瞬间,刚好又与他四目相对。我冲他微微一笑,他也还我一笑。可见微笑的确能够传染!

然后我一个转身,坦荡地走下了楼梯。人生就像登梯,有上也有下。向下走并不可耻,关键是我们要有向上的决心。

我们追求的高度没有限度,可能是我们穷尽一生也达不到的,但定高目标,并不能说不好。在追求达不到的高度时,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越来越优秀。

如云起这般优秀的男人,应该只有优秀的女人才能配上,我致力于成为一个优秀的女人。也许到那时,他的身边早已不是我,但我至少争取过,不至于对不起自己。

2015.9.4 星期五天晴

我坐在桌边,翻开了那本《胭脂泪》。过了一夜,书上的血迹好像又浓重了,但我用手抚在上面,手上却并没有沾上血迹,可见这血是固定在书的封面上,以我们触摸不到的方式增长。

这本书,由第一人称叙述。我将在这里记下故事的主要脉络和剧情。

书中的“我”,出生时便于他人不同。出生那日,天际如被血染红,她犹如血人,所到之处,鲜血淋漓。母亲难产死了,她被村人视为妖类,待她六岁时,父亲将她丢在荒山野岭中,她赤足走在长满荆棘的路上,脚下留下一行行血迹,血一直未流断,仿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若这都是她的血,她早已因血流而尽死去。

但这些血说是她的也可以说不是她的,准确来说,是她自己产的。这真是令人费解又十分奇特的地方,也是她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事情。

她常常在一个人的时候,质问自己,质问苍天,她的出生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注定被村里人当成妖怪,被家里人抛弃吗?

她人生的意义何在?

哦,忘了提了,她叫做小水,因出生于河边的房子里,父亲给她取了这个简单的名字,七笔便能写尽。小水还有随水流的意思,他父亲是个穷秀才,给她取这个名字,或许便是想告诉她,她注定要像水流一般,无处停泊,无以为家。

荒郊野岭多有豺狼猛豹,别说一个小孩,就是一个成人,也有被野兽活吞的可能。路上,她看见了她父亲的尸体。他丢下她后,她一直喊着他的名字,心想他一定会回来找她,可他没回来,也再也回不去了。

如此,谁也回不去家了。

父亲的肠子被野狼叼了出来,手脚也残缺,身上少了很多肉,不仅如此,他全身干瘪,竟然是没了血。她怀疑,自己路上流下的血,是不是都是父亲的,是否她真是一个不祥之人。

若不是自己,父亲不会死,但如果父亲不丢掉她,他也不会死。说到底,这怪谁呢。

看到这里,我不得不插一句,以前看新闻偶尔会看见有亲生父母将生下的智障或残缺的孩子丢弃,写张纸条,说希望有好心人帮忙照顾他们的孩子。我甚是觉得可笑,连亲生父母也不要自己的孩子了,旁人又有什么责任帮他们养孩子。

我外婆曾经在路上捡到了我姐姐,一度将她抚养成人,我觉得外婆的行为着实伟大。待姐姐长大后,亲人寻到她,她已再不会叫他们爸妈。

我想,在他们选择丢弃孩子的同时,不管是在孩子心里,还是在我们眼里,他们都已经死了。

我感慨万千,接着,又看了下去。

好在父亲死后,小水的悲惨遭遇并没有持续太久,在荒野中,她遇到了两个“人”。他们虽然是真的妖精,但在小水心中,却更像人类。

这两人最后成了小水的师父和师兄。

师父鑫禅子每月需要她的血液修炼,没错,他是一只吸血蝙蝠,而师兄千山亦是。

即便如此,小水并不觉得自己是被利用,平素里,师父和师兄都待她很好,她想自己就算现在死了,也是值得。

她是血人,因能自己产血,最不缺的就是血液,而她最缺的是关爱和温情。

师兄虽然是一只吸血蝙蝠,却从未吸过她的血,也从不喝人血,只取动物的血。小水孤零零在荒山中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千山,千山也是最为照顾她的人。

明明初次相逢,却自有一种相识多年的感觉。

小水在千山的照顾下,顺利长到了十六岁的年纪,从稚嫩的小童出落成了漂亮的少女,稚气纯真的眼里,又透着丝女人味和成熟的味道。她识字后,写下的第一个名字就是“千山”。

她十分感激他。

师父鑫禅子一月才出一次关,出关的那天便要吸取她的血,虽然割开血肉的感觉很痛,但她都能熬过来。

而师父闭关的所有日子,她并非一个人,千山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山中的精灵曾笑说,“从没见过你们这么好的关系。”

是啊,十年如一日,他们的性格相互磨合,从不吵架,自是欢快愉悦,却似乎总有种悲伤的情绪在里头。好似不久之后,她就要离开,所以在这不久的时间里,她需要好好珍惜,怎么能将宝贵的时间耗费在吵架里。所以他们的关系好地超越了师兄妹。

她荡秋千,千山为她推着,她笑着说:“千山,若我死了,你会怎么办?”

千山的手停了下来,她却高高地飞过了他的头,似乎飞进了天空中,化作鸟儿飞走。千山略有怒意道:“说什么,你不会死的。”

“可是人就是会死的。”

“可你不会。”

“没关系,我不怕死,我只想在我活在人世的最后一天里,你能带我去山崖看一看日落;千山,我只想死去时,不要太丑。”

千山背过身道:“我说你不会死,你便不会死。”刚说完,似乎喉间被什么噎住,他说不下去,然后转身离去。

秋千慢慢地停了下来,小水转头,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直到他的身子消失在过道。

为什么她会觉得自己很快就要死去呢?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想着,她闭上了眼睛,将手捂住了迷蒙的双眼,淡淡的水雾蒙在她的眼眶里。

也许他们早在前世便已相逢,千年万年的轮回,走过千山万水,再次来到彼此的身边。这样的轮回,只是形变,而非心变!

2015.9.5 星期六天晴

血人,至多活十六。这是小水在一本师父私藏的古文中找到的原话。

师父闭关,她私入书房禁地,虽是不该,却让她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血人并非来自天生,而是来自人为。有人在她未出生前,在她怀孕的母亲身上下了咒,才会生出她这样一个怪物来,令她永远无法像正常的孩子一般读书识字,结伴玩耍,最后要在最美的年纪里死去。

但要创造出一个血人来,必须一朵西海岸边的血花。血花成为胎儿的灵魂,然后施咒,才能生出血人。听闻,几百年前,西海岸边的血花都已枯萎。那她又来自何处?难道她就是血花吗?那她又是被谁创造出来的?

走出书房,她遥遥望见千山向她走来,她也向他走去,两人的距离越走越近。

他一身黑衣,走到她面前,眼眸冰冷,道:“既然你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便没有理由留在这里了。”

她问:“为什么?”她并非一个聪明的女孩,所知道的事都是千山教她的。她想着妖的善,人的恶,可怎么会想到妖类也和人类一样,都有私心和**。从此,她该信谁。

“你以为你是谁。我们当年将你从西海岸边摘来,投入人类的肚子里,就是要生出你这样一个血人来,这样才能有源源不断的血液供应,哼,你以为我们对你好,其实我们只是在利用你。”

利用吗?她如何能相信这样的事,她一直相信的人只是在利用她吗?从此,她的世界崩塌了,她的信仰破灭了。她单纯地以为他是天,是地,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原来——也不过如此,可她到底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做不到将所有的过往都从脑海中抹去,然后一走了之。她哭着对他说:“可是我能去哪里,除了你们,谁是我的亲人,除了这里,哪里是我的家呢?”

千山淡淡道:“以天为家,以地为母。”

无论小水多么悲伤的哭泣,千山都下定了决心要赶她走,她万般恳求,也是无用,最终只能离开。离开后的她,还是过着躲藏的日子,她害怕人类,也害怕妖类,因为她是所有人眼中的异类,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坚强地活着。

没有人爱她,她就自己爱自己,或将爱泼洒出去,去爱他物。没有朋友,那么一山一水,都可以成为朋友,只有它们永远不会离开,因为它们永远不会离开脚下的这块土地。我们生时,它们在那里,我们死去,它们还在那里。

山里的生活虽然艰苦,但看见一朵野花也能令她开心许久。因为人总要找到一些事物来寄托,否则又怎么能继续活下去。

我在想这真是典型的阿Q精神,但这种精神,到底是好还是坏,放在这里,我也实在说不清楚。勇敢面对是好,逃避现实,也未必是消极的。

不得不说,小水在面对苦难的时候,不放弃自己,这种心态是很好的。即便千山对她说出那些伤人的话,那又算得了什么呢?她喜欢他,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也必须要承担他对她的一切打击。

虽然离开了千山,但她心里其实一直放不下他。也不知道他如今会在做什么,她不在他的身边,他开心吗?天上无星,她将辛苦捉来的萤火虫放飞,看着这些“星星”,她对“星”许愿,祝愿他一切都好。希望他和师父都好好的……希望她爱的人都好好的……

小水再次遇到千山,是在三个月后,当时他躺在河边,身上满是鲜血。

从未想过有天会看见他如此狼狈的样子,自打她认识他起,他从未受过如今这般的重伤。可这次他伤得很重,没有血的补充,他很可能会死。

小水什么也没想,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将鲜血喂到他的嘴里,他出于本能的意志,吸吮起来。虽然他从不肯吸人血,但他如今昏迷,小水已经顾不得那么多,就算他醒来,是骂她也好,打她也罢,她都心甘情愿地接受。更何况,他从不会打她或是骂她,最多只是语气重了些。事后,还会承认是自己错了。

千山在小水的照顾下醒来,第一眼看见小水,眼中流露出的是震惊,然后一阵迟疑。小水认为他是不想再见她,才露出这样的表情来。

她转身欲走时,千山却紧紧拉住了她的手,起身将她抱在了怀里。

小水只觉那是个十分温暖的怀抱。

为什么,为什么他要她离开,现在却又抱着她,不舍得她走?

千山哑着嗓子说:“以后,永远都不会让你受伤,我不会让你死去的,我会保护你。”

小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心里是满满的暖意。他说,他会保护她的。这是多么暖心的话语啊!小水闭上了眼睛,强忍住了因感动盈在眼眶的泪,心说我相信你。

自那次相遇后,千山再也没离开过小水,信守他对她的承诺。

有次,小水在水边被利石划伤了脚,血染红了她脚边的清水,千山看到后,温柔地扶她坐下,施法为她愈合伤口。血蝙蝠向来是受不住鲜血的诱惑的,但在小水面前,他克制住了自己的本性。

那天,河水清澈,倒映着两人身影,树叶碧绿,几乎垂到了水面,光滑的石子上坐着两个人,双手紧紧地牵着。

我沉溺在那样一个温馨美好的场景中,感觉心都暖暖的。

在我眼里,千山是个矛盾的人,举止明明如此体贴,行为明明是关心着小水,可嘴上总少不了几句埋怨,埋怨她为何要弄伤自己,不懂照顾自己。在他的身上,我似乎看见了云起的影子,云起他,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才让我看这个故事吗?

但,小水和千山在一起的好景不长,秋季到来后的一个白天,他们所在地的上空都被乌云围绕。

千山站在他们的家门口,看着黑色的天,皱了皱眉,压着声音道:“他来了。”当时的气氛不仅紧张还很压抑,仿若暴风雨夜的前夕。

凄冷的秋风扫过森林,吹落无数落叶,千山笔直地站着,风吹起他的黑色的长发,他的脸平静妖冶。

来的人是他们的师父,千山却是要与他为敌。

即便千山道行很高,但怎么高,也高不过自己的师父,更何况,千山从不吸人血,修炼怎会比一直吸人血的师父高呢!

两人相斗了许久,最终千山落败。

我这里有些疑惑,为何千山是要与自己的师父为敌呢,难道之前他受伤,也是因为和师父作战吗?

继续看下去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

小水从千山身后走到师父面前,回头对他说:“千山,别为了我,而白费力气了。我其实早就记起一切了。”

小水说的“一切”,还需从五百多年前说起。

五百年前,西海岸边有位守护血花的仙女,她的真身也是一朵血花。西海岸的洞穴里住着两个妖精,都是血蝙蝠。血花向来只在夜里开放,对于夜里行动的动物血蝙蝠来说,这血花就好像是为了它们而盛开的。

这两只血蝙蝠正是鑫禅子和千山。鑫禅子一直耽于修炼,并不关注于血花的美丽,他的心思都放在如何拿到血花,然后制作出一个个血人来,以此得到源源不断的血液。如此一来,还不损阴德。

但血花一直由仙子守护,他们身为妖类,道行尚浅,还不足与仙人相斗。

千山与师父不同,他注意到了血花的美丽。女为悦己者容,或许是仙子注意到了唯独只有千山看到她身上的与众不同,即便他是妖,她也慢慢接近了他,将心扉打开。

对于夜间开放的花朵,很难引起人们的关注,又何况它们是长在西海这一苦寒之地。那里本就没什么人。

孤独的仙子与妖精就这么展开了一场不伦之恋。妖精对仙子说:“等我成仙,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

仙子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在书中,我看到了仙子内心的矛盾,成仙是未必能永远在一起的,因为天规严厉,成妖才能无拘无束,永远在一起呢!她心里想着,为何不是她成妖呢?这样不是能更早地在一起了吗!

仙子一直知道千山的师父想要血花,也知道他一直在利用千山接近她,但她为自己打了个赌,赌千山对她的情,将自己的性命作为赌注。

因为是仙,她早已活够。而对我们这些只有短暂生命的人,自然是不能像他们这般不爱惜自己生命的。小水知道自己只能活到十六岁,所以她要好好活,因为她知道自己在千山的身边不会太久。这就是明证。

人若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父母会伤心,我们也对不起自己。我们如此年轻,还有很多事没有体验,我们怎么能寻死,我们要好好活。

仙子后来将自己的真身用盒子装好交给了千山,她甘愿被鑫蝉子利用,而千山根本不知他拿到的是她的真身——一朵血花,然后便有了后面的事,而小水正是当年的仙子,千山知道当年的实情后,一直觉得是自己害了她,而无比自责。所以在仙子死后的每一世,他都保护着她。

当年,仙女离开,血花因没了守护之力,很快尽数枯萎。她知道自己是有些任性的,可这样一来,她总算和千山一样,现在她也是妖怪了。

妖怪与妖怪的爱情,是不会有仙人阻拦的,相互结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血人虽是血肉之躯,实质是妖。仙子只想成为他的妻。

一世的轮回,她都带着对他的记忆,在她将死之前全部记起,这是她和孟婆说好的结果,她将自己的所有修为赠给了孟婆,只要能让她不喝孟婆汤。但若她不忘记过往,定过不了阎王那关。所以孟婆在给她的孟婆汤里加了其他东西,令她在活着的最后一个月里,将所有事情都记起。

也就只有这个月,她可以记得一切。

“千山,我走了,勿念。”这是她被鑫禅子带走时,最后对千山说的话。

千山挣扎着起身,因身受重伤,怎么也赶不上鑫禅子的速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

我看到这里,只觉得小水太傻。当年,她是仙子,即便无法成为千山的妻子,也可以和他多处一段时日,这些时日难道还不够吗?可很快,我便明白了,这样的日子的确不够,而这样的日子也是十分痛苦的。为仙者,因生命漫长,幸福漫长,痛苦也会变得格外漫长。

小水转世为人,才能与千山重新来过。一世又一世的相遇,每一世虽然都不能善终,但中间的过程却是无比甜蜜的。为仙的她,和千山在一起,每天都要担惊受怕,害怕哪天被天界发现,而遭受处罚。与天界的处罚相比,她宁愿成为血人。

千山并没有因鑫禅子将小水带走而放弃,他又去寻她。就像每一世,他都在人间找寻她的身影,而千山也总能找到她。

想来他们到底还是有缘的,我想缘分的确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为何让两人相遇相爱,却往往不让他们在一起呢?

这世间,因两情相悦而结合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这就是所谓的现实。若有人真是两情相悦而在一起的,真是要羡煞旁人了。

千山在小水的最后一天找到她,而过了这一天,则是她十七岁的生日。可她过不了十六岁,或许连这天的落日也看不见了。

因为鑫禅子决定要在这一天吸光小水的血。

她希望自己死时是最美的样子,可一个被吸光血的人又怎么会是美的呢?

被师父割开脖颈上的动脉时,她感觉到痛了一瞬便再也感觉不到痛,因为她看见了落日的余晖,她的注意力都被那些最后的光芒吸引了去。西去的阳光照在人的身上,丝丝温暖,彩霞映红天际,真美,她到底是看见了落日,她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有的人可以走遍千山,看遍千山,我虽然没有机会,但我有你啊,千山……

小水以为自己应该死了,因为她睁开双眼的时候,看见了千山,他抱着她,动作无比轻柔,仿佛是做过无数次梦,那梦中的情境。脖子上的伤口已经愈合,竟已感觉不到疼痛。

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狠狠捏了下自己的手臂,竟是一阵吃痛,低头就看见身边躺着的是师父的尸体。

千山他,趁鑫禅子不备,杀了师父。他作为徒弟,因为她,杀了师父,这是犯了大戒啊!

千山对师父的尸体无动于衷,只是抱着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对她说:“小水,下咒的人走了,你不再是血人了,以后你就是普通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

小水当时因为太过震惊,并没有领悟这番话的含义。

待她明白时,已经太晚。

下咒的人死了,咒语解除了,她是人了,可他还是妖。他为了她,杀了师父。

小水当时还天真地以为他们如此还能在一起,他会陪她到老,直到有天,她的身边再也没有了他,她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

千山走了,因为师父是他亲手杀的,他无脸苟活。

至于千山是走了,还是死了,小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说清楚,也许她当时也不知道吧!因为她看到的是千山走了,但心里推测他是死了。

这里还不是结局,我继续看了下去。

但后面的剧情,都没有再出现千山。

有天,小水呆立在他们曾经去过的水池边,那还是一个天朗气清,鸟语花香,绿草如茵的季节。小水站在水池边,想着心事,也许想的正是她和千山的曾经。

她故意赤脚走着,因为她喜欢这种脚上没有任何束缚的感觉。她希望脚可以踩在结实、平坦、干净的土地上,然后一直走到天涯,走到海角,走到他的所在。但现实是,光着脚必然会被利石划伤。

水中的利石再度划伤了她的脚,她看着鲜血流出。过了会儿,她对着空气轻声道:“千山,我脚疼。”

她面对的方向正是当年千山站立过的地方,但四周寂静,没有人回答。

她这才明白,千山再也不会回来了,而这世间最温暖的情话,莫过于你还未开口,那人已扶你坐下,一句不说得为你擦拭伤口。

千山若是在的话,即便她不喊疼,他也会知道。显然,他不在了。

从此,千山寂静,江水枯竭,山水一并死去。

她离开那片水池,水面上微微荡漾起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她最后依依不舍地望了水面一眼,心说:“千山,我算不算是被你抛弃了,还是说你爱我,却不得不离开我。”

小水站立了会儿,突然一滴雨水滴在了她的脸颊上,温暖的好像一个人的手轻柔抚上她的面颊。她抬头看天,天空无比明媚,怎么会有雨呢,她一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将雨水贴近自己的唇,舔了一口,发现那竟是咸的,原来是她的泪。

她惨然一笑,没想到这竟然是她的泪,可是刚才那种温暖的触感却是那样的真实,真实到好像千山就在面前,可眼前什么人都没有。

是你么,千山,她问。眼前却还是什么也没有,回复她的是树林里亟亟吹过的风声。

在这里,她突然好像什么都明白了,然后释然地笑了笑,眼泪却像水龙头般,止也止不住地落了下来。

整片树林,静的只有她落泪的声音,还有风吹过落叶的沙沙声。

这便是故事的终结。可我总觉得似乎还缺了些什么,虽然后面有好几页空白,但我在最后的一页空白页上发现了几行话。

上面写着:

血蝙蝠,夜行动物,被天界诅咒的妖怪,永不得触碰干净的东西,特别是干净的灵魂,触摸后必死。

血花,生于西海岸边,夜里开花,为迷航者指引方向,为夜行者照亮归途,为世间最干净的东西。血人,则是被污染了的血花,不再纯洁。

小水在最后又添了句:千山死了,我也死了,他明明知道自己碰了我会死,却还是这么做了,换做我,我也会这么做。

看到这,我合上书页,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只因我终于知道了他们的结局。小水,你知道么,千山他,在最后不顾死亡的威胁,还是触碰了你。你的纯洁,是他从不曾有过的,你们就像是光明和黑暗的两极,相互吸引,却无法触碰。

我曾经知道有的妖怪不能触摸人类,一旦碰了人类,就会完全消失。小水和千山的情况,和这个十分相像。小水选择成为血人,不仅仅只是想要成为他的妻,更是为了一个温暖的拥抱,千山的拥抱。

小水,你知道么,千山死前,他抱过你,他再也没有遗憾了。那么,你还有遗憾吗?

2015.9.6 星期日多云

今天,我将《胭脂泪》还给了云起。直到我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才明白,为何曾经三毛在形容荷西之死时,说的是我们死了。当时我理解不了,但现在已能理解。

爱到深处,刻入心底,同心同德,已为一体,一人不在,便是一起毁灭。

没有对方的世界,另一人什么也不是。

恨别离,情难绝!

看到故事的最后一刻,我才知道《胭脂泪》的作者就是小水本人,这一段传奇诉说的是她自己的故事。我也许永生都不会遇到小水,但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她。

看书的过程,往往是在和作者对话。

云起从我手中接过书籍,没问书里的内容,却是问我:“你什么时候走?”

他问的是,我几时去学校,我回答:“乘下午两点多的动车,怎么,你问我这个,是要来送我吗?”

他道:“当然要送。”

我点了点头:“那好,我先回去整理一下,到时再见。”

从云起书店的二楼下来,我又看见了坐在收银台前的小梅,她每天都很尽职尽业,虽然来此买书的人并不是很多,但她还是一刻都没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虽然是本店的老主顾,却一直借着免费书,有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就会买本想看却也不一定会去看的书。我从架子上取了一本钱钟书的《围城》,走到她的面前,道:“我要买这本书。”

小梅亲切地笑了笑,我知道她其实想将这本书送给我,可我不能因为我和云起很熟,就这么拿走。

我将书费付清,问她:“你们在这里,不怕人家看见你们永远不老,而怀疑你们吗?”

我这么问,虽然有些唐突,但我和他们很熟,也就没什么了。

小梅对我说:“不怕,再过十年,我们估计也就离开这里了,十年这么短的时间,有谁会记得我们呢?”

十年?分离?有谁记得?原来这世间真没有什么是永远不变的。有谁记得,十年之后,我定然不会忘记这里曾有过这样一家书店,里面的人都是妖怪。

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情,她说:“不要悲伤,在离开前,我们还会在一起很久的,到时,你也嫁做人妇了,我们会在你不需要我们的时候离开。”

我心说,是啊,我是人,他们是妖,到底是不同的呀。但有过这么一段经历,并非件坏事。十年,你们将给我十多年的天真无邪,这是用金钱也不到的回忆。

我说:“我很开心遇到你们。”

遇到云起,认识云起,我从未后悔。

收拾好行李,我踏上了去往学校的路上,很快将要离开这座城市,这座城市有我的家,有我的家人,有云起书店,还有云起和他的那群妖怪。

动车徐徐启动,本该没有旅客的月台上,云起、小梅和离殇正在为我送行。他们是群妖怪,除了我,没有人看见他们。

我透过窗子,一直注视着他们,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

因去学校的路程较远,我在动车上睡了过去,睡梦中,我看见了云起熟悉的面容,他的唇抵着我的额头,我的脸都烧红了。我却大着胆子,说道:“云起,我喜欢你。”

他用富有磁性的声音对我说道:“我也是。”

然后我便醒了,才知道刚才的一切不过是梦。但为何我的额上仍有一丝湿湿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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