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她第一次感受尸体的温度,劳拉这么想着,将脸颊边的手挪开。
父亲死之前已经举不动马鞭了,就像麦克也举不动酒瓶,还需要她来帮忙。尸体的温度其实并不像冰块,更像慢慢熄灭的火堆,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一点余温,过一会儿就完全冰凉了。
她对着那具尸体发了一会儿呆,才回到餐桌边,开始收拾那堆玫瑰花。鲜红的花瓣都很漂亮,每朵花都像一句死掉的情话,麦克是尸体,那些被剪下来的玫瑰其实也在走向死亡。
劳拉很久没有尝试过不扎头巾,因为那样干活不方便,整理货物的时候会压到发梢,烧火的时候会溅上火星。各式各样的头巾会把头发勒得很紧,劳拉原来习惯了这样的束缚,并不觉得太难受,但她今天彻底把长发放下来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紧绷的头皮被放下,灵魂都像散落的头发一样,轻飘飘地浮在半空中。它凝视着闭不上眼睛的麦克,看着他掐住自己喉咙的手,苍白冰凉的脸庞,他的鼻子终于不再有被酒精熏泡的红色,看起来更像劳拉年轻时认识的那个男人。
大把大把的玫瑰花被扔进灶膛里,赤红的火舌卷住花瓣与梗叶,过一会儿就能把这些花烧成灰烬,劳拉本来打算把那只装过毒药的药剂瓶也扔进火堆,但她最终没有这么做。
卡桑德拉也许会需要这个瓶子,将它重新装满。劳拉将瓶子混杂进货物架上,做了个只有自己能看懂的标记,然后转回厨房,用一把长柄木勺搅动锅里的蘑菇汤。
她往那口锅里加了两次水,玫瑰的气味被汤汁覆盖,一点黑胡椒和盐就能让蘑菇变得很美味,香得卧室里的玛莎都跑出来了。
她看了一眼摇椅上的父亲,漠不关心地挤进厨房,依偎在母亲身边,乖巧地嗅闻香气,等待着开饭。
麦克很少参与到玛莎的生活里,劳拉总在有争执的时候先把玛莎赶去睡觉,这个小女孩儿对于父亲并不感兴趣。
与麦克恰恰相反,罗丽丝经常给玛莎带些有趣的东西,可以吃的酸浆果,搓一搓会飞上天的绒毛叶子,甚至是一只活着的小鸟。玛莎喜欢这个佣兵阿姨,在她小小的世界里,或许没给“父亲”这个形象留下太多东西。
“爸爸又不吃饭吗?”玛莎眼巴巴地盯着劳拉手里的汤,这次的蘑菇汤闻起来比以前香多了,还有一小片白面包!
“是的,亲爱的,他想自己待一会儿,不要去吵醒他。”
劳拉将蘑菇汤端上餐桌,看着玛莎欢呼一声去拿白面包的可爱模样,在心里默默地补充道——
他再也不需要吃饭了,等到威廉的罪名定下来,麦克也可以在坟墓里好好地静一静,回味自己喝过的每一种酒。
劳拉咬了一口白面包,这是庆祝什么事情的时候才会当做主食的珍贵食物,纯粹干净的面粉揉制烤成的好面包,柔软清香,咀嚼起来简直像棉花。光吃面包会噎,她又喝下两口蘑菇汤,微咸的胡椒香气扑鼻,白蘑菇鲜嫩弹牙,简直不亚于酒馆中的小野鸡肉。
玛莎显然也觉得这次的汤非常好吃,她皱了皱鼻子,迟疑地打量母亲:“我闻到一点点玫瑰的香味……”
劳拉喝光了一碗汤,饱腹的满足感让她的四肢充满力量,她对着小女儿微笑:“但是家里没有玫瑰呀?”
玛莎环顾一圈,确实没有看到以前母亲喜欢的花,她迷茫地点头,然后一如既往地贴着劳拉的臂弯,将毛茸茸的脑袋搁到母亲的肩膀上去。
这个家里以后也不会再有玫瑰了——她们需要继续活下去,她和玛莎,她们要好好活下去。
在那之前,还有一件事需要处理……
“该死的!我没有杀人!我为什么要杀了麦克!”
酒馆老板恐怕是第一次这么不体面,他半夜从女人的床上被揪起来——当然,不是他妻子的床铺,打着瞌睡的教士缩在弗瑞斯镇镇长的身后,一点也不敢与威廉对视。
威廉气得胡子都歪到一边去,他被铅瓶砸过的鼻子还没恢复,此时怒气一上脸,又有两道鼻血流下来。他粗鲁地把血迹揩掉,昂起下巴,咧开嘴巴:“他喝得太多了,几乎把酒当水喝,突然死了也很正常!”
“但他喝的一直都是你家的酒!”清瘦的老人目光简直像铜铃,把混不正经的威廉从头到脚地打量一遍,“谁还敢去你的酒馆喝酒?你还想着骗劳拉的商契!”
“她自己愿意的,我还能逼着她拿商契来换?”威廉满不在乎地穿齐衣服,他终于不再留鼻血了,但看起来对着镇长也没多尊重。
“你们都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光凭麦克喝了你的酒暴毙,我就能把你押进地牢里好好吃点苦头!”镇长拄着拐杖,几乎快把木地板戳出一个洞。
“真不是你杀的人?没了麦克,你打劳拉的主意可就容易多了吧?”他犹疑地盯着威廉,突然低声地问。
“嘿,您又不是不知道,”酒馆老板四下一张望,确定没有陌生人,这才凑近低声地说,“我算计他们还需要杀人吗?桌子一摆,骰子一放,只要几个晚上,麦克就能输到拿杂货铺抵债!”
镇长瞪了他一眼,却没有再斥责什么,脸色复杂地摇头:“但愿是个意外……你倒是说得好听,这么久杂货铺还在劳拉手里,难道是你心地善良不想拿来?”
“麦克实在长了个酒精脑袋!他根本醉得上不去赌桌,我也没办法,还有这么多佣兵瞧着呢。”威廉索性坐在床铺边,陪他过夜的女人早被赶出去了,顺便带走了床上的毛毯,“买卖总要长远地做嘛,是不是,镇长伯父?”
被他叫破身份的镇长皱起眉头,他实在不乐意看到侄子这副模样,简直像掉进金币堆里,但也不能真叫他被教士押走关进牢里。
弗瑞斯小镇需要酒馆,也需要一个疯狂攥取金币的老板,不然佣兵就会挑事,领主可管不着这个小镇的事情,况且威廉实在有些赚钱的头脑,算是年轻人里最机灵的一个。
或许是他的年纪太大了,再过上五年,弗瑞斯小镇或许就会有个新的镇长,威廉合适吗?他确实够机灵,但做事太过滑溜了——根据老镇长的经验,这样的家伙太容易被寻仇,或者彻底关进监狱。
“既然不是你做的,那就没有凶手,劳拉带着玛莎,都快哭晕过去了,我们得让麦克下葬才行。”
“从小到大,她就只会哭!守不住店铺也就算了,还守不住男人,哈哈!”威廉更加放松了,劳拉实在是太好拿捏,既然她成了寡妇,杂货铺的一切就太容易被骗到手……这么一看,麦克死得对所有人都有好处。
“你急什么!”老镇长又瞪了他一眼,他的胡须留得很长,足够在考虑事情的时候从头捋到尾,“有我在一天,你就别想着打杂货铺的主意!麦克对劳拉实在是太差了,对女人嘛,明明有这么多哄她听话的手段,非要打!”
他话里话外透出维护劳拉的意思,威廉却懒得与死人置气,他从老镇长的话里品出另一层意思,不由得意地摸起胡子来:“您打算把镇长传给我?伯父,您对我可太好了!”
老镇长没说话,有时候沉默也就代表一种默认,他的拐杖在木板上磨蹭了好一会儿:“我还需要再考察考察,你这个滑头小子!”
威廉哼了一声,回身躺倒在床铺上:“可不是嘛,麦克真是太粗鲁了,我从来没打过自己的老婆,能有个爱忙活的妻子太重要了,只有一点不大好……”
“格蕾丝可是隔壁镇上有名的大美人,你当年求婚的时候可没有不情愿。”
“她总是在怀孕,老天,现在身材完全不行!每次都要休息三个月,等着伙计伺候她,我可等不及,还好年轻姑娘多的是。”威廉回忆了一会儿,露出意犹未尽的笑容。
搞女人可太简单了,只要有钱,愿意听她们那点儿小心事,还能来几句甜言蜜语——什么宝贝儿,小玫瑰,小金丝雀,我的小鸟,她们一准会抬起水汪汪的眼睛,露出一副被感动坏了的表情,再半推半就地收下几枚金币,接下来就能牵牵她们的手。
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似的有女人缘,威廉自得地思索道,但肯定不是每个男人都像麦克一样倒霉,喝酒都能把自己喝得下葬进坟墓。
真是可怜的男人,他漫不经心地感慨,又望向外面的台阶,那儿有个裹着毛毯的女人,她的衣服还留在床铺上,老镇长闯进来的时候没人让她穿衣服,她也不敢回来,那副冻得瑟瑟发抖的样子真是惹人疼啊……
那又怎么样?他可是付过金币的,威廉也没有把她叫回来的心情,懒洋洋地翻个身,在一股玫瑰的浓郁香气里合上眼睛。
老镇长带着那些人出去了,他们来得声势浩大,离开却悄无声息,像一场夏天的暴雨,只下一会儿就会停,太阳很快就出来,继续烘烤麦苗和蔬菜。
过了好一会儿,床铺边才重新有了动静,威廉懒得睁开眼睛,他估计是今夜与他温存过的女人,一个富有经验的年轻姑娘,因为过夜费是一个金币,所以也没人愿意记她的名字,都叫她“一个金币”姑娘。半夜从床铺上被赶出去显然让她冻坏了,一直缩在床脚发抖。
他装作睡着了,懒得关心那位“一个金币”姑娘。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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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