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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仙侠玄幻 > 恋爱脑?她电打整个修仙界 > 第13章 男妾锦还乡(一)

苏旎回到自己的寝殿已是将近丑时,洗漱完毕后,她又特意将自己的外屋的窗户打开,将剑端放在能被月光照耀的地方。

吸纳日月之精华,嘿嘿嘿......

苏旎手托下巴正畅想着一剑破万钧,脑中再次出现系统的提示音。

【宿主,刘胜男刚上问心殿,正到处找你呢。】

“我?”苏旎指了指自己,一脸茫然。

现在是何时辰?

她是远见的鹰。猎鹰,不是猫头鹰。

她为练剑熬到了现在,已经切实感觉自己灵魂出窍了,好不容易能休息,又要去加班。

苏旎朝天痛苦地哀嚎一声,顺手取了件大氅罩在里衣上,随意穿双鞋就出了门,跟着系统的指示找人。

峰崖边,一女子正席地坐在树下,一见到她,刘胜男便匆匆起身,小步跑到她身边。

她穿着浆洗到发白的衣裳,在静谧的月光下,好像一朵盛开的昙花。

月下美人,惊断花魂。

“苏旎,你……”

“你怎么来了?”

两人一见面就不约而同开口,两句话撞到了一起,便又都默契噤声。

默契的尴尬。

一阵风袭过,吹开了苏旎的大氅。

刘胜男连忙捡起,抖了抖,又反手帮苏旎穿上系好,“我方才见丁茂伙同另一个男人出了门,两人鬼鬼祟祟,说要在比试的时候偷偷使用暗器。”

苏旎微微颔首,其实她心中有所预料。他与她实力有差距,他既然敢约战,必然会做好完全的准备,只是......

“另一个男人?谁啊?”

刘胜男思索片刻,脑中实在没什么关于他的记忆,只好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只感觉他身份好像挺尊贵的,丁茂在他面前一直佝腰谄媚。”

身份尊贵?

“我大概知道是谁了。”

还能是谁,她知道的权贵,还一直针对她,费尽心思要除掉她……除了万俟砚她想不到第二个。

苏旎勾起唇角冷笑,这人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要不,你还是别去了,丁茂那人下流至极,什么脏臭手段都使得出来。”

苏旎瞥了眼站在身旁的刘胜男,她正皱着眉,望着她的眼满是担忧。

“干嘛苦着个脸,想不想我赢?”

刘胜男捣蒜一样点头,“自然是想,可是……”

话堵在嘴里,化成一声叹息。

她们都知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但作出的誓言怎能背弃?

苏旎将刘胜男被风吹得如硬铁的手握在手心里,努力将它化开,“既然想那你给我好好加油便是了,不必再担心我。”

刘胜男不自觉地垂下眼帘,避开她炯炯的目光,“那你好好加油,我的身家性命,可都寄托在姑娘身上了。”

刘胜男欠身行礼,望着她的眼中燃着十分的希冀。

苏旎轻歪着头,妄想换个方向便能思考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你的身家性命,为何说寄托在我身上?”

苏旎面带几分歉意,满分是一百分。

“我确实不应该以你的来去做赌注,”她就应该直接把他打趴下,打到心服口服心悦诚服为止,“云长老说,长庚仙府弟子,来去由仙府决议,若你不想走,旁人,哪怕是你丈夫,也无权替你做决定。”

刘胜男边听边点头,听完又像是反应过来什么,连忙摇头,“其实这些事都不怪他,只能怪我自己。”

苏旎最怕这种发言,这是完完全全被别人洗脑了,“这事与你何干?你就是被他洗脑了......”

“不是的,其实这些,是我自己选的。”

“我是自己心甘情愿照顾他家人的。”

美好花季少女为一中年老男洗脑放弃前途专职主妇?

刘胜男见她杏眼怒瞪的样子,便知道她又误会了,“不是你想的那样,真是我自愿的。”

“其实,他人挺好的。”

“啊?”

恋爱脑总喜欢给自己找理由,她懂~她都懂~

时间像凝滞了般,刘胜男沉默了片刻,将手从苏旎手心抽回,缓缓开口,“我爹娘连生了好几个女儿,生了我后,我娘身子坏了,没钱看病,他们才断了继续生的念头,并给我取名叫胜男。”

连生几个女儿?那她们……

刘胜男望着苏旎的眼神像是穿透了她的内心,她细微点了头,“没错,我大姐叫招娣,二姐叫念娣,三姐叫想娣,四姐叫来娣。”

“我叫胜男,从小到大,我爹娘总是给我吃最好的,穿最暖的,我几个姐姐都羡慕我总有新衣服穿。”

“小时候,我的头发一直都是由我爹娘剃削,跟隔壁家的男孩留着一样小辫儿,再大些,便同他们一起去学堂念书。我爱听夫子讲故事,成绩也总是最好的。”

她被风吹凉了,只能暗暗吸了下鼻子,恍惚间,她看到了扎着小辫的自己,抱着旧衣裳改制成的挎包,追着村里的大孩子们,跑到学堂念书。

新办的学堂是村里最漂亮的地方,青瓦白墙,任由它同村子里谁家比,都是装修的更好。

她最喜欢漂亮的事物了。

漂亮的学堂,漂亮的书本。

她总是赶着月色割完猪草,然后第一个跑到学堂看书,时间久了,那些文章像焊在了她心里,任夫子抽查哪篇,她都对答如流。

“胜男胜男,夫子总夸我比其他男孩强上不知道多少倍,”刘胜男垂着头死盯地面的绿草,泄愤般地揪起一撮,攥在手中揉搓,“他知道我家条件不好,中午留在学堂啃黑馍馍时,他总突然出现,递给我一个食盒,说那是他内人不小心多做的饭菜,怕浪费了才给我。”

苏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夫子真是善良。”

“善良?”刘胜男听后莫名地笑了一下。

回想当年的学堂,每天都只有两三个人能坐下听课,其余的,不是被罚站,就是在书院外扎马步,从早到晚,扎久了,人也都散了,不再来了,“也许吧,不过他对我很善良,只是到某天,我来了癸水,这份善良就结束了。”

“其实我在家里见几个姐姐来过,所以我没什么害怕的,只不过学堂其他的孩子,见到我身后那一大摊血,跑的跑,叫的叫……好像我是妖怪般,躲我躲得远远的。”

周围人将她团团围住,像观赏笼子里的断牙虎一般,嘲弄着平日被夫子吹捧、凌驾于众人之上的刘胜男。

刘胜男永远都记得,他们用衣袖掩着嘴,看似彬彬有礼,却张口说出这世间最难听的话。

她也记得,周围人看她的那些个眼神:疑惑、震惊、鄙夷……她怎么努力都躲不开的那些眼神。

拼命想忘记的伤,不会随着时间变淡,它只会变成脚底的疮,表面上看不见,走起路来却一直疼。

疮好不了,她也走不了。

“我的下裳和筵席,沾染了一大坨血渍,怎么擦都擦不掉,我孤零零地坐在中间,掩耳盗铃般遮挡那些血渍。”

“好不容易等到上课,终于不用再被别人围观了,结果……又被夫子点起来背书,”刘胜男说到这儿,嘴角扯出一丝苦笑,“那篇文章,明明我烂熟于心,但当时就是背不出一个字。”

“然后呢?”

苏旎望着她的目光颤了颤,不知是同情还是心疼。

“然后……他让我带着筵席滚回家去。第二天我再去学堂时,便被拦在门外不让进了。”

刘胜男眼角眼眶渐渐泛红,说话也带了些鼻音,“我常常反省,如果我当时能……”

“有什么好反省的,”苏旎眼见她面上的悔恨愈来愈浓,大声疾呼,“他就瞧你是女子,不能科举替他挣名声,所以寻了个由头把你赶出去罢了,就算当时能背出那篇文章,下次也会找别的事物刁难你。”

刘胜男揩拭眼角的泪,她笑了笑,好像被宽慰了些,“学堂不要我,我便只能换回姐姐们穿的布衫襦裙,在家呆到适龄,然后被娶走。”

“幸好丁茂来了……”

她与丁茂是同乡,只不过丁茂还要比她大上十几岁。当她还是个小孩儿时,总喜欢缠着这个大哥哥。

原因无他。

他实在太漂亮了。

粉面书生,哪怕他不爱上学,却还是带着一股书生专有的书卷气。

她喜欢粘着丁茂,丁茂也喜欢被这个五六岁大、扎着个小辫的小弟弟粘着。

只是,不知从哪一天开始,她就再没见过他了,他好像凭空消失在整个乡里,问他亲朋邻居,也只得相同的答案:

不知道,没见过。

“他去哪了?”

刘胜男抬头,茫茫的夜空星辰暗淡,像干涸的海洋留下了一滩腥臭死鱼,“京城。”

京城繁华,日夜销金。

“丁茂偷拿了他娘亲所有的积蓄,消失了四五年,再回来时便是衣锦还乡。”

刘胜男记得,那天村子里大大小小的孩子手里都攥着一小块糖,他们到处奔走相告,喊着,“村南那家的孩子出息了,带回来好多金银宝贝,只要去找他,他就会赏一块糖。”

刘胜男没去,她要同姐姐们去插秧。

到了夜里,好不容易洗漱完了,她安稳地躺在床上,透着窗子遥望外面的星星。

想是神听到她的许愿,天空突然飞来块糖,砸到她的被子上。她连忙坐起来,捡起那块糖,放在手心左看看右看看。

天空中又飞来几块糖,像下雨般,散在她屋子里,她只能下床去捡。

“真的像做梦一样。”

她捡完,转身便看到窗外站着个人。是许久不见的丁茂,他正站在窗边,对着她招手。

长长的头发半束着,像赶考书生路遇的艳鬼。他一点都没变,还是从前的音容笑貌,只是脸上学着京城的公子小姐多敷了几层粉。

这五六年她长大了好多,豆蔻般的年纪,她留在家里几年,已经长成了半大的女子模样。

她连忙扯了件外衣批在身上,三步并作两步,气喘吁吁跑到他面前,“你们家刘胜男在哪啊?怎么不见他?”

“我……他病了。”

她撒谎了,刘胜男,她不知道怎么同他解释。

她是刘胜男,她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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