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顾渐好几天没去上班,吃过饭就窝在房间里睡觉、打游戏,固定时间出门在花园里遛狗,他每次接触过一切和音乐创作相关的事情,需要几天时间缓解精神上的恐慌。
所以,短短几年他换了很多份工作,没有公司能接受无故离岗的员工,以前这种状况心理医生常会建议他吃药,用药物抑制恐惧感,可他不愿意。
医院、穿白大褂的医生,寂静无声的房间,会像潮水一样令他窒息。
顾渐靠着墙坐在地毯上,一条长腿闲适地屈起来,手下摁着在衣服里拱动狗崽,脖颈挂着白色耳机,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拉到最大声,音量常人已经感觉到头疼了,他无动于衷。
比起面对音乐创作的恐惧,他更不适应极端安静的环境,不管是什么声音,哪怕是水滴声,总要有点声音出来。
医院检查报告显示他的大脑没有任何问题,医生直指一切的缘由出在心理疾病,简而言之,他变成了一个神经病。
治疗方案唯有脱敏唯有一条路,不断地尝试创作音乐相关的事物,就像一次一次用刀剖开伤口,旧伤不会痊愈
只会让他对疼痛麻木。
这几年钱没赚多少,全都拿去治病了,效果聊胜于无,他不喜欢心理诊所安静的氛围,还有旁人同情的目光。
有次脱敏治疗完,他躲在厕所隔间奄奄一息,像死了一遍一样痛苦,等待药效的挥发,隔着门听见医生在讨论他。
年轻貌美得了这种病,惋惜、怜爱、心疼诸多形容,原来在别人的心里,他就是一条绝望无助的可怜虫。
意识模糊之际,他在心里冷冷问自己:“顾渐,这就是你的人生么?”
如果早知道烂到这种地步,你还会拼尽全力地活下来么?
后来,他再也没去过心理诊所,他很清楚,PTSD大部分无法治愈,将会伴随他的一生。
顾渐摘下耳机,把八分从衣服里扒出来,扔到狗窝上。
别墅地下室有间宽敞的酒窖,珍藏了满屋美酒佳酿,红酒价值顾渐没兴趣,他想睡前喝上几杯,能让头疼缓解。
顾渐推开酒窖厚重的隔热门,墙面亮着晕黄的壁灯,木制唱片机里针划过黑胶唱片,古典钢琴音乐流转典雅,小茶几上搁着细长的醒酒器,棕褐的红酒在玻璃里波荡。
红酒杯小口小口抿酒太慢了,他握起冰桶里镇的红酒瓶,标签上法文的花体字飘逸,看起来价值不菲的样子。
顾渐往后一倒,姿态松弛地倒进舒适沙发,侧头一口叼开红酒塞,仰起头自虐式地往下灌。
来不及咽下去的红酒洇出来,一缕暗红顺着温润的脖颈淌下来,像血一样鲜艳,给他沉郁冷淡的模样添了几分异样的性感。
其实没什么不好,活一天算一天。
从十几岁开始,追求他的人多得数不清,疯狂迷恋他这张脸,实在活不下去,还能靠卖脸吃饭。
顾仁郁来求他和程希觉联姻,拿了钱他无所谓地答应了,人生已经烂到底了,再烂也没什么区别。
曾经要令世界在面前低头的少年,现在只想朝生暮死的活着。
程希觉推开酒窖门,恰巧就看到这一幕。
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除了一同共用早餐,他很少有时间能与新婚伴侣见面。
不见也好。
那天未遂的事情让程希觉一直惦记着,像他这样的人,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老着脸皮向顾渐示好求欢,被顾渐拒绝还讥诮一番,这憋闷的气能咽得下去?
他是豪门贵胄,强迫顾渐这种下三滥的事干不出来,何况,那天他说过了,如果发生一些什么事情,那也是顾渐求着他的。
而不是他求着顾渐。
不然不就真成了顾渐说得没脸没皮了?
程希觉悄无声息关上酒窖门,走进洗手间,他刚洗完澡,没有像平时一样戴着细边的眼镜,五官更为明锐英挺。
如果说,他和顾渐性格上有唯一的共同点,那么就是他们都非常清楚自身的魅力。
程希觉解开睡衣扣子,多年健身和自律的生活的习惯使得他身材挺拔劲痩,平时穿着衬衫都能显出臂膀和腰背清晰分明的线条,现在敞开扣子,男人该有的肌肉一样不缺,还是非常匀称漂亮的肌肉。
酒店那天他不想和顾渐有太多身体接触,只潦草解了领带和裤子拉链,顾渐无从发现他的内在美。
程希觉拿出淡雅的男士香水,面无表情地朝自己喷了几下,然后等了几分钟,让香水的味道渐渐变淡,不那么明显刻意。
不能让顾渐看出来他的企图。
程希觉推开酒窖门,好巧不巧,与正要回房的顾渐打了个照面。
顾渐单手端着半瓶红酒,不动声色打招呼:“程总,你也来喝一杯?”
程希觉淡定点下巴,瞄一眼酒瓶,“罗曼尼1999,你选酒的品味不错。”
顾渐随手晃荡酒瓶,“是程总品味好,我沾程总的光了。”
程希觉走进门,顾渐侧开身给他让路,本想顺便迈出去回房睡觉,没想到程希觉进门后把门关上了。
昏暗的廊道逼仄寒冷,程希觉站在更高一阶的台阶,居高临下地睨顾渐,本来就比顾渐高半个头,在这种氛围下越显得有种威慑的压迫感。
顾渐头背后没骨头似得抵在墙上,不慌不忙地半抱起手臂,红酒瓶懒得拿着,塞进交叉的臂弯里。
程希觉沉吟几秒,说:“有件事要和你谈谈。”
顾渐淡“嗯”一声,侧过脸盯着地板上一片灯光投射。
程希觉盯着他脖颈红酒流淌深红色痕迹,痕迹蔓延到睡袍领口/交叠处,没入阴柔细腻的暗影,“周末去给你订衣服,然后我们一起去听场音乐会。”
“好的。”
“你想去听音乐么?”
“不想去能拒绝?”
“不行。”
程希觉斩钉截铁。
顾渐鼻间溢出轻微的笑,从程希觉的角度瞧见他嘴角浅浅的笑涡一起一伏,像湖面上的水花似的忽隐忽现,他说:“程总不怕旁人看出来我们结婚了么?”
程希觉到希望更多的人知道,“一位朋友的演奏会,不过是一同去捧个场而已。”
当然,最重要的是顺便约个会。
顾渐回过头抬眼看程希觉,非常敷衍地打个哈欠,表示自己困了。
程希觉手指隔空点了下他脖颈上的红酒渍,一本正经的语气说:“酒沾到身上了,擦干净再睡。”
顾渐坐在沙发扶手上,没有情绪的脸漠然不动。
程希觉拿出崭新毛巾,酒柜的镜面玻璃倒映出他养眼的身材,搁在大街上能让人挪不开眼,能让人口水都流下来,可自从他进来,顾渐都没正眼看过一眼。
于是,程希觉毫不经意地捻着毛巾,单手轻描淡写地擦拭顾渐脖颈上的酒渍,低调的香水味顺着手腕传递到顾渐的呼吸里。
顾渐眼神漫不经心地飘,仿佛房间里的地砖都比男人真材实料的肉/体有吸引力。
蜜色的壁灯下,他整个人透着琥珀的矜贵质感,脖颈上青紫色的血脉若隐若现,随着血液的流淌轻微跳动,冷清禁欲,让程希觉忍不住很想粗暴啃上去。
但他不能,因为他说了除非顾渐主动求他,否则不会越过线。
程希觉喉结滚动,沙哑着嗓音问:“顾渐,这里的温度是不是有点低?”
顾渐目光停在他脸上,闲闲地说:“程总觉得冷,应该是你没系扣子吧。”
“……”
程希觉向下看了眼,坦然自若地说:“也是。”
然后,他随手撂了毛巾,故意当着顾渐的面,一颗一颗慢条斯理扣上睡衣扣子。
顾渐无动于衷,和他表现出来的一样性冷淡。
若不是程希觉切身体会过他另一面,真会以为和个禁欲主义的性冷淡结婚了。
顾渐一手拎起桌上的红酒瓶,几步走到酒窖门口,蓦然顿住脚步,偏过头轻笑着说:“程总,晚安。”
你就坏吧。
程希觉哼笑一声,坐到顾渐方才的位置,掌中紧紧攥住沾着红酒的毛巾,指腹来回抚摸着红色的湿渍,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会,他心痒难挠地举起毛巾,凑到鼻间深嗅了一口。
罗曼尼红酒的气息简直能蛊惑人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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