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唱片》首次竞演前化妆的时候,颜子吾见屋里除了她们俩就只有化妆师,也没有摄像头,终于试探性地问出了憋在心里许久的问题。
“漫笙姐,你上学的时候学的是什么专业?”她的头被化妆师固定着,眼睛往罗漫笙的方向瞟了瞟。
罗漫笙知道颜子吾是洛城音乐学院声乐系的。
“我算是你学姐,也是洛音的。”
颜子吾微微有些惊讶,像罗漫笙这种漂亮又有才华的,学校居然没有关于她的风云事迹。
“那你在大学期间没上台表演过吗?”
“我上学的时候很低调。”罗漫笙淡淡一笑,猜出了颜子吾心里的疑问,“你看我上台唱歌的那个费劲样也能猜到,以我的情况最多上台演个龙套。我大部分时候是写剧本、写歌词、写旋律的那个。”
“大学的时候就能自己写歌了吗?”颜子吾露出了崇拜的星星眼。
两人通过化妆镜对视。
罗漫笙轻点下头,也正是因为依沉看了她的音乐剧,才发现她在写歌方面有过人的才华,把这个没人愿意要的“小垃圾”捡回了自己的工作室。
如果没有依沉,现在的罗漫笙大概还躺在“垃圾堆”里,找不到自己人生的价值。
颜子吾敏锐地感知到了罗漫笙情绪的低落,迅速转移了话题。
“漫笙姐,你头像那只英短蓝白好可爱啊,虽然不是正开脸但模样特别甜,比好多正八五粉的纯血统猫还可爱,是你养的还是朋友家的?”颜子吾毫不吝啬地夸起了小包。
颜子吾这几句话刚巧说到罗漫笙心坎儿上了。对一个猫奴来说,夸她的主子远比夸她更让人开心。
“是呀,你看它虽然开脸有点歪,鼻子一半粉一半黑,但比我在网上看到的都好看!”
这种心理大概就是自家的孩子怎么看都喜欢。
“它的那个小爪子也特别有特点,像戴着两个白手套。”颜子吾顺着罗漫笙的话夸,“我最喜欢这种胖乎乎的小猫了,它是不是绝育了?几岁了?”
“绝育快半年了吧,今年应该一岁多了,特别乖。”
“应该?”正常来说如果猫是买来的,卖家会告诉新主人猫的生日,颜子吾脑子转得很快,“你这只英短是领养的?”
罗漫笙原本被调动的情绪骤然又落了回去,眼里的光逐渐暗淡。
“是在小区里捡的。”
那天晚上陆筠炖了一大锅红烧肉,肥瘦分明的五花肉切成麻将块大小,包裹着浓郁的赤酱色汤汁,散发着常人难以抵抗的香气。
陆筠盛了两碗白米饭,用羹匙舀了满满一勺肉汤淋在自己的米饭上,又夹了几块炖得软烂入味的红烧肉,和米饭拌在一起。她吃了一口,眯着眼发出深深陶醉的感叹。
减肥意志并不坚定的罗漫笙屈服了,学着她的样子把米饭和肉拌在了一起。吃了好几天水煮西蓝花的她尝了下,眼泪差点香出来。
正是因为那天晚饭热量摄入超标了,陆筠叫她出去遛弯时她才没抗拒。
洛城的早春寒意刺骨,树坑里堆着尚未融化的积雪,干枯的树枝在北风中瑟瑟发抖。罗漫笙紧了紧衣领,往陆筠的怀里蹭了蹭。
“要是有个走步机就好了,这样吃多了就可以在家里运动了,冬天不用挨冻,夏天也不用出一身臭汗回家。”罗漫笙嘟着嘴抱怨。
“好啊,我会每天监督你在上面走步的!”冉织筠举双手赞同。
罗漫笙立时后悔了,赶紧摇头:“算了,相信我,它买回来一定会闲置,就别浪费那个钱了。”
绕着小区才走一圈罗漫笙就冻得鼻头发红。出于报复心理,她向下拉了拉陆筠的围巾,拿自己冰凉的鼻尖蹭她的脖子。
陆筠的脖子散发着诱人的体香。罗漫笙隐约记得自己曾看过一种言论,说两个人互相喜欢本质上可能是“气味相投”,相爱的人会觉得对方身体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罗漫笙不知道陆筠会不会觉得她香,但陆筠绝对是她这辈子闻过的最香的女人。
她没忍住,用舌尖轻轻舔了一下陆筠。陆筠也不躲,只是趁着她松懈偷咬了一下她的耳朵。
“你是属狗的吗?”罗漫笙轻推了她一把。
陆筠仿佛被她启发了,双眼放光地说:“要不养只狗吧?为了遛狗你也得每天出来转两圈。”
“不要,我不喜欢小动物!”罗漫笙抵触地摇摇头。
“为什么呀?小狗狗多可爱!”陆筠掏出手机,打开浏览器搜索柴犬,“你看柴柴长得多可爱!”
罗漫笙完全get不到图片里狗子的可爱。
“你这个人有没有爱心啊!”陆筠赖赖叽叽地撒娇,“人家真的很喜欢柴柴!”
“我小时候被狗追过,自那以后我对这些毛茸茸的东西都无力爱。”罗漫笙摊了摊手。
“狗子为什么追你啊?你手里拿着火腿肠?”
罗漫笙深吸口气,她实在不想回忆那段过往。
“农村看家的那种大黄狗,我不知道你见过没,特别凶……”
她被追着跑了好远,一边跑一边哭,跑到最后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腿一软摔倒在地上。
她以为自己要被那只大黄狗咬死了,事实上它只过来绕着她闻了几下就跑了。
直到大黄狗跑远了她才察觉到膝盖剧烈的疼痛。
那些丢人的回忆她每次想起都会感到无比羞愧,恨不得揪着头发猛抽自己几个耳光。
“总之我不可能养宠物。”罗漫笙斩钉截铁地说。
“那要是园区里突然跑出来一只狗你会不会害怕?”
“那得看什么狗啊,比熊、博美这种小的我肯定不会害怕,要窜出来个阿拉斯加我不信你不怕的!”
“诶?你看这是什么?”陆筠忽地蹲在路边。
罗漫笙还以为陆筠在逗她,嫌弃地说:“你幼不幼稚!”
“没逗你,好像是一只猫!”
罗漫笙低头,只见人行路旁的土地上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很小巧一只,昏暗的路灯下宛若一条废弃的旧毛领,脏兮兮的。
陆筠伸手摸了摸,那团毛也不躲,只是微微抬起头,半眯着眼睛看了她们一眼,然后再无精打采地趴下。
“这只猫好小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小的猫!”陆筠惊叹。
那只小猫大概只有三四个月大,小得一只手掌就可以托起。
“我还是头一次在小区里看见流浪猫。”罗漫笙也蹲在旁边,小心翼翼地用食指在小猫的后背轻轻划了几下。
这个园区的物业很尽责,即使有流浪猫跑进来,物业管家也会第一时间想办法找到流浪猫送去收容中心。
“它应该不是流浪猫。”陆筠轻手轻脚地把小猫抱在怀里,“它是英短,不是常见的田园猫,这个品种的小猫如果流浪的话生存能力比较弱。而且你看它这么虚弱,很难自己跑到这个小区来。”
陆筠分析得头头是道。
罗漫笙才知道陆筠竟对小动物这么了解。
她壮着胆子摸了小猫一把,发现这只猫只是毛很蓬松,实际骨瘦如柴,偏偏肚子又很大。
“老婆……”陆筠讨好地冲她眨了眨眼睛,那双桃花眼把妩媚发挥到了极致,每次陆筠一边喊老婆一边眨眼睛,肯定是有事求她。
“这只小猫……”
她的声音蓦地哽咽住了,似是想到了什么难过的事:“它还没成年就没了妈妈,应该很难活下去的。”
罗漫笙内心有些纠结,她是真的不喜欢小动物,也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小猫。陆筠平时工作也很忙,罗漫笙不可能像她一样一时兴起不考虑未来会不会后悔。
“不然我们先收养它几天,我回去问问我公司里有没有人想养猫。”陆筠忐忑地试探。
罗漫笙叹了口气,眼前的小猫如果她们置之不理,多半熬不过洛城凛冽的寒风。
“走吧,去宠物店问问都需要给它买点什么宠物用品。”
陆筠高兴得就差跳起来了,在罗漫笙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老婆我最爱你了!”
距离小区不到1公里刚好有家24小时营业的宠物医院,陆筠抱着猫进去后简单和前台的助理说了下情况,问她自己除了买猫粮还需要买别的东西不。
助理叫出了诊室里的医生。医生看到小猫时神色微动,迟疑片刻,还是如实说了:“我知道这只小猫,白天它主人带它来看病,怀疑传染性腹膜炎。”
罗漫笙和陆筠面面相觑。
“是有病的意思吗?”罗漫笙问。
医生无奈地撇了撇嘴:“属于比较重的一种病,死亡率极高,不过也不是没法治,现在有一种生物药还蛮好用的,我知道好几只猫都是用那个药治好的,至今都没复发。”
“复发?”罗漫笙的眉头拧成一团。
“是的,就算治好了也有复发的风险,要避免应激。”
陆筠搂紧了小猫,生怕罗漫笙一个后悔不管它了。
“其实我这应该能查到这只猫主人的联系方式,但是……”
“不用了。”罗漫笙打断了医生,“它之前的主人既然已经遗弃它了应该就是不想给它治病了。”
“给她治病很贵吗?要多少钱?”陆筠问。
“除了特效针剂的钱还有定期的检查费,一些辅助用药的钱……”
医生大概估了个数,确实超出了罗漫笙和陆筠对宠物医疗的认知。
陆筠当年在罗漫笙面前立的是两手空空小白脸人设,平时日常生活开销都仰仗罗漫笙,因此到了这种现实的时刻只能抓着她的手让她多摸摸小猫。
“你看她多乖啊,咱们要是不管它,它肯定活不下去了。”
罗漫笙想了想自己高额的房贷,一番纠结后还是咬牙点了点头。
陆筠激动得眼眶泛红,非说要送罗漫笙一个惊喜大礼。
从宠物医院回去的路上罗漫笙问她要送什么礼物,陆筠说要送她520个亲亲。罗漫笙当即笑了,觉得孩子天真可爱,也开玩笑地说:“好啊,那我得一个一个数着!”
万没想到,陆筠竟真的亲了她五百二十下,亲到最后嘴都麻了还得意地炫耀:“你看,咱就是这种说到做到的人!”
小包最初的名字叫“包治百病”,但实际叫起来比较麻烦,最终演变成了小包。
下决心救小包时罗漫笙没想过给一只猫看病竟会那么麻烦。小包胆小,每次从医院回家都会吓得抖上半日,而给她治病的针又要一天一次,心疼小包的陆筠怂恿罗漫笙和她在家里给猫扎针。
最早是罗漫笙按着猫陆筠扎,但这个药注射起来特别疼,小包总会挣扎,罗漫笙控制不住,后来就变成了陆筠控制猫罗漫笙扎针。
起初不娴熟的罗漫笙经常扎到手,后来小包似乎通了人性,知道两个人给她扎针是为了救它,每次即使疼得发抖也不乱挣扎。
两人给小包治了整整三个月的病。
快痊愈的时候小包已经是个圆滚滚的小胖墩了,虽然是只母猫但腮帮子鼓溜溜的,模样甜美、身体柔软,十分会讨人喜欢。
罗漫笙再没说过把猫送人的话。
甚至两人离婚分东西的时候罗漫笙第一句就是:“小包不能跟你,猫搬家会应激,它身体不好不能跟着你到处奔波。”
彼时已经快十斤的小包原地打了个滚,支起了自己粗壮的四肢,亮出自己饱满的肚皮。
冉织筠觉得自己混得都不如一只猫!
嗯,果然,没有小猫咪征服不了的人类。
漫漫的打脸总来得飞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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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路边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