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是包不住火的,我偷偷开始玩LOL的消息,终于被宿舍那两个单身狗知道了。
我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坐在椅子上,唯唯诺诺,接受审判。他俩居高临下,上下打量我,眼里满是鄙夷,不时发出啧叹声。
“可以啊,小黑同学?开始玩LOL了?”
老大率先发难,语气尚且温和。
“咳咳,”我干笑两声,“多培养一个兴趣爱好,没啥不好的。”
“培养爱好?早干什么去了?”老二立马接力,痛打落水狗,这里的落水狗,指的就是我。
“我这不是才发现LOL的有趣之处嘛。”
我极力辩解。
他发出灵魂拷问,“哦是吗?大一苦口婆心劝了你两个学期,理都不理我们,跟心月在一起才几个月,就入坑了。到底是游戏好玩,还是你重色轻友?”
“当然是游戏好玩!”
我非常不要脸地回答。
“他撒谎!走,我们包夜去,不要带他。”
老大拍着老二,老三的肩,作势要走。
“喂喂,你们…”
我急了,他们不会真的要丢下我吧?
“再给他一个机会。”
还是老三最善良,他停下脚步。眼神暗示我,谨慎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脸微微发烫,顿时泄气,
“好吧,我承认,我重色轻友。”
听到这话,老大老二乐的不行,笑嘻嘻邀我入伙。跑过来勾肩搭背说,“这样不就对了?大家都是lsp,装什么冰清玉洁?”
他话糙理不糙…我也不多说了,
是兄弟就一起冲!召唤师峡谷见!
就这样,为了能和心月有游戏上的谈资,也为了我能更了解她。之前从未打过这类游戏的我,正式入坑LOL。
深夜,灯火点点,青春的荷尔蒙涌动,网吧烟雾弥漫,冷气十足。
我跟舍友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像几乎每个男孩子都经历过的那样,为超神激动,为五杀疯狂!
那一年,我十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