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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 第6章 LIKE

作者:休屠城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0-16 21:53:21 来源:文学城

黎可每天上班时间十个小时,下班抬脚就走,绝不拖泥带水。

小城市很多工作都是单休或者月休,特别是服务行业,黎可也是每周末休息一天,休息日的第一件事就是睡懒觉,务必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再精心收拾一番,领着小欧出门。

她带小欧去了淑女那。

淑女的理发店名叫“绅士淑女理发屋”,开在居民社区的商业街里,是家门面不大的夫妻店。

淑女老公不叫阿绅叫阿森,两人以前是发廊同事,后来辞职自己开店,夫妻俩靠着多年积累的手艺和社区人气,理发店生意还算不错,又攒钱在旁边小区买了房,生了一儿一女,是她们这几个朋友里,把日子过得最顺顺当当的人。

大概两三岁起,小欧的脑袋就被淑女阿姨一手掌握,小时候的发型从不重样,油头狼尾刘海碎盖小辫轮番扮帅,上了小学才收敛,每个月来剪一次小寸头。

小欧先剪完头,淑女叮嘱他去楼上家里玩,弟弟妹妹都在家。淑女家孩子比小欧小几岁,从小一起长大,最喜欢小欧哥哥。

“去吧,去跟弟弟妹妹玩。”黎可满脑袋发夹,伸手捏捏小欧的脸,“待会给你们点汉堡薯条吃。”

小欧穿印花小衬衫和牛仔裤,眉眼纯澈,圆圆的脑袋,既帅气又漂亮的小男孩,点点头,没忘提醒黎可:“弟弟妹妹喜欢吃蛋挞。”

黎可笑说知道,淑女把黎可的手拍开,揉着他的脑袋摁进怀里:“你这小家伙啊。”

真不知道怎么疼他是好。

阿森领着小欧去家里,淑女禁不住感慨:“小欧真乖,我真恨不得拿家里两个小兔崽子换你这一个,真是太招人喜欢。”

“就是太乖了。”黎可支颐,歪着脑袋,“我真奇怪我怎么能生出这种小孩来?你看我以前多叛逆,结果俩歪脖子树结了个根正苗红的瓜,简直是两模两样。”

淑女笑道:“咱们那会也没多叛逆,就不懂事罢了,谁还没个青春期。讲不定老天爷补偿你呢,让你后半辈子少操点心。”

黎可摇头笑笑。

她上次来还是巧克力色波浪卷,这次要换个半长不短的齐肩披发,挑了半天色卡,染个烟熏灰。

“这个色洋气,我给你漂两遍,染出来像混血,你隔一阵来做个护理,头发也不毛躁。”淑女拢拢她的头发,“就是色太浅,你上班可能不合适。”

黎可说没事,淑女再问她这阵子在做什么,黎可也没说,换了个话题:“会员卡里还有没有钱?”

“钱还多着呢,你别管。”

黎可对着镜子左顾右盼:“亲兄弟都要明算账,你别跟我客气,我跟我妈每次又烫又染又剪的,小欧每个月都来剪头,一年也不少钱。我再充几千块吧。”

淑女说不要:“你省点吧,别照顾我了,我记着账,没钱再跟你讲。”

“行,你记着啊,待会把卡里余额给我瞧瞧。”

想起点什么,黎可又摸摸淑女的手,“你干活多戴手套,勤抹护手霜,我刚买了一大盒护手霜,有十几支,分你几支。”

“你买那么多护手霜干吗?平时也不做家务不干活的。”

黎可笑道:“打折嘛,屯着慢慢用呗。”

做完头发,黎可在淑女家蹭了顿饭,带着小欧回家。

傍晚六七点,天尚未黑透,华灯初上,路边店铺灯红酒绿,人行道树木高大茂盛,老城区树老人更老,不少居民楼的一楼原先都是车库和杂物间,改造后给腿脚不便的老人住,这会都三三两两地聚在路边聊天。

街坊邻里高谈阔论,家长里短,再不约而同地抬头盯着黎可的新发色,看她揽着小欧上楼。

关春梅和黎可不是这里的原住户。

房子现在是关春梅的,原先也不是——十几年前关春梅有个老相好,黎可喊他黄叔,关春梅和黄叔同居了几年,日子过得吵吵闹闹,后来两人分手,关春梅跟黄叔掰扯钱的事情,黄叔索性把这套空置多年的老房当补偿,转给了关春梅。

关春梅搬进来的几年后,黎可带着几个月大的小欧回来,一家人才住到了一起。

楼下麻将馆人气兴旺,关春梅是麻将馆常客,闲时麻友们聊起坊间八卦,关春梅一惯不爱搭腔,但都是住在附近的邻居,日子久了都熟悉,大家不太当着关春梅的面说事,私下总有闲言碎语,说起这家人——

好赌的外婆,妖娆的妈,没爹的儿子,破碎的家。

典型的不正经人家。

外婆就不提了,年龄也不老,没事就泡在麻将馆里搓麻将,女儿年纪轻轻带着孩子住在娘家,孩子爹从来没见过、也从没提起,也不晓得做什么工作,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五颜六色的头发和花里胡哨的指甲,守在楼下的男人隔三差五就换面孔,跟采花蜜的蜂群似的。

黎可从来不管别人的目光,她不好说自己正不正经,但她穿个黑不溜秋的破T恤大短裤出门,就这样还有人觉得她不正经,蛮蛮说她气质太邪,跟温柔贤惠此类特征背道而驰。

关春梅倒不管黎可穿衣打扮,她自己年轻的时候也爱美,何况黎可模样身材摆那,套麻袋都好看,只有话讲:“外头人都当是花花肠子,谁知道里头清汤寡水,白瞎了那么多男的追上门,冤不冤。”

还是撺掇她找个男人结婚。

黎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在满坑满谷的衣柜里翻来翻去,把那些过时的骷髅头T恤、破洞卫衣、烂牛仔裤,宽松运动服都拎出来往床上扔:“妈,你把衣服叠叠,我以后要穿这些。”

关春梅絮叨够了,伸手给她收拾:“你老实跟我讲,你做的什么家政?这都老阿姨干的活,年纪轻轻的,好端端地做这个……”

“做家政怎么了。”黎可仰头叉腰:“人家有钱又大方,愿意给钱就行了,就不愿意要你们这种唠唠叨叨的老阿姨,就想找我这种年轻有素质的小保姆。”

“有钱人更讲究素质,你看你的这些衣服,还有你这头发,哪个雇主能受得了?”

“巧了。”黎可嗤嗤发笑,“人家还不仅有钱又大方,还是个瞎子,我就算不穿人家也看不见,还管我染什么头发,穿什么衣服。”

“你跟何胜就瞎糊弄。”关春梅一边叠衣服一边嘀咕,“就你这脾气,干得了伺候人的活?要真有这能耐,还不如找个有钱老公伺候。”

黎可长叹一口气,无奈朝天翻白眼。

.

过了惬意热闹的休息日,第二天黎可打着哈欠推开那扇暗红色的门,回归寂静世界。

她早上出门,几乎是刷完牙洗把脸就走,戴棒球帽,嘴里嚼着口香糖,抱着手,穿件破成乞丐服的灰色卫衣,唯一的时尚感是衣服的破洞露着半个肩膀,阔腿裤走路带风,到了白塔坊后先蹲下来看两分钟Lucky啃磨牙肉干,再洗手挽袖开始干活。

她也没想过贺循一个人在家都怎么过,家里看起来还是干净又冷清的样子,不过厨房的垃圾桶里有空牛奶盒和食品包装袋,冰箱里的牛排和芦笋被消耗,这证明他自己能搞定一日三餐,自理能力出乎意料,让人刮目相看。

厨房虽然看着洁净,但也有小问题,比如灶台的油渍明显存在,面包和坚果碎末残留在台面和地板,桌上有积存的水痕,眼睛看不见的人,即便拥有再智能的家电和良好习惯,也没有办法彻底清理这些细节。

家里的日常消耗品都是定期订购再送货上门,每周一上午会有生鲜公司派送有机果蔬和肉禽蛋奶,黎可把这些东西分类整理再按要求放置,有时还会有一些别的包裹送来,比如药品和私人信件之类。

这些东西都要送到书房。

贺循每天有很大一部分时间都待在书房。

书房阔大,屋子色调是那种老式带黄底的黑白调,能看得出家境殷实的书香气底子,藏书极多,靠墙而立的大书柜弥漫着旧书页的油墨气息,用料扎实厚重的长条书桌,典雅的山水屏风和复古刺绣单人沙发,几扇铁艺格子窗,窗外是蓊郁幽静的绿景。

只是素色竹纹窗帘永远掩着,屋内暗沉沉的不辨方向,黎可有一次进书房打扫,不知道屋里有人在,差点被趴在门口的Lucky绊一跤。

唯一的光源是亮着的电脑屏幕。

贺循通常坐在书桌前“看”电脑——那种错觉总是吓人一跳,但仔细辨认,说是看,发亮的屏幕好像对他毫无用处,那双漆黑的眼睛从未对准屏幕,而是专注地敲击键盘,电脑里传出机械音的语速极快,快到没有人能听清那在读什么。

长条书桌摆着不少东西,各种电子设备和日常杂物有序摆在一侧,打印机和碎纸机在另一侧桌角,电脑旁边是架黄铜底座的绿台灯,水杯搁在台灯下,那台灯因为过于漂亮而格外显眼,以至于黎可总在琢磨,他连灯都不需要开,甚至无需拉开窗帘,那书桌上为什么还需要摆一盏台灯?

没等黎可站在那琢磨明白,键盘和电脑的声音突然暂停,男人的指尖停顿在键盘上方,但脸庞已经偏转到她的方向。

黎可笑眯眯地把东西递过去:“刚才送货员送过来的包裹,我拆开了,好像是一些药品,还有您的几封信。”

“多谢。”

嗓音虽有距离感,但黎可已经对这种冷淡免疫,电脑屏幕的荧光照着他的五官轮廓,被阴影包裹的光亮中,低垂的眉眼格外温顺平静。

黎可把东西放在他手边,目光扫过台灯:“水杯空了,我给您倒杯水。”

她端着水杯出去,顺手把桌上的水渍擦掉,再折回书房,书桌上的台灯已经被拧亮。

信件被裁纸刀拆开,纸张平摊在桌面,他用台灯补光,手机摄像头替代了眼睛,应该是有手机软件会扫描信上的文字,而后转为语音读屏。

黎可挑眉,闭上了想说话的嘴,把水杯搁在原先位置,转身下楼去做饭。

午饭按菜谱做,清炒菜心、番茄炖牛肋条、虾仁豆腐和莲藕素汤,外加一碟餐后水果。

黎可吃饭的位置在厨房岛台,贺循则在餐厅,家里进食气氛沉闷,两人每天来回字眼无非“您请”和“谢谢”此类,说多了都腻烦,只有Lucky闪着大眼睛来回张望,逗起来还有点乐趣。

“黎姐。”

贺循开口喊“黎姐”的时候,黎可压根没反应过来,等回过神来差点被嘴里的汤呛住,忙不迭:“咳咳咳……嗯?”

“请给我一个勺子。”他说。

摆在餐桌的只有筷子,黎可忘记了拿勺子。

黎可想起,“哦”了一声,从高脚凳上跳下来,拉开放餐具的抽屉,拿了把餐勺过去,而后一眼看见溅在餐桌的碎豆腐块,还有他衣领的油渍。

虾仁豆腐,他用筷子夹不起来。

贺循十七岁出国念大学,自己独自住在校外公寓,几年后毕业回国,彼时贺菲正和相恋多年的男友谈婚论嫁,住在家里筹备婚礼,又逢大哥贺邈和前妻闹分居,也搬回了父母家,因此贺父贺母让贺循回家里别墅住,正好一家人团聚。贺循笑说不愿,家里人来人往,哥哥姐姐成日吵闹拌嘴,他更愿搬去公寓独自生活,自己随心所欲。独立,意味他对自己的生活有完全的控制欲。

失明,意味着把他要把生活的控制权交给他人。贺循并不愿意。

吃饭——即便眼睛看不见,盘中具体食物可以凭借固定食谱预知,或者闻到气味,再不济伸手去触,以确保知道自己吃下的是什么。

在最开始的时候,吃饭也要学习,和两岁的奕欢奕乐一起学着用勺子,洁净和尊严并不能同时存在,捞不起的食物,送不到嘴的位置,蹭在脸颊的饭粒,洒落衣服的汤汁,掉在桌面的残渣,渐渐过度到现在可以握住筷子,娴熟坦然地进食。

虾仁豆腐不是非吃不可,只是这几年除了看病治疗外,所有的精力都在摸索着学习走路、穿衣、吃饭,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可有的时候,做不到的依旧做不到。

“抱歉。”黎可咧开唇角陪笑,把餐勺放在他手边,“刚才忙忘了。”

“没关系。”贺循双手平摊在餐桌,骨节分明的手,修剪得圆润整齐的指甲,很明显地沾着菜渍油汤和番茄酱,那是筷子挟不住用手协助的痕迹,他面无表情,低沉的语气甚至比冷淡还要低一个温度,“下次不要忘记。”

她淡淡瞟他一眼,又把嘴闭上。

.

关春梅别的话对不对还有待考量,但黎可伺候不了人这件事,还真说对了。

这工作其实有点儿腻烦。

黎可对做饭没什么兴趣,厨艺纯粹为了满足生存需要,现在每天一日三餐,身上都飘着一股油烟味。她做番茄炒蛋、可乐鸡翅、红烧排骨这些家常菜味道很好,做费时费力的硬菜还缺点火候,最讨厌做的菜是茭白炒三丝,可这菜谱老爱让她切丝,莴笋丝土豆丝黄瓜丝藕丝,回回切得黎可火冒三丈。

家里无聊得要命,黎可每天足不出户,除了做饭就是洗衣服打扫卫生,成天沾一身灰,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门铃永远只有送货员摁响,其他访客就是定期来修剪花园的园丁和全屋深度清洁的家政工,哦,对了,那个园丁来过一次,还是个哑巴。

一整天没人聊天说话,黎可撑着脑袋坐在院子里看花,把口香糖吹得啪啪响,只有Lucky摇着尾巴从楼梯上下来,咧着嘴筒子对她笑。

“他怎么都不带你出门?”黎可挠挠Lucky的下巴,“导盲犬不就是出门用的吗?你不觉得无聊哦?”

Lucky眯起眼,仰起脑袋任她挠痒。

“这也太浪费生命了。”黎可把Lucky拖进怀里,找湿巾给它擦脸,又去找梳子要梳毛,嘀咕,“陶渊明隐居都没这么画地为牢。”

腻烦归腻烦,怎奈人家付钱爽快。

月底最后一天是发薪日,黎可正好赶上,虽然上班时间并不长,但曹小姐发的工资比预料中的多,直接按月工资的比例给她折算,为了补偿每周单休的辛苦,另外还给了几天的带薪休假和所有节假日的三倍工资。

她心甘情愿为钱卖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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