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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科幻灵异 > 柯南:你不知道的黑衣组织日常 > 第244章 明哲保身,才是真理

“叮叮——”

响起的声音略显急促,显得很是着急的样子。

负责驾驶公交车的司机见状,连忙回过神来,伸手拿起了挂在一旁的对讲机。

“喂?”

“我是搜查一课的‘目暮’!矢岛邦男已经按照你的要求释放了……你们是否也该信守承诺,将人质也释放了!”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火急火燎的男声。

若薄荷绿男活着,大抵会嗤笑一声告诉他:我们什么时候答应过,释放矢岛邦男后,就会让这群人质安然无恙的离开?

可惜……

他已经死了。

就连那名玫粉男也身负重伤。

若是不及时叫来救护车,只怕是会因失血过多而死了。

“我、是我司机小林……人、人质们都已经安全了……”

“什么?!”

听见对方的回答后,目暮十三大吃一惊。

在自己不知道的这段时间内,究竟发生什么了?

难道是歹徒内部,起了什么矛盾与纠纷,然后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了?

“小林先生,对吧?我们将尽快锁定公交车位置,请待在原地不要擅自行动!如果可以,请您告诉我,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目暮十三很快便反应了过来,冷静沉着的下达着指示。

而司机听后,自然是连连点头应声称“是”。

但由于自己是坐在驾驶位上的缘故,自然不清楚车厢内,具体都发生了什么。

他说罢,便回过头去,想要向待在车厢内的知情人士询问。

可却意外的发现……

除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薄荷绿男、用手捂着腹部的玫粉男,以及一名被用登山绳,五花大绑的老成女外,已经再无其他乘客了。

这……

这到底该如何是好啊……

司机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一切,只觉得自己现在异常迷茫。

而下车后的冬枣一行人,因为经历了这样的事,以及没有了再去滑雪场的心思,只好将计划推迟到了日后再进行。

这样,顺便还可以叫上波本他们。

人多也能更热闹一些。

“……话说,这些人怎么就没一个留下的?我还以为,他们看见了那样的场面,都会被吓尿裤子呢。”

头戴黑色棒球帽的基安蒂,口无遮掩的说着,还回头望了一眼人群。

似乎有之前,同乘公交车的乘客,混入其中,成为了渺小星辰中的一员。

这种情况下……

即便警方想要调查询问,知晓详情,也需要投入不小的人力,浪费不必要的精力。

毕竟……

霓虹没有组建自己的国民信息库。

即便有着人脸识别系统,所能识别出的,只有犯罪者、前科人员,以及被录入警察档案系统中的警察官。

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前科的无罪人员,即便处在警方的人脸识别系统内,也不会被检测出任何个人信息。

这种前提下,如果真想要找到目击者之一,就必须从细节入手。

但以霓虹警方的能力,恐怕够呛。

“真要留下的话,只怕会引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冬枣出言解释道:

“如果留下,自然会被警方例行询问,耽搁属于自己的时间。而往往,事情并非如侦探在场那般,可以只用上短短的功夫就解决。

再加上从审讯到送检的过程,自然免不了警方的多次打扰。即便并非是作为嫌疑人对待,警方的出现也会给公司,以及被询问者本人,带去不小的困扰。”

虽然大家都说,作为市民,有配合警方调查的义务。

但实际上,并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一定要配合警方调查。即便是拒绝调查,也不会构成任何违法行为,甚至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许是在“个人利益”作为前提的基础上,他们都思考到了“法不责众”这一原则。因此为了不招惹麻烦上身,即便没有到达目的地,也选择了匆匆离场。

毕竟……

他也正巧瞥见了,有人在下车后,立马在街边拦了辆出租车。

“言简意赅就是……明哲保身。”

一旁的琴酒冷冷出声道。

虽说明哲保身一词,原本的释义是指“明于事理的人善于自保”,带褒义色彩。

但随着时间洪流的冲刷,这个词汇到了现在,也延伸出了“为了保住个人利益回避原则”的意思,带有一定的贬义色彩。

“毕竟,这才是人类最真实的样子啊……”

冬枣失笑着说道,像是在感叹一般。

话语悠长。

仿佛令他回想起了,多年前的往事——

那是,已经忘却了具体时间的夏季。

彼时的冬枣,不过是一个流浪者,带着自己简约的行囊,踏上了注定孤独的旅途。

每个地方都不能待太久,以免对那里的人或事物,产生了不舍之情。

他原本一直都是这样的,也很好的告诫了自己。

可……

当他来到鸟取县不久后,便忽然碰上了一个人——一个小女孩。

身材有些瘦弱,年龄看上去只有六、七岁的模样。

明明已到了炎热的夏季,却还穿着一身碎花长裙,令人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

‘你是……才来到这里的人吗?’

‘……’

‘能,带我离开这里吗?’

小女孩说着,伸手抓住了他的衣角,可怜巴巴的望着。

眼神中充满了祈求与期盼。

在小女孩伸手抓住自己衣角的那一刻,他成功注意到了对方手臂上的伤痕,像是被虐待过的痕迹,有的地方已经结疤了。

说明,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这样对待。

‘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我又不是人贩子,为什么要将你带走?’

他想要拒绝。

不想要多管闲事,即便这的确让人于心不忍。

毕竟这孩子,还如此年幼。

可……

小女孩的眼眶瞬间湿润了。

她哽咽着哀求道:‘求求你,带我离开吧。只要离开这个地方就好……’

不住哀求着的小女孩,最后还跪在了他的面前,就差磕头了。

许是心软的缘故,终是同意了这样的请求。

于是,便将她带到了,附近山顶上的一处废弃小木屋内。

本来是想将这里,作为自己的临时住所来着……

既然有了对方在这里,那自己自然也要换个地方才是。

不过在此之前,就当是好人做到底吧,先去给她买一些吃的带上来。

之后如何,全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你在这里等着,我一会就回来。’

将小女孩安置在了废弃木屋后,他便这样叮嘱道,然后便转身离开了。

等买完东西回来后……

竟惊奇的发现,小木屋外围了一群生面孔。

其中一名年轻妇女,将之前所见到的那名小女孩,抱在了自己怀中。

看样子,似乎是小女孩的母亲。

在年轻妇女身旁,还站着一名模样斯文的男性,从年龄及样貌上来看,大概是对方的父亲。

人群中,还有着几名身穿警察制服模样的男子。

在见着他回来后。

小女孩便将视线放在了他的身上,并伸手指向了他,道:‘……就是他,拐跑的我。’

‘你身上的伤,也是他做的吗?’警察模样的人询问道。

‘嗯。’小女孩轻点了一下头。

‘逮捕!’

一名警察下令,另两名警察立即朝着那个男人走去,其中一人手中还拿着银光闪闪的手铐。

‘18点09分,拐卖儿童犯——逮捕!’

被逮捕的他,一时间没能回过神来。

这样突如其来的变故,着实有些让他猝不及防了。

直到后来,他才终于明白……

即便被那样对待,血浓于血的东西,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

对于小孩子而言……

即便如此,对方依然是自己的父母。

自己……

无法让他们,深陷到不幸中去——这是年幼的孩子,最原始的本能反应,正如母亲能够在关键时刻,爆发出惊人的潜力一般。

‘……犯罪证据确凿,事实鲜明。判处……六年九个月……拘置所被关押时间,也算入刑期内……’

‘噔!’

法槌用力落下的瞬间,接受审判的他,人生也彻底划上了句号。

‘编号0609,出来!’

‘编号0609,靠墙面壁思过!’

‘编号0609!’

在那个没有自由的地方,从来不会被提及名字,而是以编号代替了名字。

仿佛烙印一般的东西,提醒着他们……

你们,已经与常人不同了。

犯罪者就是犯罪者。

无论有着怎么悲惨的遭遇,无论有着怎样令人心酸的过往,无论是否犯下了那样的恶行,是否种下了不可饶恕的恶果……总之,人生已经截然不同了。

真相……

何谓真相?

霓虹机关向来最擅长的,不就是掩盖真相吗?

所以注定……

有的人,一辈子都无法洗脱淤泥,只能在堕入深渊的道路上,一去不返——

对于孩子来说,父母是不可替代的存在。

父母和孩子分离是很残忍的。

何为是?

何为非?

在很多时候,它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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