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一大早天不亮,陆绎他们几个男知青就去上工了,走到麦地里的时候,突然有只灰色的兔子从眼前掠过,一会儿功夫就没在晨雾里,消失不见。
这已经不是陆绎第一次看见兔子了,他见到过好几次,之前他是从来没有打过兔子的主意,不过现在不一样了。
兔子的繁殖能力极强,基本上一月就生一次,照顾得当的话,一只母兔子一年就能生12窝,一窝就能产10只左右。
此时的陆绎除了来时带的一张自行车票,一只手表,50斤粮票,留着10尺布票以外,还有200块留着买自行车的钱,对了,还有革委会对新知青的补贴,每月3块钱,半斤油,5两肉,不过已经来了十几天了,到现在他还没领到,没到手的就不是自己的。
再有两个月小学就要开学了,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在开学之前把5块钱的学费和给陆煊买礼物的钱凑齐了。
农村除了生产队以外,就是家庭副业了,最常见的副业就是养猪,出栏一头一百四五十斤的生猪,就能卖到六七十元钱。而更重要的是,向生产队提供100斤猪粪,能得到2至3斤小麦的奖励。人们称它为肥料谷,现下,不少农户的口粮,很大一部分来自肥料谷。
可是要养猪的话首先要买只小猪仔吧,一个小猪仔也要不少钱,没钱什么事儿都办不成。
就算是现在去弄只猪仔过来,两个月它也长不出大猪啊!
不过在朱建华他们看来,陆绎是在自讨苦吃,就算是没有那200块钱,他还有自行车票和手表呢,特别是自行车票,这可是相当紧俏,有钱没票的人多了去了,去趟县城,绝对能卖掉,他犯不着这么辛苦。
可惜,手表和自行车,陆绎两个都想要,他要好好享受一下这科技发展的成果,也算是苦中作乐。
这只手表一看就是价值不菲,肯定有某种特殊意义,就类似于人们随身携带的玉佩,大抵都和家世有关联,他这块手表也不例外,卖了以后就再也赎不回来了。
再说这自行车,可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没了它凡事就全靠两条腿了,那多凄惨。
目前看来,逮兔子养倒是一个好办法,公兔子卖了换钱,母兔子留着生小兔子,小兔子养大以后再生小兔子,而且兔子只吃草就能存活,不像猫狗,还要和人争粮食。
陆绎对朱建华他们说:“今天晚上出来逮兔子怎么样?”
朱建华并不赞同,说:“这野兔子跑的那么快,就凭咱们几个,根本就逮不住,别人逮兔子那用的都是猎枪。”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天,陆绎也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枪支是非常大的杀伤性武器,不过在大明时,已经出现了类似枪支的火器,叫火铳,也叫火筒,火铳是中国第一代金属管形射击火器,它的出现,使热兵器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纵观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大明时中国的火器在当时是世界一流的,但是这个一流却是短暂的。大明是从14世纪,一直到17世纪,这期间中国的政局是比较稳定的,可是这个时期对于西方,却是两个阶段,从中世纪过度到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前夕。
故,中外火器发展史也要分前后两段来对比。
明朝初年,火器就已经出现,其实从宋朝开始,就有把火器应用于战争的传统,最早是唐朝,但是比较正式的是宋朝,所以大明时火器已经成形不足为奇。大明时的火器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火铳,大概可以理解为现在的枪支,射程上是数十步到两百步,两军交战阵前使用。还有一种就是火炮,攻城掠地,在明初就已经具备了规模。从冷兵器逐渐过渡到火器,在永乐大帝朱棣与侄子朱允炆争夺皇位的过程中就用上了火箭,后来还建立了神机营。此时的欧洲还处在信奉神学的中世纪,火器根本没什么发展。
但是到了明后期,这个时候欧洲已经发展了,最早出现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英国,资产阶级已经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了,火器的发展可以说是量的增加,质的飞跃,也就在此时,不光是中国的火器,还包括科技等等,正式落后于西方,这次的落后,后果是惨不忍睹的,凄惨到山河沦陷、亡国灭种。
陆绎通读这段历史用了整整两天,第一天,读的是世界历史,第二天是中国近代史,在西方发展的同时,中国却日趋落后,仿佛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陆绎恨不得跳出来,督促这个名字叫中国的人跑的快一点,再快一点。
历史已经发生,结局谁也无法改写,但是留给后人的不能只是唏嘘和痛惜,更应该有发奋图强和自强不息。
......
陆绎问:“我们几个人是逮不住,那如果借条狗来呢?”
朱建华直接怼了过来,“那你还不如再借个老鹰呢,那就真是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朱建华还真想不到,现实中,陆绎还真的就这样干过,那时候真是年少轻狂,意气风发。
朱建华的话对陆绎的想法没有任何影响,陆绎决定的事儿那是非干不可的,“反正现在地里的小麦也全部收完了,正好不用避嫌,就今天晚上,吃过饭以后,找几个破渔网,我再去牲口棚里找牛天贵去借那条大黄狗,然后我们沿着河,一路往北走,绝对有收获。”
余得勇是赞同的,年轻人嘛,生活就是需要刺激的,一层不变也太单调了,“我同意,逮着兔子以后,就可以好好的吃一顿了。”
平常一般不说话的袁喜兵开口了,“我觉的陆绎这兔子根本就不是逮来吃的,而是用来卖钱的。”
陆绎拍了拍袁喜兵的肩膀,说:“这兔子还真不是吃的,我打算养起来生小兔子,扩大养殖规模。”
这下朱建华有点不乐意了,“你还打算养啊,脏死了。”
陆绎瞟了朱建华一眼,接着说:“三比一,抗议无效,驳回!”
这时候,朱建华考虑到了一个问题,问:“陆绎,那条大黄狗会听你的话吗?”
“大黄狗怎么会听我的,不过可以把牛天贵他儿子叫上啊。”
好吧,这下朱建华是真的没办法阻止了,随他闹腾吧。
晚上陆绎不光借来了大黄狗,还借来了牛立新家的手电筒,牵着大黄狗的是牛天贵的小儿子牛立超,也就二十来岁的年级。
就连于抗美和范丹丹也要跟着去,六七个年轻人牵着狗,照着手电筒,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兔子的天敌一般有鹰、蛇、狼、猎狗、狐狸等食肉动物,不过农村既没鹰这样的飞禽,也没有狼和狐狸等走兽,就连狗也没有养几只,这年头人还吃不饱的,更并说是养狗了,这样一来,兔子的天敌也就只有蛇了。
所以,他们还是有可能逮的到的。
他们先从村口开始,沿着河筒子一路往长丰镇方向走,狗在前面嗅,人在后面跟,旁边还有人结网。
一开始,兔子没有看到,倒是惊动了青蛙,它们噗通噗通的乱往河里跳。
再接着往前走,走了大概十分钟,奇迹出现了。
十几米远处,手电筒的光线下,草丛开始晃动,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大黄狗就噌地追了上去,那叫一个速度。
于抗美和范丹丹叫起来,“兔子,我看到了,那是兔子!”
余得勇,朱建华和牛立超都跟着狗去了,不过,陆绎却照着手电筒往方才的草丛走去,希望他们足够幸运,那里面会有一个兔子窝,里面藏着一窝小兔子。
事实证明,他们是幸运的,草丛里当真有个洞,这个洞是倾斜着刨的,足足有人的膝盖那么深,里面睡着5、6只灰色的小兔子,还没有人的手掌大,陆绎掏兔子的时候才发现,洞里铺了一层毛,一看就知道是母兔子身上拔下来的,可怜天下父母心。
蹲在洞口的陆绎都有点于心不忍。
女性天生就对毛绒绒的东西感兴趣,这不,小兔子刚掏出来,于抗美和范丹丹就搂在怀里爱不释手,一个个的直夸它们长的可爱。
不大一会儿,余得勇他们也回来了,看上去有点丧气。
刚才跑的太快,此时余得勇捂着肚子说,“兔子跑的贼快,狗都追不上,还是让它给跑了,他奶奶的。”
于抗美捧出手心里的小兔子给他们看,“你们看,这是什么?小兔子,可爱死了!”
几个男的,一个个的表示,力气总算是没白费。
得知母兔子逃脱的一瞬间,陆绎是松了一口气的,如果真是被大黄狗给追上了,那也只是死路一条,估计现在只是一具尸体罢了。
万物都是有灵性的,母兔子拔自己身上的毛给小兔子取暖的这个行为让陆绎想到了他母亲,顿时悲悯之心顿起。
尽管陆绎动了恻隐之心,那也是一时的,当锦衣卫的这些年,在诏狱他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对里面的人来说,死都是一种奢望,更别说几只兔子了,还没有那么大的份量可以让他改变主意,逮兔子这个行动还是要进行下去,如果任由它们繁殖的话,庄稼就要遭殃了,无论到任何时候,人命才是最重要的。
这一晚上他们一共逮住了两只大兔子,那只被大黄狗咬的半死的给了牛天贵,另外一只没受伤的留下来自己养。
我们家养了一只公兔子,一只母兔子,它们几乎一个月生一窝!
兔子很可爱,但是他们会毁坏庄稼,必须除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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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