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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们满世界洒狗血 第10章 第十回

作者:来揪咬甜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2-11-23 00:02:28 来源:文学城

任凡清将他拉进离现在位置不近不远的冷藏室,刚关上门,就见他蹲在地面双手抱着头,站起来比自己都要高出许多的人,现在不过自己膝盖的位置。

外面铃铛的声音越来越近。

这铃铛的声音好生熟悉,是西域摞钕的声音。

他们制造的铃铛和别的地方不同,有利有弊。

利在助眠、清心养身,弊在可成为杀人的武器,让人顷刻间进入梦魇、幻境,从而进行诛杀。

见即墨钧的身子颤抖,半响蹲身抬手,想捂住他的耳朵,最终还是没有动,收回手起身。

铃铛的声音在门外停止了,任凡清转身看着不动弹的即墨钧。

铃铛在门外又响了两声,门口传来陌生的声音,似乎是在和人对话,可听不到那个人的声音。

任凡清想到刚才进来从即墨钧身上掉落的手机,因时间的关系没有捡起来。

“你认识即墨钧?”

“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任凡清垂眸看着即墨钧的反应,与之前没有不同,上前打开门,发现即墨钧的身子一松,蹲下身接住他,望着他禁闭的双眸和汗珠,叹气。

“我本以为朝锌凰都已经是上辈子了,你的出现又将我拉入了这个漩涡。”

手帕从他口袋里面滑出,任凡清眼尖拿到手中,这不是自己被风吹跑的手帕?

“也不知是你上辈子欠我,还是我欠你,现在看来倒像是我欠你的。”任凡清拿出手机给博叔打电话。

“让小张把车开到宴会后门,联系医生到别墅,别让父母知道。”别墅是他的私人财产,父母知道有但是不常去,大多数时间都在离警局近的高档小区里居住。

父母对他管教严苛,随着年纪的增长松懈了一些,但带陌生男子回家还是不允许。博叔向来疼他,不会多嘴。

望着即墨钧,真是他重活一世都躲不开的劫。

……

……

“洛总,任凡清果然把即墨钧带走了。”

宴会厅二楼的房间内,洛丰玚挂断电话,与盘坐在身上的女人热吻,红酒从口中溢出顺着嘴角流下喉结,滚动的喉结是酒的助力,让它停留在锁骨的草莓上。

洛丰玚手掌揽住女人的腰翻身将她压在沙发上。

他一向不会怜香惜玉,做事从来都不顾另一方的感受,只是缓解性/欲。

刚刚才卸了货,加上这个人服务不错,赠送给她最后一个亲吻便从她身上下来,未点烟,先闻到了血腥味。

他杀过人,闻一下就知道是人类的血腥味,抬头,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立着一个人。

洛丰玚微歪头,这人……比即墨钧还有味,最近这是怎么了,自从遇到了即墨钧,之后碰到的人竟比他更加好看,可能是因为自己不喜欢没出息骨头软的人,对于站在门口的人欣赏,却不敢轻举妄动。

因为……他手里端着一盘新鲜的肉,用眼睛看痕迹、鼻子嗅到的气味来判断——刚切下来的。

粉嫩色的肉淌在浓郁的红色血液中,被一只银色的叉子叉中,以叉子为支撑点,抬起换个新角度沾上血液喂进口中。

“不好,没有即墨钧一分。”

听这声音应该是在电话里找即墨钧的人,很难想象即墨钧那么人畜无害会认识这种人,这个人的血腥气重。

洛丰玚越是戒备脸上就会越轻松,不想先落入下风,看到他视线瞥了一眼自己今晚的女伴,微笑,“男女身体都不一样,没什么好比的。”

随后对女人说,“你先出去吧。”

女人躺在沙发上一动不敢动,不敢经过门口的人,他吃的是……生肉。

突然,女人看到他的瞳孔里仿佛坐落了一朵莲花,眼神逐渐迷离,只有他的身影。

他穿的服装脱离了这个时代。

矜贵的富贵白底色偏金色,像是日出的第一缕微光,有种破晓的重要性,外围则是浓重的深色配饰。

朱红、墨绿、圭蓝、赤金……颜色依次派排开,不同颜色之间没有衔接呈独立状,上面花纹表面形状各不同,深到何种地步?将配饰的一块拿起来放到白纸上都担心是不是会渗透。

条状配饰并不是绣上去,隐约间可以看到暗藏在底下的白色,是靠着腰间的金圈宝石支撑,束腰并不是常规的腰带,是见所未见的金丝缠绕不下百圈突出腰线,不知道哪一根线下挂着一颗晶莹剔透的铃铛形状的宝石,里面藏着拇指大小的圆滚珠子,可想而知走起路来会发出多么美妙的声音。

宝石牵华服,别的不说,就光这一身扒下来一辈子无忧。

上半身色彩是静物,没有大的动作,敞露的皮肤上有华贵的金色项圈,衬着皮肤能晃了眼,最为惊奇的是随着他口中咀嚼微扫肩膀的穗子,是耳坠上不同珠子叠加下的产物。

那些珠子表里都混浊,被打磨的不透,上面都有些划痕,与全身的搭配和颜值不匹配,可加在他身上格外和谐!不管多漂亮的东西一定会有瑕疵,这仿佛是他想表达的。

人像是每个颜色最重的一笔,浑身充斥着两个字:妖魅,天生就是宝石精粹而成,让人一见便疯狂,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拥有,特别是眼角下花朵形状的痣,不知道是胎记还是后天人工加铸,粉色花瓣俏皮美丽。

如此这般的人,教人一看便想与他来一场纸醉金迷,身在梦中不知梦。

洛丰玚离的女人很近,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从刚开始的恐惧到最后的向往,不难猜出是面前人做的手脚,是个可怕的人。

“他们看到我的样子都是我想要他们看到的,不过……”

委慑行笑容未散间看着原本在沙发上的女人如鬼迷心窍般起身,行尸走肉略过自己的身边走出房间。

他将盘子中最后一块肉吃进口中,走进房间,一步步靠近沙发。

洛丰玚听到铃铛声音才从他的行走之间看到了浮在水面,却因水面混浊从而看不到的铃铛,直觉告诉自己——这铃铛绝对不是好东西。

安静的环境下听会入神,洛丰玚不喜欢事情脱离自己掌控,说话音量都提高了不少,盖不住铃铛声好歹落到耳朵里面不那么清晰。

“不过什么?”

“我不太喜欢看别人为我着迷。”委慑行双眸微弯,将盘子放到茶几上,“这里的食物没有我们那里的美味。”

洛丰玚行事做人都简单粗暴直接,在玩弄人心的方面不敌陆旎埃,但仅限于不喜欢,并不是害怕,很有胆量问出,“人肉?”

“猜猜哪里的?”

“我对人肉不感兴趣,不过杀人犯法,你逃不掉。”洛丰玚好心提个醒,他……说杀人犯法未免也过搞笑了。

“摄像头,我明白,把那些东西摧毁没有难度。我没有杀他,他自愿将身体献给我,我还录制了一段视频,你要不要和我一起欣赏一下?”委慑行拿出手机放到洛丰玚眼前。

“你从哪里捡到了即墨钧的手机?”洛丰玚本来在做运动,可越想越气,向来都是他挂别人电话的份,哪轮的到即墨钧挂自己电话!他重新打过去,就听到了面前人的声音。

委慑行漫不经心把玩着手指,他全身上下哪里都值得称赞,似是上天送给人间的礼物,每一寸都在发光,转动着手指上的饰品,“一个门外,你们这个时代方便许多。”

委慑行从出现到宴会,有人上来搭讪,得知了摄像头的存在,好奇心趋势去到监控室,无意间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即墨钧,得来全不费工夫,可惜……最后找不到他了,然后就看到了一个清秀的男子以热烈的自杀方式欢迎自己。

洛丰玚望着茶几面前摆放很久的电脑屏幕上即墨钧的坐标,这是隐藏在肉粥里的新型多功能监视器,一进到胃里便会刺入胃壁,无法排出体外。

即墨钧和任凡清的话他全部都听到了,完全听不懂。

洛丰玚第一次找不到更好的出路,只能捡其它的话问,“你是即墨钧的什么人?”

“仇人。”委慑行听到这句话笑得更甜,满脸甜蜜的负担可不像是有仇的样子。

洛丰玚又想到了一个人,继续询问,“你知道晋桑吗?”

“一条狗,谈及脏嘴。”

洛丰玚:“……”这个人完全不着急找即墨钧,甚至在自己提起他后才附和回应,这破事自己怎么牵连进来了?

“我不喜欢在后面追,即墨钧想跑就让他跑,到最后还是要乖乖回到我身边,不如趁此机会多想些治他的法子。”

这时,桌面上的电脑传出了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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