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见渔出生在齐鲁农村某个大队,她妈是下乡插队的知青,未婚先孕有的她,她爸据她妈临死前所说,也是个知青。
1973年,她爸家里平反,他在他家人的运作下,抛弃她妈,独自回城。
离开的时候,她妈还不知道自己怀孕。
等她妈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她爸早不知道去哪里逍遥快活了,写信不回,打电话也联系不上,不远千里去找人又不太现实,更悲催的是,那会儿正在严抓严打,生活作风问题管得非常严,未婚先孕,就跟在作死边缘蹦跶没什么区别,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
为了不让自己落入万劫不复的地径,她妈果断给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找了个接盘侠。
这个接盘侠就是她后来的丈夫。
对方是她下乡那个大队,大队长的小儿子,从她到他们大队插队那天起,就对她青睐有加。
她找了个由头把对方单独约出来,精心策划了一场酒后乱性,不仅把自己包装成受害者,还让对方误以为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
那男人是真心喜欢她,婚后,对她予取予求,哪怕她不肯跟他同床,他也毫无怨言,知道她怀孕后,更是把她宠上天。
在那男人的万般宠爱下,她妈度过了她一生中最享受的几个月。
临盆将至,她又给自己策划了一场“早产”。
刚开始还挺顺利的,那男人和他家里人对她早产的事情毫不怀疑,偏生她怀相不好,难产了。
那男人担心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的安危,第一时间把她送到镇上的医院。
到医院后,孩子倒是顺利生下来了,但早产,生下了个足月的孩子,懂的都懂。
因为当时情况紧急,她妈被送去医院的时候,队里好些人跟过去帮忙,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天时间都不到,这件事情就在大队里传得沸沸扬扬。
那男人和他家里人的面子里子全没了,尤其是那男人。
从前大队里的人提到他,都说他是个勤劳能干还疼媳妇的,出了这档子事儿后,大队里的人再提到他,都说他是乌龟王八。
他家里人劝他和她妈离婚,再找一个,但他哪怕被欺骗,也还爱着她妈,不愿和她妈离婚,只再像从前那般宠着她妈是不可能的,他开始终日酗酒,不顾她妈的意愿和她妈发生关系。
她妈在他们家的日子也从天堂一下落入了地狱,之前几个月对那男人生出的好感,在那男人第一次和她强行发生关系后,烟消云散,但要她和那男人离婚,她也没底气。
1977年,高考恢复,她妈看到了回城的希望,想要参加高考,那男人知道她要是考上大学,决计不会再回来,就利用他爸的职务之便,阻止她参加高考。
好不容易盼来的回城希望,就这么破灭了,她妈承受不住打击,大病了一场。
这一病,就再也没好。
弥留之际,她妈跟她说了很多,其中就包括她爸的一些事情,她让她去帝都找她爸,却没有告诉她,她爸在帝都的地址,甚至连她爸的名字叫什么,都没有告诉她。
她也没有提醒她,因为她压根不想去找她爸,也不想知道她爸具体姓甚名谁,只当这个人不存在。
她妈走的时候,她无悲无喜,可能是年纪还小,不懂什么是生死离别,也可能是生性凉薄。
对于她妈,她的感情其实挺复杂的。
她妈对于她,应该也是,又爱又恨。
爱她的时候,对她非常好,这也是她出生后,没被丢掉,甚至是溺死的主要原因,恨她的时候,恨不得亲手结果了她,她永远也忘不了,她掐着她的脖子要她死时那副狰狞扭曲的面孔,那是她第一次体会到窒息的痛苦,也是她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1978年,改革开放,他们大队几个终日游手好闲的懒汉扒火车去南越讨生活,赚得盆满钵满后,衣锦还乡。
大队里很多人见了都眼馋,想学他们扒火车去南越,其中就包括她,那一年,她年仅七岁。
七岁的她对赚大钱还没什么概念,只是为了吃饱饭,听人说南越遍地是黄金,只要肯干,人人都能赚大钱,她就动了心思。
她妈走后,那男人家更容不下她了,平日里吃不饱,穿不暖就算了,她从出生便是如此,已经习惯了,他们也没有义务养她,她不能容忍的是,他们家的人动不动就打她,大人打,小孩打,连那男人喝醉了也打她,说都是她毁了他和她妈原本幸福的生活。
她何其无辜,又不能跟一个醉鬼讲道理,只能有多远躲多远。
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躲得过他,也躲不过他家里人,她有预感,她要是继续留在那个家里,下场一定很惨。
为了活命,也为了吃饱穿暖,年仅七岁的她,偷了那男人家里几块红薯,孤身一人,毅然决然地踏上去南越的路。
一路上有多艰辛不提,到了南越之后,她才知道,大队里的人口中的遍地是黄金的南越,对于她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来说,并没有比乡下地方好多少。
从家里偷的红薯吃完后,她为了活命不得不过上乞讨,甚至是偷鸡摸狗的生活。
两年时间稍纵即逝,转眼就到了1982年。
今年九岁的她,还没有寻常人家六岁的孩子大,整个人瘦瘦小小,还脏兮兮的,就像一只从阴沟里爬出来的老鼠。
林尽水得知她九岁的时候,还不信,觉得她顶多六岁,又问她哪一年生的,她跟他说,她是1974年生的,他算了下,1974年生的,虚岁,还真是九岁。
相比于她的坎坷,长她七岁的林尽水要幸运很多。
他还在襁褓的时候就被他师父捡回道观,之后的十几年,一直生活在道观里,虽然远离俗世,日子过得有点枯燥,但师兄们都很疼他,基本没让他吃过什么苦。
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下山,一路从南诏到南越,看什么都觉得稀奇,连躺在犄角旮旯里奄奄一息的小乞丐都让他有捡尸的冲动,偏生他到的时候,这小乞丐还没死绝,救不救成了问题。
最后他还是救了,用的禁术。
说完各自的身世,林尽水又说起他们的师门。
他们的师门名为无涯观,坐落于南诏沧山的某个犄角旮旯,因为地处偏僻和受早些年的国家政策影响,香火早已凋零,师门上下为了生计不得不四处奔波。
现如今还留在观内的只余五人,分别是他大师兄和他大师兄的四名弟子。
在外的,除了他们师徒二人,还有他二师兄和三师兄,以及他们各自的四名弟子。
师门上下全是神棍,皆以坑蒙拐骗为生。
这是林见渔自己理解的。
林尽水的原话其实是:“师门上下皆精通阴阳术数,以驱鬼捉妖看风水为生。”
作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林见渔不信一切牛鬼蛇神,自然也不信什么阴阳术数,驱鬼捉妖看风水,权当他们是一群骗子。
她这两年为了活命,早就误入歧途,小偷小摸的事情没少干,倒也无所谓与一群骗子为伍,只要有口饭吃,别说是当骗子,就是当傻子她也乐意。
还在齐鲁农村的时候,她就很羡慕他们大队的一个傻子,傻子虽然傻,但他家里人都很疼他,每天什么活都不用干,还能吃饱穿暖,对于每天累死累活,还吃不饱穿不暖的她来说,简直就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闲话说完,林尽水从他的行囊里拿出个小盒子,小盒子上贴着一张明黄色的符纸,里面装的是他最爱的小鱼干。
一旁的林见渔见他拿了个贴着符纸的小盒子出来,还以为他要给她看什么宝贝,结果里面装的是炸得金黄酥脆的小鱼干,她小小的脑袋上瞬间多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你说你吃饱了的。”林尽水见她一直盯着他盒子里的小鱼干看,忍不住蹙起眉头,语气听起来还带了丝不易察觉的委屈。
林见渔原本就被他在装小鱼干的盒子上贴符纸的行为搞得一头雾水,听到他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后,脸上的表情愈发迷茫,但这并不妨碍她盯着盒子里的小鱼干看,倒不是饿了,主要是馋。
任谁肚子里没有一点油水,冷不防看到一盒子炸得金黄酥脆的小鱼干都会忍不住分泌口水。
林尽水见她的目光像是黏在盒子里的小鱼干上一样,抠都抠不下来,忍痛从盒子里挑了两只他认为最小的小鱼干递给她。
等她接过后,他什么也没说,直接背过身去,用自己的身体把装小鱼干的盒子遮得严严实实的,这才拿起小鱼干数着条吃了起来。
林见渔直到他背过身去才反应过来,自己手上多了两条小鱼干。
看着炸得金黄酥脆的小鱼干,她不再管林尽水的迷惑行为,小心翼翼地拿起一条送进嘴里,细细咀嚼,咸香酥脆,比她这辈子吃过的任何食物都要好吃,连不久前让她饱餐一顿的方便面都稍显逊色,这大概就是独属于油炸食物的魅力。
吃完一只后,她飞快地把另一只也放进嘴里咀嚼。
虽然心中有些许不舍,想要留下来慢慢品尝,但多年被抢食物的经验告诉她,食物只有吃进肚子里才是最安全的。
事实上要不是林尽水的两包方便面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早在林尽水把小鱼干放在她手心里的那一瞬间,她就会飞快地往嘴里塞。
吃完小鱼干,再看林尽水,她突然理解他为什么要背过身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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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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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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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恩许了一个愿望,要体验一下年代文里的制服诱惑。
然后,她就穿了。
六十年代解放军,你守护国家,我守护你。
七十年代医生,你救死扶伤,我为你洗手作羹汤。
八十年代警察,你为人民服务,我为你服务。
九十年代飞行员,你在蓝天上翱翔,我在蓝天下坚守。
陆衍:“你根本就不喜欢我,你只是为了我身上穿的制服。”
沈知恩:“胡说,你不穿我的样子,我明明也很喜欢。”
陆衍:“……”
统一说明一下:
南越,亦作“南粤”,古地名,今广东、广西一带。
广东的别称就叫南越(南粤),我用南越是为了和闽越统一一个越,和越南没关系,不要碰瓷,谢谢大家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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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观名无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