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枫和叶知秋被明星带着走出门,奚平烟摘了黑皮手套,召来一簇雷电。紫电钻进柳剑万壑雷里,奚平烟抬腿踏上去,露出黑皮靴。她轻点足尖,万壑雷升起,直直地飞走了,冲入云霄间。
明枫崇拜地望着此间最强者之一的背影,当奚平烟主化为黑点,消失在远处流冬山的无尽风雪中时,他回头看向他爸:“爹,你也会飞吗?”
走到一艘方舟旁,明星尴尬道:“ 臭小子上船,我会飞舟的‘飞’。”
这飞舟较小,最多坐四五人。舟侧有两翼,舟身呈流线型,状似小鸟。
一行人坐了上去,明星往凹槽处拍了一块红色晶石,想了想,又掰开收回来半块。他发号施令道:“省点灵石,你俩摇杆,我控制方向。”
他俩照做,下一刻飞舟尾部开始向斜下方喷气,双翼颤动,如振翅的鸟。
飞舟起飞了,在山巅的云里穿行。
明枫隐约能看到悬天宫上修习功法的学生的身影。
悬天宫上广厦林立,街道宽阔纵横,皆为白玉鎏金所造,通体散发着微微荧光。高大树木较少,多为盆栽。
浮云殿上屋子多却不大,除了冒着炊烟的膳堂,其余大都为小型木屋,是外山弟子起居的地方。
至于最下方的藏玉宫,明枫只看到充斥山谷的黛绿与苍青,以及风动高树时偶然露出的一片勾角的墨色屋檐。
飞舟向林荫最茂密的那座山浮去,钻入满山浓绿。
飞舟停在一座古朴的宫殿旁。
宫殿通体木制,色泽比向春山的房子更深,显得庄严肃穆。
明星向坐在树荫下喝酒看书的老头拱手,朗声道:“夏侯师兄,喝着呢?”
夏侯轩看起来五六十岁,身上没带武器,一副老学究的气质。头戴乌纱帽,身着大红袍,头发银黑交错,面荣干瘦皱纹纵横却不显沧桑,喝酒喝到满面红光——他看起来像个当官的而非修仙的。
听见声音,他砸吧着嘴巴,咽下那口酒,把书扣在石桌上,笑道:“呦,明老弟怎么来了?陪老哥喝一杯?”
“行啊!好酒!三春雪?”明星闻着味儿走了过去,称赞道。
“好品味!这是问春山醉要来的,刚好放了三年!够味儿!”夏侯轩被酒气熏得飘飘然,眯眼看清缀在明星身后的二人,问道,“那俩小伙子也来喝酒啊?”
明星摆手道:“这倒不是。知秋眼睛和你那爱徒一样,也出了些毛病。我儿找到了什么办法,要来你这儿看看书,找什么‘玻璃’。”
“咦!可怜见的,瑾儿年纪轻轻就成了半瞎。若是你们找到了办法,顺便帮他治一治啊。”夏侯轩道,声音像一口生锈的老钟,却不减活力。
“这是当然!请老哥赏脸,让他俩进你的‘黄金屋’瞅瞅。”
夏侯轩拨了拨山羊胡,拎着白玉壶,对着壶嘴又浇了一气,他道:“去吧去吧,谨儿也在里面,可为二位小友指路。师弟你就留下来陪我喝酒吧,小七沾酒即醉,排在他前面的师兄都下山做官历练去了,我堂堂山主,在山上连个酒友都没,嗝,没有,可真是寂寞死你老哥了!哈哈哈哈!”
“多谢老哥赏我好酒!”明星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明枫和叶知秋顺着捉夏山山主的手走向宫殿的大门。
大门紧闭,不透阳光。
明枫想着方才他们的对话,揣摩道:“师弟你听见没?山主说他徒弟下山做官了,这不是个修仙文么?”
叶知秋看着他,回答道:“可能修仙文也需要制定法律管理民众。”
明枫:“哦——”
他们推开厚重的木门,阳光伴着烟尘起舞,涌进昏暗的大殿。
明枫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里面全是书,无数个书柜整齐排列,纵横蜿蜒,延伸到大殿深处。而殿顶极高,书直直触到屋顶天花。
墙边间或摆着扶梯,用来取书。
大殿中央坐着一人,被阳光刺得眯了眯眼,瞥向来人,淡声道:“关门,多谢。”
明枫依言照做,大门缓缓合拢,殿内又是一片昏暗。
宫殿明明有零星几扇窗户,却都严丝合缝地关着。只一豆烛火,立在沈瑾身侧,静静地燃着。
沈瑾约摸十七八岁,同他师父一般打扮,但十分清瘦,肤色苍白,大概是长时间不见阳光的缘故。白净的手从大红广袖中伸出,倒显出几分秾丽。手指骨节分明,正虚握着竹节毛笔,蘸饱了墨汁,正写着什么。
听见声音,他微抬手,看向来人。只是这一顿,浓墨坠落,洇晕了纸张。
他秀眉微蹙,把宣纸折了几道,放在一边,重新抚平一张纸,随后抬起乌黑凤眸,微眯眼睛,似是瞧不清,幽幽地看向来者:“谁?做什么?”
“叨扰了,扶秋山明枫、流冬山叶知秋,来找书。”明枫回忆着别人的动作,拱手行礼。
“什么书?”闻言他轻轻搁下了笔,站起来,回了个礼。
“关于石头的书。”明枫补充道,“我有让你看清的办法,需要找些材料。”
这时这位少言寡语的年轻人眼睛亮了亮,洁白皮肤上的黑眼圈显得触目惊心。随后他敛眸问道:“有名字或具体描述么?我找书很快。”
明枫走上前去:“你知道玻璃吗?一种透明的固体——不是冰!”
沈瑾拧眉思索:“我从未听说。”
叶知秋思索道:“石英砂呢?”
明枫与他对视一眼,顿时明白了——没有玻璃可以制造玻璃啊!明枫补充道:“黄白色半透明块状固体,不可燃烧,高温融化。”
沈瑾喃喃道:“‘南山有石,名之谓英。透光见之,半明半昧,熔之有色,暂无所用……’戊行丙列庚层自左向右第十九本三十八页,跟我来。 ”
明枫听着,睁大了嘴。“我找书很快。”是这个意思吗?过目不忘博览群书?这是正常人吗!?
他诚心赞叹道:“你真厉害。”
沈瑾微微偏首,顿了顿,仍是保持着那份高冷风姿,只是耳尖微红,声音略带骄傲,低声道:“谬赞。”
明枫刚从不仙法而修文书的捉夏山人上得到些许安慰——我不是门派中不会法术的例外。现在就被这番话惊到了,他必须承认,他在不会法力的人当中也是实力堪忧。
不过他也是有优点的,比如乐观。
刚站起来时沈瑾的步伐缓慢而僵硬,应是久坐的缘故,走两步后他腿脚才灵便起来。
明枫歪头贴近叶知秋,悄声问:“你说大白天的这里为啥关门关窗?”
叶知秋又盯着师哥后颈的小痣,不肯移开眼了。以至于他还未开口,就被人抢了先。
“阳光伤书,惯常酉时开窗通风。”沈瑾回答道。
厚重的木墙把外面的鸟鸣啾啾流水潺潺都隔绝在外,屋里很是安静,是以明枫的“悄声”并没有什么效果。他觉得这位小书呆子可真是不知爱惜眼睛,都近视了还在昏暗处看书。他怀着对学生的关爱,劝道:“灯光昏暗、离书太近伤眼睛,你越看越瞎。”
沈瑾回头看他,语调冷,却透出些许惘然:“可不看书,我永远找不到恢复的办法。”
明枫扫过桌案上写了一半的行楷,银勾铁画,力道遒劲,笔触极细却有孤竹般的刚骨,心道,这是个倔的。
他道:“如果这本书里有答案,你就能看清了。”
沈瑾爬上扶梯,翻出那本书,递给明枫,叹道:“但愿如此。”
明枫往火光旁走,看清了上面的字迹。
这里的字都和现实世界的简体字一样,是以他能看懂。
“……英布于碧落山庄治下 ,南华派旧址,牵云岭洞中,幽暗处得之,东南方尤多。”
明枫收起书,满意笑了,抬头问道:“有就好……请问碧落山庄和南华派是什么?在哪儿?”
话音刚落,沈瑾就背课文般道出了答案:“在东南长黎郡,松阳城。碧落山庄是长黎郡第一宗门,和我们不尽群山、中部赤凰阁、中南水云天、东方广寒宫齐名,并称溪亭五宗。”
他顿了顿,继续道:“南华派是依附碧落山庄的小派,修医道主水木,十五年前惨遭屠杀,确认死亡九人,分别是掌门焦延禄,内门弟子八人,只余入门弟子幸存。焦延禄被剖走丹心,碎尸万段,凶器为他的弟子兼养子焦华的剑‘伏清’,行九焦华和行十江离失踪,门派解散。”
“凶手是谁?”明枫看着这桩丧心病狂的灭门惨案,心里发冷。修仙世界的变态可真他妈多。
“没抓到。天下默认是焦华。”沈瑾没什么表情,只是陈述一个记录在案的,既定的事实。
叶知秋沉思道:“为什么默认?武器是他的能说明杀人的一定是他么?”
沈瑾无波无澜的眼睛微有诧异,他答道:“伏清是万仞山得来的灵剑,只认主人的丹心,非焦华灵力不可控。”
叶知秋点头算作了解。
“丹心?不是丹田?”明枫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词。他记得自己曾经看过的仙侠小说里,灵力都源于丹田啊。
沈瑾像是在看一个傻瓜:“灵是力量的表象,灵由心生!人灵力的种类不是看根骨,而是看心性。你的心对世界的感受决定了灵力是哪种类型。因此丹自然是长在心上的。”
叶知秋问道:“那妖呢?”
“妖都有类人的灵智,植物化妖大都以木为本,少数能控其他法象。禽兽虫鸟化妖虽受血脉影响,但大体和人类相似。”他沉思片刻,补充道,“木妖生命力顽强,但凶性一般不强。自从十年前人妖大战过后,人族境内少见自然生妖。但噩影催化没灵智的生物行凶也不算少见。”
“明白了,多谢。”
他们得知矿石的位置后也不久留,半路看到了一本残破的书,像是一页页修补拼凑而成,侧棱写着“红楼梦”。
明枫被这熟悉的名字一惊,忙回首问道:“这书,我可以看么?”
“轻点,小心散架。”沈瑾抱臂立在旁边。
他小心翼翼地捧着书,翻开了,看着熟悉的故事和被撕烂后再拼凑的、熟悉的沟壑,总觉得自己见过相似的东西,却因为岁月流年的冲刷,模糊了踪迹。
他摩挲着书,像是在摩挲记忆——但他并没有摩挲出什么所以然,又把书放回去了,准备出门。
们将被再次关上的那一刻,昏暗的缝隙中沈瑾轻声道:“多谢。”
似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又似是不习惯这句话,声音轻到像是幻觉,但明枫笑了,也低声回了句:“不客气。”随后关上了门。
明枫回忆着方才的事,笑着看向叶知秋,道:“我们出发吧!”
小书呆子出场啦^O^本来我想写一个神经质的阴郁小呆子,非常符合高中生的精神状态,但是吧,他好优雅,没被我影响到长歪……
当初我问同桌:“你觉得明枫这个名字有什么寓意?”
这个名字当初就是灵光一现的读音,查字典决定的字,我也不知道什么含义,我觉得怎么着也是“明丽的秋枫”吧,结果——
同桌说:“明天就疯。”
嗯,没事,换了个校长我可能会有两位数嘟暑假,到时候狠狠码字!小百灵啊!等着鸽鸽的大键盘好好满足你吧!
明天就可以上路探险啦,噢耶!
不过出门时是穿越第三天,他们还啥都不会的嘞,过程中会亲一口然后觉醒技能!但是师兄师姐介绍知识,可能戏份会有点多哦>3<
作者话好多,觉得吵的话可以屏蔽ing
总之!期待明天的到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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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群山十四·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