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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归雁传 第一章月夜思归雁(一)

作者:老山活着 分类:军事 更新时间:2020-11-09 03:44:14 来源:转码展示1

……引子……

一秒钟之后,我即将死去。gsgjipo

我的脚猛踩刹车,但是一切都太迟了。我只看见不断闪烁的车灯和逼近的卡车。四五十吨钢铁,就像一条喘息的巨龙,挟着沉重的呼啸向我袭来。

我看见卡车司机满眼的惊恐。我感到时间仿佛变慢了,我的过往人生一幕幕闪现在眼前。那一刹那,我脑中唯有一个念头:“多么希望这只是一场噩梦!”

呜呼哀哉,然而下一秒,直觉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

发源于狼居胥山的余吾水,向西南过姑衍山,在燕然山余脉的阻截下转向西北,曲曲折折汇入安侯河。安侯河汇入同样发源于燕然山的郅居水,流入北海,那是世界上最深和蓄水量最多的断层陷落淡水湖泊。

斜阳近晚,黑林一带的草地上散漫地游动着大大小小的马、牛、羊群,许多毡房和附近的骆驼远远近近点缀在宛转迂回的流水旁边,犬不时到正在煮肉的女主人身边猛烈地摇摆尾巴讨好,又去刚刚从委顿中抖起精神的草地上来回飞奔,朝着回归的牧群狂吠着撒欢。女人向远处瞭望,边欠下身子朝架锅的石块之间添进柴禾,又从散发着浓重膻味的沸汤表面撇去浮向锅边的褐色血沫。牲畜的叫声和男人嘹亮的胡哨此起彼伏,把草原上的生态涂抹得五彩缤纷。

毕利格酋长带领一队剽悍的骑卫,鹰一般掠过晚霞初现的金灿灿的草原,傍着随地势流转的水流向稍高处的最大的帐蓬飞驰。快要到了,毕力格却一勒缰绳,随即松开,坐骑前蹄扬起,在后蹄的舞步间掉转了方向,碎步跑向大帐不远处侧面一座非常小的毡帐,骑队随之放慢了速度。

尚离有一箭之地,毕力格便跃身下马,马蹄尚未落定,他的双脚已经稳稳地扎在草地上。他拍拍坐骑的下颌,顺势把长满胡须的黑红脸膛在伙伴长长的鼻梁边贴了一下,把缰绳和鞭子一齐丢到卫队长侥直那手中。那马犹自腾挪四蹄,把头摆向体态健硕的侥直那,彼此却也十分亲近。

这是一匹浑身浮满云朵儿的青骢宝马,日行千里体力不减,而且久历战阵,多次把毕力格救离险境。毕力格把这匹坐骑看得如同手足,也看成保护神一般,好像与自己共有一条生命。他给马起的名字却很另类,叫作“赛努”,意思就是伙伴或兄弟。为的是紧急中这青骢马便如同一名奋不顾身的侠义勇士,倒在它蹄下的敌人已经不少于十几二十个。

听到马蹄声响,这个破破烂烂的小小帐篷里钻出一个少年郎,这少年人身体单瘦,长相和草原的人完全不一样,细致而精致,甚至比草原上的女人更加的漂亮。他大概十二三岁,他穿着一身奇怪的衣服,非常大,上面有些花花绿绿的花纹,像是兽皮又不太像。少年郎见来的是首领,吓得赶紧趴伏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

毕力格上前一把提住他的腰带,只一拽把那细嫩的身体揽入怀中,用坚硬的胡须去厮磨孩子被草原风打磨得鲜红的小脸蛋:“奥日赖,你的药汤很好。我的身体完全好了!你真不愧是我的新赛努,可惜你这小子不够强壮!当不了不足的勇士。”那少年根本听不懂他的话,被吓得缩成一团,牙齿间便发出响亮的“咯咯”声,毕力格身上的恶臭差点把他熏死。

“奥日赖”是这个部落的酋长毕力格给这个莫名其妙出现在草原上的少年郎起的名字,意思是下雨天捡到的孩子。可惜这个小子既不会说草原上的话,也听不懂。再加上他如此的瘦弱,在众人的眼里就是个废物。如果是过去,毕力格想都不想就会杀了他。不过事有凑巧,他遇到这少年的时候正好患病,浑身发烫几乎奄奄一息。正是这个少年郎从草原上随便摘了几种药草,用陶罐熬了一锅汤汁让他喝了,这才救下了他。

正因为如此,毕力格始终认为这少年和他胯下的青骢马一样,是天神派来帮助他的,因此,对这少年郎算是比较照顾的了。毕力格相信有了神的帮助。总有一天,他的部落一定会强大起来的。毕力格哈哈大笑,像是拎着一个小羊羔一样朝自己的帐篷走去,部落里的勇士们用马鞭戏弄着这可怜的少年,少年郎根本无力反抗。

眼前是一顶被外饰装点得别有情致的毡房。门帘掀动处,走出一个体态窈窕举步款款的年轻女子。毕力格偷眼瞥见,便觉心花盛开,急忙就近把少年郎扔到一边,三步两步到了女子跟前,这速度刚巧接住了从浓香中飘来的水灵灵的渴望。扑入毕力格硕大怀抱的女人两脚离开了地面,只在少年那回头之间,酋长和他心爱的小阏氏便消失在那扇花样点缀的毡帘后面。

牧场上心潮起伏的一夜纵情。有些疲惫的毕力格满足地闭了眼,迷迷糊糊听着臂弯里的呢喃,只待胡须被揪得有些刺痒时,才不得已点点头,顺势应出声来。

夜深了,草原上秋夜里的气温很低,那残余的篝火在呼啸的寒风中颤栗,顽强地抵挡着寒意,让人在这个宁静的夜晚不那么太寂寞和无助。远方,野兽的嘶叫声此起彼伏,提醒着人们在旷野中是如此的危险,尤其是这茫茫黑夜。那死一般的夜色如同鬼蜮,让人心虚胆怯。

我就是那少年,我叫李同,曾经是名医生。我真是倒霉透了!出诊的路上,一场车祸把我送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四十好几的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少年郎!在这个世界,我几乎是一无所有。除了一个被我早早藏起来的黑色药箱,唯一的财产,就是身上的衣服和鞋袜。幸亏穿越的时候是冬天,要不然自己早就冻死了。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百天了,我依然听不懂周边人的话。这些人身上非常的肮脏,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身上都散发出一股恶臭,头发里还爬满了虱子,自己现在跟他们也差不多,我几乎记不得洗澡的滋味了。这个小小的窝棚是我自己亲手搭建的,与其他牧民的帐篷不一样,我在地上挖了一个坑,铺上鹅卵石,还挖了一个排烟的烟道,这样虽然我的帐篷很破,但比其他人的帐篷更加的暖和。

这是一个蛮荒的世界!而这个小小的窝棚是我唯一能够栖身的地方,离开这个部落,未成年的我肯怕连一天的活不下去。我来的第一天,就差点死了,差点死在刚才抱我的那个男人手上。

一百多天过去了,我依然不知道这是在哪里,这里没有gps,也没有北斗导航,四周都是满满的草原和远处的青山。这里什么都没有,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往日里最寻常的东西都看不到,唯有的就是杀戮。才来百天,我已经见到过十余次杀戮就发生在我的眼前。

我很沮丧,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可我又不敢逃跑,上一个逃跑牧奴的尸体现在还被挂在一棵树下,如牧民们在狩猎季节风干的猎物一般。我也不想自杀,只能够在这里苦苦的煎熬着,想尽一切办法努力的活下去。夜深了,我依然无法入睡。残缺的月亮发出惨白的光芒照着这个世界,显得更加的凄凉。黑暗中,我再一次无声的嚎啕大哭……

哭过了,没有任何作用,想要活着只能够继续忍受。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日子过得飞快。从夏营地转移到秋营地,又从秋营地转移到冬营地,我学会了拾粪、捉牛犊哄起春季里的小羊羔……学会了套上犍牛游牧去,我这个医生成了一个地道的牧奴,但是我的身体依然很单薄……

天渐渐地炎热起来,我所经历的第六个夏天再一次来了。草原上毫无遮挡的大地,太阳在上方炙烤着草原上的万物,那经过一个春天疯长的青草,似乎都承受不起太阳的热情,纷纷耷拉着脑袋。

这个时候,部落的牧民们总会在仲夏来临之前,收拾好家什,赶着牛羊,沿着先辈们曾经走过的路线,向着远处白雪皑皑的山下迁移,来到一处有大片森林与草原交接的地方,那些生长了千百年的树林是夏天最受牧民欢迎的地方。

这里是他们避暑之地,有着大山和森林的保护,这是我唯一能够逃跑的机会。我已经计划了很久,我要遁入这莽莽的森林之中,哪怕是冻死或者饿死在森林里,我也要逃走,哪怕是死去,我不想再做别人的奴隶!这是我最后的尊严。

(为了方便行文,后面不再使用第一人称)

……

李同如愿以偿的逃出来了,他沿着不知名的河流往下游走,他心中有个信念,只要走到下游的尽头,他就能够看到大海,他就能够辨认出方向。此刻,他的身后牵着两匹马,其中的一匹正是毕力格酋长的座骑。他心中在想,恐怕那位酋长都快疯了吧。

正所谓得意不能忘形!李同刚把水囊放好才继续往前走了几步,人就陷下去了。他每挣扎一下,脚下的淤泥将他吞没的速度就加快一点。才挣扎了几下。淤泥就埋到了他的腋窝处,每一次呼气,胸腔一缩小,沉重的淤泥就迅速填满空隙。他惊恐地喘了几大口气,淤泥和水不断填实空隙,挤压胸腔,把他紧紧的吸住,现在他的呼吸开始变得困难。

毒太阳射出白炽的光,寂静中炙烤着李同。此刻他后悔极了,只怪自己粗心,竟然没有注意到自己进入了一片沼泽地。他太大意了!明显的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还在下沉。奇怪的是,他现在渐渐的不害怕了,甚至在想,听说沼泽地最适合保存遗体,甚至是万年不化。如果未来有科学家挖到他的骨骸,会不会被他身上的衣服和出土的年代搞疯掉!想到这里,他竟然还有闲暇露出一个笑容。

也许这样解脱也不错,这些年,他实在受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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