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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寻归途 第101章 第六章

作者:惊尘针绝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0-04-30 17:34:30 来源:文学城

宇宙4第六章

既然影盟中人认为河湾镇简直像个粪坑,在其他角斗/士眼中,这儿也理所当然的一样好不到哪里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物质条件比起初来乍到的影盟中人要好得多。

由于莫顿——或者说,法尔卡斯爵士的慷慨安排,几名角斗/士不仅在入城时没有遇到任何难题,更是不花一分钱便住进了河湾镇最好的旅馆。这间旅馆有宽敞而窗明几净的房间,有填充着稻草与羽毛的床单被褥,有浓厚醇香、源自长峡的正宗黄金麦酒,有暖意融融、累铜勾丝的熊熊炭盆,甚至还有用于沐浴梳洗的里间。土著们并不与他们住在一起,这着实有些可惜,因为据说这家店的鹅与鱼都烧得很不错,在附近可谓是有口皆碑。

“看起来他们还用得着我们。”进门的第一刻,李/明夜便如此对靳一梦说道。她捧起酒杯谨慎地啜饮一口,随即细眉微展,露/出“虽然这玩意儿有些怪但味道居然还可以”的神色。

“他们当然用得着我们……如果红水村里真的都是狼人的话。”靳一梦不甚在意地说道。狼疫可是困扰了数代长峡国王的老大难问题,哪儿那么好搞定的?为了阻断狼疫与避免恐/慌,所有狼人都得尽快、低调和一个不留地被诛杀,靳一梦估计莫顿很难在仓促间凑出足够且有用的人手,毕竟让普通士兵去对付狼人就和送外卖没什么两样。到头来,若是驱魔人协会真的想要处理狼疫,自然得找他们这几个身怀绝技,又与狼人打过交道的佣兵。

“我估计这件事至少得等一两天的时间。红水村是纳吉伯爵的领地,就算是国王和教/皇都不能说屠就屠。”李/明夜耸了耸肩,她倒是已经想出了办法,只不过既然事非紧急,便也就懒得说了——更何况贵/族、驱魔人协会和教/会之间的事务,肯定容不得一介人微言轻的佣兵指手画脚。“我们还是先考虑二阶段主线任务吧。”

是的,二阶段主线任务。即使诸人此时已经效率极高地接受了一个高难度支线任务,也并不会影响主线任务的发布。不过好在主线任务通常都是为了保证角斗/士能够融入当前宇宙,是以难度普遍不算太高。

——命运团队、瓦罗、冈恩、冷泉英子几人的二阶段主线任务都是在即将开办的河湾镇比武大/会期间获得足够的影响因子。影响因子这玩意儿有些类似于声望,只不过却是未标明所属阵营的,估计只有在如比武大/会这样的特殊情况之下,才会被斗兽场视为计量单位。

关于影响因子的作用,在此举个简单的例子——从斗兽场的数据角度来看,若是李/明夜在比武大/会中获得了某个项目的第一名,那么影响因子势必极高,于是便会受到如纳吉伯爵、教/会、驱魔人协会等武/装与非武/装势力的招揽。到了那时,她可以继续保持中立,若是如此,影响因子顶多会影响土著观感,很难化作实质性的好处;她亦可以选择一方作为所属势力,届时影响因子便会化作势力声望,并对她的势力地位、兑换物品、势力任务、敌/对/势/力信息等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但是这个例子显然无法成为现实,其原因非常简单——作为一个女子,李/明夜根本不可能参加比武大/会。不过就算她女扮男装且报名成功了,想要在本次比武大/会中胜出,其实也是比较困难的……

河湾镇比武大/会将持续三到四天左右,其流程早在半个月前便已确定并公示了出去——首先便是马上游/行与马术表演,这算是开幕。接着便是一对一比武(可分为马上冲刺、剑术比试、空手格斗三个回合)、小组竞技(随机安排,每小组三人,两组一轮)、团体竞技(大乱斗)这三项赛程。赛程结束之后,贵/族们会举办舞会庆祝,比武大/会到此便圆/满结束。根据这个赛程也能看出来,李/明夜所擅长的项目愣是一个没有——这乃是由于弓/弩之物并不符合骑士精神的缘故,有些骑士甚至将其称为“卑鄙者的武/器”。除此之外,此时的比武大/会不比几个世纪以前那种含有浓重军事意味的比武大/会,而是和谐成了如“奥/运会”甚至“春晚”一样的比赛表演,其规则繁多、限/制严格到简直令/人/发/指的地步。

如此一对比,哈夫斯的任务在李/明夜看来简直简单得不像话——这家伙要去打听有关远洋船队的相关情报,估计到了那时他还会触发三阶段主线任务。李/明夜在知道此事后,暗自把“远洋船队”纳入了考量。

靳一梦一想到比武大/会就皱眉。他原本以为这儿的比武大/会与刚达巴国的军团演武差不多(拿下铁丘陵后刚达巴举办了一次军团演武,那时候他和李/明夜都是达官贵人,坐在看台上当拍手观众),谁知道居然会这么麻烦。他往椅子上一瘫,懒洋洋地在团队频道里提议道:“比武大/会这种风头就让文森特去出好了。”

“也只有我才行,就凭你这个只会放冷枪的家伙,连马都不怎么会骑,只怕第一回合就会被人打到地上吃土。”文森特用同样慵懒的语调回道。他在上古卷轴中有一段为时颇长的马上经历,倒不像靳李二人,在中土宇宙里多半是骑乘座狼。“不过我有个问题,平民能参加比武大/会吗?”

“在我的印象里,确实有平民出身的侍从依靠参加比武大/会实现阶层跨越,不过我们也不必要非得给你找个主/子。骑士是最底层的贵/族,没有封地与收入,以至于成为佣兵或是到处参加比武大/会挣钱的树篱骑士比比皆是。你尽管自称骑士好了,只需随便借用一个长峡或是克罗地亚、奥地利的地名作为出生地,没有人会拆穿你的。”

“这样的话,岂不是人人都可以自称骑士?”

“确实如此,不过首先你得有一套铠甲与一匹战马,这二者都极为昂贵,若是输了比武,这二者就会成为胜者的战利品,败者需要花钱赎回。你以为平民是像我们一样,储物空间里的黄金和宝石多得装不下(来自孤山宝库),还是像我们一样拥有高超的战斗技巧,甚至经历过战争?”李/明夜略一停顿,郑重地说道:“我得警告你,打得漂亮点儿,最好不要杀/人。还有,把你的仲裁者收好,他们会发比武用的武/器。实际上我建议你只需参加团体竞技完成任务即可,团体竞技场面混乱,方便你这位新晋爵士浑水摸鱼。我记得我在2030年左右观赏过一场骑士比武大/会,马上冲刺这一环节固然引人瞩目,却有许多规则限/制,甚至对于骑□□中的部位都有规定……你要是参加,百分百会违规。对了,明天你去弄一套比武大/会的规则记住。”

文森特兴趣缺缺地说道:“这听起来和WWE(世界摔角娱乐比赛)差不多,我忽然对这个比武大/会失去兴趣了。”

“说不定这个宇宙里的比武大/会没那么严格呢,而且WWE有什么不好的,那灯光,那音乐,那舞美,那场面!台上打一拳,底下呱唧呱唧鼓掌,踢一脚,又是呱唧呱唧鼓掌……一场打完,你都可以出道当偶像了。”靳一梦不遗余力地幸灾乐祸。

“去你的(Fuсk YOU),冷枪王。”文森特太过郁闷,已经没有兴致斗嘴。

“尽管来!”靳一梦拍桌大笑。

李/明夜瞪了靳一梦一眼,赶紧安慰文森特:“团体竞技只取一名胜者,比单兵竞技和小组竞技有/意思得多。而且别忘了这个宇宙含有一定的魔幻法则,这里的比武大/会中或许会有一些魔法手段,甚至可能会有一些装备精良的首领级土著人物参加,你要是一不小心,说不定会输。”

“哦。”文森特依然兴致不高。

“我记得咱们来的路上有一家阿/拉/伯公共/浴/室。”靳一梦嘴角微勾,那眼神一半诡谲一半猥琐,“你有印象不?就门口挂个红玻璃灯的那家,还挺热闹的。你可以去套套消息嘛,我寻思那儿的伙计肯定消息灵通。”

“好吧!那我就去洗个澡,顺便弄一套比武大/会的情报。”文森特肃然应道。

“记得先找地儿换钱啊,别到时候只能拿矮人金币结账。”靳一梦提醒他。

“知道了!老妈。”

李/明夜听到隔壁传来一记关门声。她摇了摇头,忍不住失笑:“我似乎把你们俩想得太高尚了。太熟了就是这点不好,导致我常常会忘记你们还是男人。”

“……宝贝儿,听你这意思,是暗示我还需努力对吧?”靳一梦语气哀怨,动作却是半点不慢,起身就过来拉她。李/明夜意思意思躲了一下,然后笑嘻嘻地被他一把捞住,抱了个满怀。

“天都黑了,太阳都睡了,小朋友都回家了……”靳一梦低下头抵着她颈侧磨蹭。他看着那白生生的小脖子就觉得牙痒,越看越想咬一口,“那不然咱俩也洗个澡好睡觉呗。”

李/明夜抬手按住他的嘴,似笑非笑:“‘门口挂着红玻璃灯’?你记得可真清楚。”

靳一梦在她掌心亲了一口,连着她的手一起压下去,在她颈间继续磨蹭:“开过车的都知道,看到红灯亮了,那是警告你不能继续走,不然就得出事/故。出事/故多不好啊,所以我肯定得记住那儿有个红灯,不管怎么着都不能闯……你说是吧?”

这家伙!李/明夜无/言/以/对,最后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轻轻(和谐)/(和谐)喘(和谐)/(和谐)息了一声,抽/出手环住他后颈,转过头亲(和谐)/(和谐)吻他。

窗外,灯火意至阑珊,云翳遮住了夜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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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下起了雪。这场雪下得很滋(和谐)/(和谐)润,雪花又轻又软,如同洁白的落羽,有些甚至不曾触到地面便融化了,只在屋顶上积了少少的一点。李/明夜出门时,听到旅馆的马倌抱怨着冷冬,“这个时候就下雪了,今年真不好过。”

就这鬼地方,什么时候都好过不到哪里去。李/明夜撇了撇嘴,她不久前还在闷热潮/湿的热带丛林中呼吸剧毒的空气,一转眼又掉进了粪坑。如果说世事有常,那么其常性便是永远往糟糕的方向走。河湾镇的气味总让她想起初到刚达巴的时候,只不过自从她对此表达了嫌弃之后,那群勤勤恳恳、诚惶诚恐的哥布林奴/隶就把它们自己与她的居室收拾得比赤身裸/体的精灵少/女还要干净。

每一回都这样,每次都是……每当她禅精竭虑努力经营,用十几天至一个月的时间,获得土著一辈子都未必能够获得之成就,便要迎来一切都化为乌有的必然结果。李/明夜有些阴郁地想着。若是教那些中土世界中的矮人、精灵、人类,甚至血兰世界中的杜查与布劳沃知道,她此刻居然在一个粪坑般的地方亲自做明察暗访、搜索消息之事,恐怕会惊得半天合不拢嘴。

李/明夜素来很少——实际上,她几乎从不抱怨现状,但有些时候,现实情况常常恶劣得超出人的想象。河湾镇在建立之初不过是一个小港口,它在奠下第一块地基时,万万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南匈牙利的明珠,是以即使到了如今,其基础建设与城市规划方面依然差劲得令/人/发/指。教/堂附近的富人区倒也罢了,至于其他区域……用靳一梦的话来说,“这个城市建在屎堆上”。

由于比武大/会的缘故,原本就繁荣到拥挤不堪的城镇更是令人无法忍受。纳吉伯爵的比武大/会使得大批骑士与他们的侍从和仆人们一起蜂拥而至,紧随而来的是热衷于凑热闹的吟游诗人与佣兵,以及追寻每一块铜板的生意人与妓/女。数量庞大的人潮带来繁华与喧嚣,带走传说与歌谣,却留下令这座可怜城镇不堪重负的垃/圾与屎尿。所有的港口与城门都忙忙糟糟地吞吐着密集汹涌的人群,船只险些盖满了凛冬时分的冰冷河面——这倒是件好事,听说镇民把街面上承不下的污/秽全都倒进河里,李/明夜完全不想知道河面的模样。她开始理解为什么中世纪的人多半喝酒而不喝水,并庆幸此时并非夏季。

当然,这还不是最糟的,因为不论环境有多令人作呕,神奇的人类总是能忍受它,甚至习惯它。最糟的是混乱。就在李/明夜在河湾镇最好的旅馆中与靳一梦相拥而眠的几个小时内,城中就发生了数起犯罪。一家酒馆与三家妓院(或者说公共/浴/室)爆发械斗,一个女人在黑巷中被奸杀,至于小偷小摸与抢/劫,这恐怕没人数的清。在这样的压力下,黑袍子守卫如乌鸦一般到处扑棱翅膀,叽呱聒噪,盘/查任何一个他们认为形迹可疑或是有利可图的人。靳李二人与哈夫斯一看这情形,立即找到一家衣服店,换上一身不起眼的平民打扮,随后才前往码头。

三人在人山人海中跋涉了片刻,哈夫斯终于忍不住说道:“我还以为刚达巴的两位统领大人对我的主线任务不会感兴趣。”没有人会喜欢别人插手自己的任务,因为这意味着对方百分百会分走一杯羹,不过很显然,不论是李/明夜还是靳一梦,都不是哈夫斯可以拒绝的对象。

“实际上我很感兴趣。”李/明夜说道,“你居然能触发与我们一样的支线任务,这很让我意外。”

“大人?”哈夫斯有些茫然。

“你的实力较为低下,又并非我的团员,居然能触发这个支线任务,就已经很让我意外了。更令我感到意外的是,你的任务时限和失败惩罚也与我们没有太大的不同,可见在斗兽场的评估中,你独自完成任务的几率与我们几乎是一样的。在我看来,除非你能从个人储物空间中掏出一台高达,否则不大可能。”李/明夜意识到自己或许过于尖刻,遂换上更为平和的口吻解释道:“我在接到第一个难度超过B-的支线任务时,实力恐怕与你差不了多少,但斗兽场给了我一个极为漫长的任务时限。当时的我与现在的你之间只有一个差别,就是当时我确认自己无力可借。”

哈夫斯立时了然:“所以,您认为我的主线任务会使我接/触到一些对支线任务有所帮助的土著势力?”他略一停顿,用温驯诚恳的语气说道:“不论怎样,我听候二位大人的安排就是了。”

接下来他们前往河滨。那儿简直像个裂开一半的马蜂窝,天光清晰地照亮那些布满容纳船只的囊巢,以及其中密集蠕/动的人群……并且比真正的马蜂窝还要吵闹。在这样的地方,一杯劣酒就能买到一打消息,只是鉴别其中真伪需要费点力气罢了。

哈夫斯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听候靳李二人的吩咐,他尽职尽责地忍受着酒馆的混乱嘈杂,直到他回头,却发现他们已经不见了。最后,他在另一家酒馆的门口找到了二人,他们驻足的酒馆正对着那几艘安静停泊于深水区域的远洋帆船。

“二位大人。”哈夫斯走到二人身边,“我这里有些进展。我发现那些远洋船队……”

“船队属于吸血鬼。”李/明夜说道。

哈夫斯讪讪地摸了摸鼻子:“好吧……这一定是那些船自己长出嘴来告诉你的。”

“那它们非得有一副洪亮的嗓门不可,我离它们远得很呢。”李/明夜笑了一下,“其实也没有什么。这些船早就是港口的热门话题,只需随便找个酒保,我就知道它们不仅来自于纳吉伯爵的朋友,更是装满了给伯爵大人的礼物——‘那些船上有许多奴/隶,而且个个壮得像野猪,但即使如此,光是卸货也足足用了两天。至于那些奴/隶的主人,我们这些人可见不着,他们早就被接到伯爵大人的别墅里去啦,没人见过他们。’酒保是这么说的,同时还告诉我,一些奴/隶留了下来做船只的养护工作。我在这里等了一会儿,发现很多奴/隶的手腕上有伤口或是伤疤。”她顿了顿,忽然问道:“你割过腕吗?”

“当然没有。”

“割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排除如疼痛、恐惧之类的非客观因素也一样。如果你吃过黄喉(猪血管)就会知道血管具有韧性,又深入皮下,不仅难割,更是难找。那些伤口都是锐器所伤,看起来极为平/滑/顺畅,却非常深,但令人惊讶的是,在伤口愈合后居然不影响手部灵活……一个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恐怕也不过如此。”李/明夜凝视着不远处的船只,透过白帆黑桅的阴影,她看到了许多精悍的面孔,这些面孔隶属于黑海与地中海国/家,且覆满了蕴有海盐滋味的晒斑。“很显然,吸血鬼们又拥有了新的白日守护——跟前一任的狼人比起来,他们可真是一群鲜/嫩多/汁的奶牛啊……最稀罕的是,这些奶牛还会开船。”

“我还查到他们在收/购含有珍稀巫术力量的装备。什么刀枪剑戟,铠甲首饰,他们都要。”哈夫斯说道。“我触发了下一步主线任务,就是要求我向吸血鬼提交这种装备以做交易,如果品质够好还有额外奖励。”

——这种难度的主线任务确实符合哈夫斯的水准,因为很显然,哈夫斯想要弄到一件含有珍惜巫术力量(应该是指特效)的装备还是有些困难的,但对于其他士兵级以及准士兵级而言却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他们若是实在懒得去找的话,直接从身上扒一件凑数装备就好了。是以对于靳李之流而言,这样的线索顶多只能算个探索方向,决计不可能出现在他们的任务栏之中。

靳一梦饶有兴致地笑了笑:“这群吸血鬼是借着比武大/会的旗号来悄悄招兵买马的。按照你先前的说法,附近有点本事的私人武/装应该都到这儿来了吧?”

“是的,为了金钱与荣誉,不过我想他们应该意料不到这次还能捞到永生的机会。比武大/会上等待赎回的优良装备多得数都数不清……对于胜者来说,只要给钱,卖谁不是卖呢。”李/明夜说到此处,也不知想到什么,轻轻哼了一声:“还说什么我走到哪儿就乱到哪儿,真是放/屁,至少这回绝对不干/我的事。”

“这话谁说的?”

“冷泉英子。”

“回头揍她一顿,让她净说大实话。”

李/明夜一拳就捶了过去,靳一梦抬手截住她的拳头,将其踏踏实实地攥进了手掌心里。李/明夜试图扑棱手指,发现未果,也就放弃了。她转头对哈夫斯说道:“我给你个建议。趁着其他人未必知道这件事,赶紧去问问冈恩和冷泉英子手中有没有来自于狼兽的装备,然后把它买下来交任务。如果吸血鬼的鼻子与他们曾经的小宠物一样灵,十有八/九会闻着狼味儿来找你。你最好尽快。”

哈夫斯微微一愣,但他到底不笨,立即对李/明夜道了声谢,转身就朝着旅馆奔去。

——血族肯定会对狼族之事极为关注,若是用得自狼人的装备与他们交易,显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别忘了此时有一个活生生的狼人正在当地的驱魔人协会之中受押,而这件事总会教此地的领主纳吉伯爵知道,一旦纳吉伯爵知晓此事,血族想必也会很快知情,这当然会使得任务的隐性收益大打折扣。

不过很显然,提交一件D级左右的装备,与提交一件至少C级的装备,其结果当然是不大一样的,若说前者不过是敲门一砖,后者就是能把门轰轰烈烈砸开的拆/迁队。当李/明夜敲开文森特的房门时,文森特正在整理铠甲。他的胸甲看起来宽阔、沉重而狰狞,漆黑的材质没有一丝杂质,像是纯粹的死亡。在他的胸口位置,一只凶/恶的蝙蝠张翼腾飞,獠牙滴下艳红的血。

岩石与钢铁的黑,敌人鲜血的红,这件铠甲拥有力量。李/明夜倚在门边看了一会儿:“我已经很久没见到这个标志了。”

“现在我是不是该尊称你一句‘统领大人’啊?”文森特正在尝试穿戴其他部件,但在显露/出峥嵘的苦难咆哮战甲之侧,它们实在是太不起眼了。与由来自血火冰风肆虐之地的材料所铸造的B-级战甲对比(文森特升级过装备),河湾镇铁匠铺的普通成品显得精致而空洞。“弱不禁风的漂亮铁皮”——这会是刚达巴的半兽人铁匠对它们做出的评价。

“我今天已经听过这个称呼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战争。在刚达巴之后我还做了许多事,我打下了丛林深处的魔猴部落,救下十几只母猴与她们的猴崽,探索过失落的帝/国,瞻仰了伟大的古神,但别人想起我时,依然称呼我为刚达巴的路易斯·科蒂……虽然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其实是在另一个1940年。”李/明夜走到桌边给自己倒酒,文森特不喜欢喝酒,所以酒壶里依然是满的,浓/稠灿烂的颜色如一整壶融化的黄金。这壶酒来自于长峡,酒液温烈甜稠,尝起来就像丰饶与和平的滋味。她举杯笑道:“敬阿瑞斯与雅典娜!敬长峡威士忌!托它们的福,我们可能会赶上另一场战争。”

“怎么,土耳其人打到佩斯城了?”文森特饶有兴致地问道。他戴上头盔,左右转动头颅,尝试习惯金属护面留给他的狭窄视野:“该死的,戴着这玩意儿我没法打仗,甚至没法打架,这东西只能用来玩捉迷藏。”他不耐烦地咒骂了一句,取下头盔丢到一边。

“这种头盔能提/供很好的防护,尤其是在战场上。”

“是吗?”文森特嗤之以鼻,拎起头盔,手上使力。在他非/人的力量之下,金属开始颤/抖,发出濒死一般凄厉的惨叫,瘪下五道深深的指印。“如果这里面恰巧有颗头,那场面绝对好看得令人吃不下饭。行了,什么地方要打仗?”

“长峡,黑城堡。”

以文森特的智商,委实不用李/明夜解释太多。他微微一怔,想起靳李二人上午的去向,顿时了然:“船队是吸血鬼的?”

“哦,我的V。”李/明夜笑了起来,“如果通缉犯都像你一样聪明,FBI可就完蛋了。”

“既然他们要打/黑城堡,又来河湾镇做什么?”

“很多理由啊,比如重拾邻国大诸侯的友谊,比如借比武大/会的机会招揽一些出身高贵、武艺高强又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比如弄到一些平时很难弄到的装备……”李/明夜耸耸肩,“他们在收/购‘含有珍稀巫术力量的装备’,我猜即使是不死者,大概也不希望穿着普通铁匠赶工出来的废铜烂铁打仗吧!”

文森特闻言,上下打量她两眼:“我就知道你不可能是来看我穿衣服的。”

“你穿衣服有什么好看的?脱衣服才好看。”李/明夜笑着说道,“得了,就算你真的脱衣服我也懒得看,你天天就穿个背心短裤在团队房间里晃来晃去,我早就看腻你的身材了。”

“看他就看不腻是吧?你就喜欢瘦子。”文森特不屑地哼了一声,从个人储物空间里提出那只传/奇狼兽掉落的遗产之箱,将其打开,挑出一个璀璨夺目的深绿色小光团丢/了过去。

“他也不是像看起来那么瘦……他体重大概有12英石呢。”李/明夜抬手接住,“多谢了。很有价值的小玩意儿,但我会让它物超所值。”

.

虽说现下是个抢时间的当口,李/明夜还是在旅馆的大厅里略微等了等哈夫斯,这也使得后者非常感激。因为很显然,哈夫斯自然是知道命运团队必然握有高品质狼族装备的,而李/明夜愿意和他一起去做交易,血族则会顺理成章地把他们视作一个团体,相当于李/明夜分出了一部分隐/形利益给他。虽然这对于李/明夜而言不过是区区小事,且不会造成什么损失,但这种行为本身在自/由探索模式中绝对是非常罕见的。

在哈夫斯为此道谢时,李/明夜制止了他。“小事一桩罢了。”他们的探索路线具有一定的重合,这样的双方固然有可能成为直接竞争对手,却也有可能成为合作同盟。李/明夜虽然自私得锱铢必较,却也不至于容不下一个态度良好且识时务的人。

“的确是小事,但足以看出您的慷慨。”正午时分的街面上依然十分拥挤,哈夫斯极有礼貌地走在李/明夜前面,为她分开那些挨挨挤挤的人潮。“散人在历练中常常得忍受一点欺负,像您这样的人,我还是第一次遇到。”

“Well……如果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得用上‘慷慨’这个词,这只能证明我们待的地方已经没救了。这就像小费一样,如果我们不再支付应有的小费,老板又不会主动加工/资,那么服/务生便不会再尽职尽责,客人也就得不到高品质且人性化的服/务,服/务业会变得名存实亡,成为其他行业的附庸。我记得你是澳大利亚人,听说在你的原生宇宙里,澳大利亚人在小费方面一向很慷慨?”

“呃……实际上,我是德国人。”哈夫斯想了想,觉得最好不要伤到女士的面子,“也许那些澳大利亚人和我们一样……”

然而就在此时,李/明夜忽然轻咳一声打断了他。哈夫斯疑惑地看向她,她对哈夫斯微微一笑,平静地继续向前走:“听起来,你想要回报我的慷慨。”

“哦,当然。”

“立即通/过徽章联/系H090583,告诉他我们遭到伏击——如果你能做到的话。”李/明夜的声音极轻,语调亦是平缓自然,但响在哈夫斯耳中时,却犹如炸雷。“放松,我现在简直能往你嘴里塞一个灯泡,把嘴闭上,你用不着它。我们遇到了一个高级团队,这个团队中有至少一名非常强大的幻术师……强大,但无疑不够缜密,当然今天街上的人实在是多了点儿,所以出错也是情有可原的。那个操着北部口音的新/婚水手已经是第二次从我们左边经过了。”

我想想这一章有什么值得BB的东西……还真有!

树篱骑士:指的是没有封地和封君,穷困潦倒到只剩下铠甲和马(有时候这两个都没有),只能睡树篱的骑士。

关于结尾:李明夜的感知与意志属性在准士兵级里高得离谱,所以虽然走入了位阶更高、实力更强之人的环境,依然能感觉到不对劲。这时候,由于街上人太多,幻境太烧脑,幻境制造者下意识复制黏贴,快乐的新婚水手二度经过,实锤。

李明夜与哈夫斯的对话,是在试探他还是不是哈夫斯。她知道哈夫斯是德国人(从口音和手势等等方面分辨,太过细枝末节懒得写),德国小费文化盛行,澳大利亚人对小费不怎么看重,给不给无所谓。她那段话里有两个坑,如果哈夫斯是敌人,很容易随便栽到一个坑里去。

一个跟雪莉有关的小彩蛋:李明夜在想到酒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威士忌,每次都是。

另外,李明夜在这一章稍微有些话痨,是因为她入乡随俗,口渴的时候就喝酒……当然她不至于喝醉,不过话痨难免的。我对此很欣慰,这样我省下了很多写作话的功夫。

预告:下一章比较刺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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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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