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十点,程澄走出酒馆。
晚上喝了杯莫吉它,酒意向来容易上头的她此时脸庞微微发热,晕着些苹果的粉色。与她同行的男生手虚护在她腰侧,就怕她身子摇摇晃晃地摔倒。
程澄有些不好意思向他道谢,再次解释她只是喝酒容易上脸,酒量却不算浅,因此不必过分担忧。男生却已经用光脑打了车,道:“我该送你回宿舍的,不然我会担心。”
他说这话时,单手插在裤兜里,腕骨微微翻转,露出条条劲瘦的青筋,程澄觉得有些眼花,那瞬间仿佛在他身上看到了另一个人似的,她错开了眼,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尖,继而笑道:“那就多谢,不过现在回去,宿舍应该已经锁门了,得麻烦你帮我送回家去。”
回去的路上,红绿斑影的灯光透过玻璃,落在后排并坐的两人身上,分割出奇形怪状的虚影。
计程车一路向北,从市中心开往这座城市的边缘,目的地是赫赫有名的贫民窟,程澄还记得她报出地址时男生微挑的双眉,也就懒得去探究此时在男生眼里,她是不是那种绞尽脑汁攀上金龟婿的捞女了。
反正今晚的联谊,也是室友夏倾玖担心她走不出男友意外身亡的阴影,而特意为她安排的。
但其实,程澄心想,她与萧辄从认识到被迫接受追求,满打满算,也不过三个月,实在算不上情深意重,自然谈不上有什么阴影。
何况萧辄这人,为人霸道蛮横,属实不属于程澄会怀念的那种男友。
时至今日,程澄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糟糕的夜晚,追债的人堵上门,砸得整个楼道都是震天的响声,那些邻居惧怕或是麻木地龟缩在屋内自扫门前雪,冷漠地听着程澄发出绝望的尖叫声,看着文身壮臂的男人拎起母亲的衣领,要将她从五楼的台阶上推下去。
这时,一颗篮球从天而降,狠狠地砸中了男人的头,男人的威风瞬间去了大半,捂着后脑勺大喊“谁?”手下人面面相觑,盯着那颗在地上弹跳的篮球,壮臂男人恶向胆边生,把所有的怒气都提在脚尖,往篮球来路的楼道,抱着杀人的心思狠命一踢。
篮球如出膛炮弹飞了出去,在几秒的沉寂中,程澄的心都快提到了嗓子口,这样狠的一球,那人若躲闪不及,恐怕最轻都得是个脑震荡。
但,‘啪!’。
楼道里只有这一声的干脆利落,而后响起了不急不缓的脚步声,年久失修的灯泡已经没了任何亮度,唯一能照明的只有程家房前那盏瓦数不到二十的灯泡。
因此直到来人的影子爬上了最后几级台阶,程澄才看清那是萧辄。
卫衣兜帽浑不吝罩头,单手插兜,用手指漫不经心地转着篮球的萧辄,松散地仿佛只是路过。
兜帽弧下暗色的阴影,灯光只能照亮他小半张棱角分明的脸,薄唇微翘,勾起了个混账欠揍的弧度。
“我说,你们怂不怂啊,就逮着女人欺负。”
壮臂男子听他声音年轻,当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乱出头,道:“你小子别瞎学英雄救美,道上的规矩,不是你的事,别管。”
随着他说话,那些男人都围了过来,拢共六个人,手里都拿着棒球棒,穿着成套工装,身形健壮的像是墙,堵在那里,能把光都堵掉,极具压迫力。
“怎么就不是我的事了?”萧辄慵懒地笑,他食指上的篮球仍不紧不慢地转着,似乎没有受到任何的威胁,他话音一转,“喂,程澄,你说,我是不是你男朋友?”
程澄满身狼狈,母亲被打,她也没有躲过去,身上都是被人在地上拖出来的伤,皮破血流,还要跟男人们求饶说好话,才七八分钟,就弄得心力憔悴,连死都念头都绕过几圈了,现在好容易才偷得一点喘口气的机会,又被萧辄吸过来大部分目光。
程澄唇一抿,无视母亲拼命使过来的神色,道:“你不是。”
母亲恼怒地拍了她一下,正拍在伤口,程澄咬着唇都咽下了,没看萧辄一眼,把目光挪开了。
萧辄轻轻一笑,道:“听到了吗?她说是。”
他的没皮没脸一向超乎程澄的预料,她道:“萧辄,你狗啊,你听不懂人话?”
壮臂男人从同伴那里取来棒球棍,拎在手上,敲了敲楼梯扶手,清脆的声响刺耳直接,陈年的铁锈被一簇簇地敲落。
“还要命,就少管闲事。”
“都说了,是我女朋友的事。”
萧辄脖子一扭,骨头咯哒一声,仿佛一声号令,他的篮球往前砸去,那棒球棍便携着凌冽的气势向他击了过来,空气被撕裂,风声在耳畔呼啸,亡命之徒的狠劲都掖进每一次挥舞棒球棍的力道之中,不在下一击把萧辄的脑袋当西瓜破开誓不罢休。
程澄已经记不起那个混乱的夜晚究竟是怎么结束的了,母亲用了最后一点力气把她攮进了屋里,关上门,用最后一点理智去搬家里所有的重物去堵那扇被卸了锁的门。
程澄哭喊:“萧辄还在外面。”
母亲扇了她一个巴掌:“他又不是你男朋友,你紧张个什么劲?你出去,也是想送死吗?”
那个时候,无论是程澄还是母亲,都不觉得萧辄能在六根棒球棍的夹击下,在不要命的专业催收团手底下活下来,所以当那扇铁门被轻轻敲响时,母亲几乎是应激一样,跪在地上就给外面磕头,求六个爷能放过她。
门外轻响一顿,继而是萧辄散漫的笑声:“程澄,赶紧给男朋友出来上药。”
程澄眼睛像是骤然从黑暗里升起的烛火,亮得发烫,她没有理会还在愣神的母亲,吃力地把沙发柜子从门前搬开,然后她停住了脚步,顺着地面上蜿蜒的血迹,她看到倚在对面满是污迹墙上的萧辄。
兜帽已经掉下来了,露出了萧辄那双因为笑意而发亮的眼睛,他轻轻地牵着唇,抿开的笑意让原本硬朗的面容柔和了下来,见到了她,他的眼尾便向上轻佻地挑了挑,流着血的手漫不经心搭在屈起的膝盖上,勾出一根手指,向她勾了勾。
“怕了?”
程澄摇了摇头。
“那就过来。”
程澄走了过去,刚才那六个男人挡在前面,萧辄没有时间注意到,此时随着灯光一点点将暗色的阴影擦去,他看清了那些狰狞的伤口,在小姑娘柔软的身躯上,显得格外刺眼。
萧辄慢慢将牙槽咬紧,顿了顿,他才道:“再过来些。”
再过去就未免靠得太近了,但是此时此地,程澄于情于理,都没有办法拒绝萧辄的请求。
她走了过去,才一步,就被忽然抓住了她手的萧辄,一把拉进了怀里,程澄满心都是撞上易碎品的恐慌,反而是萧辄这个伤患一点也不在意,一把将程澄薅在了怀里,大力揉了一把。
“别怕了,咱以后也是有男朋友罩着的人了。”
他不提这还好,一提起来,就叫程澄生气,她道:“萧辄,我没答应过做你的女朋友,我不喜欢你,你还上赶着把烂摊子揽在身上,你脑子有毛病啊。”
萧辄漫不经心道:“对啊,不是脑子有毛病,会喜欢你?”
一句话倒是把程澄噎住了。
程澄自知她身上唯有长得好看,学习成绩好,两个优点,但这两个优点在沉重的现实面前便是微不足道的两粒灰尘,轻轻一吹,就没了。
多少男生对她有过好感,但大多止步在她的家世面前,一个贫民窟出身的劣等居民,在这个阶级固化的社会,未来比还要在五指山下压四百年的孙猴子还要绝望。
爱情在现实面前,算什么。
所以萧辄说得没有错,除非脑子被浸了三天三夜的大水,否则没有人会喜欢她。
但程澄不是愿意吃亏的人,于是回呛了一句:“你就是打太多架了,打坏了脑子,所以脑子才会不好使。”
萧辄大笑,一点也不在意她呛自己,还觉得她拼命想呛他的话的样子很可爱,脸颊鼓鼓的,像一只藏了很多私房的小仓鼠。
萧辄道:“你缺个能帮你打架的人,我虽然脑子不好使,但很会干架,所以我们正好绝配,不是吗?”
程澄向来拿他的厚脸皮是没有任何办法的,知道自己再讲,就算讲得天花乱坠,也迟早会被他绕进他的逻辑闭环里,因此索性闭嘴,道:“我去买药。”
“别去。”
萧辄不肯松手,反而把程澄抱得更紧,少年宽厚的大掌贴在腰后,燥热得仿佛七八月份,有蝉鸣透过绿叶声声拉长。
“亲一下再走。”
那是程澄的初吻,萧辄没有给她任何适应的机会,莽撞地撕开她的青涩,直接将她劫掠得连气都换不过来,程澄受不了,脸红红地喊救命,将他推开。
萧辄不知体谅不说,还要用手指点着她湿润的唇,嘲笑她:“真笨。”
“程澄。”
男生的叫声把程澄从回忆里拉了回来,她猛然回望,看到空荡荡的衬衫下,是男生瘦弱的身躯。
不像萧辄的怀抱,野蛮又强横,却有满当当的安全感。
即使那双手长得再像,程澄也能轻而易举分清两人。
“你到了。”
程澄回神,道谢,她开门下车,男生付了车费追了下来,程澄诧异地看着他。
“我送你到楼下。”
程澄道:“贫民窟很危险的,你没有听说过吗?犯罪之都,你不怕进去了后,会被人拐去割肾?”
男生道:“我知道,可是你一个女生都可以住在这儿,我没道理还要害怕。程澄,我是真心实意地喜欢你,对于你家的事我也有所耳闻,我实话告诉你,那几万百万的赌债对我来说什么都不算,所以,你要不要做我的女朋友?就像你答应做萧辄女朋友那样,也答应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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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厉鬼男友(1)